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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的尊严与圣召

第三部份 天主的肖像和模样


第三部份        天主的肖像和模样 
创世纪 
6       让我们进入圣经上「太初」的背景里。关于「人是天主的肖像和模样」的启示真理,构成所有基督人类学的不变基础(22)。「天主照自己的肖像创造了人,就是照天主的肖像造了人:造了一男一女」(创一:27)。这简洁的一节,含括基本人类学的真理:在可见的世界中,人是整个创造秩序的顶点,人类,其原始来自一男一女的存在,是整个造物工程的冠冕;男人和女人地位平等,同是照天主的肖像受造的人。天主的肖像和模样,对人来说是重要的,是由为夫妻为父母的男女传给他们的后代:「你们要生育繁殖,充满大地,治理大地」(创一:28)。造物主把治理大地的权能托付给人类,一切的人,所有的男人和女人,他们从共同的「肇始」获得他们的尊严和圣召。 

创世纪中我们发现造人-男人和女人(参创二:18~25)-的另一描述,我们将作简略的述说。然而,在这点上,我们只能说圣经上的说法是指出人的人格特征。人有人格,男人和女人均如此,因为两者均照天主的肖像和模样而受造。使人肖似天主的事实是-不同于整个其他生物界,包括那些有感觉(Animalia)的生物-人是理性的动物(Animal Rationale)(23)。由于这个专有性,男人和女人能够「统治」可见的世界上的其他受造物(参创一:28)。 

造人的第二次描述(参创二:18~25)用不同的语意来表达造人的真理,尤其有关女人。虽然语意欠缺明确,人们可以说其语意比较是描述性和比喻性的,更接近当时为人了解的神秘语态。然而,我们在两段文字之间发现没有重大的矛盾。创二:18~25的文字帮助我们更了解我们在创一:27~28简明段落所看到的描述。同时,若将两段文字一起阅读,可以帮助我们更深刻地了解人-是男是女-是照天主的肖像和模样受造的基本真理。 

在创二:18~25的描述中,天主用男人的「肋骨」造了女人,并把她放立他的身傍,成为另一个「我」,成为男人的伴侣,因为人孤单地置身于周遭的生物界,发现没有生物适合成为他的「助手」。以此方式被召而生存的女人,立刻被男人认为是「他的肉中肉,骨中骨」(参创二:23),故此,她被称呼为「女人」。在圣经的语意中,这名称指出她与男人相关的重要身份-is-issah-遗憾的是现代语言大概都无法表达出其真义:「她应被称为女人(issah),因为她由男人(is)取出的」:创二:23。 

从他们的人性观点来看,圣经文句提供足够的基础来认识男女平等的要旨(24)。从受造开始,两者均有人格,不同于世上的其他生物。在共同的人性中女人是另一个「我」。从受造开始,他们显示出「二合为一」,这说明原本的孤单被克服了,就是人寻找不到一个「适合于他的助手」(创二:20)的孤单。这里仅有的问题只是在活动,在「治理大地」(参创一:28)中有位「助手」吗?的确,这是一生的伴侣,男人与妻子结合,与她成为「一体」,并为此缘故离开「他的父母」(参创二:24)。因此,在创造男人和女人的关链文句中,圣经记述说到天主制定婚姻圣事,对生命传递到新一代的不可缺少的条件,婚姻和夫妻爱情基其本质负生命传递的责任:「你们要生育繁殖,充满大地,治理大地」(创一:28)。 

人格-共融-恩赐 
7       藉对创二:18~25的整个记述的探讨,并依有关天主的肖像和模样(参创一:26~27)的真理来阐释,我们能够更完满地了解什么构成人的人格特征,由于此,男人和女人才相似天主。因为每一个人是照天主的肖像造成的,所以他或她是一个理性的和自由的受造物,能够认识天主、爱慕天主。再者,我们读到人不能「单独」生存(参创二:18);他能生存唯有「二合为一」,即与另外一人产生关系。这里是彼此产生关系的问题:男就女,女就男。作为天主的肖像和模样的人,是以也牵连到生存于一个亲密关系中,在与另一个「我」的关系中。这是天主圣三的明确的自我启示的序幕:父,子及圣神共融中的活的契合。 

