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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奥难名-论在基督王国内求取基督和平

注释


(1)所谓「真理及爱德的圣座」正是这通谕57节所说:「应恢复上述教义与法令,应激发信德及圣爱的火焰。只有信德及圣爱能使人明白教义的真谛,促人实践教会法令」。教宗所以名宗座为真理及爱德的圣座者,无疑是在标榜其为教宗的主要职志与目标,是宣扬真理与激发爱德。

(2)根据BAC最新出版的「公教史」(vol.4, pp. 481-492), 为了各国尤其意国的野心政治家对教宗领土的觊觎,意国便如教宗所说:「多年来不断发生动乱,致使这可爱国家濒临绝境」。庇护十一世当选教宗的同年即一九二二年十月间,墨索里尼攫取了政权。墨索里尼虽终于同教宗签署了拉特朗协约,但那是一九二九年的事。故教宗当选后初几年,仍然忙于调解意国纠纷。

(3)曾斯道各瓦原文作Czenstochova,奥斯特拉勃拉马作Ostrabrama,劳特作Rhaud,皆圣母显现的地名。所谓「微笑」便是指圣母显现而言。圣母虽未显现与教宗本人,但这些显现都在表示接纳人们尤其教宗对她的孝爱。

(4)所谓「积极性的,有实效的安宁」是说:和平在于彻底根除积怨,实行团结亲睦。如果各国祇限于暂时放下武器而让仇恨任性发展,甚至在经济、政治、言论、报章上蓄意破坏团结,挑拨离间,加深敌对情绪,则不可能是积极性的安宁,而是积极备战。这种和平祇能加重人们精神及物质方面的负担,尤其庞大的军费负担,焉能称为有实效的安宁?

(5)何以基督和平才是真的和平?就如战乱的最后恶根不是外在的,而是深入人心的内在积怨;同样,真的和平的开端不是表面上的礼貌与虚与委蛇的外交手腕,而是出自真诚的友爱。但这种真诚的、出自衷心的友爱只有透视并控制人心的天主基督,有力直接培植、滋育和玉成之;其他一切神、人对直接左右人心是无能为力的。既然唯有基督天主「能透视人心并为王于人心中」,故唯有祂能使人根除积恨,真诚友爱而取得真的和平。

(6)在本节内教宗一再谈及「人与天主之间的友好」。理由是:弟兄关系是奠基于父子关系的。人类与天主的父子关系如不能正常发展,人如不与在天大父言归于好,则人类彼此间的弟兄关系亦难维持不坠。现代和平的最大威胁固在于人类的互相嫉视,但尤其在于人类的背离天主。这是本通谕21-25节所一再强调者。

(7)「天主的和平超越一切感官」是说,天主的国既不在于吃嗑,意即虚幻的世物,而在于精神财富即义德,故能超然于感官之上,不独不为产生纠纷的盲目贪欲所支配,且能驾驭其冲动。这与本通谕16-29节的内容前后呼应。

(8)自33节至此,教宗所讲,无非是教会对人类和平的重要性。人类而承认这点并调整其对待教会的态度,则「教会始克履行其使命,始克在私人及社会生活内保卫天主的权利」。所谓「天主的权利」便是天主为王于个人、家庭、国家及国际组织中的权利。人类而尊重天主这权利,让天主之国临格于其生活中,则真的和平始克出现。

(9)在这节内,教宗很具体地指出基督怎样为王于私人、家庭、国家内。这是很重要很宝贵的一节。望读者勿等闲视之。末后说明,如果教会在国家内占有其创立者要她占有的地位,即成为一个真正的完整社团,真正独立自主而不隶属国家权力的社团,人们不必担心教会可能削弱国家的权限。因为教会是一个超性社团。就如圣宠不唯不削弱本性,反而提升之玉成之──圣宠之于本性犹如阳光之于眼目。阳光不唯不妨害眼目而且构成眼目发挥其作用的大好条件──同样,教会不唯不阻挠或妨碍国家行政,反而使国家的一切步上稳健的康庄大道,除使国民获致来世永福外,又能博取今生的繁荣。

