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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仁大学神学论集 第102号

圣乐在礼仪中的角色


 

                                                      
汤彬程
前言
    今年上了神学一年级,也被分派到堂区去服务、实习。在服务及实习的过程中,我发觉教会的圣乐、圣歌似乎越来越少在弥撒中使用,即使有唱也是重复著那几首圣歌,而且大家唱得五音不全,有气无力。为什么会这样呢?想起以前在弥撒中,大家齐声唱著圣歌,气氛是多么的好。这因素很多,我想可能大家对圣乐在礼仪中的角色已不清楚了,或许圣乐已不符合时代等。这就是我想写此小论文的理由。
在这篇《圣乐在礼仪中的角色》,我所要谈的不只是狭义的“礼仪音乐”(Liturgical Music),也谈普通虔诚敬礼的一般圣乐(Devotional Music),也就是“礼仪外围音乐”(Extra-liturgical Music)。
第一章 音乐的“圣”与“俗”
往古今来,音乐在不同的社会与环境下,会以不同的方式表达其功能。一般来说,应用在教会的音乐统称为“圣乐”(Sacredmusic);而用在民间的音乐统称为“俗乐”(Secular     mus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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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乐之所以称为“圣乐”就是为了和其他的音乐分别出来,而特别为了敬拜天主而使用的音乐。这“圣”字,可从两方面来解释,一为动词,有《格林多后书》六章十七节的含义,不但是“分出来”,而且与“不洁之物”脱离关系。其次是形容词,是“圣洁无邪的”音乐,是蒙天主“悦纳的”音乐。这样看来,圣乐的内容包括:天主向我们所传递的教导,和我们向天主表达内心的感应。
圣乐
    从形式与风格上看,圣乐是比较严肃、沈著的。节奏比较整齐,旋律的活动也比较均衡。早期的圣乐除了应用管风琴外,大多以人声为主,所以在流传下来的古代圣乐中①大多是无伴奏合唱曲。当时在教会中很少应用乐器,就算使用,也只占次要的位置。
    圣乐大都用在教会的弥撒及各种礼仪中,用以歌颂、赞美天主,当然也有悼念性、鼓励性、祈祷性和功能性的圣歌。圣乐中又分为正式礼典音乐,如弥撒曲、日课经等,都属于狭义的“礼仪音乐”(Liturgical  Music),普通虔诚敬礼的一般圣乐(Devotional Music),虽非正式礼仪,却仍在教堂内应用,故亦称“礼仪外围音乐”(Extra—Liturgical  Music)、和不属于任何敬礼,也不在教堂内应用,只是抒发宗教情嗉的所谓“宗教音乐”(Religious  Music),如宗教歌剧、神剧、颂歌等。不过在这里,我们所要谈论的不只是狭义的“礼仪音乐”,也是普通虔诚敬礼的一般圣乐(Devotional   Music),也就是“礼仪外围音乐”②。
我们都知道,为要配合教会各种礼仪或活动的目的及要求,每一首圣歌都会表达一定的思想,因此适合的诗词便成为圣乐的重要因素,就像梵二礼仪宪章所说的,用作圣歌的词句,必须符合教会的道理,而且最好由圣经及礼仪资料中取材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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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乐
    前面我们已尝试给圣乐下一个正面的意义,但还是不能完全的说出什么是圣乐。我想倒是说出圣乐的反面较容易些—一就是什么不是圣乐?