在圣经的开端中,未曾直接地声明这事。全部旧约主要关心有关天主的唯一性和一致性真理的启示。在有关天主的基本真理内,新约将启示天主内在生命的不可探测的奥秘。经由基督让自己为人所认识的天主,是圣三的一合:一合于共融中。这样创世纪中所道及的人的肖像和相似天主,也得到新的光照。「受造为男人和女人」的人是天主的肖像的事实,不仅意谓他们每一位个别地相似天主,是一位理性的和自由的生命。同时也意谓在他们共同的人性上受造为「二人合一」的男人和女人,受召生活于爱的共融中,如此把在天主内爱的共融反映于世界上,透过爱的共融、天主圣三彼此相爱于神圣生命的亲密奥秘中。父,子及圣神,因一个天主性的唯一天主,藉不可探测的神圣关系以三位而存在。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够明白天主本身是爱(参若壹四:16)的真理。 

在被造为男人和女人的人身上的天主的肖像和模样(可以推定造物主和受造物之间的类似性),于是也表达共同人性上的「二合为一」。这「二合为一」是人际共融的记号,指出人的造工也刻划出天主性共融的某种模样。这模样是男人和女人之人格的品质,也是一种征召和一种任务。全部人性「气节」(Ethos)的基础植根于人自始即具有的天主的肖像和模样。旧约和新约开拓那种「气节」,以爱的诫命来达到它的顶点(25)。 

因「二合为一」,男人和女人自始受召,不仅是「并肩」或「一起」生活,而且是相互地「一方为他方」而存在。 

这也说明创二:18~25论及「助手」的意义:「我要给他造个与他相称的助手」。圣经文句使我们了解这一意义,就是,女人必须「帮助」男人-同样他也必须帮助她-总而言之,由于他们具有「人格」(being human persons)此一事实。在某种光景下,这能使男人和女人去重新发现他们的人性并确认其全部意义。我们能轻易地了解,在这基本层次上,涉及两者「帮助」的问题,同时是彼此「帮助」。合乎人性意谓被召有人际的共融。创二:18~25原文指出,婚姻是这召唤首要的也是基本的幅度。但婚姻不是唯一的幅度。整个人性历史在这召唤的背景中展开。在这历史中,基于相互地「为」他人的原则上,在人际「共融」中,在人性本身上,所谓「男性」和「女性」的整合得依天主的意旨而发展。圣经原文,自创世纪以还,不断地使我们能够发现关于人根源的真理所在,在人之生存变幻无常中的坚定而不容侵犯的基础。 

此真理也与救恩史有关。关于这点,梵二大公会议的一项声明尤显意义深长。教会在现世牧职宪章的「人类社会」一章中,我们读到:「主耶稣,当他向天父祈祷说,「愿众人合而为一…如同我们原是一体一样」(若十七:21~22),开启了对人类理智无法透视的境界。因为在天主圣三的互相契合与天主义子们在真理及爱德内的互相契合之间,暗示某种类似点。这类似点启示一项事实:「在此大地上,唯有人是天主为人的本身而喜爱的受造物,故人唯有衷诚地舍己为人,始能达到圆满」(26)。 

大公会议以这些话表达有关男人和女人全部真理的概略-在创世纪第一章已经指出的真理,以及圣经的和基督宗教人类学的结构基础。人不论男女是可见世界上受造物中唯一得到天主造物主「为人本身的缘故」而喜爱的受造者,此受造者具有人格。人格意谓追求自我实践(大公会议文字谈到自我发现),亦唯有「藉真诚的舍己为人」得以完成。对人格阐释的典型是主在圣三共融中的亲身说法。谈到人照天主的肖像和模样受造,意谓人受召「为」他人而生存,成为一种恩赐。 

这适用于每一个人,不论男女,依照专属于他或她的特殊素质生活出来。在目前对妇女的尊严和圣召沉思的格局中,有关人性的真理乃是不可或缺的出发点。在创世纪书中,我们已经能认出人际关系中最基本的配偶特征,此特征用作有关母职和守贞真理的阐释基础,在天主启示的光照下,母职和守贞是妇女圣召的两大特殊辐度。此两幅度在纳匝肋的「女人」:童贞女-母亲的「时期届满」(参迦四:4)中找到最高的表达。 

