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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仁大学神学论集 第97号

由大会主义法令看《他的教会》通谕关于「会谈」的指导


林耀堂
    资讯时代的来临使资讯的传递颇为频繁快速,整个大宇宙彷佛一个小家庭,空间的距离拉近了,但是人与人的距离却渐形遥远与模糊。大家以个人的小宇宙为大宇宙自居,而忽略了人际间真实的沟通和来往。
    教会团体在面临世界大环境的转变之际,他本身也在调整自我的步伐,如何迎上时代大环境的挑战?就达此时代的转捩点,天主公教会召开了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来自五大洲的各国教长们,齐集一堂,人数是空前众多,其目的也只是为了替教会拟出一幅新蓝图。
    梵二会议虽由教宗若望廿三世召开,但在保禄六世的继任期中,将此艰钜的时代使命划上一个美丽的句点。保禄六世的功劳是不可磨灭的,他诚挚地回应了时代的号召,愿意在教会与世界的关系中,开发出一条新进路,而此进路就是由「会谈」的思想开展出来。
    《他的教会》通谕和大公主义法令都是明显在表达「会谈」思想的重要性,这种尊重一与多的精神,也正是现今面临多元文化的现象时,所要面对的挑战。
    所以本文便尝试由时代背景的介绍,进而在文件本页内容的分析上,来看这两份文件为现今的台湾教会能有怎样的意义和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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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时代背景的介绍
    《他的教会》通论是发表于一九六四年八月六日,三个半月后,大公主义法令则于一九六四年十一月廿一日颁布。两份文件都是发表于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召开期间,又因这两份文件通通是颁布于保禄六世任职教宗期间,因此,对梵二大公会议的基本认识,和教宗保禄六世生平的描写,对我们了解这两份文件彼此内在的关系,相信会有所助益。
1.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
    众所皆知梵二大公会议是教宗若望廿三世宣布召开,同时他更指出另外两项工作,就是教会法典的重新修订,和罗马教区主教会议的召开。这三项艰钜的教会使命公布以来,即可令人感受到一股新气息。如果说整个世界大环境在经过人类浩劫的二次大战后,经过十多年调养生息,造六O年代时,全人类才逐渐由战争的灰烬中,慢慢地复苏过来,以教会为中心的欧洲社会也在各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在这般大环境转化之下,教会与世界的关系,也正是到了应该做一调整的时刻。就在教宗若望廿三世指示以上三项工作进行时,大家也都相信他真的是为整个教会打开了一扇窗户,使得圣神藉由鸽子的形像,飞入了整个教会,给它带来一个新的面貌。
梵二大公会议的特色可由下列三点来加以说明(1):
    (1)梵二大公会议的组成在各大公会议中最近乎理想:一个会议的召开,可贵之处在于它本身的自主性如何。即会议进行讨论的过程是否完全出自与会代表的充分参与?抑或只是一种象征性的形式会议?反观教会历史上召开的大公会议,早期受到国家政治势力的影响,会议召开常受皇帝或皇后的干预,教会本身的立场无法完全发挥自如;中世纪以来,则沦为消极性的为驳斥某人或某学派的异端,缺乏对全体天主子民勾划出信仰生活的积极途径。梵二大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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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不仅摆脱了上述的包袱,同时在它的筹备及进行期间,完全由教会主动安排一切。按其本质,它乃是教会内部的要事,也自然地由教宗领导召开,丝毫不受外界的干预。
(2)出席教长空前众多:无论是参与会议的教长数目,及全世界各洲各国的教长代表,这些庞大数目均遥遥领先历届大公会议的人数,实在使教会的大公性闪耀人前。
(3)训导文献特别丰富:包括了四份宪章、九个法令及三份宣言。其全部文献内容就像个宝藏,需要我们逐渐去消化发挥,并逐步吸取灵修滋养和生活方针。
