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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传教工作法令(AD)

第一章 论教理原则


天主圣父的计划 

    2 旅途中的教会在本质上即带有传教特性,因为按照天主圣父的计划(一),教会是从圣子及圣神的遣使而发源的。 

    这项计划是由“爱情之源”,亦即天主圣父的仁爱而来。圣父为无始之始,圣子由祂而生,圣神藉圣子由祂而发,圣父以其无穷仁慈自动地创造了我们,而且非因我们的功绩召我们和祂共享生命与光荣,又慷慨地分施了祂的美善,并且仍不断在分施,于是万物的创造者,实将成为“万物中之万有”(格前:十五,28),同时获致祂自己的光荣和我们的幸福。可是天主的圣意,不仅是个别地、亳无彼此的联系,叫人分享祂的生命,而是要他们组成一个民族,使其分散了的子女在这民族中集合在一起(参阅若:十一,52)。 

    圣子被派遣 

    3 天主这项普救人类的计划,不仅实现在人们的潜在意识里,亦不仅实现在人们多番寻求天主的虔诚努力中,虽则他们可能摸索找到距离每人都不远的天主(参阅宗:十七,27):原来这些努力,固然由于天主慈爱的圣意安排,往往可以视为走向真天主的响导或福音的前奏(二),但仍需要开导和矫正。可是天主为使人类 ﹣ 而且是有罪的人类和自己建立和平共融的关系,彼此间缔结兄弟友谊,遂决定了派遣自己的圣子取人性,以新的决定性的方式,加入人类的历史中,要藉圣子把人类从黑暗和魔鬼的权下解放出来(参阅哥一:13;宗:十,38),并因圣子使世界与祂和好(参阅格后:五,19)。所以天主圣父既曾藉圣子创造了万物(三),也就立圣子为万有的继承者,为使万有总归于基督(参阅弗:一,10)。 

    耶稣基督被遣降世,成为天主与人之间的真正中保。祂是天主,所以完整的天主性即寓于其身内(哥:二,9);但是按人性而言,祂是新的亚当,他是人类再造的元首,充溢着恩宠和真理(若:一,14)。天主圣子经过真正人性化的途径,来使人类参与天主的性体,祂原是富有的,为了我们却变成贫困的,好使我们因着祂的贫困而成为富有的(格后:八,9)。人子来不是为受服事,而是为服事人,并付出自己的生命,作众人的赎价,亦即一切人的赎价(参阅谷:十,45)。教父们经常宣称:凡未经基督所取纳的,即未得治愈。但是基督果然除了罪恶之外,把我们可怜贫穷的人所有的整个人性都取纳了(参阅:希,四,15;九,28)。圣父所祝圣而遣使到世界上的(参阅若:十,36)基督曾论自己说:“上主的神临于我身上,因为祂给我傅了油,祂派遣我向穷人传报喜讯,向俘虏宣告释放,向盲者宣告复明”(路:四,18);祂又说:“人子来是为寻找及拯救迷失了的人”(路:十九,10)。 

    凡是主为救人类所言所行的,要从耶路撒冷开始,(参阅路:廿四,47)一直传播到天涯地角(宗:一,8),好使拯救众人的事业,世世代代在每个人身上都发生效果。 

    圣神被派遣 

    4 为完成这项事业,基督从圣父那里遣来了圣神,使在人心内履行救赎工程,并发动扩展教会的工作(五)。无疑地在基督升天以前,圣神已在世间工作(参阅若:十四,16)。但是在五旬节那天,圣神降临于弟子们,好同他们永远在一起,教会也在那一天公开呈现于民众之前,以宣讲方式向万民传播福音,也从那天开始,藉着新约的教会在大公的信仰之下预兆出各民族的合一,教会以各种语言说话,在爱德中也通晓各种语言,并采纳之,于是克服了巴伯尔塔的纷乱离散(六)。原来是从五旬节开始了宗徒们的工作,一如当初因圣神鉴临于童贞玛利亚,基督从而成胎:当同一圣神鉴临于基督的祈祷时,基督便开始了其传教工作(七)。主耶稣在自动为世界舍弃自己的生命之前,曾安排宗徒们的工作,并预许遣圣神来,其目的在于使传教工作和圣神的工作,在救人的事业上,时时处处彼此联合起来,发挥效能(八)。圣神经常把整个教会“团结在共融和服务的精神内,用圣统阶级和各种奇能神恩,建设教会”(九),圣神又好像教会的灵魂,使教会体制表现生机(十),圣神又以推动基督传教的精神,投入信友们的心中,有时圣神还明显地走在宗徒们的前面(十一),同时又不断地以各种方式伴随指挥宗徒们的工作(十二)。 

