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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仪宪章(SC)

第一章 整顿及发扬礼仪的总则


第一章 整顿及发扬礼仪的总则
壹、论礼仪的本质及其在教会生活中的重要性约
基督完成救世工程
5 「愿意所有的人都得救,并得以认识真理」(弟前:二,4)的天主,「曾多次并以多种方式,藉着先如对祖先说过话」(希:一,1),待时期一满,遂派遣了自己的儿子,降生成人的圣言,被圣神傅油,为向贫穷人传报喜讯,医治破碎的心灵(一),成为「肉体与灵性的医师」(二)、天主和人类的中保(三)。他的人性与圣言的位格相结合,成了我们得救的工具。因此,在基督内,「实现了我们和好的完善代价,给了我们敬天的圆满境界」(四)。

救赎人类,完善地光荣天主这件事业,在旧约的民族中,已有天主伟大奇工的预示,由主基督完成,特别藉其光荣的苦难:从死者中复活、光荣升天的逾越奥迹而完成,从此「以圣死摧毁了我们的死亡,并以复活恢复了我们的生命」(五)。因为从安眠于十字架的基督肋膀,产生了整个教会的神妙奥迹(六)。

教会所继承的救世工程,在礼仪中完成
6 因此,犹如基督为父所派遣,同样祂又派遣了宗徒们充满圣神,不仅要他们向一切受造物宣讲福音(七),宣报天主圣子以其死亡与复活,从撒殚权下(八),并从死亡中,把我们解救出来,而移置在天父的王国内,并且要他们以全部礼仪生活所集中的祭献与圣事,来实行他们所宣讲的救世工程。于是,人们藉着洗礼加入基督的逾越奥迹,与基督同死、同葬、同复活(九);人们接受使人成为义子的圣神,在圣神内,「我们呼号:阿爸,父啊!。」(罗:八,15),而成为天父所寻找的真诚的朝拜者(十)。同样,每次食用主的晚餐,人们就传报主的死亡,直到祂再来(十一),因此,在五旬节的当天,教会出现于世界,「凡接受了(伯多禄的)话的人:都受了洗……他们专心听取宗徒们的训诲、时常团聚、擘饼、祈祷……赞颂天主,也获得了全体民众的爱戴」(宗:二,41-47)。从此以后,教会迄未放弃聚会,举行逾越奥迹:即宣读「全部经书中关于祂的」(路:廿四,27)一切,举行感恩礼,藉以「显示对祂死亡的胜利凯旋」(十二),同时,在基督内,感谢「天主莫可名言的恩赐」(格后:九,15),因圣神的德能,「颂扬祂的光荣」(弗:一,12)。

基督临在于礼仪中
7 为完成如此大业,基督常与其教会同在,尤其临在于礼仪中。在弥撒圣祭中,祂一方面临在司祭之身,「祂曾在十字架上奉献自己,而今仍是祂藉司铎的职务作奉献」(十三);另一方面,祂更临在于圣体形像之内。祂又以其德能临在于圣事内,因而无论是谁付洗,实为基督亲自付洗(十四)。祂临在于自己的言语内,因而在教会内恭读圣经,实为基督亲自发言。最后,几时教会往祈祷歌颂,祂也临在其间,正如祂所许诺的:「那里有两个或三个人,因我的名字聚在一起,我就在他们中间」(玛:十八,20)。

在完善的光荣天主,使人圣化,如此伟大的工程内,基督便无时不与教会结合,因为教会乃基督的至爱净配,称呼祂为自己的主,并通过祂向永生之父呈奉敬礼。

因此,礼仪实应视为耶稣基督司祭职务的施行,其藉外形所指,一方面按照每人的本有方式而实现圣化,一方面由耶稣基督的奥体,包括首脑及其肢体,实行完整的公开敬礼。

所以,一切礼仪行为,因为是基督司祭,及其身体--教会的工程,就是最卓越的神圣行为,教会的任何其他行为,都不能以同等名义,和礼仪的效用相比。

人间的礼仪与天上的礼仪
8 在人间的礼仪中,我们预尝那天上的,参与那在圣城耶路撒冷所举行的礼仪,我们以旅人的身份向那里奔发,那里有基督坐于天主的右边,作为圣所及真会幕的职司」;(十五)我们偕同天朝全体军旅,向上主欢唱光荣之曲;我们追念着诸位圣人,希望有分于他们的团体;我们也期待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救世者,直到祂-我们的生命出现:而我们也同祂出现在光荣之中(十六)。