介绍完大公会议的特色后,可以看出这是面对真实的传统该有的改进。这样的改进是有其过程的,就是「改革的动向由深入基层开始,从基本、内部、和最恒久点出发;因为革新有它的目标,而非任意妄为。它带来另一种教会形态,而不是另一个教会。」(2)
2.教宗保禄六世:
教宗保禄六世任教宗十五年期间,一开始正是接续教宗若望廿三世所召开但未竟全功的梵二会议,这项艰钜的使命也在他卓越领导之下得以圆满闭幕。在他长达十五年的任期中,晚年由于体力及年纪的负担,使得他将一些事务委由身边的其他人士代为处理,如此的情况,多少亦遭到一些非议和批评。在这些微的非议和批评之外,我们可以确信「礼仪改革、共负责任的精神和合一运动,都是教宗保禄六世留给教会和他的承继人的德政、三个主要的元素。」(3)
    礼仪改革运动在梵二会议以后,绁界各地的地方教会蓬勃发展起来。这在礼仪上的革新,让天主子民在礼仪举行时,更进一步明了其意义,同时亦提高了个人的参与意识和认同感。尤其是一改传统以拉丁文举行西方礼仪的包袱,而以当地人民的语言来做为宣讲「福音」—一好消息的媒介。礼仪改革所造成的影响是呈连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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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应的,因为在带动了平信徒的教会意识后,他们对教会事务的参与也愈形热中。这也一改传统以圣职为中心的领导模式,却是一种全体天主子民共同负责的时代;而合一运动的推展,相信也是在以上的条件之下,更进一步的努力。因为「推进所有基督徒之间的重新合一,乃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主要目的之一。由主基督所创立的教会是至一且唯一的。」(4)而保禄六世德政的留传,亦可在他生平中看出些许端倪。
    (1)他富有革命精神:尤其是他面对「合一」的态度,「对于这问题,我们看不到一点一般人常认为是他的特性的犹疑不决。如果我们把他的工作放在历史的透视点上,我们会再次发现,他是如何富有革命精神。」(5)一九二八年合一运动刚兴起时,教宗比约十一世是表示著相当轻视的态度;保禄六世却指出合一其实是阻止冷漠——你信什么实在无关重要—一的态度的方式。另方面,教宗保禄六世从修好的观点出发,认为合一乃是圣神的工作,这无疑是基督徒宣布一件好事的方式。
(2)他面对合一工作的真实性:「教宗保禄大部分的合一工作不是取自教义的言论,而取形于生活中的寓言或『姿态』。」(6)他于一九六七年到伊斯坦堡会见雅典的教长,和他并肩而坐一事,无疑扭转了一千年的历史。这般低「姿态」的举止也常见于他在会见其他分离教派时表达出来,也在他访问一些国家之际身体力行。
    (3)对「教会外」事务的关切:他於一九六五年秋天(大公会议最後一期会议),亲赴联合国向全球代表高呼著名的口号「不要再有战争!」这乃是一种新「姿态」。「其实,直到那次大公会议之前,每当主教们聚集开会,他们几乎只关心教会的问题,偶尔提到世界,亦不过谴斥世界的罪过和丑恶罢了。」(7)
    在结束当时整个大环境的历史背景介绍时,我们可以看出,在将近三十年以来,从我们不断的学习和错误的经验中,大公会议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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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自由看法的好些结论;无论是在基督化教育上、宣扬福音和传教工作上,交谈与作证的方式上,以及面临多元化的社会情况,明显地可以看出:信仰自由调整了今日的福音立场,同时看重团体和社会。而这方面的见解,可以注意到教宗保禄六世与大公会议的意见两者是相合为一的。就如教宗保禄六世在一九六九年七月九日的谈话录说:「教会和她的每个子女生命中,正面临一段更自由的时期,就是说减缩了规条和内在的束缚。基督信仰的自由意识更获得了鼓励,同时亦该详知基督信仰的自由并未抹杀超乎人类智慧的天主神律、福音精神等。大公会议作为当代的代言和先锋,大力呼吁自由;本人实乐於刻意体认这个历史性的机会所带来的一切。」
(三)简介大公主义法令的思想
大公主义法令是由第一章论大公主义的公教原则,第二章论大公主义的实施,第三章论及罗马宗座与分离的教会及教会团体的关系,第四章则谈及西方的分离教会及教会团体的关系。在此,我愿对大公主义的实施做一结构性的介绍,为帮助我们了解如何将公教原则落实於其他教会及教会团体。这种媒介性的深刻认识帮助我们了解大公主义的实施本质为何,也就是为何我们应当从事这样的工作。
 
