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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论牧灵的生活 |
第六章 论谦逊及救人热忱 |
长上对循规蹈矩的,当谦以自牧,以侪辈自居;对犯罪作恶者,则当以爱护正义的心,挺身反对他们的过错;这样对好人,决不摆长上的架子,对作恶犯科的人,则不得不认清自己有纠正的权力。换句话说,牧人应抛开一切虚荣心,认为他与他的善良属下彼此平等;不过,对于怙恶不悛的坏人,他可毫不畏惧的行使他那指导及纠正的权力。
我记得在我著的伦理神学上曾说过:“很明显的,人与人之间,论本性来说都是平等的;不过,因为各自所立的功劳的等级不同,所犯的过失多寡也不同,故此把人分成了不同的阶级。”这种因功劳及过失的多寡而生出的差异,是业经天主认可了的。为此所有的人既不能一律平等,势必须有治人与治于人之分。
所以,那些治人的,不应念念不忘自己的地位与权力,却当常想人生而平等。他们不应该因为能治人而高兴,当以能为人服务而欣喜。圣经上在提及我们的古圣祖时,不称他们为人们的宰制者,却称他们为牲畜的牧人。当天主向诺厄及他的儿子们说:“你们要繁殖增多充满大地”时,马上又加上一句,“地上所有的走兽,空中所有的飞鸟,都要对你们表示畏惧恐怖。”(创九)所以,畏惧与恐怖只可行之于飞禽走兽,而不得行之于人。
人论本性来说,只优于无理性的牲畜,而并不优于同类的其他分子。故经上说所有的走兽及飞鸟,并非所有的人,要对他们表示畏惧恐怖。因此,如果他们愿意叫与自己平等的人类畏惧恐怖时,则是妄自尊大,犯了相反本性的罪。
虽说如此,在灵牧一旦发觉他的属下对天主不敬畏时,则必须使他们畏惧恐怖,好使那些不怕天主审判的人,至少为了怕人的缘故,不敢再犯罪。不过,那些做上司的,切切不要以这种不得已的畏惧恐怖而自鸣得意,因为他们所寻求的不是一己的光荣,乃是属下的义德。既然畏惧与恐怖只能行使于生活不完善的人,那么很明显的是,他并非在宰制人,乃是在驯服牲畜,因为他只在使属下人的兽性对他畏惧恐怖而已。
可是当灵牧指挥一切得心应手时,因为他高于其他的人,在思想上往往会自我陶醉,认为自己不平凡了。尤其在他所命令的事都遂意完成,所有的属下对他所做的一点好事也赞不绝口,对他所做的恶事,都闭口不提,更绝不面谏,甚至就连那些他们原来应该怪异的事,亦加以赞赏时,他受到属下甜言蜜语的欺骗,便昂首自喜,顾盼自雄了。不过,在他受到人们谄媚奉承的包围时,也恰好指出他深心里缺少了真理之神。他忘记了自己的本来面目,把自己交托给像浮萍般的舆论,听见人论说他是怎样的,便相信自己是怎样的人,而实际上他却应当面对上主在他深心内去从事认识自己的工作。
因此,他瞧不起自己的属下,更不承认他们是与自己平等的人,他虽蒙天主眷顾侥幸在权力方面能出人头地,竟以为因为生活完善而功有所得。他认为自己比别人更博学,比别人更能干。在某一方面来说,他在心内已把自己制成一尊偶像,自我顶礼膜拜,也期望别人来跪地叩首。论本性的条件,他虽然与别人全然相同,却不屑以平等的资格来看人们一眼。这样,他把自己高抬得像圣经上所说的那个人:“他看到一切高深事物,并且在所有傲慢之子中,称雄为王。”(约四二25)他贪图个人崇拜,却轻视诸天使的共同生活说:“我要直冲云霄,高置我的座位到极北处,相似那位至上主。”(依四二13)
所以,当他在外表自负已升上权力的高峰时,依天主奇妙莫测的决断,他恰好跌入了在自己心内自掘的深渊。既然他是人,却不屑与人为伍,那只好重演叛逆天使的丑剧。
