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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爱深处

结论 家庭的超越与完善


神父,您已经回答了所有种类的问题,您自己想要给这次的谈话什么样的结论呢?
 
我试着由信德、圣经、圣传及教会现今的教导所给予我们的,在天主智慧的光中去看婚姻(以及家庭),为能指出它(们)的伟大,并呈现出要使它(们)得以在战胜一切罪的后果及伤害的爱中实现,所会有的一切脆弱及困难。也许是在婚姻中最能让人看清这一点,因为罪的后果使人倾向感觉,而最强烈的感觉,便是和生育的自然欲望连结的激情;婚姻圣事的恩宠能深入到将其改变,并给予配偶间感觉的连系、性关系,与最个人也最深入的友爱关系一个新的定义。因此也许是在基督徒家庭内,十字架对于罪的后果的胜利才是最为彰显的(在感觉的层次中是最为彰显的);这份胜利也相当地显露在一个存有对天主完全奉献的恩宠中,但却不是以相同的方式。在延伸的方面,我们很明白地最能在家庭中看到这份光荣;在强度方面,则是在修道生活中。
正好必须清楚明白的,是在这智慧的眼光中,如果婚姻是个基础,如果它对今天的世界如此重要,因它为基督的爱战胜罪恶及所有罪恶的后果做见证,那么基督徒家庭便要自我开放,意思是被比它更大的事、同时也是在它内最深处的事所超越─即教会的奥秘。事实上家庭有两个超越可以去看:一个在政治层次上的超越─家庭是政治团体的一部份─,与一个在教会奥秘内的超越。
第一个超越在狭义的政治团体内。是政治上共同的善,使人能在工作、艺术文化与科学文化、政治职权与防御等项目中,得到绽放;只有国家可以,也应该保证这个超越。家庭应该与以重视,以自己的方式与之配合,而不就此被这些政治、职业、文化与艺术的活动所吞并─我们很清楚,这些活动是如此容易地与专属于家庭的共同之善产生不平衡。这是一个危机、一个风险,但不应该让人们把国家视为家庭的敌人;政治团体无法给予家庭目的,然而家庭团体中的善,却给予政治团体部分的目的:政治团体应让家庭团体得以存在,在它被侵略时护卫它,使它能完全地绽放。我们也不要忘记,国家无法给予家庭目的,是因为当它有需要的时候,它等待家庭的帮助:经济上、精神上,甚至是宗教上的帮助─宗教的面向是扎根于家庭中的;而国家使家庭有可能在她成员的成长方面,得到终极的绽放:如人性的、生理的、伦理的与精神的成长。所以家庭因着政治团体而有的超越,是在延展、环境、条件与教育等方面,这不是一个在严谨意义上的完满。
我们现在来看第二个超越:家庭属于教会,她是教会的基础;但是家庭不等于整个教会,她是“家庭式的教会”,而非“通称的”教会。
家庭不是“通称的”教会,正是因为在家庭之上有修道奉献,天主家庭的果实所做的童贞奉献;这是天主神性的诱引,是基督神性的诱引,在基督徒家庭中选择某个孩子,让他在天主的祝圣中、在修道生活或司祭职中,完全地被基督的爱所燃烧。这是超越家庭的,这不与家庭相等,而且也不是家庭决定那一个孩子要奉献给天主,或那一个要成为神父;即使这在某些时候可能发生,也不完全是正确的,因为我们觉得仍然是家庭决定了超越,但超越却是由基督而来的。是基督在选择,而不是父母,因为给予圣召的是基督;是基督在召唤,祂召唤某一个孩子,而且不总是年幼的那一个;祂以爱召唤,在爱的全然免费中召唤。为什么祂要召叫这一个女孩,老二、老大或老五?我们一点也不知道,这是基督的旨意,祂超越,祂注视,祂吸引,祂引诱[1],为了将我们吸引到祂的爱与天父的爱中。是耶稣在选择,这选择的发起是完全免费的,是个偏爱的选择;修道圣召是耶稣免费的礼物,如果愿意忠于耶稣对我们的注视,我们就会给予回应。对于司祭职也是一样,要做决定的不是家庭的父亲,当然,如果他倾向于活出斯多葛派的伦理,他很容易地会说圣召是意愿的问题;但就基督徒而言,我无法这样说。圣召是天主免费的礼物,天主给我们自由去接受或不去接受;是祂给予我们这礼物,是耶稣在召唤,让我们能跟随祂到底。修道圣召与司祭职圣召,是基督超越家庭的爱的吸引,好能让家庭在天主内成为完满的,并以某种方式来说,在对耶稣所做的给予中完全地被超越,让耶稣能利用那些祂所选择的人,成为完全属于祂的,并为祂爱的绝对与爱的首要、第一特性做见证。一切都来自于祂,所以祂可以选择祂要的人。