论及大公主义的实施,首先要强调的是「更新」的精神:表现在个人重新去反省并加强个人身为基督徒的使命感,辅以内在的归依,就是为了遵照福音,而度更纯洁的生活。更新的精神不仅是基督徒生活的本质,也是在实施大公主义时当有的充分条件。因为J如果缺少内在的归依,真正的大公主义就徒有其名,而不会成为事实。因为合一的愿望是从心思的更新、自我的牺牲和爱德的自然流露所滋生而成熟的。」(8)
其次是行动上的配合与实践,这表现在每一教会或信者团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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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一所做的公私祈祷上,以及彼此努力尊重对方的立场,并愿意真实地去认识对方的信仰。这样的尊重和认识,尤其需要神学思考上的讨论和交谈,因为「从这样的交谈中,公教会的真实情况将更清楚的显示出来。同时,分离弟兄们的心意情况也愈能了解,并能将我们的信仰更适当的给他们说明。」(9)
    最后是有关大公训练的说明,法令中特别提及应该重视牧人和司铎在这方面的训练和培养,因为「在比较教义时,应该记住公教教义内存有一个真理的层次,即所谓等级,因这些真理与基督信仰的基础有其不同的关连。」(10)由这培养训练的强调,可看出大公运动的推展因个人能力的有限,而需要一个合作的进行方式。因此经由更新的精神,行动的配合与实践和大公训练的强调,大家藉著服务性的合作方式,去「面对普世万民,公认信仰三位一体的天主,以及降生成人的天主子乃我们的主救世者;彼此共同努力,在互相尊敬之下,对我们决不会落空的希望作证。」妈种服务性的合作方式,正是「基督是仆人」最佳的写照。因为基督来到人间「不是来受服事,而是服事人」(玛廿28),我们不应该忘记基督并不耻于身为仆人,却在他的生活中处处表现出仆人的图像。
    把大公主义法令第二章的内容,做一结构性的诠释和介绍以后,我们可以归纳出下列二个思想: 
1.一元性的中心思想
    这也是每一教会或教会团体在进行大公运动时,最困难也是最必需面对的问题。如果这些宣传福音的人四分五裂,则宣传福音的力量将会显著地减少,这也可能是今日宣传福音的最大弱点之一。因为「这种分裂危害向所有的人宣传福音最神圣的工作,并阻止很多人接受信仰。」(12)这种期待教会表现出一元性的思想,亦见于教宗保禄六世在文告中的呼吁:「我们宣传福音的人不应呈现给基督的信徒由于争吵所分裂及分离的教会影像,而要呈现信仰成熟及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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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个别、坦诚及大公无私的寻求真理,在实际的各种趋势以上能找到一个相遇点。是的,宣传福音的命运一定与教会所表现的合一见证休戚相关。」(13)
    保禄六世同时在这份文告中指出,如果企图教会是一普遍的事实,为了适应地方环境,而牺牲了这普遍的事实及统一,则宣传福音便有危机失去它的力量,而消失于无形。他同时以历史来证明,一旦一个个别教会与普世教会,及生活的、可见的中心分离(有时是出于善意,提出神学、社会学、政治学及牧灵上的理由),都很难逃脱两个同样严重的危险。一是畏缩的孤立主义,犹如从核心分裂一样;另一则是,一旦与中心及给予它活力的其他教会分离,会失去自由,发现自己孤独,并成为各种奴役及剥削力量的俘虏。
    此一元性的中心思想,可以说是各教会在面临具体的环境差异,而在表达上的适应和忠实时,都得不断地兼顾的事实。因为我们是一个以耶稣基督为中心的教会,所呈现出的只是「另一种」教会的型态,而不是「另一个」教会。
2.多元化的表达向度
    我们知道「教会性的 『小团体』(Small Communities or Communautes de base)之产生,是因为需要更深刻地度教会的生活,或由于渴望一个更合乎人性的幅度,而这种情形在较大的教会团体内很难实现。」(14)些小团体成立的目的可能是为了深入地倾听及默想天主圣言、领受圣事,而将一些在背景上具有相同因素的人聚集起来,如主日学、青年会、职工、同业的人、已婚夫妇、老年人等。
    「在其他地区,小团体是由于严竣地批评教会的精神而组成,人们很快地诋设教会为制度化的,并且与他对抗,自立为特恩团体,摆脱组织,只接受福音的启示。」(15)他们的特征是抛弃教会的圣统及标记,彻底反对教会,其构想常易于沦为妄想,有时甚至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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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政党的牺牲品或工具。
