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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奇叫绝-通谕-论电影、无线电与电视

通谕主旨


Miranda prorsus 一九五七年圣母圣诞日 韩山城编译 **********

通谕大意 教宗庇护十二世于一九五一年元月十二日特立加俾厄尔大天使为电报、电话、无线电及电视的主保(见26节)。理由是:这位大天使曾荣为救主来世喜讯的传报者。教宗如此行事的用意,显然是为向人类强调:新式传播工具的首要使命便是宣传救世福音,亦即保禄宗徒所谓「基督不可测量的财富」(弗,三,八)。诚然,即以人类自身福利言之,福音亦该是新式传播工具的第一对象。福立不仅关系人类来生福利,即人类现世福利尤其社会繁荣及世界和平亦多系乎福音真理之是否为人接受与实践;因为所谓福音,无非是现代人最感缺乏的真理、正义、友爱等原则。

是的,我们不能希望电影、无线电及电视专以公教教义为其放映及广播的题材;但至少应力戒放映和广播违反美术真正价值的种种。真正美术价值,首在提供人们真、善、美;因为美术无非为了供「人们」欣赏的,而人们理智所渴望者便是真理,同时人们意志所神往者便是善与美。电影等既是一种美术,自当力戒宣扬虚伪与丑恶;即使为描绘人生,不得不涉及人生无可避免的虚伪与丑恶,但应力戒迎仁合低趣味,而应出之以嫉恶如仇的严正态度,务使观众和听众所有戒恶向善的意志更为加强。只要人们对真正美术价值具有正确的见解,并实行尊重美术的要求,则所放映和广播的纲目与情节,便不致违反福音原则,甚至直接间接有意无意之间便在替福音原则做着辩护及诠释的工作。

本篇通谕分为二章。首章总论电影、无线电及电视如何应为真理及美善服务;但这只是后半章的内容,前半章则是攸关宣传的若干普遍原则。次章则就三者各有的特点,分别陈明各该从业者,以及各观众、听众所有当行和当戒的一切,目的在使天主恩赐的新式工具真能有利于人心世道,而不致为人类造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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