    教会基督派遣 

    5 主耶稣在开始时,就“把祂所愿意的人叫到身边,选定了十二人和祂在一起,并派遣他们去宣讲”(谷:三,13;参阅玛:十,1 ﹣ 42)。因此,宗徒们成了新以色列的初芽,同时也是圣统阶级的起源。以后,主以其死亡复活,完成了拯救我们及重整万物的奥迹,获得了天上地下的一切权柄(参阅玛:廿八,18),在升天之前,(参阅宗:一,11)建立了祂的教会作为救人的圣事,就像祂原是由圣父所派遣(参阅若:二十,21),祂也派遣了宗徒们到天下去,吩咐他们说:“你们要去使万民成为门徒,因父及子及圣神之名给他们授洗,教训他们我所吩咐你们的一切”(玛:廿八,19 ﹣ 20)。“你们往普天下去,向一切受造物宣讲福音。信而受洗的必要得救;但不信的必被判罪”(谷:十六,15 ﹣ 16)。从此传播信仰及基督的救恩,就成了教会的责任,一方面所根据的是基督的明令,这是司铎所辅助的主教团,和伯多禄的继承人、教会的最高司牧,共同由宗徒们继承下来的:另一方面是根据着基督给祂的肢体所灌输的生命活力:“因着基督全身都结构紧凑,藉着各关节的互相辅助,且按照各肢体的功用,各尽其职,使身体不断增长,在爱德中将自己建立起来”(弗:四,16)。所以教会的使命,就是遵照基督的命令,在圣神的恩宠爱德鼓励下,全盘地、现实地呈现于所有的人民之前,好能用生活的模范及宣讲,用圣事及其他获得圣宠的方法,引导人民走向基督的信仰、自由与和平,为他们开启顺利稳妥的道路,去充分地参与基督的奥迹。 

    教会的这项使命既然要继续下去,而其世世代代所发挥的正是基督向穷人宣传福音的使命,所以教会在圣神的启迪之下,必须遵循基督所走的道路前进:就是贫穷、服从、服务、牺性的道路,自我牺性一直到死,再从死亡中复活胜利的道路。各位宗徒即曾怀着希望如此前进,饱经痛苦忧患,为基督的身体 ﹣ 教会,补充了基督的苦难所欠缺的(参阅哥:一,24)。基督徒所流的血往往就等于播种(十三)。 

    传教工作 

    6 这项职务应由该主教团在伯多禄的继承人领导之下,并在整个教会的祈祷与合作之下去完成,虽然为了环境其执行的方式可以不同,但是本质上在任何地区及环境中,都是不变的。所以,在教会的这种职务中应该承认有差别性,但这不是由于职务的本质,而是由于执行职务的环境而来。 

    这些环境一方面是由教会支配的,一方面也是由传教工作所面临的民族、社会和每一个人所支配的。因为,教会虽然本身拥有全部得救的方法,却不曾也不能立刻又不断地表现全部行动,而是在努力实现天主的计划时,有其行动的开始和阶段。甚至有时在顺利的开展之后,又不幸而后退,或者至少停留在一种半成熟或缺陷的状态中。至于在个人、社会和民族方面,教会是逐渐地去接近争取他们,然后把他们收入大公的团圆中。对于每一种环境或情势都要配合适当的行动与方法。 

    教会派遣的福音宣传者,走遍全世界,以宣讲福音,在尚未信仰基督的民族及人群中,以培植教会为职责,这种特殊工作普通即称为“传教”。传教工作通常是在圣座认可的一定地区内执行。这种传教工作的本旨,就是在教会尚未生根的民族或人群中宣传福音,培植教会(十四)。这样由天主圣道的种子,在世界各地所产生的本地教会,应该藉自己的力量与成熟去求发达,靠着本有的圣统与信众相配合,以及为度教友生活所需的相当资源,为整个教会的利益而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培植教会的主要方法就是宣传耶稣基督的福音,主派遣祂的弟子们到世界去的目的,就是要使人们因天主之言而重生(参阅伯前:一,23),藉圣洗而加入教会。这个教会也就是降生成人的天主圣言的身体,靠着天主的言语及感恩饼得以滋养生存(参阅宗:二,42)。 