    大公主义法令的思想中,对教会亦有多元性表达可能的肯定。但它对小团体的肯定,明显地是指向前者的概念,这也帮助我们进一步看出多元化的表达向度,是为使教会小团体更符合他们的最基本任务:就是适应宣传福音的听众及宣传福音的特优受惠人,为使他们立刻成为宣传福音的人,是与教会宣传福音的本质,密不可分的。
    然而经由多元化而呈现出来的多种教会型态,这些信仰基督的教会,都有责任去分辨出皈依基督的种种方式,什么是有助这是威胁合一?或甚至破坏团体?这项责任明显成为大公运动的核心。在活跃的多元化教会中,与基督的教会合一,是不可或缺的条件,这合一运动得配合各个别教会和基督信友团体的共同努力,使它形成基督的教会的充满,并忠诚地履行耶稣有关他教会的整个计划。
    介绍完大公主义的一元性和多元化的思想。我们民意进一步回到梵二会议对基督救世的工作—一教会,做一反省。因为「普世教会就好像是一个在父及子及圣神的统一之下,集合起来的民族。」(16)也就是说,在基督所建立的教会内,教会是与天主亲密结合,以及全人类彼此团结的表征和工具。
    所以「领有基督的圣神,又接受其教会的全部组织,及教会内所设的一切得救的方法,在教会的有形组织内,以信仰、圣事及教会行政与共融的联系,并藉著教宗及主教们而治理教会的基督联合在—起的那些人,便是完整地参加了教会的社团。」(17)因此,我们所参加的教会是至一的,是属于合一的教会及合一的天主的民族;也因此所有的人都应该被邀请去参加天主的新民族,所以这个合一的民族,为了满全天主圣意的计划,得具有超越时空的大公性,它应向全世界万世万代去传布。
    教会除了具有以基督为中心的一元性,也具备了包罗万象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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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向度。这咱多元向度的特点,是天主子民的美质,它是主的恩赐,公教会也因此能够有效地不断努力,「使全人类及其全部优点,都综合在基督元首之下,集合于秘的圣神之内。」(18)然而,我们也知道,即使合一的教会被以多元化的型态表达出来,他们彼此也是休戚相关。因为基于这种大公精神的考量,每一教会都向其他教会及整个教会贡献自己的优点,如此使全体及每一部分,都得以相通,在合一中寻求更圆满的教会型态的呈现。
(四)《他的教会》通谕的思想
通谕中除了前言——教会的途径以外,共分洞察、革新与会谈三章。这样的结构安排,明显地看出了「在本通谕内,我们向我们自身提出一个任务,即对一切人要更清晰的表示教会为人类得救的重要性,及教会衷心地希望他与人类应互相了解,互相爱护。」(19)所以教会的本质是为了人类的得救,而欲将得救的恩宠,赏赐给人类时,他术避免地得和整个人类世界有所来往。
    保禄六世在通谕中,就是把「洞察」、「革新」、「会谈」当成是传播得救的恩宠给人类的途径。
「洞察」的意义就是教会对她自己的自觉,为此她应反省其根源、性质,使命和要给人类带来的结局到底是什麽。实际上,如此洞悉教会的奥迹,乃是一种成熟的及活生生的信德结果。同时内修生活的培养,也是教会的卓越精神的伟大泉源,是教会接受基督精神光照的固有方法,是她洞察宗教活动及社会活动的基础,更是她在与世界辛苦接触时,一种不可攻破的有力防御,及其生命活力不息的泉源。
「革新」并不是说在事情的本质上有所更改,而是说要再次坚定我们的主意,为了保持基督给自己的教会所留下的原来面目和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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廓。它是针对教会与周遭世界的关系而言,耶稣基督那句分量颇重的话:我们固然应生活在世俗之中,但却不应该成为世俗之人,这原则虽不易躬行实践,然而在这时代,却是适当之至。在革新的行动中,教宗强调首先我们该指出专务神贫的精神,这个德行—方面在基督福音里,受到极大的推崇与赞扬,一方面使我们仰慕天上之事而存心进入天国。教宗接著指出爱德的重要性,因为爱德能解释一切,使一切合乎正理,没有一件东西不能因爱德而成功和革新的。「爱德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格前十三7),既然我们都知道,那么现在不就是实行爱德的时候吗?
