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书页 ] [ 返回目录 ] [ 繁体转换 ] [ 添加书签 ]
劝言

第十一篇 勿因人罪而忿怒


 除罪恶外,任何事物不应使天主的仆人动怒,如果有人犯了罪,不论他犯的是什么罪,假使天主的仆人不因爱德而因其他动机感到烦恼,这人的生活才是正直而无牵挂的。凡不替自己保留任何事物,实行将凯撒的给凯撒,天主的给天主(玛二二21),这类人是有福的。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Copyright©2005-2008 天主教图书中心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