    俗乐就是用在教会以外的音乐,是民间流行的音乐,像平剧、昆曲、大鼓书、黄梅调、流行歌曲、儿歌、华尔滋等都属于俗乐范畴。一般来说,俗乐没有固定的规格。它的风格和形式比较自由,因此易于表达个人的思想、感情、抒发人们内心情绪。俗乐不单以人声来传达感情;更应用乐器来抒发人们内心世界的感受或情绪。
    俗乐表达的情绪是多方面的,所以旋律节奏的变化较多,表现的形式自由而带独特性,音程与音域较不规则,所以能自由发挥。在声乐作品中,歌词的应用更加自由,不再受宗教的限制,因而可随意采用很多诗人的诗句、词句、格言等,内容包括: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爱情感受、内心的思想和理想的世界观、人生观等。正因为俗乐以自由的方式表达,所以说它比圣乐更多姿多采,更容易被人所接受。
    圣乐和俗乐虽有别,但它们其实都是一个天主所赐给我们的精神食粮,可是由于两者之目的和功能不同,故此各采用了不同的表达方式,所以在教会的礼仪中不可随便引用俗乐。
我们也知道教会的圣乐现在已发展至多元化的阶段,在六、七十年代,虽有不少现代圣乐,却只局限于民歌式的框框中。但自八十年年代开始,情况却有很大的不同,西方音乐在八十年代陆续出现了许多类别的音乐,包括有“迪斯可乐”(Disco Music)、“崩乐”(Punk  Rock)、“重金属音乐”(Heavy  Metal)、“大路摇滚乐”(Middle of  the  Road  Music)等,简直不胜枚举,这些音乐是否也能被称为圣乐?是否能用在教会的礼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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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都是人们所争论的问题。总而言之,各持各的看法。梵二大公会议—一礼仪宪章也没有明确的规定不能用此音乐,只强调圣乐应和礼仪密切结合,好使圣乐能发挥祈祷的韵味,或培养和谐的情调、增加礼仪的庄严性。关于歌词方面,强调必须符合教会的道理,而且最好由圣经及礼仪资料取材。至于乐器方面也没硬性的规定。教会虽承认管风琴是传统的乐器,但却不排除其他的乐器,惟强调必须适合神圣用途,符合教堂的尊严,又能使信友获得益处。总而言之,教会的圣乐一方面必须是活泼、有活力,不断发展、前进,另一方面又得保持传统,这可说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因此我们必须时常去发掘圣乐在每一个时代的礼仪角色。
第二章 圣乐的重要性
    礼仪并非教会唯一的行动,但它却是教会生活的顶峰和泉源④。藉著礼仪,尤其在感恩圣祭中,“履行我们得救的工程”⑤。因此礼仪最足以使信友以生活表达基督的奥迹和真教会的纯正本质,并昭示给他人。然而为使教会的礼仪变得更隆重、更能引人入胜,圣乐及圣歌是不可缺的。
我们都知道音乐是时间的艺术,而其效果却是超时空的,圣乐更是由时间中找取永远,在时间内而向永远。因为圣乐是人类向造物主的欢呼,乃是一种情不自禁的高歌,表达其坚信切望热爱之至诚,故能使人超脱自我,忘怀人间,飞向天主,与凯旋教会的歌队合一。
激发人对天主虔诚的爱
圣乐不单是人类对天主的敬爱的一种表示,而且还能扩大增强人类对天主的爱。因为天主的每一个子女的灵魂,都是一条心弦,经天主圣神的触动而泛起共呜,发出赞声;正如大圣额我略向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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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修士们所说:“天主的圣意,是要你们的生命成为一篇赞诗”。如果每位信友都向天主发出自由的歌声,当然全球教会子民,基督的大我妙体也将异弦而同曲地组成一个庞大无垠的歌队,这一点圣奥思定说得很明白:“歌队是多数歌唱者的谐和;当我们在歌席中歌唱时,大家是同心合意地歌唱,因此全世界已成了一个基督的歌队”。圣奥思定又说:“会爱的人,才会歌唱;歌者之声,圣爱之火”。由此可见圣乐是多么的重要。
潜移默化
