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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经学讲义

F. 新文学诠释 - 叙述诠释


 
 
    近年来新文学诠释(New Literary Criticism)的兴起导致许多圣经学者把这新兴释经法应用于圣经。即时不同理论和结论如百花齐放,有些结论帮助我们深入理解经文,有些结论却质疑了圣经的可靠性。
  首先介绍新文学诠释学中的叙述诠释法(Narrative Criticism),这方法并不难学会,也不难应用,简单说,应用也只不过是遵照他们所定下来的规则应用于经文。在此课中将借着约翰福音第三章:耶稣与尼哥底母的谈话叙述作为例子。
  新文学诠释先假定圣经是一本文学著作,然后按着一般文学理论把圣经内的资料先分成两大种类:散文(prose)与诗歌(poetry)。然后从散文中再分成许多种类的文体,比如叙述(Narratives)、比喻、故事(stories)、谈话(discourses)、神迹(miracles)等等。圣经的资料多属于叙述,几乎占七成多篇幅(注六)。
  接着,叙述诠释(Narrative Criticism)就把散文特征分成四个特性:
一.情节(Plot):就是一个叙述故事的过程,有时在这过程当中会出现冲突、阴谋、解决冲突,有时也会出现多次冲突等等。比如约翰福音第九章,耶稣先医治瞎子,然后就是瞎子与法利赛人起第一次的冲突(约9:13),接着再起第二次的冲突(约9:24),最后是耶稣与法利赛人起冲突(约9:40)。
二.人物(characters):在整个叙述当中会出现一位或多位不同的人物。明显地,这些人物的活动构成整个情节。读者也只能从他们的活动和谈话中来认识他们。当然,我们对这些人物的认识也在乎叙述者/作者如何表达他们来让我们认识。这些人物常常相对或是敌对起来。“好人”通常是属于神的人。通常叙述者/作者不会清楚说明这些人物的动机(motive)和性格(personality),因此读者必须去诠释这些人物。一般上,今日的注释者必须了解当时背景和这些人物的关系,黎根(L. Ryken)提议说:「尽量去了解这些人物」(注七)。
    例如,约翰福音第九章,人物有耶稣、瞎子、法利赛人、瞎子的父母亲、连先知,摩西和神也被引伸出来。这些人物的动作都清楚被叙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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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三:R.L.Thomas,"The Hermeneutics of Evangelical Redaction Criticism"JETS 4,1986.
    注四:意思说编修批判要靠形式批判,甚至历史批判的工作后才可以实行。我们常称编修批判是形式的继子(step-child).
  注五:福音派暂时只接纳一,二及第三的"微少修正" (minor modification)。例如,马太4:24按着他当时的处境把马可3:8的推罗,西顿改成叙利亚。
    注六:关于如何把新文学诠释应用于圣经不同文体,请参考L. Ryken and T. Longman III,"A Complete Literary Guide to the Bible" (Grand Rapids: Zondervan,1993).
    注七:L. Ryken,"Words of Delight: A Literary Introduction to the Bible" (Grand Rapids:Baker,1987).
 
三.布景(setting):布景就是情节和人物的空间。很多时候,圣经布景都牵引着历史因素,读者先要了解这些历史背景才有办法深入作诠释。比如耶稣医治毕士大池旁的瘸子,而病人都在等天使按时下池子搅动池水就要求读者先认识这历史背景。也因为许多叙述要求清楚的地点才能实现,因此圣经中的地点都含有真实的历史背景。这是圣经与世俗文学著作的分别之处。约翰福音第九章中「往西罗亚池子里去洗」、「在安息日」、「怕犹太人」、「赶出会堂」都属于布景资料,也要求去认识其中历史背景。
 
四.意见(point of view):叙述者的意见和企图可以说是叙述文中唯一声音,他也是那位控制整个局势的人;我们只能从他所定下来的意见中认识该段经文的意思。换句话说,叙述者就是那位决定和导引读者该如何反应叙述中的情节和人物。
    通常这位叙述者会以第一人身分“我/我们”(First person)或是第三人身份“他/不记名〞(Third person)来叙述。如果是以第一人身分,那叙述者就是其中一位人物。可是圣经的叙述通常都是以第三人身份叙述,并且是以不记名,不显露身分来叙述。这不显露的叙述者“不出现在故事中;以第三人身来讲述;不受时间和地域控制;在每个情节中作为一位暗藏者(implied author),随时可以重复讲述任何动作;隐藏起来讲述当中人物的意念和感受;常常解释那时的背景,或翻译一些字眼,或为故事注解;并且以个人的意识形态来讲述事情过程”(注一)。
  例如,当耶稣在迦拿行完把水变酒的神迹后,叙述者就注释说「这是耶稣所行的头一件神迹」,又如我们不能肯定约3:16-21到底是耶稣亲口说的话或是叙述者个人的反省。
 
    不管怎样,第一、第二、第三部所收集到的资料,都是为了帮助第四部可以更容易获得答案。
 
  叙述诠释法继续深入分析叙述文体的书写形式(narrative style,也称genre 法文意思是“文学形式”),大约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重复(repetition):一些情节和谈话常被重复,比如约翰福音第九章多次重复瞎子的谈话:「就看见了」(三次 约9:7,11,15,然后「如今能看见了」(约9:25)),「我不知道」(五次 约9:12,20,21,21,25)。
二.省略(omission):叙述者常把读者想要知道的情报省略了。「从水和灵生的」(约3:5)到底是指何物?
三.谈话(dialogue):通常叙述内有许多交谈被记述下来。比如约翰福音第九章瞎子与法利赛人的谈话,约翰福音第三章耶稣和尼哥底母的谈话等等。
四.讽刺(irony):「莫非你们也要作他的门徒么?」(约9:27),「难道我们也瞎了眼么?」(约9:40)都是一些讽刺语句。
五.直喻(simile)和隐喻(metaphor):比如圣灵如风(约3:8)就是一个隐喻。耶稣被高举使人得永生如同铜蛇在旷野被高举使人得生(约3:14-15)是一个直喻或是预表(typology)。
 
