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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学发凡

《圣神默感》通谕:


 
教宗庇护十二世于1943年9月30日颁布的。
本通谕相当长,分前后两部分。
前部较短简单回顾历史,追述教宗良十三世及他的继位者,五十年来对圣经学方面所有的贡献。首先良十三世的《上智天主》通谕(强调的圣经的不能差错性),批准道明会士办的圣经学院。他自已成立的“宗座圣经委员会”;之后几位教宗对加强研究圣经的数件大事:庇护十世授权圣经委员会颁发学位。末后他又于1909年在罗马创立了“圣经研究院”;本笃十五为劝人爱护勤读圣经,颁发的《护卫者圣神》通谕。
后部,亦是本通谕主要部分,教宗针对当前的光景,作了以下数种明确指示:
首先,应注重圣经原文,惟有研究圣经原文才是真正以科学方法研究圣经,因为任何译文其价值也不能和原文等量齐观。所以为研究圣经的人学习圣经语文是不可或缺的条件。其次,应注意圣经的校订工作,亦即尽可能恢复圣经经文本来面目。
有关解经学的问题:首先应着重字意,即圣作者所以用某一字所愿说的意思,而不是解经学者以为圣作者有某一意思。此外对某一书。要从神学方面注意有关伦理与信仰的道理,不要只在语言学、历史、考古等项目上下功夫。至于属灵的解释,圣经内固然有这意义,即天主藉旧约里的言或行,以他上智的安排措施,预示在新约内行将实现,但需证明某一属灵性的意义确实出自天主。此证明或求助于新约或求助之于耶稣和宗徒们的言论,或求之于教会的礼仪。至于其他借意,虽然在讲道劝人上非常有益,但亦当特别小心,因为圣经本身是……(希四12)。
有关启示的性质:视圣作者为天主的工具,所谓工具并非死的东西,而是能运用自己固有技能的工具,这由各不同作者的经卷内可一目了然。故:解经学者不应忽略每一作者的生活背景,和他所用不着语言体裁等。亦即控学者所惯称的文体类型,因为古圣作者所用的文体和今日西方学有很大的分野。此外还应注意,圣作者在著述时,是引用其他口传或笔于书的文件,抑或直接得自天主,亦即教父所说的上智天主的特别照顾。末后教宗提醒若忽略这些则难免曲解甚或误解的危险。
教宗肯定自良十三世以来因学者的苦心研究,不少问题获得了满意解答,不过今天尚有不少难题需要继续努力,甚至有些难题是无法获得解决的,虽然如此不应灰心反更加努力,不应只消极地只为应付敌对者的设难,而且更要有积极的贡献,务使对教会的道理尤其关于圣经的无差错性,以及对其他已获得了美结论的俗学部门,都能有令人满意的解答。此外,教宗特别劝公教学者,在遇到困难时,不只要心平气和,而且更要怀有极大的热诚爱德,不要凡见到新的意见,便加以怀疑,甚而攻击。因为除教会在有关伦理和信仰上的事,所特别声名外,还要很多课题得以充分的自由研究。
最后,教宗劝一切公教信友要勤读圣经,首先嘱咐神父在讲道时,要由圣经的宝藏吸取材料,尤其以主耶稣的言行为题,但应避免非经意而只属望文生义的杜撰和借意。要特别注意修院教育务使修生都能养成日后爱好圣经的司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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