这样,撒乌耳因为谦卑自下,赢得了上主天主赐他登上治权的高峰,得以称孤道寡,南面为王;可是这个王位又使他妄尊自大。他因为谦卑要被高升,因为骄傲却又被惩下降,不得善终。上主天主作证说:“虽然你自以为是最微小的,我不是已立你为以色列众支派的首领吗?”(撒上十五17)他先前把自己看为最微小的人物,一旦大权在手,再也不认为自己是小人物了。他高兴与人相较,喜居人上:因为他能作能为,故而目空一世。这委实奇怪的,当着你自认为微不足道时,天主却认为你伟大得很;相反地,你自认为伟大时,在天主眼中却又成了微不足道的小人物了。
所以,在人受到属下的奉承而感到自鸣得意时,也就因为他权利的增长,而日渐腐败,日形高傲。
故此,只有那晓得把握权利,同时也晓得攻击权利的人,才是擅长运用权力的人,凡知道运用权力使自己战胜罪过,及把自己安排与别人平等的人,都是会运用权力的能手。人心如此,即或没有权力时,乃自觉不凡,一旦大权在握,更有自高自大,神气十足了。
凡是大彻大悟,知道自权力方面取得对己的助益,去攻打诱惑,认定自己与别人平等,却因为救灵热忱而不屑与罪人为伍,才是正确的运用权力的人。
关以这种可理解而不可言喻的差异,如果我们观察一下。首任灵牧的榜样,自可更加了解。伯多禄自天主手里接到教会元首的地位,自然高出其他所有的人;但他曾拒绝那个善心的高尔乃略仆倒在他脚下膜拜他,并且自承是与他同样的人说:“起来!不要如此,我也是个人。”(宗十26)不过,在他揭露阿纳尼亚及撒斐拉夫妇二人的欺天大罪时,却又显出了他在别人身上的无上权威。他在圣神默示下知道了他们生活中所犯的错误,便义正辞严地谴责了他们。由此可知,他攻打罪过时,他想到了自己在教会内的至上权位;但在他善心的兄弟们加给他无上的尊荣时,他就不承认了。
他的圣德使他自觉应与别人平等相处;他的救灵热忱则又使他坚持自己的权力。
圣保禄宗徒对那些循规蹈矩的弟兄们,向来就不承认自己是他们的尊长。因为他说:“我们并不愿管制你们的信德,乃是愿作你们喜乐的合作者。”(格后一24)他接着说:“因为在信德上,你们是站得住的。”这话的意思是:我们不管制你们的信德,因为在信德上你们是站得住的,而在我们认为你们能站得住的信德上,我们大家都是平等的。可是当他说:“在你们当中,我们成了微小卑贱的人”时(德前二7),他好像就不知道自己有权管理他的弟兄们。他甚至说:“为主基督的缘故,我们是你们的仆役。”(格后四5)不过,当他一旦发现应该纠正的错误时,立刻就想到自己是他们的严师,说:“你们愿意怎么样呢?是愿意我到你们那里去时,带着棍棒吗?”(格前四21)
那些有权治人的人与其管制他的弟兄们,倒不如管制他弟兄们的毛病缺陷。唯有如此,方是擅于运用权力及称职的人。
不过,作上司的在纠正犯了过错的属下时,要特别谨慎留意,即或为了维持法纪及指责攸关的缘故,应从严的攻击他们的过错,但仍然要谦卑,承认所纠正的弟兄是与自己平等的人。当然我们知道,有时他们也会在潜意识里,觉得自己是在那些所纠正的人以上。我们用法纪作武器来攻打人们的过错流弊,那是我们的职责;不过,在我们干预他们时,千万不要因为有一个人不服,或反抗相骂,而使我们难过得心碎。
所以,我们越是放纵别人作恶,丝毫不加惩戒,在天主前我们所负的责任也越重越大。在天主高深的评断下,我们越不放过他们的过错,甚而见过必惩,则我们越能使我们的属下圣善及自由。故此,在心内常应保持谦逊,在行动方面则应常遵循法纪。
在这一切的事上我们还深入的审察,细心的研讨,不要因过度的保全谦逊之德,以致放松了法纪。在一个长上谦抑自下,超过了适可的限度,而近于自暴自弃时,则无论如何不能以法纪来约束属下人的生活。
故此,灵牧们在行动上要把握住他们为了别人的福利所接受的职权,但在心内却要自持,朝乾夕惕,免得陷入自尊自大。不过,倘若需要时,要不惜打破某些定规惯例,好叫属下看出他也是同他们一样,有喜怒爱憎的人。换句话说,属下在长上的权威上,要看到他们所畏惧的一面,而从长上的谦逊上,却又找出他们应效法的另一面。
所以,那些手握大权的人,应不间断的努力约束自己。倘若他们的权力在外面越是显得高大,在心里越是应压抑它,免得受它的连累,拖他们的心趋于享乐,更为免得一旦受到独裁的诱惑时,他们的理智无法制胜它。