    在教会的传教工作中,有时搀杂着不同的情况:先是创业培植的时期,随着又是新生命发育的时期。这些时期结束之后,教会的传教行动并不停止,继续传教并对尚未进教的每一个人宣讲福音,仍旧是已经组成的地方教会的责任。 

    教会所处的社会,为了种种原因,多次受到彻底的改变,因而可能发生全新的情况。于是教会应该考虑是否这种情况又在需要其传教活动。甚且有时面临如此的情况,竟至暂时无法直接立即宣传福音,这时传教士们至少可以也应该耐心地、明智地、有信心地提供基督仁爱慈善的证据,这样为主作铺路工作,也可以略略表示出基督亲在其间。 

    由此可见传教工作就是教会本质的流露:其所传者就是教会的救世信仰,其所完成者就是扩展教会的至一至公,其所依据者就是教会来自宗徒的传统,其所实行者就是圣统之间的集体亲慕,其所证实、推广与促进者就是教会的圣德。所以在外教人中的传教工作,和在信友之间的牧灵工作,以及促成基督徒之间的合一运动,有所不同,可是这两种工作却与教会的传教工作有着密切的关系(十五):因为基督徒的分裂,损害到向万民宣传福音的神圣事业(十六),又为许多人进入信仰之间的阻碍。所以为了传教工作的需要,也应号召所有受过洗礼的人合一起来,好能在外教人前对吾主基督,作出一致的证据。假如还不能充分地为同一信仰作证,至少应该表现出彼此尊重与友爱的精神。 

    传教工作的动机和需要 

    7 传教工作的动机出自天主的意愿,“因为祂愿意所有的人得救,并得以认识真理。原来天主只有一个,在天主与人之间的中保也只有一个,就是降生成人的基督耶稣,祂曾奉献自己,为众人作赎价”(弟前:二,4 ﹣ 6),“除祂以外,无论凭谁,决无救恩”(宗:四,12)。所以,每一个人因教会的宣讲而认识基督,必须要归附于祂,并和祂及称为祂的身体之教会藉圣洗连结在一起。基督“曾亲口明白地训示信德及圣洗的需要(参阅若:十六,16;若:三,5),同时确认了教会的需要,而圣洗则是进入教会之门。所以,如明知天主藉耶稣基督所创立的天主公教为得救必经之路,而不愿加入,或不愿在教会内坚持到底,便不能得救”(十七)。所以,虽然天主有其独自知道的方法,能够引导那些非因自己的过失而不认识基督的人,得到为悦乐天主无可或缺的信德(希:十一,6),可是宣传福音仍是教会不可推卸的责任(参阅格前:九,16),同时也是神圣的权利。所以,传教工作,在今天一如过去和将来,始终保持其全部的活力与需要。 

    藉着传教工作,基督奥体不断地在汇集分配力量,以求自身的发展(参阅弗:四,11 ﹣ 16)。教会的成员都为了爱天主,并为了在今世及来世的精神财富上,善与人同的爱德所迫,切愿去从事传教工作。 

    最后,当人们有意识地、充分地接受天主藉基督所完成的救赎工程时,也就说明传教工作使天主获得圆满的光荣。天主的计划要使全人类形成祂的惟一民族,组成基督的一个身体,建造为圣神的一个圣殿,基督为了派遣祂的圣父之光荣(十八),曾谦顺地献身于其计划,这项计划也因传教工作得以实现:这项兄弟和谐之情,亦正符合人类的切望。天主按照自己的肖像创造人,当每一个享有人性的成员,因圣神在基督内重生,共瞻天主的光荣,同诵“我们的天父”(十九)的时候,也正说明天主造人的计划,得以实现。 