圣经学者对新文学诠释的反应
 
    新文学诠释与传统的文法-历史解经法(grammatico-historical interpretation) 不相同。后者注重于一段经文的字义和历史背景,以致无时不为重建(reconstruction)当时的历史背景忙碌,甚至作许多无谓猜测,而新文学诠释就是要脱离这个历史的辖制,专注重该段经文的结构和当中文学特性来解经发掘意义。
    新文学诠释好处有:(一)新文学诠释帮助我们了解圣经文学更多,让我们可以深入理解当时作者如何应用他们的书写技巧,像当时文学技巧如何借着文字去表达他们的意见;(二)重视经文的完整性,不把经文分折成许多小单元。视整段经文为一完整结构,为一文本(text),把当中文学要素分析成不同的代表符号并找出它们之间的关系;比如,看约翰福音第九章为一完整记录,甚至整本约翰福音都是互相连系;(三)注重读者的反应。叙述诠释不只注重叙述者的表达意念,也重视当时和现今读者的反应。;(四)重视记录中的要素为同时性(synchronic),不认为含有不同时期的历史因素。比如,看约翰福音第九章中耶稣、法利赛人和会堂为同一时期,不会说会堂的出现只是在第一世纪后,而这章内所说的会堂是后来的人加上去。
 
    新文学诠释的缺点也被福音派学者屡次指出来(注三)。不外有(一)新文学诠释太注重文本的独立性而经常忽略了作者和当时的历史背景,叙述学者叫人只是注意本文(text)和读者之间所产生的意义而没有注意从历史背景而来的意义;(二)很多时候,新文学诠释学者也分门别类,尽量应用当今许多世俗的方法加诸于古时圣经文字,使人无可适从那是对那是错;(三)常常夸大了那叙述者的功能而忽略了许多经文的作者原本就是一位亲眼见证者(eye-wit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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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一:D. Rhoads and D. Michie,"Mark as Story: The Introduction to the Narrative of a Gospel" (Philadelphia: Fortress,1982).
 
以叙述诠释法来看约3:1-21
    无可否认,约3:1-21 耶稣与尼哥底母谈话是一篇叙述文体。我们将按着叙述诠释法来注释这段经文。
 
一.情节(plot):耶稣与尼哥底母相遇并由尼哥底母开声引入话题(约3:1-2)、接着是耶稣三次回答尼哥底母两个疑问(约3-15)、不能肯定约16-21是否属于耶稣的回答,相信是叙述者的个人反省。这三个情节紧紧相接。与其他经文(上下文)比较,之前一段是耶稣与衪母亲的谈话,而后一段是耶稣与撒玛利亚妇女的谈话。相信这三段谈话都有连贯性。
 
二.人物(characters):耶稣(我)和尼哥底母(你)是主要人物,可是耶稣所说「我们」和「你们」又代表那些人呢?相信「我们」是代表使徒或是当时的基督教,而「你们」是由尼哥底母所代表的正统犹太教。如果是这样,那之前耶稣和衪母亲的谈话可能代表基督教与一般犹太教的对话,而耶稣和撒玛利亚妇人的谈话可能代表基督教与非正统犹太教的对话。神、圣灵、摩西、人子也是一些在谈话中出现的人物。
 
三.布景(setting):尼哥底母是在夜里来,相信谈话地点是在耶路撒冷一所耶稣和门徒所停留的住所。不知道尼哥底母何时离开这所房子。摩西在旷野举蛇的布景被带出来,使这谈话的布景更添加许多色彩。
 
四.意见(point of view):在平行对句时,「重生」与「水和灵生」为同义词。铜蛇被举起来等于耶稣被钉十架举起来。当然,这含意是要说明被蛇咬的人望向被举起的铜蛇而得生,那罪人望向被举在十字架的人子将得永生。以上两个意见都是在谈话中直接被提出来。但是有一句:「除了从天降下仍旧在天的人子,没有人升过天」不知是否耶稣所讲。相信是叙述者的注解意见。约3:16-21也不知是否耶稣所讲,或是叙述者反省当时教会的谈话?
 
    整段经文含有许多叙述文体形式:「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重复三次,「信衪的...得永生」重复两次。许多谈话被记录下来。直喻观念有神的国、永生、地上的事、天上的事。隐喻观念有重生/水和灵生、风和灵不可捉摸。平行观念有重生比较水和灵生、不能见比较不能进。对比观念有地上的事比较天上的事。预表有蛇被举起得生预表人子被举起得永生。
    叙述者要求读者的反应有:「你们必须重生,你不要希奇」「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你不明白么?」(特别要求那些熟悉或是教导圣经的人)。约3:11要求读者有否领受使徒的见证。约3:12要求读者有否信地上和天上的事。在约3:16-21整个反省中,指问和警告当时和今日读者有否这样的反省。
 
    以上只是一个修辞诠释的例子。这方法可应用于其他的经文段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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