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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经学讲义

I. J. 基 督 教 的 解 经 法


 
 
    我们将在这课谈论改革时期教会以及后来更正教会(基督教会)的解经法。
 
背景
  在十六世纪,西欧的历史发生了两个大浪潮: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宗教改革的起因可说是因为有一班人起来反对“权威”(天主教的传统)的解经法,“回返圣经”是宗教改革家的口号。
  宗教改革以前的一千多年,释经学者均在字义和寓意的主线两端徘徊,而从宗教改革以后直到今天,明显地形成了两端互相对立的现象。由此可见,借着文艺复兴对希伯来文和希腊文的兴趣,依拉姆斯(Erasmus)出版了第一本希腊文圣经。路德也翻译了通俗易读的德文圣经。各种原文的圣经版本也相续出现。神学生和圣职人员可直接的以原文圣经来从新了解教义。
  起初,威克里夫(John Wyclif)强调字义和文法的解释。后来,路德也停止使用寓意解法。他坚持经文是有「一个清楚肯定的意思」(one simple solid sense)。他把「历史-文法」的解经法(historical-grammatical interpretation)介绍给教会。因此,他坚持原文的重要性。奉劝传道人说:「一个人不能读原文圣经的传道人或许可以传讲基督造就别人,可是在解释圣经反对异端邪说时,若不精通原文就办不到了。」 对于历史和文法,他说要注意圣经作者的时代、环境、修辞、上下文。
    路德说由信心而出的经验领导人使用“属灵”式的解经法(spiritual interpretation),但是这解经法必须有「历史-文法」解经法作为根基。他也认为每个信徒皆可以直接明白圣经。信徒可借着「以经解经」(scriptura scripturae interpres)使圣经有自明之处。
  加尔文(John Calvin)持守圣经本身是基督徒信仰的权威。圣经的权威也超越教会的权威。他提议用“客观”的解经法。不过,他认为“内在圣灵的光照”(internal testimony of the Holy Spirit)乃是解释神话语的人必备的属灵装备。
  这两位宗教改革家并不如我们所认识只是一位神学家,他们的著作中有许多的书卷是注释书。他们的神学可说是借着释经来理解和组成。「唯独圣经」(Sola Scriptura)是这班宗教改革家坚守的态度。加尔文说:「唯有圣经是我在一切真理寻索上的最高标准。」这种心态与中世纪态度截然不同;中世纪认为圣经其实并非最重要的真理,最高的权威是来自释经学者和教父的著作。因此,路德有一次与教廷上的对手争执时,慨叹地说:「当我跟你诉诸真理,我拿圣经出来的时候,你反倒拿教父出来。我要看的是太阳,你却给我看灯笼。我并非不尊重这些古代的教父,然而我更尊重圣经的权威。」
 
  我们略可把宗教改革家的释经学列下:
一.圣经的清晰性:乃是指圣灵能在信徒心里的工作,光照他的心智,使他能明白圣经的真理。
二.启示适应人:说明圣经是在人类的社会环境下写成的,它是人人可以明白的。
三.以经解经:含义不明的经文可由含义清晰的经文来解释。
四.经文意思的统一性:说明神学可由不同的经文组合起来解释。
五.解释和应用:解经的目的是应用。
 
  这些“原则”也相继流传在改革宗的教会中,一直到今天。
 
    改革时期的释经学者也特别注重语言学在解经层面的控制因素。他们列下了一些语言学的原则:
一.单 字:指许多神学性的字眼或是含有特别意义的词语。
二.文 法:指各种圣经语言的文法,造句。有复合字,象征语法,成语,还有许多特名词等。
三.文 体:指文字的类别,有(一)象征性语法:包括暗喻,明喻,夸张法,(二)比喻,寓意,寓言,神话,谜语,(二)文体类:历史记述,智慧文学,惊奇故事,律法,诗歌等等。
四.文 化:说明解经者必须深入研究(一)圣经地理(Biblical geography),(二)圣经历史(Biblical history),(三)圣经文化(当时社会文明)(Biblical culture)。
 
基督教的释经法(历史-文法式的解经法)
 
一.高举圣经的权威
  认为圣经是释经时最高的权威,没有任何教义或是解经者的意见可以与之平排并坐。人人可以直接阅读和解释圣经,圣灵必会帮助信徒明白神的话语。
  另外,神学生和圣职人员可直接的以原文圣经来从新了解教义。不懂原文的人也可以藉用不同的译本来考察经文的意思。  
  例如,太5:1-10耶稣八次以Makarios(神所赐的福气)作为八福的第一个字。这样的排列是因为要加强说明八个好行为是神所赐福的。重点在神的福气。
 
二.字义-文法原则
  字义原则(见字义解经法)
  文法原则指明解经者必须考究经文的文法和文体。
  例如:约3:3-5在修辞上是平行经节,因此
     「重生」平行「水和灵生的」。
      因此「水和灵生」的基本含意就是「重生」,也就是因信基督所得的新生命。并不是今天某些教派为了个人的教义而说是水礼再加上灵洗之礼才等于重生。     
     另外,耶稣论八福共使用七十二个希腊文字写成,前四福含卅六个字,后四福另含卅六个字,成为一首两部平衡的诗歌,为了容易背读。
 
三.文化原则
  必须考究经文的地理、历史,和文化背景。让这些背景带给经文更多的亮光。
  例如:按照历史背景,指尼哥底母是犹太人的官应该是指他是七十二人犹太大公会的一位成员,拥有管理当时犹太教最高的权威。
     当时的文化也说明犹太拉比为了找寻答案,不惜半夜求问或辩论。
 
四.应用原则
    认为解经的最终目的是教导人学义,指导信徒服从主的吩咐,把神的教训应用在信徒生活中。
    例如:约3:1-15的记述要求信徒都必须重生,也省察信徒本身是否已重生,圣灵几时重生了我。我有否过着一个重生生命的生活呢?
 
 
  敬虔派的解经法占了基督教的一个重要地位。当改革运动平静之后,更正教诸宗派皆各自以教义,信条坚固其教会。这时的教会的生命也因此低沉。敬虔派就是在不满这种状况的情形下发展出来的。敬虔主义致力于恢复圣经为属灵的粮食,以读经为造就自己。
  在十七世纪有巴克斯特(Richard Baxter)影晌。十八世纪却有莫拉维弟兄会(Moravians),卫斯理(Wesley),贵格会的信徒(Quakers),还有许多清教徒(puritians)。
  在这个世纪,敬虔主义还没有消失。今天一般信徒研读圣经的目的乃是为了充实自己的灵命。许多人最强调的是个人灵修和敬虔生活,其次才是教义方面或是经文释义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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