为免得那些当权的人心中自责自豪,及对自己的权力陶醉,请听一位哲人说的金玉良言:“别人推你当主席,你不要自高,在他们中间,你应是好像他们中间的一个。”(德廿二1)圣伯多禄宗徒也说:“不要主宰分给你们的本区,只该从心里作群羊的模范。”(伯前五3)所以,真理在召叫我们进修更高超的德行时说:“你们知道,外邦人有首长主宰他们,有大臣管辖他们,在你们中却不可这样。谁愿意在你们中成为大的,就当作你们的奴仆,谁愿在你们中为首,就当作你们的奴仆,就如人子不是来受人服侍,而是来服侍人。”(玛廿25)
所以,他在指明那个因大权在握而气焰凌人的仆役以后要受到怎样的刑罚时,说:“那恶仆心里说,我主人必要迟延,于是拷打自己的同伴,甚而同醉汉一齐吃喝。在他不期待的日子,和不知觉的时刻,那仆人的主人就来到。主人要腰斩他,使他与假善人受同样的待遇,在那里要有哀号及切齿。”(玛廿四48)
凡是假法纪为借口而把治权变为独裁的人,顺理成章是名副其实的假善人。不过在恶人当中,如保持平等多于坚持法纪时,则所犯的罪过常是比较严重。
厄里因为娇惯他的儿子,连他们犯了严重的过错,也不愿鞭打惩罚他们,但在严正的审判主前,他却以可怖的酷刑杀死了自己同他的两个儿子。(撒上四17)因为从上来的声音说:“你看重你的儿子在我以上。”(二29)所以,他借先知的口责斥牧人说:“瘦弱的,你们不补养,患病的,你们不医治,受伤的,你们不包扎,迷路的,你们不领回。”(则卅四4)
凡为了救灵热忱,操心劳神,设法把那些深陷在罪恶里的可怜人,唤回到义德境地的人,就是把迷路的人领回正路,在以法纪制裁过错时,为免他所造的创伤不致把人陷入死亡只有严厉的限制它,这即是包扎住破裂的伤口。
不过,在包扎伤口时,切勿鲁莽灭裂,或是不经心的随便包扎,以致弄出更大的伤口,不只不美,反而更加重了伤势。
因之,在纠正属下的过错,包扎他的伤口时,要特别小心,不可操之过急。这就是说,一方面用自己的权力来纠正属下的过错,而另一方面也不失掉同情的古道心肠。
灵牧应设法使他在属下眼中成为慈母兼严父。作慈母,因为他有同情人的软心肠,作严父,因为他铁面无私,法纪严明。他的一举一动都应兼筹并顾,既不可为了法纪而失之过严,更不可为了同情人的软心肠而失之过宽。就如我们在我们所著的伦理神学中所讲过的,如果不刚柔兼施,相互调节,只讲法纪,或一味同情,都是害多益少。
可知在灵牧与属下之间所应该存在的是彼此互信的热情,以及在万不得已时才动用的法纪。这也就是真理借好心的撒玛利亚人的比喻所愿意教诲我们的。好心的撒玛利亚人把那个半死不活的人带到客栈里,在他的伤口上敷上酒与油,然后包扎起来。用酒,因为酒可涤净血污,清除细菌,防止发炎,并可使伤口收缩;用油,因为油使伤口混润,可以止痛,及使伤口复原。
凡疗治创伤的人必须晓得,在治疗时要用涤净血污,防止发炎及杀菌的酒,以及止痛复原的油。所以,温和应调以严厉,刚柔相济,二者相互运用,使属下既不因法纪的严明而战栗不止,也不因过度的宽柔而放任不羁。
在圣保禄致希伯来人书中所说的约柜,恰当而完全的表达了这种意义(希九4)因为在约柜中除放了十诫板之外,还放了亚郎开花的棍杖及玛纳。如果圣经的知识在好的灵牧心中像硬直的棍杖时,则同样该是甘甜开口的玛纳。所以,达味圣王说:“你的手杖和你的棍棒都成了我的安慰。”(咏廿二4)我们用棍棒打人,用手杖来支撑我们的身体。若是人们真的需要硬直的棍棒,则支撑人身体的手杖更加需要。
所以,需要温情,却不姑息;需要铁碗,却不粗暴;需要心火,却不漫无节制的肆虐;需要热诚,却宽恕人只到适可而止。凡那些手握治人大权的人,知道宽猛兼施,方能使属下既畏之且敬之的拳拳服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