    「会谈」是因著教会自我意识到他本身不同于一般的生活环境,而应该研究如何与现阶段的社会取得联络。这样的会谈应该是教会与周遭世界的互动关系,更可说这种关系的建立,是来自于教会对本身的洞察和革新以后,必然会有的结果。然而在通谕中虽未提及,但是我们却不应该忘记,当在与周遭的世界进行会谈以前,各教会本身与其他各信者团体的会谈的重要性,更是值得我们重视与推展。 
2.经由洞察、革新而来的会谈
    会谈的重要性,首先来自教会自我的洞察。教会固然与世界有别,然而并不意味著与世界完全隔离,也并不表示对世界漠不关心,也不表示畏惧,也不表示蔑视。因为教会虽与人类有所区别,但却不与之相反,甚至可说与之密合无间。
    基督化的生活,因著圣洗圣事中的巴斯卦奥迹,我们有了圣化的意识,而有别于世俗化的生活;也因福音的生活方式所带来的革新和救援,产生了一种新颖而与此世迥然有别的生活方式,这也是会谈所要达致的效果。还记得基督那一道「往训万民」(玛廿八19)的命令,是当时的宗徒,及传承至今身为「宗徒」的我们无可避免的使命。此内在的鼓励,是要我们发显于外,普施于他人,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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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爱德的恩物,这就是「会谈」,教会所以会谈的原因和目的,不是为了解决任何问题,而只志在整顿内心的生活而已。
    在谈到会谈的一些具体做法时,保禄六世在通谕中指出;庇护十一世和庇护十二世均使用当代的语言,此做法岂不是把天人的思想,以某种程度彼此沟通起来吗?若望廿三世诚意而公开地把天主的真道,尽可能适合当代人了解的程度和方式而介绍出来。这也是我们现今在思考如何宣讲天主恩笼的福音时,无法避免的工作,也就是语言上的适应和表达。因为「在我们把世界领向信德之前,更好说,欲把世界引归信德之途以前,必须先接近世界并与之会谈而后始能成功。」(20)
    实际上,会谈的至高起源是存在于夭主本身的圣意之中,因为在人类的整个救恩史中,无非就是天主和人类神奇莫测地运用了各种方式,展开并持续了一种漫长且神妙的会谈。因为「他首先爱了我们」(若四10),因此我们应该首先要求与世人会谈,不宜等待别人请我们同他们会谈。同时会谈的范围也是没有界限的,「无论向任何人举行会谈,并不是因为他们的功德,也不是为了将来的成果,所以我们的会谈应是没有界限,也不应以我们的利益是图。」(21)虽是毫无界限,但唯愿被邀请者皆是由于爱德的催动,而非出于无奈而来参加。
    为此,会谈应视为善尽传教使命的方式,是联系人心的工具。教宗更在通谕中指出如下的特征:第一,会谈需要明了,谈话的要求无非是所说的要能使听者领悟。第二,我们的会谈需要配合谦和,这也是基督的美德:「你们学习我吧,因为我是良善心谦的」(玛十一29)。在会谈中最要不得的是骄横傲慢、严峻刻薄、刺伤人心。第三,会谈也需要满怀依恃之情,不单对别人的权威具有信心,就是对别人的异见亦当欢迎。第四,会谈需要有教育心理的明智,就是当用心了解听者心理的偏向与道德。这样的会谈需要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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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爱德双管齐下,理智与友情相辅而行。
    教会在进行会谈时,一个重要的问题是。他如何适应文化和社会?适合时代的潮流至何程度?又能同时满全他的职责?通谕中指出圣保禄的光辉榜样:「对一切人我就成为一切人,为的是总要救些人」(格前九22)。因为在人群之外,不能带来任何救恩,欲给那些人带来福音,则先该服膺他们的生活方式。只要是合乎人性而善良的风俗习惯,尤其是弱小民族的风俗习惯,均当遵循,藉以使人一则听从我们,一则了解我们,为的是以后不只了解和尊重别人,而且还尽力之所能与他人心投意合。