    传教工作与人类的生活历史 

    8 传教工作和人的本性及其愿望也有密切的联系。教会揭示基督,正是表彰人类的真正地位及其完整的使命,因为基督就是人类所渴望的,充满手足之情、忠诚与和平精神的新人性的本源与典型。基督以及藉宣讲福音为祂作证的教会,超越种族或国家的狭窄观念,所以为任何人,在任何地方,都不能被视为异己(二十)。基督就是真理与道路,宣讲福音,让每一个人都听到基督所说的:“你们要悔改,信从福音”(谷:一,15),正是介绍真理和道路。基督的话同时是审判及恩宠的话,同时也是死亡及生命的话,因为不信从的人已受了审判(参阅若:三,18)。原来只有消灭旧生活,我们才能进入新生活:这特别是对人而言,但也对现世的各种事物而言,这些事物同时都带着人罪及天主降福的标志,“因为所有的人都犯了罪,都缺乏天主的光荣”(罗:三,23)。没有人能够靠着自己,用自己的力量从罪恶中解脱,并提高自己,也没有人能够彻底从自己的懦弱、孤独或奴役中解放出来(廿一),而是人人都需要基督为其表率、师傅、解放者、救援者、赋予生命者。在人类的历史中,连世俗的历史在内,福音确实作了自由进步的酵母,并且仍不断地酝酿着亲爱、合一与和平的精神。所以,信友们确有理由称基督为“万民的期望和救主”(廿二)。 
传教工作含有末世意义 

    9 传教工作的时机是在基督初次来临与二次来临之间,教会如同田禾一样,将要从天下四方,聚集在天主之国内(廿三)。在基督重来以前,福音应当传播于万民(参阅谷:十三,10)。 

    传教工作不是别的,就是天主计划的显示,就是天主显示于人,天主在世间、在人类历史上实行祂的计划,天主藉传教工作明显地完成救赎的历史。藉着宣讲的言语,并藉着以圣体圣事为中心及顶峰的各项圣事的举行,使救世主基督宛如亲临其间。在各民族中所发现的任何真理与恩宠,就好像天主亲临的迹象,都藉传教工作从邪恶的浸染中解放出来,归还其本主基督,因为基督已摧毁魔鬼的统制,抑制了万恶的渊薮。所以,人心灵中与各民族的礼教文化中所蕴藏的美善,不仅不受损失,反而得到医治、提高,而达于极致,使天主受光荣,魔鬼败兴,人类得幸福(廿四)。如此说来,传教工作是指向末世的圆满(廿五),因为值到天父依照其权柄所安排的时间和日期(参阅宗:一,7),天主的子民在扩展着,一如先知有言:“扩大你帐幕的地方!伸开你住所的帷幕吧!不要顾惜!”(依:五四,2)(廿六);基督圣殿在增长着,直到基督圆满年龄的程度(参阅弗:四,13);以心神以真理朝拜天主的精神圣殿(参阅若:四,23),也在扩大,并建筑在宗徒和先知的基础上,而基督耶稣自己即是这建筑物的角石(弗:二,20)。 
  
    附注.第一章 

    (一)参阅教会宪章:1。 

    (二)参阅圣依肋内,Adv. Haer., III, 18, 1:“圣言在天主内,万物藉着祂而造成,祂常与人类同在”(PG 7, 932);ib. IV, 6, 7:“从原始即参与创造的圣子,按照父所定的时间和方式,把父启示给父所愿意的人们”(ib. 990);cf. IV, 20, 6 et 7 (ib. 1037);Demonstratio n. 34 (Patr. Or. XII, 733;Sources Chret., 62, Paris 1958, P. 87);Clemens Alex., Protrep., 112, 1 (GCS Clemens I 79);Strom. VI, 6, 44, 1 (GCS Clemens II 453);13, 106, 3-4 (ibid. 485)。道理方面,参阅比约十二世,一九五二年十二月卅一日广播词;教会宪章:16。 

    (三)参阅希:一,2;若:一,3及10;格前:八,6;哥:一,16。 

    (四)参阅:S. Athanasius, Ep. ad Epictetum, 7 (PG 26, 1060);S.C yrillus Hieros., Catech. 4, 9(PG 33, 465)Marius Victorinus, Adv. Arium, 3, 3 (PL 8, 1101);S. Basilius, Epist. 261, 2 (PG 32, 969);S. Gregorius Naz., Epist. 101 (PG 37,181);S. Greg. Nyss., Antirrheticus, Adv. Apollin., 17(PG 45, 1156);S. Ambrosius, Epist 48, 5(PL 16, 1153);S. Augustinus, In Joan. Ev. tr. XXIII,6 (PL 35, 1585;CChr 36.236);此外还说明圣神并没有救赎我们,因祂没有取人性:De Agone Christ., 22, 24 (PL 40, 302);S. Cyrillus Alex., Adv. Nestor I,1 (PG 76, 20);S. Fulgentius, Epist. 17, 3, 5 (PL 65, 454);Ad Trasimundum, III, 21 (PL 65, 284 de tristitia et timore). 

