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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言

第三篇 成全和不成全的服从


在福音里,主说:“不论谁,如不舍弃他的一切所有,不能做我的门徒”(路一四33)。“谁若愿意救自己的性命”(玛一六25)。为了放弃他的一切有,舍掉他的肉身和灵魂,人必须完全服从,将自己交在长上手里。以后若按良心知道没有违反长上的意见,并知自己所作所信所言皆符合道德准则,便是真的服从。 

为属下者,如果有时感到走向另一方向,较比长上命令他的,对于己灵更好,更有益处,他应将私意当作牺牲献给天主,并应用心完成长上的吩咐。因为这是真正的服从,基于爱德的服从,使天主和人们感到满意的服从。 

倘有一位长上发出相反我们良心的命令,虽然我们不能服从,但也不应和他断绝关系而离弃他。倘因此而招致人们的仇视,为了天主的爱,要格外地友爱他们。因为谁若宁愿受自己弟兄的攻击,而不忍和他们分离,这人便是生活于真正的服从中。因为他为了自己的弟兄,舍掉了他的性命(见若一五13)。 

很多修士幻想自己的见地比他们长上所吩咐的要强;他们往后看(路:九62),并再度吞食吐出来的私意(见箴二六11);这上人是杀人者,因为,以他们的恶表,在众多灵魂内,种下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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