    末了,应当提到的是会谈的对象的问题,保禄六世将具体的会谈对象开放给大公会议去讨论,这些会谈的对象也就在大公主义法令、东方公教会法令、教会对非基督宗教态度宣言等文件中具体指出:包括了与分离的各教会、东方礼教会、无神主义,及以自我良心为价值判断的大众。教会也明白会谈任务的困难;因著人数上的差异、权限的范围,人性的软弱与成员的偏差,都是阻碍会谈顺利进行的绊脚石。然而,教会晓得自已是种籽、是酵母、是地盐、是世光。为此,通说在最后指出要与之会谈的对象,就是天主家庭的子女。「所谓天主家庭的子女,乃是指至一、至圣、至公,从宗徒传下来而以罗马教会为首脑与领袖的教会。」(22)我们期望藉著与天主家庭子女的会谈,把教会内部的关系,转变成一个以爱德为基础的社团内各成员的彼此会谈。但并不把服从之德摈斥于外,即使是要有必需的秩序之故,也应该以信德为出发点,并应当在福音的谦卑精神内学习。
    教宗在通谕结束时,表达了欢喜之情。因为他亲眼看到了所希望的会谈,或是在教会范围内,或是教会范围外,都已经开始了这样的会谈。同时。这会谈并无停止之日,因为我们了解工作虽然有开始的今天,可能就会没有结束的将来。这也好像为旅居尘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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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了定律,不能不受到时间的限制。
(五)大公主义法令与《他的教会》通谕的比较
    经过以上针对两份文件个别的说明以后,愿在此再利用少许篇幅指出二者间的共同之处,及彼此内在的关连性,并藉此对现今的台湾教会做一些反省。 
1.二者的共同处
    首先应该指出的是二份文件的历史性意义,《他的教会》通说是保禄六世就任教宗以后的首道通谕,明显地表达了他对教会本质的认识,及其使命的了解,并概括地指出教会与世界建立关系的必要性,完全一改过去「以教会为中心」的自大心态。紧接著发表的大公主义法令则更具体的指出与世界建立关系的途径,显然是对通谕中的思想做进一步的诠释与发挥;然而大公主义法令的指示,早已隐约地藏在通谕的字里行间。这可由以下的说明看出。
    二者均强调无论是与分离教会或其他各教会团体的对话,抑或是与世界进行的会谈,其起源均来自于三位一体的天主。所以整个会谈的过程表示了天主的圣意,也象征著救恩史中天主与人的交谈往来。因此,我们得以共同呼求三位一体的天主,继续帮助我们进行这会谈的工作。
    他们也同时提到会谈的无界限性,其对象是指向每一个人。因此而有对象的特殊性,这更突显了两份文件中不断强调的合一性与超越时空的大公性。
    其目标同是为了要回到耶稣基督当时所建立的教会,因此藉由历史的回溯工作与互相交谈,都是在寻找初期教会擘饼、祈祷、共融的面貌,而非后来为人们所加上的诸多人为条件的教会图像。
    为此目标的进行,在实践上无论是大公主义法令所强调的内在归依的更新精神,还是通说中强调我们要再次坚定我们的主意,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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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都是殊途同归的方法进路。
2.二者的差异点
    如果将「会谈」(共融)看成是二份文件的核心思想,那我们可说:「《他的教会》通谕是会谈的预像;大公主义法令则是会谈的实现。」
    从先前所提二份文件历史性的意义,加上时间性的考量,我们可以看出:比《他的教会》通谕慢三个半月出炉的大公主义法令;经过梵二会议与会教长们更充裕的时间酝酿,又因为通谕强调得和周遭世界建立关系所造成的气氛,大公主义法令遂指出在进行与世界的会谈之前,基督的教会内部,各教会与其他信者团体预先的会谈是必要的,因为「由主基督所创立的教会是至一而且唯一的。」
