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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学导论 |
第六章 神学、信仰与训导权 |
什么是信仰?
在基督宗教里,信仰通常是指借着耶稣基督的恩宠,所开始的新的救恩之路。信仰也是指人类答复天主的召叫,相信天主的启示。所以,当我们说:「信仰基督」这句话的时候,所包含的意思就不只是思想上的顺服,而是整个人全心地信赖,并归依天主,只相信基督能带给我们救恩,进而完全的向基督投诚,从神学的角度来说,没有信仰,就是不相信天主的启示。
我们经常说某种行为是迷信,或者把宗教信仰看成迷信,到底什么是迷信呢?
迷信是一种错误的信仰,尤其是相信某一些符咒,或者某些仪式的功效,相信这些符咒或仪式,能推动自然界以外的神秘力量,来供人驱使。
信仰和启示的关系
启示和信仰是不可分的,又是同时存在的。因为信仰的对象和启示的对象是一样的,就是天主圣三的生命奥迹。当我们说,信仰是答复天主的召叫的时候,这种答复的行动是天主进到人的心中,使人能够在行动中,答复天主的启示,并追随基督。
既然信仰、启示和神学的对象都是天主,这三者之间,有没有不同的地方呢?信仰、启示和神学的关系,虽然非常密切,事实上仍然有不一样的地方,启示和神学的关系,在第二章里讲过了,现在就让我们来讲信仰和神学的关系。
神学与信仰
由信仰的领悟的角度
神学是以信仰为先决条件,神学家是先借着信仰,完全而又自由地献身天主,在理智和意志上,完全效忠于启示者天主,并在自由地同意天主所启示的情况下,献身天主。而信仰是一个人向基督完全的依附,也是个人和基督在生活上的合一。其实不论个人或神学家,如果相信天主,都是在理智、意志上完全的献身天主。
由信仰和神学的动机
从信仰来说,我们依附基督的动机是来自天主的启示,而且,信仰所以是确定的,是因它建立在天主圣言、即基督身上。所以,信仰是绝对的,不能动摇的,可是,在神学的范围里,什么是确定的呢?那要按照论证的价值而定,除了领悟的角度和动机有不一样的地方外。
对象不同
信仰的对象是天主正式启示的内容。而神学的对象,不只是启示真理而已,也包括来自启示真理的结论或推论,以及跟启示内容有关系的一切真理。
态度不同
信仰是整个人存在的献身,包括心灵肉躯,全心全灵,自由的抉择和献身的结果。可是,以神学是一门学术来说,神学的态度是对信仰的领悟,加深我们对信仰的初步认识,然后为信仰服务。
途径不同
信仰经由与天主合一、融合而达到天主,而神学虽然是对天主的知识,可是,这知识是经过人的智力推理而来的。这种推理式的领悟,固然信仰之光,可以给予比较高的照明度,也获益不少,可是,神学的领悟本身,仍然是一种学术性和理论性的过程。
神学和教会训导权
教会训导权是怎么来的呢?教会意识到自己不但接受了天主的启示,而且,在结构上,也继承了宗徒的职务,譬如,教宗、主教们,他们完整地,继承了宗徒的职务,所以有了所谓的训导权,当我们肯定教会的训导权的时候,就是同时肯定了教会所宣讲的道理。
在教会历史上,教会的训导权有没有受过挑战,或者有所变化呢?
教会对训导权的意识和反省,一直到十六世纪,宗教革命否定圣统的时候,教会才愈来愈深地意识到训导权的必要性。到了十八、十九世纪,教会才把训导权用在所宣讲的道理上,那时候,教会把天主启示的道理都称为信理。而且,在面对异端或错误的时候,教会就用「不能错误」的训导权来解释,借此坚固天主子民的正确信仰知识。
面对教会意识到自己的训导权的事上,信友应该有什么态度或观念呢?
我们都相信,耶稣基督永生的牧人曾经建立了教会,又把使命交给了宗徒们,以及宗徒的继承人,也就是主教们。为了使主教们保持合一,基督立了伯多禄为宗徒之首,在他身上建立了信仰统一,以及精神共融、永久可见的标记。所以,罗马教宗首席权的设立,权限、性质和永久性,以及他不能错误的训导权,是我们信友大家相信的道理。除了相信教会拥有的训导权之外,也要以敬重的心情去附合主教们以基督之名,对信仰和道德所发表的论断。对罗马教宗的法定训导权,更应该表示意志和理智的顺从。如教宗不是以正式的宗座权威发言,那么我们都应根据文告的、或他说话的口气上所流露的意思,密切关注而明白其真正意义之所在,辨析其论断的实质。使他的训导,真诚的附合他的论断。
教宗在什么样情形下,使用「不能错误」的训导权,这项特恩呢?
