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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精神—思想的主动暗夜

第 十 三 章


在本章内提出神修人在本身方面,所应有的特征,从这些特征中,他可以知道,在什么时光,适宜他放弃默想与推论,以便进入默观的境界

  一:为了不使这个理论,成为混乱的。在本章内,我们适当的让人们了解,在什么时期,神修人应该放弃推理的默想,不走那所说的想象,形式与形像的路子,而不让他们提早或落后作这种神修中需要的事件;因为,人之所以在适当的时间离开这些劳什子,走向天主,而不受它们的阻碍,正是因为不应提前离开想象的默想,反而有危险使他们退步向后的缘故(这是说,为使灵魂不提前离开推理默想,不遭受退步的危险,灵魂应该在适当的时间离开它们,我们应该知道这个确切的时间是什么时间,并有什么特别记号,让我们知道这个确切的时间)。因为,这些官能的领会,虽然不能使那些前进于内修的人,作为结合天主的最近方法,可是他们对那些开始修德的人,却能作为远方法,使人灵有准备,并使感情习惯于精神的事物,并且在路程上,使人灵从感情中清扫出其它一切的暂时的,世俗的,自然的形式与卑微的图像,在这里,我们将要提出一些标帜与特征,好使人灵在本身方面,看得清楚,在什么时候适宜离开这些形式,而不在另一个时间如此。

  二:第一个特征就是:在自身方面,看见自己已经不能再用想象来默想,来推论,也不像以前一样,再有兴味的:并且,从此以后,在他以前所习惯固定感官而从中取得甘甜的种种场合里,他只能找到枯燥无味。然而如果他们还能从中取得利益,并且还能在默想中推论时。灵魂是不应该这种境界的;这不是适当的时期,灵魂在什么时候才有和平与休息,这个,我们在第二种特征中再去谈它好了。

  三:第二个特征乃是:在人灵看到自己,再也没有使想象与情感进入到特别、外在与内在事物的倾向的时候,我们并不说这些偏向不再来来往往(因为即使人在最收敛心神的时候,也一样不会是停止无思的)而是说灵魂不再有意的,将兴趣放在其它的事件上了。

  四:第三个特征更确定的乃是:灵魂喜欢与天主的爱的关怀,独往独来的时候,她不再特别思考什么,有着内心的和平,休息,安谧,而没有官能的工作与使用,这是说,没有记忆,智力与意志的使用—最少是不再推论了,不再从这件事跑到那件事了,而只是一心一意,停留在我们祈说的一般对天主爱的认识,并不特别的领会与了解其对象。

  五:神修的人,最少应该将这三个特征,彼此连在一起察看,以便稳妥的脱离默想与感觉的境界,而进入默观与精神的堂奥。只有第一种特征,而没有第二种标记,乃是不够的;因为他的这种不能在天主的事情上想象与默想—像从前那样的习惯—可能是来自分心,也可能是来自用心不够。为此,在其本身方面,也应该注意到第二种特征,它乃是对其它外在的事物,没有爱好也没有贪欲。因为如果这些劳什子,是出自分心与冷漠,不能将自己的想象与感觉,束缚在天主的事件上,人们便会将自己的意志,漫无限制的放在其它的事件上,而企图从这种境界中踱出来。此外,只是在本身方面注意第一第二种特征,而不连同注意第三种标帜,也是不够的;因为虽然他看见自己不能在天主的事件上推理与思想,虽然他也不专心要思想其它的事件,但是这个也能够来自忧郁,和脑海与内心中其它坏的气韵,它们习惯使我们的感觉,发生一种心思停顿,使我们不想、不愿,也不喜欢思想任何事件,而只是愿在这种甘甜的坐忘中,对抗这个,我们应该有第三种标帜,这乃是一种在和平中的认识与注意,如同我们前面所说过。

  六:不错,在这种境界的开始,人们几乎看不到这个爱情的知识:其间有两个原因,一个是,因为在开始时,这种爱情的标记,普通都是很纤细,很微妙与几乎使人看不见的;另一个乃是,因为一个灵魂,在习惯了默想的另一种使用时—那是完全感觉的,她看不见也几乎感觉不到另一种不可感觉的新事,那便是纯精神的新事:特别是,因为她不了解这种新的境界,她也不让自己在其中休息—而去找那些更具感觉性的—这样,虽然她看见了更多的内在与爱情的和平,但是灵魂却不能感觉它,也不能享受它。然而如果灵魂真的习惯了让自己寂静,那她便会在内心更加强这种心情,并感到天主爱情与一般的认知—对它的兴味,要超过其它事件远远;因为这种知识给灵魂带来和平、休息、甘甜与无愁无虑的喜欢!

  为了让大家更明白这种说法,在下一章中,我们要说说!这三种特征,对走精神的路,其所以必要的理由与原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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