圣经言语的神人同形论 
8       圣经一开始就谈及人是「天主的肖像和模样」的介绍,含有另一层意义。这是为了解圣经的启示,即天主论及祂本身的话的关键所在。不论是透过先知们,或降生成人的圣子(参希一:1-2),天主以人的言语,运用人的概念和想像论及祂自己。假使这种表达本身的方法是有神人同形的特色,理由是人「相似」天主:人是照天主的肖像和模样而受造的。那么,天主在某种尺度下「相似人」,正因为这种相似性,天主才能为人所认识。同时,圣经言语也正确的指出这「相似性」的限度,这「类推」的限度。因为圣经启示说,虽然人对天主的「相似性」是真的,但区分整个受造物与造物主的「不相似性」(27)更是真的。虽然人照天主的相似性受造,但天主对人而言永远是「位在不可接近的光中」(弟前六:16):祂是「殊异的一位」,本质上是「完全不同的另一位」。 

对类推限度这一观察-圣经言语中人相似天主的限度-也必须牢记在心,当我们在圣经各个不同的章节中(尤其在旧约中)发现加于天主的「男性」或「女性」的性别比较。在这些章节中我们发现这真理的间接确定,男人和女人是照天主的肖像和模样受造。假使在造物主与受造物之间存有相似性,圣经采用「男性」和「女性」特性的表达方式来形容天主是可以了解的。 

这里我们从先知依撒意亚书引证数段具有特色的章节:「熙雍曾说过,『上主离弃了我,吾主忘掉了我』。妇女岂能忘掉自己的乳婴?初为人母的岂能不爱自己的婴儿?纵然她们能忘掉,但我不会忘掉你!」(依四十九:14~15)。「就如人怎样受母亲的抚慰,我也要怎样抚慰你们,你们必要在耶路撒冷享受安慰」(依六十六:13)。在圣咏中,天主也被比作一位照顾的母亲:「就像幼儿安静地躺在他母亲的怀中,我的灵魂亦如幼儿一样得到安宁。以色列!请仰赖上主」(咏一三一:2~3)。在不同的章节里,天主照顾祂子民的爱有若母爱般被表达出来:因此,有若一位母亲,天主在自己的胎中「曾怀着」人类,尤其是祂的选民;祂辛劳地生他,养他和抚慰他(参依四十二:14;四十六:3~4)。在许多章节里,天主的爱又被表达为新郎和父亲的「男性」爱(参欧十一:1~4;耶三:4~19),但有时也表达为母亲的「女性」爱。 

圣经言语这一特征-以神人同形的方式论及天主-间接地指出属于天主内在生命的永恒「造育」的奥秘。然而,这「造育」能力的本身不具有「男性」或「女性」的特性。就本质言它完全是天主性的。它是以最美的方式呈现的精神力量,因为「天主是神」(若四:24),不持有专属于躯体的特性,不是「女性」亦非「男性」。因此天主的「父职」是完全天主性的,不受专属于人类父职的躯体特征「男性」的限制。在这意义下,旧约谈及天主称之父亲,仰赖祂亦如慈父。耶稣基督-称天主「阿爸,父亲」(谷十四:36),是天主的同性同体的独生子,把这真理放在他福音的中心位置,于是建立基督徒祷词的范式-以超物质的,超人性的和完全天主性的意识来谈论父职。他以子的身份谈及由于天主性造育的永恒奥秘而与父结合,他这样说,但同时他也真是他童贞母亲的人性儿子。 

虽然不可能把天主圣言的永恒造育归类于人性特色,虽然天主性的父职不具有肉体意识的「男性」特征,然而我们必须在天主内寻求人的一切「生育」的绝对模式。这似乎是厄弗所书提及的意识:「我在天父面前屈膝,天上地下的一切家族都是由祂而得名」(弗三:14~15)。受造物中的一切生育在完全天主性的,也就是精神性的造育中找到原始模式。受造界中的一切「生育」必须相似于这绝对而非受造的模式。因此人的生育的每一因素,男人专有的「父职」和女人专有的「母职」,其本身具有与天主性的「造育」和在天主内的「父职」的相似性或类似,但天主内的「父职」是「完全不同」于人性父职,就是说,在本质上它是完全精神性和天主性的,由是在人性规则中,生育是专属于「二合为一」:男人和女人,二者皆是「父母」(PAR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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