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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学导论

第二十三章 大公神学


 
 
 
也许大家对「大公神学」这个名词有些陌生,因为这门课是在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之后才兴起的,在这之前,虽然也提到「大公」这个名词,但那时还没有成为一门神学课。所以,现在,让我来介绍一下「大公」的历史。
 
「大公」的历史
 
在教会史上,我们知道在第十一世纪的时候,教会分裂成为东方教会和西方教会,十六世纪以后,西方的教会又产生了天主教和基督教的大分裂,也产生许多不同的派别。这种分裂的现象肯定是相反耶稣基督的旨意,因为耶稣基督只建立了一个教会。分裂后的各教会也曾经多次尝试合一的可能,可是,一直都没有什么效果。到了二十世纪初,各分裂的教派又积极展开合一的运动,这就是所谓的大公运动。
 
大公运动
 
天主教对大公运动反映非常热烈,教宗若望二十三世他便是一位积极参与这项运动的人,他又召开了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目的之一就是促进基督宗教的合一,而且,在大公会议里,又颁布了「大公主义法令」这部文献,这部文献就是基督宗教合一运动的精神指南。
二十世纪初,天主教会热烈参与大公运动是因为二十世纪的天主教教会学,重新返回圣经而得到革新,同时,又重新钻研教会的奥迹,在研究的过程中,一方面面对过去分裂的原因——比方因为教义、教会法或教会的组织等意见不同,而造成的分裂;另一方面沉思反省,「原来是一体,今天却成为分裂的教会」,到底是怎么回事?
反省之后,神学家发现,虽然天主教自认为完整地保存了来自基督的一切教会因素,可是也承认在天主教之外,各个教派也拥有基督的真理。由此可见,基督的教会虽然分裂,但是各教派之间,仍然有许多来自基督的共同因素。比方说,圣经、信、望、爱三德,圣神的恩惠等等,这一切都是来自基督,并引人归向基督,且应该属于基督唯一的教会。
这种发现提示我们,每一个分裂的教派在回顾历史之后,都不能自辞其咎,认为自己是完全对的,也不该互相指责;相反的,需要互相交谈,才不至于使信仰上的分歧,愈来愈深。
大公运动的合一,是指教会组织上的合一,或是信仰上的合一呢?
大公运动的目的,是要恢复基督徒彼此间的合一,这个合一就是若望福音第十七章,耶稣受难前,为门徒们的祈祷里说的,在第21节耶稣这样祈祷说:
 
「愿众人都合而为一,父啊!愿他们在我们内合而为一,就如我在你内,你在我内,为叫世界相信,是你派遣了我。」
 
前面说,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的主要目的之一,是促进各派基督徒间的合一,大公会议有什么指示呢?
 
大公会议的精神与态度
 
1.建设性的交谈
在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大公主义法令第4号对大公运动的精神和态度这样说:
 
「大公运动是指适应教会各种需要与时代的要求,为推动基督徒的合一,而发起和组织的各种活动和措施。例如,首先应依照公平和真理,努力消除那些不符合弟兄合一情况的语言、判断和行为,免使与他们的相互关系更形困难。然后,由各教会或团体中有适当训练的专家,彼此在基督徒的集会中,以宗教精神进行交谈。在这种交谈中,个人更深刻的陈述自己教会的道理,并且明白指出其特征。」
 
由这段法令的文字,可以看出大公主义一方面是要努力消除,所有违反真理的过错,另一方面是积极地在各个基督徒团体的专家们之间,培育一种建设性的交谈。
2.放弃成见互相尊重
除了交谈之外,法令第4号接着又说:
 
「按照基督徒的良心的要求,彼此要广泛地合作,以谋求公共的利益,在可能中,又可举行共同的祈祷。最后,双方都检讨自己,如何忠于基督对教会的意愿,并努力进行应有的更新和改革。」
 