    所以,大公主义法令不仅发挥了《他的教会》通谕的会谈思想,更进一步预视到根本的问题是来自于每一教会团体所应该有的会谈工作。
3.为现今台湾教会的意义
    近年来教会也开始重视宗教交谈的重要性,各个教会团体的组织,无论是本堂、医院、学校、神学院,都开始推展这方面的会谈行动,可说是开始了大公主义法令中,强调与其他信者团体的会谈工作。虽然这第一步迈开得慢了些,毕竟仍有其努力的价值。然而在与生活周遭世界建立关系的会谈,台湾天主教会内部明显地缺乏这样的活力,虽然偶尔能有一些零星的主动出击。
    在反省耶稣对「庄稼多,工人少」的感叹时,我若不把「工人」当成是狭义的司铎圣召来看时,而代之以基督徒来看待,这样的写照,似乎也满符合台湾教会的现况,然而,我若能进一步看到耶稣之所以会有这样的感叹,是因为他先前已经努力有了一番作为之后,却眼见群众的反应仍是如此的冷漠,才有的这番感慨;那么我自己或教会团体是否也有这番的努力过程呢?还是我将这样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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慨,当成是一种消极性的逃避藉口呢?这是我们每一个人在进行会谈工作时,值得反省的。
(六)结
    经由以上对大公主义法令和《他的教会》通谕的探讨,我们可以看出二者对「会谈」思想的强调,这般无论是教会内部或教会与世界的会谈,都是目下得继续进行的工作。实际上,这样的会谈也正是教会不断提出「共融」呼吁的同义词。台湾天主教会更是以「共融」当做迎接公元二千年来临的核心主题,配以九个不同的对象去实施。如去年的「堂区共融年」,今年的「青年共融年」,及明年的「家庭共融年」。
    我以为这样的会谈或共融,是须要有先前的「临在」和「分享」。亦即藉由个人与个人,个人与团体,或团体与团体的彼此临在、认识与认同;进一步得以彼此分享自己的一切,如此才得以获致真正共融的成效,我想这也正是这两份文件给我们最深刻的启示。
 
注释:
(1)陈文裕,《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简史》(台北,上智,1989),页23一25。
(2)《大公会议改变了教会吗?》(香港,公教真理学会,1978),页15。
(3)《记者笔下的三位教宗》(香港,公教真理学会,1985),页25。
(4)参阅大公主义法令第一号,(大公会议文献》,(台北,中国主教团秘书处,1981),页561。
(5)同注(3),页22。
(6)同注(3),页23。
(7)同注(2),页23。
(8)同注(4),大公主义法令第7号,页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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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同注(4),大公主义法令第8号,页571。
(10)同注(4),大公主义法令第11号,页572。
(11)同注(4),大公主义法令第12号,页573。
(12)参阅教会传教工作法令第6号,《大公会议文献》,页506。
(13)参阅《在新世界中传福音》文告,(台南,闻道,1976),页62。
(14)同注(13),页41。
(15)同注(13),页42。
(16)参阅教会宪章第4号,《大公会议文献》,页6。
(17)同注(16),教会宪章第14号。
(18)同注(16),教会宪章第13号。
(19)《他的教会》通谕,(台中,光启,1964),页6。
(20)同注(19),页56。
(21)同注(19),页59。
(22)同注(19),页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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