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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论灵牧的劳心 |
第三十三章 应怎样劝告那些大罪不犯,小罪却满不在乎,及谨小慎微却有时在大罪上失足的人 |
劝告那些大罪不犯,小罪却满不在乎的人是一样;劝告那些谨小慎微却有时在大罪上失足的人,则是另一样。
劝告那些大罪不犯,小罪却满不在乎的人,总不要注意罪过的素质,乃是要留心罪过的数量。
当他们偶尔想及自己的罪过时,或不屑害怕,但若他们肯屈指计算一下罪过的数量时,也许要战颤不已。要知,小至小溪,大至江河海洋,都是由细小而无法数清的水滴形成。外面肆虐的风浪并不可怕,可怕的则是因在船舱底下涓涓进水的小洞。生在身上的疥癣,小则小矣,但如果让它蔓延到全身,对于人生命的威胁,并不亚于受一次重伤,所以,经上记载,说;“凡轻忽小事的,不久必会失足。”(德十九1)一个人如果轻忽痛哭及远避小罪,虽不会突然失掉圣宠,但逐渐会整个滑倒。
劝告那些大罪不犯,小罪却满不在乎的人,要仔细反省切勿自欺,他们有时不是也在大罪上失足了吗、大罪因为它的大及重,很快就被认出,所以很快就被改正;小罪则因为它既小又轻,几等于无,所以很难认出,也就常此依然故我。这是足令人遗憾及惋惜的。
大致来说,凡在小罪上习惯不在乎的人,渐渐地便也不再怕犯大罪,甚而有一天他会惊讶自己,何以竟向大罪屈膝,凡是在小事上便也自然不怕了。
相反地,应劝告那些虽谨小慎微,却有时在大罪上失足的人,要毫不客气地责罚自己。当他以为自己能不犯一条小罪去向人夸口,而心内自鸣得意时,便陷深于骄傲的深渊里,因而犯下了既重且大的罪。他们在外面谨小慎微,洁身自爱,在心内却被虚荣与自命不凡的骄傲思想冲昏了头脑,甘愿臣服于重罪之下。
所以,应当劝告那些谨小慎微,却往往在大罪上失足的人,不要以为自己在外面无何可指责之处,能立得住脚,在心内却跌倒不起。依照严厉的审判主的审判,夸张自己的微末义德,就是通往大罪深渊的捷径。那些自我吹擂的人,把一些小善微功,划归自己名下。难怪招天主舍弃,犯下重罪,才认清自己本来的面目。幸而失败是成功之母。因着失足他们晓得了,自己所以能立的住脚,并非是自己的本领,乃出自天主的恩佑。故对自己所犯的骄傲,源自懊悔,因而自我警惕谦抑自持。
应当劝告他们,要注意一点,在大罪上他们固应负起罪债的后果,但在他们洁身自爱的小事上所犯的过错,同样也不能脱掉责任。因为,在前者他们是作了邪恶的事;而在后者,他们虽也是邪恶小人,却蒙蔽了人们的耳目。
他们敢在天主面前犯下重罪,当然是无可置疑地穷凶极恶。而在人面前,谨小慎微,洁身自爱,无可否认的又是伪装的圣德外貌:故经上给法利塞人说:“你们滤出蚊虫,倒吞下了骆驼。”(玛廿三24)这好像说,极小的邪恶能鉴别出来,巨大的罪过反而一口吞下。
所以,真理谴责他们说:“你们捐献了十分之一的薄荷,茴香和莳萝,却放过了法律上最重要的公义,仁爱与信义。这些固然该作,那些却也不可放过。”(玛廿三23)听到这话的人可要注意,真理在提及十分之一的小数目时,并非在谈论蔬菜捐献的多寡,乃在提醒人想起它们芬芳气息。他整个揭发那些伪装的人,谨小慎微,洁身自爱,只是在寻求传播自己善行的芬芳。它们虽然放过了那极大极重的;但区区小节倒谨遵无遗,因为这在人们眼中看来,都是芳香四溢,可讼可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