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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司铎的职务 |
第二章 关于敬礼 |
73,一切有关恭敬天主的敬礼,该是司铎们日常关心的事情,因此须重视礼仪方面的规矩,尤其注意施行圣事的规矩。教会规定司铎们不以任意取消或变更圣教会准定的礼仪,因此司铎们应查考清楚,认真遵守。有一个值得介绍的很好的习惯,就是每年一次重温弥撒经、日课经礼仪书上记载的一切条例。
74,司铎们应使圣堂、更衣所内经常保持良好的秩序和十分的清洁。一切直接、间接有关敬礼的器皿,如圣爵、祭服、台布、弥撒经本等,须有固定的、相称的位置,设法常常保持清洁无垢;稍有损毁,宜及时修理或补充。
75,举行敬礼时,为了天主的光荣与对教友们的表率,司铎应表示庄重严肃,行礼时间要不问私人的便利,但以大众教友的便利为标准。规定的时间一旦向教友宣布后,自己先宜遵守。举行礼仪时切勿太快,也不应太慢,过与不及,都有害教友们的热心。此外,应使一切参加辅佐礼仪的人,外表整洁,内心热诚。
76,凡能增加教友热心的种种盛礼,也不可疏忽。此外,要设法依照教会法律,根据艺术的要求组织一个唱经班。咏唱时,要保持神圣的庄严,且使在堂众教友与辅礼者同样有庄严的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