如果要双方都能够交谈、合作、一起祈祷,这等于要求双方都要先放弃成见、互相尊重。
恢复基督徒之间的合一,不只是一些方法而已,这是一种恩宠的工作,因为除非每个人有内心的改变,否则,就没有真正的大公主义。这种内心的改变,包括,承认对方也有基督的真理,同时,又能在忠于教会的使命下,不断革新自己。因此,内心的改变,再配合为基督徒合一的公开或私人的祈祷,作为大公主义的灵魂。所以说,合一的奥迹是一个友爱和祈祷的奥迹。所谓大公主义的灵魂,就是基督徒合一不可少的条件,首先,每个人在他所处的环境里,热心推动基督徒的合一。第二个条件是法令第9号说的:
 
「我们必须依照真理,并以善意进行研究分离弟兄们的教义、历史、神修生活、礼仪生活、宗教心理学和文化等,获得充分的了解。」
 
3.认清并重视不同基督徒团体中,所发现的基督徒价值、美德以及英豪行为。
4.消除各种对别人的轻视、憎恨、反感的心情,并且以谦逊、温和、大方和接纳的积极态度对待对方。
5.基督徒的合一要求每一个基督徒,先度一个有深度的基督徒生活,这样,才能在基督内合而为一。
要先认识各教派的教义才能交谈。这是神学院应该安排的课程。在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里,也强调神学院应该给神学生们,对分裂弟兄的团体有一个健全的认识。在「司铎培养法令」第16号说:
 
「应按各个地区的特殊情形,领导修生进一步的了解,与罗马圣座分离的诸教会和教会团体,使修生们按照本大公会议的规定,对重建一切基督徒的合一有所贡献。」
 
如何面对分裂的事实
 
如果研究的结果发现,当初的分裂并不是信仰的因素,而是对教会的组织,或对某些事的看法不一样,那么,我们的立场是什么呢?
在神学的范围内,许多跟基督徒合一有关的问题,大都是教会的问题。这类的问题可并为两大类:
首先,今天所有的基督徒都同意,有组织的教会是在历史的过程中产生出来的,这个说法马上引起「人为因素」和「神设因素」交错的问题。所谓神设,就是天主设立的意思。如果教会是人为的因素,那么教会是相对的,如果是神设因素,那么教会是绝对不能改变的,事实上,这是一个两者交错在一起的问题。
其次,一个有组织的教会,也要面对一些问题,比方说,圣经和传承之间有怎么样的关系?教会训导权和圣神在每个信友身上所作的见证之间,又有怎么样的关系呢?这一类的问题,都应该从天主教、东正教和其他基督徒团体的观点上,加以考虑。
这些问题的确很难有一个明确的定论,对教会来说,也是一个很大的挑战。可是,在神学上基督徒的合一,不只是教会学上的问题,也是心理状态和方法学上的问题。所以,一个有合一倾向的神学,固然必须注意,要忠实地介绍天主教的道理,可是,这个忠实的介绍,也必须同时培养和分离弟兄的交谈。这一点在大公会议法令第10号上说:
 
「在教授神学,尤其涉及历史学科时,应该顾及大公主义的观点,使能正确的符合事实。最重要的,是未来的牧人和司铎们,应该精确按照大公主义所编的神学,而不是引起分离弟兄和公教关系争论的神学。」
 
基督徒的合一包括了神学、教会、人的态度、历史等许多的因素。大公主义不是理论的问题,所以,在大公主义法令里,教会指出了七项实施方案,就是教会的更新、内心的皈依、联合祈祷、彼此认识、大公训练、表达信仰的方式,以及与分离的弟兄的合作等七项。
面对基督徒的合一,在态度上有几点值得我们注意:
首先,对于其他基督徒团体的信仰、礼仪、组织等等,基本上,我们要抱着尊重的态度,不随意地加以批评。这并不是说,我们承认一切都是对的,事实上,任何一个团体都有它的缺失,因人是有罪的。因此,这不该成为彼此攻击的因素。其次,我们也不要走到另一个极端,认为所有的宗教都是好的,没有什么区别,所以,我们不要放弃宣扬基督福音的机会。此外,如果能够在具体的事情上,彼此合作,也是合一的好办法。
最后,也许我们会觉得宗教交流的问题是专家的工作,自己懂得不够,不过,我们仍然能够从各人的态度上努力,建立友好的关系,这也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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