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书页 ] [ 返回目录 ] [ 繁体转换 ] [ 添加书签 ]
第一部 论牧灵职的尊荣及重任

第十章 怎样的人应接受管理权


就是那已制服自己的情欲,而度精神生活,不重视尘世的幸福,不畏惧任何逆境,惟望重整人心的人,才堪当做人师表;他身体不过弱,精神不冲动,能忍辱负重,而达成自己的志愿。他不贪恋别人的货财,相反的,尽将自己所有布施于人。
他心肠软,常易宽恕别人;但他的宽恕总是适可而止,决不纵人于恶,使人离弃王路,违例犯禁的事他从未做过,但如有人干犯,则有如自己犯了的一样,痛苦不已。富恻隐之心,因而同情别人的软弱;这样见人行善工,则心羡情悦,有如自己的一样,他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给人立下可法的表样,致别人提起他时,至少对他过去的言行,会毫不感到惭愧和遗憾。
他专务度圣善的生活,设法以圣德的溪流去灌溉别人枯干了的心田。他常时祈祷,且对祈祷富有经验,自信凡有求于上主的,必将得到。对这种人,圣经上的话好像特别给他们说的:“你若呼喊,上主必要俯允;你如哀求,上主必答说,我在这里。”(依五八9)
假如有人来到我们这里,要求我们在一位对他十分愤怒,对我们则又不熟识的显要人物前,替他说情说项,我们无疑的会答复他说:“真对不起,我们无法负起这个任务,因为我们同他没有什么深交。”
如果在一个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人物前,还畏惧代为求情,那么以自己的言行,明知同上天并没有什么亲密关系的人,又怎敢冒失的负起在天主前替老百姓求情的任务呢?既然一个人尚不知自己在天主前是否得宠,又怎敢替别人在天主前求饶呢?
因此,在这种事上,我们更应焦虑的担心一种后果,即自信能平息天主义怒的人,不要为了自身的罪过,反而招惹天主对他的义怒。这一层我们都易明了,因为当你打发一位对方不欢迎,甚而讨厌的人,去为你求情说项时,岂止于事无补,反要愈弄愈僵,终至不可收拾,故此,凡一心繁恋地上事物的人,当心勿贪恋这个荣位,免得燃起严厉的审判主的怒火,从而促成属下人的丧亡。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Copyright©2005-2008 天主教图书中心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