所以在此有一份家庭的超越。如果由外在去看,我们会说家庭支离破碎了,或是她面对的事情不再是属于家庭的,且会使她中止;事实上她并没有被离散,这是她神性的完满,不是人性的,而是神性的。超性的恩宠超越本性,并对它要求一些它无法明白、真正典型的超性之事。因为,一个人性的家庭,要求被延伸到另一个人性的家庭中:一位产下女孩的母亲,在人性上来说只有一个渴望,就是她的女儿也能成为一位母亲,而她自己则渴望成为祖母…;成为母亲与祖母,是一份自然的渴望,铭刻在母亲的心中,铭刻在女人的心中,这便是一个家庭延伸到另一个家庭中。而当女儿对母亲宣布,她要将自己完全地献给主,为祂成为献身者时,对母亲来说是难以接受的,而如果她不是虔诚的基督徒,这会如同是丧礼;有一些母亲,甚至是身为基督徒的母亲,会说:「对我而言,妳进入修会,妳献身给天主,比妳死去了还要糟糕。」这是因为母亲不接受这超越,不接受她的女儿完全地自献于主。的确,在纯粹本性的观点上,这对家庭来说是件无法理解的事,这只能在神性智慧的光照中被理解,因为这是耶稣显示出祂对男人的心与女人的心,拥有全部的权利;且在这个时候是祂,为了祂自己一人而引诱、吸引,让年轻女孩或年轻男孩,能超越一切人性之爱及一切与家庭有关的事物,为了祂而爱祂。这在亚巴郎的圣召中,以一种令人赞叹的方式表现出来:「离开一切你熟悉的事物,离开你的家族,离开你的父家。」[2]走到如此地步,是这个圣召的特性:为了神性之事,超越家庭、超越家族,超越一切对我们来说熟悉的事物;所以家庭并不终止于自己内,她向比她更伟大的事物开放,也就是对于基督徒家庭来说的教会奥秘。很容易可以明白这美妙的超越;而为了更清楚地明白,就必须总是将教会视为爱的伟大奥秘:耶稣─丈夫与祂的妻子─教会结合。丈夫与妻子的爱,是人性的、被恩宠转型的,能引导向这份被教会所生活出来、在基督与教会间的终极之爱,它同时也是泉源、是第一的;这奥秘曾在耶稣与玛利亚间被完全地生活出来。
我们很清楚,不是家庭首先使人明白耶稣的奥迹,而是信德;信德是天主的给予,是超越家庭的。的确,我们在谈到教育时说过,家庭应该使信德得以发展,但给予信德的并不是家庭,而是基督,所以是信德的奥迹使人明白这伟大的超越─家庭应该接受被其它事物所超越。
如果我们去看家庭的另一个、肯定是以不同的方式加制在信友身上的超越(家庭如何被政治团体所超越),我们会看到它是完全不同的,政治的面向完全不是以同样的方式凌驾其上。这不是名副其实的团体生活圣召吗?
在团体的层次上,比起其它所有的团体,家庭是比较基础、主要与个人的。由政治团体所实现的超越,来自政治上共同的善,是人完美状态中的“福利”;所谓人的完美状态,详尽地说,是当我们只看人的条件限制,而不看人本身的专有目的时。因为在后面这个观点中,友爱与默观使人身上最个人的部分获得目的,这是政治层面所不能理解的;另外,默观所给予的目的也同样是家庭所不能理解的,就像人性友谊与夫妻间友谊的不同一样─后者建立了家庭。
所以就人性的观点来说,家庭有这双重的超越:默观的超越与朝拜的超越,如同在许多个人友谊中的超越一样。这些友谊有别于夫妻间的友谊,后者是父母与孩子、兄弟与姊妹之间友谊的泉源,但是家庭成员与其它人的友谊连系,仍旧是对家庭的一种超越。
如此,所有在最精准意义下的个人的完满,意思是甚至包含了精神的发展,都在政治团体,甚至是家庭团体之上。涉及到教会时,对家庭的超越也是专属于个人的,即使涉及到进入修会团体时,超越仍是个人的─基督徒恩宠中完全具体的层面宣布了这一点。


[1] 参阅耶20:7;欧2:16。
[2] 创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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