礼仪并非教会的惟一行动
9 神圣礼仪并不含盖教会的全部行动,因为在人走近礼仪之前,首先应为信德及悔改蒙受召叫:「人若不信祂,叉怎能呼号祂呢?从未听到祂,又怎能信祂呢?没有宣讲者「又怎能听到呢?若没有奉派遣,人又怎能去宣讲呢」(罗:十,14-15)。

因此,教会对尚未信仰的人传报得救的喜讯,使所有的人得以认识惟一的真天主,及其所派遣的耶稣基督,并实行忏悔,改变自己的行踪(十七)。但是对有信仰的人,教会则应时常宣讲信德及悔改,此外还要准备他们领受圣事、教训他们遵守基督所命令的一切(十八),并要辅导他们实行一切爱德、慈善、传教工作,藉以显示基督信徒,固不属于此世,但却是世界的光明,他们是在人前光荣天父。

礼仪是教会生活的顶峰与泉源
10 然则礼仪却是教会行动所趋向的顶峰,同时也是教会一切力量的泉源。因为传教工作所指向的目的,就是使所有的人藉信德及洗礼,成为天主的儿女,集合起来,在教会中赞美天主、参与祭献、共飨主的晚餐。
反之,礼仪本身促使信友,在饱尝逾越奥迹之后,虔诚合作(十九);礼仪是在祈求,使信友「在生活中实践他们以信德所领受的」(二十),在圣体中,重订天主与人类的盟约,推动信友燃起基督的迫切爱德。所以,从礼仪中,尤其从圣体中,就如从泉源里,为我们流出恩宠,并以极大的效力,得以使人在基督内圣化、使天主受光荣,这正是教会其他一切工作所追求的目的。

需要个人心灵的准备
11 可是,为获得圆满的实效,信友必须以纯正的心灵准备,去接近礼仪,又要心口如一,并与上天恩宠合作,以免白受天主的恩宠(廿一)。所以,牧灵者应该注意,使在礼仪行为中,不仅为有效及合法举行前遵守法律,而且要使信友有意识地、主动地、实惠地参与礼仪。

礼仪与热心善工
12 但是,灵修生活并不只限于参加礼仪。基督信徒固然是被召叫作团体祈祷,但也应该进入自己的内室,向在暗中的天父祈祷、(廿二);而且,按照保禄宗徒的教训,应该不间断地祈祷(廿三)。同一宗徒还教训我们,应时常在我们身上带着耶稣死亡的痛苦,为使耶稣的生命,也彰显在我们有死的肉身上(廿四)。为此,我们在弥撒圣祭中,祈求上主,「接纳精神的祭献,把我们自己为祂变成永远的祭品」(廿五)。

13 基督子民的热心善工,只要符合教会的法律规定,尤其遵奉宗座命令进行者,极应推重。

地方教会:遵照主教们的命令,按习惯或合法批准的典籍而行的圣善事工,也具有特殊的价值。

但是,安排这些善工时,应该顾及到礼仪季节,使与礼仪配合、在某程度下由礼仪延伸而来、引导民众走向礼仪,因为礼仪本身远比这些善工更为尊高。

贰、论促进礼仪训练及主动参与
14 慈母教会切愿教导所有信友,完整地、有意识地、主动地参与礼仪,因为这是礼仪本身的要求,也是基督信众藉洗礼而获得的权利和义务,他们原是「特选的种族、王家的司祭、圣洁的国民、获救的民族」(伯前:二,9:参阅二,4-5)。

