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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诫

第六诫


 
第六诫所要求的比字面所表达出来的要更为深入,如果我们不遵守,就是相反爱。
这条诫命可以总体来说:你不能表达任何一个不是真正出于爱的行为,如果这样就是虚伪。
如果我没有爱,却做出爱所特有的行为,我是在欺骗;对于天主,对于人我都不能这样做。如果我对天主的行为并不真的从内心里赞同,我就不能做赞美天主的表达。
爱有表达,有夫妇之爱,有祖父母对孙子、孙女的爱,也有工作同事之间的爱……不同的友谊都有外在的表达,如果我内里没有真正的爱,就不能运用这些外在的表达。
若望·保禄二世在才任命教宗不久,曾说过:要小心,在婚姻中同样会发生通奸行为;如果丈夫与妻子之间互相把对方视为一件物品,而不给予其人的尊严,不互相尊重,不以爱来互相对待,就是在通奸;婚配圣事不是一张可以没有爱,却做任何想做任何事情的保险卡。不管是在父母与儿女之间,还是夫妻之间,都不能没有真正的爱而做爱所特有的行为。
这条诫命说“勿行邪淫”,因为当时以色列民族除天主的圣殿外,还有一些偶像和邪神的庙,在这些庙的周围都有卖淫的场所;拜邪神的人在结束的时候为表达对这神的崇拜,要和这一邪神的庙妓通奸,所以通奸的人是相信邪神的。
用钱来和一个与我没什么关系的人做爱,这是贬低人格,是对天主和对近人的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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