教会利用一切本性的善与美,作为引人接近天主的正当方法,以超性完成本性。因此圣乐在音乐的本性自然效果之外,更加上一重超性的意义,天主圣宠的灌流与滴注,使人更深度地体验到灵性生命的价值,见到不可见的世界,进而举心向善,思慕天上之事。圣乐好似天主的无限美善与人类智慧及其感性之间的一座桥梁,助人在圣礼中与天主做精神的接触,使人心融会于天主的谐和之中。所以说圣乐是天主的光与热,爱与力的幅射,溶天地之和,是天主绝对谐和的一声回响,三位一体永远美丽的影像。总而言之,圣乐潜移人心的效能,出人意表。圣奥思定曾向米兰主教圣盎博写道:“当我在你的圣堂中,被那悠扬的赞诗及圣歌所激动时,不知洒下了多少热泪!歌声倾入我的双耳,真理也浸润了我的心底,燃起我敬爱的热火,眼泪不禁夺眶而出。同他们在一起,我真感到无上幸福。”⑥
双倍祈祷
    圣奥思定说:“圣歌唱得好,等于加倍的祈祷。”事实往往如此:教友在歌唱时,大家异口同声,平诵时热情减退了一半,静默时心就全分了。这正是教会自古礼乐并重的基本因素。
因此圣乐的使命,无论在隆重的或非正式的圣礼中,都应当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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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表达教会之内在生命,传播圣礼祈祷之深切意义为前提,用它强烈的训诲能力,助成圣礼与祈祷的本位化任务,填满人类与造物者之间的无限鸿沟。
    圣歌无非是唱出来的祈祷,因此一切圣乐都当有以下三大要素:艺术形式,音乐感情,祈祷内容。圣热罗尼莫说:“歌颂上主,不只以口,且当以心。”又说:“基督忠仆的歌唱,不是要人喜其歌喉,而是使人爱其歌词。”
的确,无论是圣经,或教父都曾称扬过圣乐;还有罗马教宗们,尤其以圣比约十世为首的近代教宗们,更阐明了圣乐在敬礼中所有的服务作用。圣乐除了是双倍的祈祷外,它也能彰显天主的荣耀。除此之外,圣乐经由我们的口而出时,就成了我们心灵的声音,表达出我们的思想和情感,成为一个与天主沟通的良好媒介。譬如在弥撒中,当我们唱“光荣颂”时,若能真正的投入这圣歌中,我们真的能预尝那天上的耶路撒冷。所以说,圣乐在教会的礼仪中是占相当重要的角色;圣乐越和礼仪密切结合,便越神圣,它能发挥祈祷的韵味,或培养和谐的情调,或增加礼仪的庄严性。另外,在神圣的礼仪中,若隆重地以歌唱举行,民众以歌唱、祈祷来回答天主,这能促使信众们互动的参与,并能培养他们的信德—一向天主高举心灵,向她奉献灵性的崇敬,并丰厚的蒙受她的恩宠。
第三章 如何推广圣乐?
    我们都知道圣乐在教会的礼仪中扮演著相当重要的角色,那么我们如何去推广圣乐呢?
历代以来圣乐奠定了优良传统的基石,随著天主教的广传,也因著各地文化习俗的不同,我们一方面仍唱著古老的圣歌,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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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加添了许多教友创作的新歌,来迎合现代人回应信仰的需要。由工业革命直到这个世纪的未了,科技和思想的发展;好像已到了一个顶峰,而圣歌也渐渐步入一个迎合潮流的趋势,这是无可厚非的,但到底圣乐的范围是否也应该调整或改变呢?如要改变,又改变至什么地步呢?另外流行美国的福音民歌、摇滚乐式圣咏(Gospel Rock)、爵士乐、和灵恩派盛行的短歌,这是否也是圣乐呢?这是颇多争议的。
    我们也知道,圣乐并非给存放在一个千古不变的框框里,从初期教会的“素歌”(plain song)到福音圣诗,就有不少的变化,反映时代的采风。《圣经》曾多次记载,“你们要向天主高唱新歌”,所以教会在圣乐工作上理当有新的创作。
欧洲中古时代的圣乐虽然有美善的一面,但也有不合现代和声法则的部分,现今已被否定或淘汰,证明是时代进步必然有的现象。因此笔者认为为推广圣乐,我们必须创作更多适合当地当代的圣乐,就是该把圣乐本土化,使圣乐能打入民心。现在我愿以以下几点和大家分享:
(一)乐器运用
以前的教会大多数用脚踏的风琴(其实在台湾有些教堂仍是用脚踏的风琴),不过现在教会已用风琴或电子琴。笔者认为教会也该用吉他、摇鼓、低音吉他、电子合成器、电吉他、小提琴、二胡,或整套的鼓等。因为这会使教会的聚会更活泼,也增添不少色彩,另外也能吸引更多的青年朋友,再说教会本来就准许在礼仪中用其他乐器⑦。
(二)音乐风格
除了传统的圣歌外,也应创作一些现代福音的圣歌,就是应有多元化的音乐风格,最好能有本位化的风格,或有乡土化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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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简短的圣歌
