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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教育宣言(GE)

基督化的教育


2所有基督徒,既因圣水及圣神再生而为新人 (八),且被称为也实际是上主的子女,则自有接受基督徒教育之权利。所谓基督徒教育,并不仅在培养以上所描述的人格成熟,而主要的,是使领受过洗礼的人,于逐步被介绍认识救恩奥迹时,能对其所接受信仰之恩,日益提高意识;能以心神以真理(若:四,23),尤其在礼义行为上,崇拜天父;并能按照具有真理之正义与圣善的新人方式,调整其个人生活(弗:四,22-33);这样才能臻于全人之境,臻于基督的成年(弗:四,13),而对基督奥体之增长,有所效劳。再者,基督徒既然意识到自己的召叫,就应习于为其所怀的希望(伯前:三,15)而作见证,并应协助世界基督化,俾使本性价值在基督所救赎的人的整体透视下,加以运用,这将有助于整个人类社会的福利(九)。为此,本神圣公会议,特请牧灵人士,注意其重大职责,务使所有信友-尤其青年信友,因为青年便是教会的希望(十)-都能接受这种基督徒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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