这种全体民众完整而主动的参与,在整顿培养礼仪时,是必须极端注重的,因为礼仪是信友汲取真正基督精神的首要泉源;所以,牧灵者在其全部牧灵活动中,必须以适当的教育方法,用心去追求。

可是,除非牧灵者本身先受到礼仪精神与活力的熏陶,并变成礼仪教师,则无法达成此目的;是以,必须设法使圣职人员先受到礼仪训练。为此,大公会议遂议决下列各项规定。

培养礼仪师资
15 受命在修院、修会书院及神学院教授礼仪的教师,为尽其职:应在专设的学院,接受适当的训练。

圣职人员的礼仪训
16 礼仪科目,应列为修院及修会书院必修的重要课程,在神学院内应列为主科,并应从神学、历史、灵修、牧灵及法律观点下去教授。其他学科的教授,尤其是教义神学、圣经学、灵修学,以及牧灵学的教授们,应该按照其本科的内在需要,去阐发基督奥迹和救恩历史,从而明白显示各科与礼仪的关联,以及司铎教育的统一性。

17修院及修会书院的修生,应该学得灵修生活的礼仪训练;一方面,在适当辅导之下,使他们能够通晓礼节,全心参与;另一个方面,就要靠神圣奥迹的实地举行,以及其他含有礼仪精神的热心善工;同时,应学习遵守礼仪规典,则修院及修会书院之生活,始能彻底为礼仪精神所熏陶。

18 已经在主的葡萄园工作的司铎,无论其为教区司铎或修会会士,应以各种适当方法,予以协助,便能日益加深了解的在圣礼中所行的一切,虔度礼仪生活,并使其所属的信友分享这种生活。

信友的礼仪训练
19 牧灵者应以勤奋耐心关照信友的礼仪训练,并比照其年龄、身份、职业和宗教知识程度,使在内心外表,都能主动参与。牧灵者这样作,正是作到了忠实的分施天主粤迹的重要工作之一。此外,他们在这件事上,不仅应以言语,而且应以榜样,领导自已的羊群。

视听传播与礼仪行为
20 藉无线电及电视转播神圣典礼,尤其是转播圣祭,必须谨慎庄重,由主教指定的适当人员,专门负责指导。

参、论整顿礼仪
21 慈母教会,为使基督信众在礼仪中确能获得丰富的恩宠,切愿设法对礼仪作一全盘的整顿。原来礼仪含有不能改变的成分,那是由天主所建立的;但也含有可变的成分,那是可以随时代而改变的,而且如有不甚符合礼仪本质的成分,混入其中,或者不能适应时代,则更必须加以修改。

在进行整顿时,应该对经文及礼节加以处理,务必使其所指的神圣本质,明白表达出来,并使基督子民尽可能容易理解,并能完整地。主动地、以团体形式参与典礼。

为此,大公会议决定下列各项原则。

甲、总则
礼仪的主管
22一、管理圣教礼仪,只属于教会权力之下:就是属于宗座,及依法律规定,属于主教权下。

二、根据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在规定的范圈内。管理礼仪事项,也属于合法组成的各种地区性的主教团权下。

三、因此,任何其他人士,即便是司铎,决不得擅自增、减,或改变礼仪的任何部分。

传统与进展
23 为保持优良传统,并同时开放合法进展的门户,对应修订的礼仪各部分,时常需要先作神学、历史及牧灵方面的详细研究。此外:还要考虑到礼仪的构造及精义的一般原则,以及从近来礼仪改革与各处所得特准而收到的经验。总之,除非教会的真正确实利益有所要求,并且保证新的形式,是由现存的形式中,有系统的发展而来,即不可改革。

还要尽可能避免在临界地区之间,形成礼节的显然差别。

圣经与礼仪
24 在举行礼仪时,圣经是极其重要的。因为所宣读并以讲道所解释的经书,以及所唱的圣咏,是从圣经而来的;祷词、祈祷文,和礼仪诗歌,也是由圣经启发激动而来的;还有动作与象征,也都是由圣经内取意而来。所以,为促成礼仪改革、进展与适应,必须唤起那对圣经甜蜜而生动的情趣,这是东方与西方礼仪的高贵传统所共有的见证。