    (五)Spriritus est qui locutus est per prophetas: Symb. Constantinopol. (Denz Schoenmetzer, 150); S. Leo Magnus, Sermo 76(PL 54, 405-406):“当五旬节日,主的圣神充满了弟子们,这并非恩宠的开始,而是慷慨的增加,因为古代的圣祖,先知,司祭和诸圣,都已受过同一圣神的祝圣…虽然恩宠的分量有所不同”。同样在Sermo 77, 1 (PL 54, 412);Leo XIII, Enc. Divinumillud (ASS 1897, 650-651);金口圣若望亦如此讲,不过他强调五旬节圣神的新使命:In Eph. C. 4, Hom. 10, 1 (PG 62, 75). 

    (六)教父们多次提到巴伯尔塔及圣神降临:Origenes, In Genesim, c. 1. (PG 12, 112);S. Gregorius Naz, Oratio 41, 16(PG 36, 449);S. Joannes Chrysost., Hom. 2, in Pen-tec., 2 (PG 50, 467);In Act. Apost. (pg 60, 44);S. Augustinus, Enn. in Ps. 54,11(PL 36, 636;CChr. 39, 664s);Sermo 271 (PL 38, 1245);S. Cyrillus Alex., Glaphyra in Genesim II (PG 69,79);S. Gregorius Magn., Hom. in Evang., Lib. II, Hom. 30, 4(PL 76 1222);S. Beda, In Hexaem. Lib. III(PL 91, 125)此外可参观威尼斯城马尔谷大殿庭院中的塑像。 

    教会以各种语言说话,把所有的人都召集在公教信仰之内:S. Augustinus, Sermones 266, 267, 268, 269 (PL 38, 1225-1237)Sermo 175, 3 (PL 38,946);S. Joannes Chrysost., In Ep. I ad Cor., Hom. 35 (PG 61, 296);S. Cyrillus Alez., Fragm. in Act. (PG 74, 758) S. Fulgentius, Sermo 8, 2-3 (PL 65, 743-744). 

    对于圣神降临节为宗徒使命的祝圣,参阅:J. A. Cramer, Catenain Acta SS. Apostolorum, Oxford, 1838, p.24s. 

    (七)参阅路:三,22;四,1;宗:十,38。 

    (八)参阅若:十四 ﹣ 十七章;保禄六世,一九六四年九月十四日,对大公会议演讲(AAS 1964. 807) 

    (九)参阅教会宪章:4。 

    (十)S. Augustinus, Sermo 267, 4(PL 38, 1231)“就如同灵魂在一个身体的每一肢体内活动,圣神在整个的教会内亦复如此”。参阅教会宪章:7节及注八。 

    (十一)参阅宗:十,44 ﹣ 47;十一,15;十五,8。 

    (十二)参阅宗:四,8;五,32;八,26,29,39;九,31;十;十一,24,28;十三,2,4,9,十六,6 ﹣ 7;二十,22 ﹣ 23;二十一,11等。 

    (十三)Tertullianus, Apologeticum, 50, 13 (PL 1, 534;CChr I, 171). 

    (十四)圣多玛斯已经讲论过培植教会的宗徒任务:cf. Sent. Lib. I, dist. 16, q. 1. a. 2 ad 2 et ad 4; a. 3 sol.; Summa Theol., I, q, 43, a. 7 ad 6; I-II, q. 106, a. 4 ad 4. 参阅本笃十五世,一九一九年十一月三十日“夫至大”通谕(AAS 1919, 445 ET 453);比约十一世,一九二六年二月廿八日,“教会的事业”通谕(AAS 1926, 74);比约十二世,一九三九年四月三十日 ad Directores OO. PP. MM.;同一教宗,一九四四年六月廿四日ad Directores OO. PP. MM. (AAS 1944, 210;又见AAS 1950, 727 et 1951, 508)。同一教宗一九四八年六月廿九日致本地圣职人员书(AAS 1948, 374);同一教宗一九五一年六月二日,“福音使者”通谕(AAS 1951, 507);同一教宗一九五七年一月十五日,“信恩”通谕(AAS 1957, 236);若望廿三世,一九五九年十一月廿八日,Princeps Pastorum通谕(AAS 1959, 835);保禄六世,一九六四年十月十八日讲道(AAS 1964, 911)。 

