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书页 ] [ 返回目录 ] [ 繁体转换 ] [ 添加书签 ]
劝言

第一篇  基督之体


主耶稣曾对他的门徒说:“我是道路、真理、生命,除非经由我,谁也不能到父那里去。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父;现在你们已认识了他,并且已经看见了他。”斐理伯对他说:“主,把父显示给我们,我们就心满意足了。”耶稣对他说:“斐理伯,这样长久的时间,我和你们在一起,你们还认识我吗?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我父啊!”(若一四6-9)。 

父住在不可接近的光中(弟前六16);天主是神(若四24);从来没有人见过天主(若一18,又若一4,12)。天主既是神,所以非靠神,人不能看见他。因为使人生活的是神,肉一无所用(若六63)。 

同样,子以其父相等而言,不能为人所见,犹如父及圣神之不能为人所见。 

为此,凡在主耶稣基督身上,只见到他的人性,而不使他们所见到的合乎信德,不依神及天主的旨意,而信他是天主子,这些人是被定了罪。同样,今日在祭台上,凡人看到在在面酒形下,藉司铎之手,用主的言语而成的基督的圣体圣事,而不依神及天主旨意,真信是主耶稣基督,实实在在那里的话,也是被定罪。至高者自己曾作证说:“这是我的体,这是新约的血(谷一四22-24);谁吃我的肉,并喝我的血,就有永生。”(若六24)。 

所以是主的神住在那一般信主、领主至圣体血的人内。其他无份于此神,而敢领他的人,就是吃喝他们自己的罪案(格前一一29)。 

显贵人啊!你们的心要麻木到几时呢?(咏四3)为何不接受真理,为何不信天主子呢?(见若九35)。他每日自卑自抑,正如当年由上天的宝座上(智一八15),降孕在童贞胎中,如今每天在谦卑的外表下,来到我们这里;每天从父的怀抱内,降到祭台上,降到司祭的手中。就如当年他曾在一个确确实实的人身中,呈现于各位宗徒眼前,同样,今日也在圣饼形下显示给我们众人。他们用肉眼瞻仰他时,所见的只是仔的肉身,但用神目瞻仰他时,就相信他是天主。我们也应如此,虽然我们用肉眼看时,只见饼和酒,但我们坚信在那里有常生的真天主的圣体血。事实上,他要和信他的人常在一起,这个就是他采用的方法。一如从前他曾亲自说过:“看,我同你们天天在一起,直到此世的终结”(玛二八20)。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Copyright©2005-2008 天主教图书中心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