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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会生活革新法令(PC)

结论


25     所有遵从适应革新标准的修会,当努力答覆天主的圣召,及在教会中尽其适合现代的职务。由于神圣公会议既重视修会的贞洁、贫穷及听命的生活,而此生活的表率乃吾主基督本身;因此将坚定的希望放在修会的既隐藏又显明而丰富的工作上。所以全体会士,该以完整的信德,对天主对人的爱德、对十字架的爱戴,以及对来世光荣的期望,将基督的福音传至普世,使大家都看到他们的见证,并使在天大父满受光荣(玛伍,十六)。这样,因着至慈天主之母童贞玛利亚的转求:“她的生活是众人的表率”(圣盎博罗削,论贞洁第二卷,第二章,十五节),使修会日益发达,而结丰硕有益的果实。 

    教宗公布令 

    本法令内所载全部与各节,均为神圣公会议教长们所赞同。我们以基督所赋予的宗座权力,借同可敬的教长们,在神圣内,予以批准、审订、制定,并为天主的光荣,特将会议所规定者,明令公布。 

    公教会主教 保禄 

    一九六五年十月廿八日颁于罗马圣伯铎大殿  

    (以下为教长们的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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