    教宗们、教父们及中世纪士林学者们,多次论及教会的“扩展”:圣多玛斯,Comm. in Matt., 16, 28; Leo XIII, Enc. Sancta Dei Civitas (AAS 1880. 241);本笃十五世“夫至大”通谕(AAS 1919, 442)比约十一世“教会的事业”通谕(AAS 1926, 65)。 

    (十五)明显地,在传教工作的这项定义下,拉丁美洲的若干地区,尚无固有的圣统、教友生活尚未成熟、福音尚未充分宣布者,亦包括在内。一个地区实际上是否经圣座认可为传教地区,不是属于大公会议的问题。因此对于传教工作的定义和实际的传教地区之间的关系,本法令内特意说明,这种传教工作“通常”是在圣座认可的一定地区内执行。 

    (十六)大公主义法令:1。 

    (十七)参阅教会宪章:14。 

    (十八)参阅若:七,18;八,30及44;八,50;十七,1。 

    (十九)对于这个综合观念,可参阅圣依肋内De Recapitulatione. Cf. etiam Hippolytus, De Antichristo, 3:“眷爱所有的人,愿意所有的人得救,愿意所有的人都作天主的子女,号召所有的圣人形成一个整体完人……”(PG 10, 732; GCS Hippolyt. 1 2, p. 6);Benedictiones Jacob, 7(T.U., 38-1, p. 18, lin. 4 ss.);Origenes, In Joann. Tom. I, n. 16:“获得了天主的人,在天主之内的圣言领导下,认识天主,只是一个行为;就如圣子认识圣父一样,所有的人都要用心修养为子女的精神,好能认识天父”(PG 14, 49; GCS Orig. IV, 20);S. Augustinus, De sermone Domini in monte, I, 41:“我们要爱慕那可以和我们一起到达福境的事物,在福境内,没有人称呼:我的父,而是大家对惟一天主共称:我们的父”(PL 34, 1250);S. Cyrillus Alex., In Joann. I:“我们众人都在基督内,共有人性的人在基督内复生,祂因此被称为新的亚当……因为祂曾住在我们内,祂以性体而论是子又是天主:于是我们因祂的圣神而称呼:父啊!可是圣言在众人中,如在一个圣殿,就是祂为了我们,从我们中取了人性,好把我们包括在祂内,如同保禄所说,好让我们与父和好于一身之内”(PG 73,161-164)。 

    (二十)本笃十五世,“夫至大”通谕(AAS 1919, 445):“天主的教会是大公的,为任何民族或国家都不算是外来者……”。参阅若望廿三世,“慈母与导师”通谕:“根据神律,教会是属于每一个民族的,因为教会好像把自己的力量注射于某民族之血管中,所以决不是强加于某民族的外来机构,教会自己也不如此相信……因此教会认为一切善良正直的事物,(在基督内重生的人们)都要坚持它,完成它(AAS1961, 444)。 

    (廿一)参阅Irenaeus, Adv. Haer., III, 15, n. 3 (PG 7,919):“他们是真理的讲师,自由是使者”。 

    (廿二)罗马日课经,十二月廿三日晚祷对经。 

    (廿三)参阅玛:二十四,31;Didache 10,5 (Funk I, P. 32)。 

    (廿四)教会宪章:17.S.Augustinus, De Civitate Dei, 19,17 (PL 41, 646). Instructio S.C.P.F. (Collectanea I, n. 135, p. 42)。 

    (廿五)按照Origenes的意见,在世界穷尽之前,福音必要传开。Hom. in Luc., XXI, (GCS, Orig. IX, 136, 21 s.);In Matth. Comm.. ser., 39 (XI, 75, 25 s.; 76, 4s.)Hom. in Jerem.III, 2 (VIII, 308, 29 s.), S. Thomas, Summ. Theol. I-11, q.106, a. 4, ad 4. 

    (廿六)S. Hilarius Pict., In Ps. 14(PL 9, 301), S. Eusebuis Caesariensis, In Isa-iam 54, 2-3 (PG 24, 462-463);S. Cyrillus Alex., In Isaiam, V. cap. 54, 1-3 (PG 70, 1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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