修订礼书
应起用专家,并听取世界各地区主教们的意见,尽速修订礼书。 

乙、礼仪本质是圣统与团体的行为,根据此理由应有的守则
26 礼仪行为并非私人行为,而是教会的典礼,教会则是「统一的圣事」,就是在主教权下集合、组织起来的神圣子民(廿六)。

所以,礼仪行为属于教会全体,表达教会全体,并涉及教会全体;但是教会的每一个成员,按其圣秩、职务和主动参与的程度的不同,其对礼仪行为的关系也不同。

团体举行
27 如果礼节本身的性质,含有团体举行,并需要信友在场主动参与的意味,则应该尽可能强调此点,要比个人或几乎传于私下的举行为优先。

虽则任何弥撒本身都是公开的、社团性的;这优先权特别是针对举行弥撒而言,也对施行圣事而言。

礼仪的庄重
28 在举行礼仪时,无论是司祭或信友,每人按照事体的性质和礼规,尽自己的任务,只作自己的一份,且要作得齐全。

29连辅祭员、宣读员、解释员,以及属于歌咏团的团员,都是在履行真正的礼仪职务。因此,他们应该面对如此伟大职务,及天主子民对他们的合法要求,以相称的虔诚与秩序,去执行自己的任务。

所以,他们每人应按自己的程度,用心吸收礼仪精神,并学习按礼规秩序尽自己分内的任务。

信友的主动参与
30为促进主动参与,应该推行群众的欢呼、回答、咏颂、对经:歌唱,以及身体的动作、姿态。在适当的时间,也要保持严肃的静默。

31在修订体书时,务必注意使礼规也顾及到信友们的职务。

礼仪与社会阶级
32 在礼仪中,除了由礼仪任务及圣秩而来的分别,以及按礼规对国家长官应有的荣誉之外,不得在礼节内或外表仪式上,对任何私人或地位,有特殊待遇。

丙、根据礼仪的教育及牧灵性质应有的守则
33 虽然礼仪主要的是为敬礼至尊的天主,可是也包括着训导信众的伟大作用(廿七)。因为在礼仪中,天主向祂的子民讲话,基督仍在宣布福音,而民众则以歌唱、祈祷,回答天主。

而且,由代表基督主持聚会的司铎,向天主所发的祈祷,是以全体圣民及与会大众的名义而说出的。最后,礼仪为表示无形的天主的事理,而用的有形记号,也是由基督或教会所选定的。所以,不仅是在宣读「为教训我们而写的」(罗,十五,4)经书时,而且在教会祈祷、歌唱或行动时,都能培养参礼者的信德,向天主举高心灵,向祂奉献灵性的崇敬,并丰厚地蒙受祂的恩宠。

为此,在实行改革时,要谨守下列各项原则。

礼节的和谐
34礼节应表现高贵的简朴、简短明瞭、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要适合信友的理解能力,一般而论,应不需要许多解释。

圣经、宣讲与礼仪教学
35为能明白显示,礼节与言语,在礼仪中有密切关系:
一、在举行礼仪时,应提倡更丰富、更有变换性,和更适当的圣经诵读。

二、因为讲道是礼仪行为的一部分,只要礼节容许,在礼规上应注明讲道的适当时机,并应忠实地照规定,满全讲道的职务。讲道首先要从圣经及礼仪的泉源中取材,因为讲道就是传报天主在救恩史中的奇妙化工,这救恩史也就是基督的奥迹,它常临在、活动于我们中间,尤其在举行礼仪时。

三、还要尽量设法强调更近乎礼仪的教学,并在礼节中,按照需要,安排一些简短的劝语,由司铎或合格的职员,仅仅在适当的机会,用预先写好或类似的字句说出。
四、在隆重庆节的前夕、在将临期和四旬期的若干平日、在主日及庆节,尤其在没有司铎的地方,应提倡圣经诵读,但在最后的情形下,应由执事本人或由主教委派的另一人来领导。