当主教团的首领,罗马教宗,以全体基督徒的最高牧人和导师的身份,在信仰上为了坚定弟兄们,以决断的行动宣布有关信仰和道德的教理的时候,他就是以自己教宗职位的名义,享有这种不能错误的特恩。因此,教宗的定断本身就应该是不可修改的,也不需要经过教会的同意。因为在许给伯多禄的圣神协助下,教宗所发表的定断,并不需要任何人的批准,也不能向任何法庭控诉。原来教宗这样发表论断的时候,并不是以私人的名义,而是以整个教会的最高导师的名义,来解释或卫护公教信仰的道理。
既然教会的训导权有坚固天主子民正确信仰的责任,那么在神学的研究上,和教会训导权有什么关系呢?
神学和教会训导权都是受教会委托,保管天主的启示
两者的目标也一样,就是不但保存天主的启示,更要一天比一天深入研究、护卫,并给人介绍信仰,帮助人们走向得救的道路。
神学和教会训导权也各有不同的活动和特恩
教会训导权的任务是受基督之命,并借着圣神恩赐的辅导恩典,来保管信仰、圣经和传承,避免受到错误或沾染,同时,用它的权威来判断神学对启示的种种解释,也给信仰提供新而更深的领悟。而神学的功能是在圣神领导下研究启示,并且把研究的成果,充实基督信徒的知识,尤其是充实训导权的知识,使得这些成果,通过教会圣统所谓讲授的道理,来照明整个天主子民。
虽然神学家有他们的神恩,并不豁免他们服从教会训导权的义务,另一方面,忠于教会训导权也并不等于完全被动,没有丝毫的创见,相反的,神学一切研究工作的原动力都应该来自教会训导权。
神学能充实信友的知识,这是否指纯粹信仰上的知识呢?或者,神学在天主子民和教会训导权之间必有它的角色呢?
两方面都有。首先,神学在信友和教会训导权之间,发挥的是中介的角色和功能。特别是在辨别时代征兆方面,教宗保禄六世在一九六六年九月,罗马神学大会中训话的时候这样说:「神学对信友团体所生活的信仰之声,经常谛听,好能听出它的韵律,音调和问题,也好能把握住天主圣神在天主子民中间所带领的方向。所以神学是敏感地感受到信友的问题,然后深入天主圣言,寻找解决的办法,再把解决的办法,交给教会训导权,协助教会训导权领导教会的任务。」
在充实信友知识方面,神学的另一种功能是陶冶信友的信仰和伦理生活。虽然教会训导权,可以保护信友不受暴风影响或吹散。可是,如果没有神学,信友的信仰会苍白失色,或陷于一种思想的瘫痪,而神学的任务,就是经常地给信友的信仰带来新生命,使信仰更明朗、更深厚,也指出信仰的具体影响,或者,哪里有走入歧途的危险。这样,神学成为教会的一种服务,给信友团体,给教会训导权,也是给信仰服务。 神学是一种服务,是在「思想融合」中进行的,就是和教会训导权融合,与基督徒团体融合,也和献身讲授和研究的神学家们融合。而且,神学家必须是一个对天主圣言负责的服务员,有忠于基督和忠于所谓基督新娘,也即忠于教会的双重忠实任务。另一方面,神学家既然是给教会训导权解决未来的问题铺路,那么神学家必须有一种适当的自由,神学家在面对困难问题上,不完全一样的意见,并不表示信仰不一致,或者与教会训导权是水火不相容的。事实上,教会内一直有多种很不相同的神学,和神学家共存的余地,这种意见的不同或差别,才是教会进步的原因。最后,神学家必须承认,在服务教会训导权,服务信友以及教会的子女时,该同意由教会最高裁判权所作的裁判,同时,也接受最高裁判权和神学家个人之间的中间裁判,也就是所有献身作同样研究的神学家们的裁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