近期,教会很喜欢唱短歌,因此应多创作一些较简短的圣歌,因为这类的圣歌很容易背唱,无论在弥撒或祈祷会都很适用。另外它更能促进信友主动参与,尤其在弥撒中的对答、咏颂、对经等。
(四)更具时代感
现代的圣歌的创作虽比较接近时代的节拍,但仍有不少创作依然跳不出民歌式创作的框框。笔者认为在这一方面需多加留意,因为具有时代感的音乐,必为该时代的人所喜欢,这是他们这时代的产物,听起来很自然,也容易产生共呜。因此身为基督徒的音乐人应不断地去创作具时代感的圣乐⑧。
(五)多运用媒体
    现代人对影视方面特别注重,因此,我们应考虑制作一些音乐卡拉OK录影带,若是经费许可,也可制作激光影碟。这样不论在教会的集会或在家庭中都可随时唱圣歌,这可提高唱圣歌的趣味。
    除了有新的圣歌创作外,为能真正推广圣乐,所有的圣职人员、修士及修女们应接受音乐训练,好能在牧灵工作上也能教导信友们唱圣歌。在礼仪宪章论圣乐里就提到在修道院、在男女修会的初学院或书院,以及其他教会机构与学校,应该重视音乐教育及实习。
另外为推广圣乐,尤其是在创作方面,应重视版权问题,目前一般人都不管这问题。我们都知道,作者辛苦的创作,当然希望为天主悦纳,为人所乐意吟唱,然而使用的人,却只翻印而不征求原作者同意,更遑论付予作家应得的版税(请人讲道都要付车马费,作曲传达天主的信息,为何不付给他应得的酬劳,何况一首诗歌的感召力、推广力有时比一篇讲章来得深远。)于是这些作者耗费了相当的时间与精力,却得不到一丝的回馈,现实生活逼得他们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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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圣乐创作,转投入俗乐,或改行他业,以求饥口,这也是推广圣乐应重视的问题⑨。
    最后,笔者认为本堂神父和主管当局倡导与推行,实在已成了最重要的关键所在。还记得我在台湾第一次度圣诞节是在初学的时候,这是几年前的事,整台弥撒都没唱半首圣歌,真的是万籁静,寂静的平安夜,当时我内心是多么的难过。这不是因为教友太少或不会唱,而是本堂神父本身就不喜欢唱歌,不鼓励教友,也不去推动。
果然在一九七O年颁布的《弥撒礼典》中,不再讲什么“歌唱弥撒”或“朗诵弥撒”了。但是把话说回来,教会礼典中取消了某些部分非唱不可的规定,是为了给予圣歌更大的伸缩性,这样会更有效地促成教友自动自发的歌唱。教会取消过去“歌唱弥撒”的严格条件,正是要达成尽量鼓励歌唱,而同时不致过度冗长的双重目标。
结论
圣乐在教会的礼仪中占有相当重要的角色,这是无可否认的。但在今日台湾许多圣堂的弥撒中,大半只在奉献、领主或出堂时唱两三首圣歌,而且多半都是没精打彩,不气无力,看了令人伤心。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因此我想我们不应灰心丧志,要鼓起勇气、毅力、大家一起努力;只要神父、修士、修女及教友们愿意把圣歌唱好,我深信成功就在眼前。为使教会的圣乐更活泼,更为人所接受,我们现在就一起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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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1)古代的是文艺复兴时期。
(1)       参阅李振邦著,宗教音乐;页4。
(2)       中国主教团,大公会议文献,页190。
(3)       同上,页146。
(4)       参阅降临后第九主日献礼经。
(5)       参阅李振邦著,宗教音乐,页145—147。
(6)       中国主教团,大公会议文献,页189。
(7)       参阅华福联络中心,今日华人教会月刊,页11。
(8)       参阅郭乃村,教会音乐,页74。
参考书目
一、中国主教团;大公会议文献,天主教教务协进会,民77年9月再版。
二、李振邦,宗教音乐—一讲座与文集,天主教教务协进会,民68年。
三、郭乃村、杨丽仙;教会音乐,民77年5月再版。
四、世界华人福音事工联络中心;今日华人教会月刊,民82年9月号。
五、吴宗文,论圣礼中的音乐,民5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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