礼仪的语言
36 一、在拉丁礼仪内,除非有特殊法律规定,应保存使用拉丁语。

二、可是在弥撒内或在行圣事时,或在礼仪的其他部分,使用本地语言,多次为民众很有益处,可准予广泛的使用,尤其在宣读及劝勉时、在某些祈祷文及歌唱中为然,有关此事的规则,由下列各章分别记载。

三、根据这些规则,决定是否使用,以及如何使用本地语言的权力,属于廿二节第二项所说的地区教会主管当局,在必要时,商得同一语言的临近地区的主教们的意见,其决议案应呈交宗座认可。

四、由拉丁文译成本地语言,在礼仪中使用,须经上述.地区教会主管当局批准。

丁、适应各民族天性与传统的原则
37 只要不涉及信仰及全体公益,连在礼仪内,教会也无意强加严格一致的格式;反之,教会培养发展各民族的精神优长与天赋;在各民族的风俗中,只要不是和迷信错误无法分解者,教会都惠予衡量,并且尽可能保存其完整无损,甚至如果符合真正礼仪精神的条件,教会有时也采纳在礼仪中。

38 只要保全了罗马礼仪的基本统一性,连在修订体书时,也要为不同的团体、地区或民族,尤其是在传教区,留下合法的差异与适应的余地。这在装饰礼节与制订礼规时,更好也注意到。

39 在礼书标准版本所定的限度以内,决定适应的权力,尤其有关施行圣事、圣仪、游行、礼仪语言、音乐及艺术的适应权力,属于上文廿二节二项所指的,地区教会主管当局,但应根据本宪章所载的基本原则。

40 但是,因为在各地区与环境内,急需作更深度的礼仪适应,于是更为困难:

一、上文廿二节二项所提的地区教会主管当局,应仔细慎重考虑,关于此事,在各该民族的传统与天赋之中,何者可以适宜于敬天之礼。他们认为有用或必要的适应,得向宗座提出建议,经其同意而实施。

二、为能以必需的周全顾虑而进行适应,宗座将授权上述地区教会当局,便于必要时,在若干适合此事的团体内,经过一段规定的时间,准许并指导必要的预先试验。

三、因为礼仪法令,对于适应,尤其在传教区的适应,经常发生困难,在制订法令时,应备有关于此事的专家。

肆:在教区及堂区内培养礼仪生活
教区的礼仪生活
41 主教应被视为其所属羊群的大司祭,信友们在基督内的生活,在某种意义下,是由他而来,系属于他。 因此,大家都该重视那围绕着主教,尤其在主教座堂,所行的教区礼仪生活。大家要深信,天主的全体子民,完整地,主动地参与同样的礼仪行为,尤其是参与同一感恩礼、同一祈祷:由司铎团与职员围绕着主教所主持的同一祭台,实在是教会的主要表现(廿八)。

堂区的礼仪生活
42 因为主教在他的教会内,无法随时随地管理全部羊群,必然的要组织信友团体,其中首推按地区组成,由代表主教的牧人所领导的堂区;在某种意义下,堂区代表着散布在普世性的有形教会。

所以,应该在信友及教士的内心与实行上,培养堂区的礼仪,及其与主教的关系。又要努力发挥堂区的团体意识,特别是在团体举行主日弥撒时,发挥出来。

伍、促进礼仪牧灵活动
礼仪革新是圣神的恩赐
43 促进并革新礼仪的努力,理应视为天主上智为我们这时代安排的记号,好像是圣神在自己的教会内经过一样;这种努力,对教会的生活,甚至对现代人的宗教态度与行为,都印上了一个特征。

因此:为了更进一步在教会内推行礼仪的牧灵活动,大公会议乃决定下列事项:

全国礼仪委员会
44 最好由上文廿二节二项所提的地区教会主管当局,成立礼仪委员会,集合礼仪学科、圣乐、教会艺术及牧灵事务的专家们,协力工作。尽可能有一座牧灵礼仪机构,其成员包括对此事有专长的教友在内,来协助礼仪委员会。这一委员会的职责,就是在上述地区教会当局指导下,管理所属地区内的牧灵礼仪活动,并在向宗座建议适应计划时,推动研究与必要的试验。

教区礼仪委员会
同样,在每一教区应有礼仪委员会,在主教指导下,推行礼仪活动。有时,多数教区共同成立一个委员会,协力推进礼仪事务,更为适宜。

其他委员会
46 除礼仪委员会以外,尽可能每一教区还要成立圣乐及圣教艺术委员会。这三个委员会必需协力合作,甚至有时合成一个委员会,更为合适。

 

 

附注
(一)参阅依:六一,1;路:四,18。

(二)S﹒Ignatius Antiochenus,Ad Eph﹒,7,2;ed﹒F﹒X﹒Funk,Patres Apostolici,I,Tubingae 1901,p﹒218﹒

(三)参阅弟前:二,5。

(四)Sacramentarium Veronense(Leonianum):ed﹒C﹒Molberg,Romae l956,n﹒1265﹒

(五)罗马弥撒经书:复活节颂谢词。

(六)参阅S﹒Augustinus,Enarr﹒in PS﹒138,2:Corpus Christianorum,XL,Turnholti 1956,p﹒1991及修订圣周礼仪前之罗马弥撒经书,圣周六第二读经后之集祷经。

(七)参阅谷:十六,15。

(八)参阅宗:廿六,18。

(九)参阅罗:六,4;弗:二,6;哥:三,1;弟后:二,11。

(十)参阅若:四,23。

(十一)参阅格前:十一,26。

(十二)特伦多大公会议,第十三期,一五五一年十月十一日,论圣体圣事决议案,第五章:Concilium Tridentinum,Diariorum Actorum,Epistolarum,Tractatuum nova collectio,ed﹒Soc﹒Goerresianae,t﹒VII,Actorum pars IV,Friburgi Brisgoviae l961,p﹒202﹒

(十三)特伦多大公会议,第廿二期,一五六二年九月十七日,论弥撒圣祭道理,第二章:Concilium Tribentinum,ed﹒cit﹒,t﹒VIII﹒Actorum pars V,Friburgi Brisgoviae 1919,p﹒960﹒

(十四)参阅S﹒Augustinus,In Joannis Evangelium Tractatus VI,cap﹒I,n﹒7:拉丁教父集,三十五卷,一四二八栏。

(十五)参阅默:廿一,2;哥:三,1;希:八,2。

(十六)参阅斐:三,20;哥:三,4。

(十七)参阅若:十七,3;路:廿四,47;宗:二,38。

(十八)参阅玛:廿八,20。

(十九)罗马弥撒经书复活节前夕及复活主日领圣体后经。

(二十)同上,复活节后星期二弥撒集祷经。

(廿一)参阅格后:六,1。

(廿二)参阅玛:六,6。

(廿三)参阅得前:五,17。

(廿四)参阅格后:四,10-11。

(廿五)罗马弥撒经书,圣神降临后星期一献礼经。

(廿六)S﹒Cyprianus,De cath﹒eccl﹒unitate 7:ed﹒G﹒Hartel,in CSEL,t﹒III,I,Vindobonae 1868,pp﹒215-16﹒Cf﹒Ep﹒66,n﹒8,3:ed﹒cit﹒,t﹒III,2,Vindobonae 1871,pp﹒723-33﹒

(廿七)参阅特伦多大公会议,第廿二期,一五六二年九月十七日,论弥撒圣祭道理,第八章:Concilium Tridentinum,ed﹒cit﹒,t﹒VIII,p﹒961﹒

(廿八)参阅S﹒Ignatius Antiochenus,Ad Magn﹒7;Ad Philad﹒4;Ad Smyrn﹒8:ed﹒F﹒X﹒Funk,cit﹒I,pp﹒236,266,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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