(10)在本节和上节内教宗表示有意召开大公会议。其所以未曾着手办理者,是因为他在期待天主更明确地表示其圣意。所谓「伊撒尔人的那位民长」是指以三百人大破米德盎人的基德红(民,六,一七)。

(11)现代主义(Modernism)概而言之是:为使教会哲学和神学适应现代思潮,而不惜损及公教教义的一种趋势。这主义的根子是「不可知论」(Agnosticism)及「主情说」(Sentimentalism)。不可知论原系赫胥黎(T.H. Huxley. 1825-1895)的学说。他认定人的理智对绝对的存在及事物的本质,不可能获取正确的知识。这原是哲学方面的主张。现代主义者的不可知论则是神学方面的。他们以为天主与人之间的距离无限无量,故人的理智决不可能取得正确无误的知识。至于「主情说」则是以不可知论为当然前题,而试图以人的情感来解决宗教信仰的由来及性质等问题的学说。他们认为人的理智对天主既不可能获得正确的知识,则只有在人们内在的情感内另寻出路。他们说,宗教信仰并非出自天主给人的外在启示,而是由于人们内心感到必需有一个天主存在,于是始有了宗教信仰。这出于人们内在情感的宗教信仰而表现在意识领域中时,便是所谓启示。故启示并非天主圣旨;人们的信仰并非因了天主的权威而确信某道理为无可或疑的真理。信仰并非人理智的产物,而是由于人心的直观及内在的经验而来的。所谓教义(Dogma)只是人们内在宗教情感的表现。圣事亦是这宗教情感的表面化。圣经的作者所接受的默感或神示,则是宗教情感达到非常兴奋和生动程度的结果。至于教会则是信友对教会的存在感到必要时而组成的。于是,一切教义、启示、信德、敬礼既都由人们内在情感而来,则决非什幺绝对性的道理,而是可以并应当随着时代思潮的起伏而更动而变革的。就这样,现代主义者,几乎将教会全部道理予以变质及曲解。

教宗圣庇护十世的“Pascendi”通谕,对这主义曾做了详尽的分析,并将其可能有的结论一一加以揭示、驳斥及判罚。同时,为预防万一起见,曾下令一切教授尤其修院内的哲学及神学教授及讲道者,在就职前必须宣誓摈绝现代主义。(BAC, Historia de la Iglesia, vol. 4 pp. 759ff)

上述一切是攸关教义方面的现代主义,这已为庇护十世所判罚。但教宗庇护十一世在此处还提出所谓「在伦理、法理及社会学上的现代主义」。这主义的主要内容便是55节所列举的一切。他说:「表面上承认这些教义者,固大有人在,但由他们的言论、写作及生活看来,则教宗们尤其良十三世、庇护十世及本笃十五世所颁布的道理,似乎已失却了其原有力量或已全部过时一样」。故凡有意无意对近代教宗们攸关社会学的文献,表示不甚赞成或采取保留态度者,多多少少都中了现代主义的感染。无怪乎教宗在54节末尾说:「致使最优秀的信友甚至司铎,亦为似是而非,似善而恶的可悲邪说所迷乱所感染」。

(12)教宗所说:「这事实虽为某些人所不满意」,这里所说的「某些人」是指仇视教会者而言。

(13)何以「教会地位与自由的完整无损,尤其现在,为国家繁荣十分重要」呢?答:因为教会拥有指导国家行政的准确的真理及万无一失的原则,和帮助国家依照这些真理及原则处理对内对外一切政务的有效方法。

(14)此处教宗指出其要求领土的宗旨,是为了使「教会神权不隶属任何人世间的权力与法令」。因为教会的由来及性质,以及全球信友的神圣权利,都要求教会神权独立自主;否则,教会便不免沦为某国的附庸,而不成其为「完整的社团」。这点是历代教宗尤其良十三世一再声明并肯定了的。

(15)本节内所谓某种保障罗马教宗自由行使权力的方式,具体言之,便是教宗们迭次强调的领土权。

(16)教宗渴望的「万分喜庆的日子」终于因了拉特朗协约的签署而兑现。这日子便是一九二九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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