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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事务关怀 |
一.引言 |
Sollicitudo Rei Socialis 致主教、司铎、宗教家庭、教会的子女、一切善心人士 一.引言 1.教会的社会事务关怀是直接针对人与社会的真实发展,它尊重并促进入各方面的发展,教会就此经常以各种不同的方武表达她对社会事务的关怀。近年来,教会参与对社会事务的关怀之特殊方式之一,就是罗马教宗的社会训导,它以教宗良十三世颁布「新事」通谕(一八九一年五月十五日)作为首创,教会常探讨这个问题,并且有时配合这首篇社会事务通谕颁布的纪念日,发表各种不同的有关社会事务的文件以资纪念。 历任教宗从不忘在教会的社会教导的新观点上,加上新的光照。其结果,从教宗良十三世首创之卓越贡献开始,以及其继任的历任教宗在其上所加的丰富滋润,使这社会教导常是合平时代的教会训导主题。这是慢慢建立起来的,一如教会在耶稣基督所启示的圣言的圆满以及圣神的叻佑下(参照:若十四:9,26;十六13~15),她详阅那些展现在历史过程中人类的事迹。因此,教会运用理性的反省与人类科学的支持,设法要带领人们对自己担负建造世界的社会使命作一答复。 2.在教会之社会教导的大主体中之一部份,是由我们杰出的前任教宗保禄六世于一九六七年三月廿六日所发表的「民族发展」通谕。 假如我们注意到在一九八七年中,无论在教内或教外的一连串的纪念活动,就不难看出此一通谕的恒久不衰的价值。基于同样的想法,宗座正义与和平委员会曾致函天主教东方礼教会及圣公会的教长们,征询庆祝此通谕廿周年纪念的最佳方式,以发扬并充实其训导,若有需要,使它合乎时代。在廿周年之际,该委员会曾举办一个隆重的纪念大会,我本人曾亲自参加并致闭幕词。现在,为要答复上述通谕,我认为在一九八七年结束时,发表一篇阐明「民族发展」通谕主题的通谕,是很合适的。 3.藉此,我希望能达成两个重要目标:一方面是向教宗保禄六世此一历史性的文件及其训导致敬;另一方面,追寻这位伯铎继承者的芳踪,再肯定社会教导及其不断更新的连续性。事实上,连续性与更新更是教会的社会教导恒久弥新价值的具体证明。 这种双重幅度是教会在社会的领域中典型的形武。一方面,它是恒久不变的,因为在它的基本的启示上,在它的「反省的原则」,在它的「判断的准则」,在它根本的「行动指南」上,它都是一贯的,而最主要的是它舆主的福音密切相连。另一方面,它是常新的,因为它不断适应历史情况的改变及人类生活与社会生活不停的演变。 4.我深信这篇向六O年代的人及社会所颁布的「民族发展」论对八O年代后期的人而言,仍具其震撼人心的力量,通常是在目标的条件与人性发展的启迪之中,努力寻找现代世界的主要路线,而这些仍是力所未殆的事务。因此,在可能的范围内:我设法引伸它的讯息,使之适合目前这并不此廿年前缺少戏剧性的历史陆时刻。 众所皆知的,「时代」常维持一种持续性和不变性的韵律。今天我们已经感到时代的变化极快,尤其是我们居住在其中的世界,它的现象是多变而复杂的。因此,在过去廿年间,世界的变迁,虽亦保留某些基本的稳定性,但已经经历了明显的改变,也提供一些全新的观点。 这个时代的现阶段,在基督降生的第三个千年的前夕,是以普遍的期待作为表征的,它如同一个触动每一个人的「新将临期」。它提供我们更仔细研究通谕的内容的机会,以及它们未来可能的发展。 根据「民族发展」通谕所提示的建议,本文的目的是借着对目前世界所做的神学性的研究,需要对发展观念有更完全及更详细的反省。它的目的也是要提出一些可付诸实行的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