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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事务关怀

四、正确的人性发展


27.「民族发展」通谕要我们对当前的世界所做的探讨,引导我们首先注意到「发展」不是一项直线前进的过程,好像是自动而毫无限制的一样,似乎只要给人类某些条件,他便能快速地朝向某种无限的完美前进。

这种观念是与「进步」的概念有关,它是出自启蒙运动的哲学内涵,而非特别用在经济及社会意义上的「发展」概念,现在大家对这概念产生极大的怀疑,尤其从两次世界大战的悲惨经验后,有计划的和局部的达成摧毁整个民族,以及核子武器危险的阴影笼罩人心。一种狂妄的机械论的乐观主义已被对人类命运的有根据的焦虑所取代。

28.无论如何,与「发展」一词相关连的「经济」观念也同时面临危机。事实上,今天大家更了解,即使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而只堆积财富及服务,已不足以实现人类的幸福。甚至以近代科技所提供的许许多多真实的益处,包括计算机科技,也不能使人从各种形式的奴役中获得自由。相反的,近来的经验告诉我们,除非所有具体的资源和人所能控制的潜能都受道德伦理意识以及朝向人类真正益处所引导,否则就会轻易地对人造成伤害。

对现时代所做的这个令人困惑不安的结论应该给我们一些指示:与那本身不可接受的不健全发展的痛苦情况相提并论,我们也发现我们自己去对抗一种所谓「超级发展」的形式,这同样是令人无法容忍的事,因为,与前者一样,它与人的美善与真正的幸福是背道而驰的。这种超级发展,是一种用以使某些社会群体在物资方面得到格外的收益,轻易地使人沦为「占有」及立郎满足的奴隶,除了不断的增加及不断地用所谓「更好的」来取代现有之外,没有其它理想。这就是所谓的「消耗」和「消费主义」的文明,它包含许多「丢弃」及「浪费」。一件被拥有的物品,现在被某件所谓更好的所取代而被丢弃,且从不想它本身可能有的持久的价值,也不会去想某些更穷的人。

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过这种盲目屈服于纯消费主义的悲惨后果的第一手经验:最显著的是愚昧的物质主义,同时也是一种根本的不满足,因为人很快就学到--除非他对大众潮流及不停出现的产品的诱惑有免疫--拥有的愈多,想要的也愈多,或许甚至他已经窒息了,但他的更深的渴望仍得不到满足。

教宗保禄六世的「民族发展」通谕指出在今天所强调的「是(存在)」和「有」 之间的差异,这早先已在梵二大公会议中,有过特别的谈论。拥「有」物品并不能使「人」这主体达到完美,除非它能助人迈向成熟,并使人之所「是」更为丰富,即是,除非物品能有助人实现人的使命,否则对人一无是处。

当然,「是」与「有」之间的差异,郎在于拥有大量或是取代物资上与「是」的价值之间的相比,没有需要演变成一种矛盾。当今世界最不公平之一的事实就是:少数人拥有极多的物品而许多人却几乎一无所有。这是财物与服务的分配极为不均的现象,尤其这些财物与服务原是属众人所共有的。

真实的情况是这样的:一些拥有大量财物的少数人,并没有真正在「是」上成功,因为,由于价值系统的颠倒,他们被「拥有」的崇拜所阻挠;而另外一些只拥有少数财物或一无所有的多数人,他们却由于缺乏生活上的必需之物品而无法实现基本人性的使命。

令人垢病的不是在于「拥有」财物本身,是在于「占有」而不关心他所有财物的质量与价值等级的顺序。质量与等级是出自物品的属性,及它们使人之所「是」和实现他真正使命的效力。

由此可见,「发展」虽然有其必要的经济层面,因为它必须供给世界庞大数字的居民必须的财物使他们能有所「是」,但「发展」并不只限于此一层面。假如它只限于此,它反而伤害它所造福的人。

教宗保禄六世在其通谕中描述完全的「发展」的特征是一种「更人性」的发展,并且能协助人无论男女履行其人性的使命而不否认经济上的需要。

29.「发展」并不只在于经济的层面,它必须是按照「人」的真实性及其在历史中的使命,即是按照人的内在幅度来予以衡量和指引。无疑地,它需要受造的物品及工业产品,那些因科技的进步而获致日益丰富的工业产品。而日见丰富的物品不仅是要迎合人的需要,也打开了新的远景。滥用物品的危险及表面化的人为需要,决不应该阻挠我们关心新的物品和在我们控制下的资源以及对它们的使用。相反的,我们应该视它们为天主的恩惠及作为我们对人的使命的答复,这个使命要在基督身上完全实现。

然而,要达成真正的发展,我们决不能忽略这个幅度,就是人的特殊本质,即是他是天主按照祂的肖像所造成的(参阅:创一26)。具有肉体与精神的本质,在创世纪第二章的描述中则用两种元素作为象征;一是土,天主从而形成了人的身体,一是生命的气息,天主将它吹入人的鼻孔中(参照:创二7)。

因此,人与其它的受造物有一些类似:他被召来使用它们,并且置身在它们之中。如同创世纪所记载的(参阅创二15),他被安置在乐园中,负有责任去耕耘与看守它,人高于一切其它的受造物,这些受造物是在天主的安排下受人的管辖(参阅创一25~26)。但人则必须服膺天主的旨意,他给予人使用及管理万物的限度(参阅创二16~17),正如他许诺人不死不减(参阅创二9;智二23)。因此,由于人是天主的肖像,他也与天主有真正密不可分的关系。

基于这段圣经的教导,「发展」不能只在于使用、控制、以及不加分辨的占有一切受造的物品及工业产品,而是辅助人在拥有、控制及使用受造物时显出其本身是天主的肖像之一面,和他达成永恒不死的使命。这就是人类的「超越的事实」,是一件从起初由一男一女所分享的事实(参阅创一27),因此,基本上是具有社会性的。

30.因此,根据圣经的教导,「发展」的观念不仅是「俗人的」或「俗世的」,从它自身所具有的社会经济幅度看,也可被视为以现代的方式表达人的使命的基本幅度。

事实是这样的,当人尚未受造之时,一切都是停滞不动的。圣经对于「人」的第一个描绘是他是一个受造物和天主的肖像,就是以构成他的根源及他与天主的关系来界定他最深层的实体。但这所有的一切都是天主种植在人--男和女--之中的种子和种子的要求,就是人要以个人的方式和配偶的方式去完成的特殊使命。这使命就是「要治理」其它的受造物,「要耕耘乐园」。这一切都要在服从天主法律的范围内完成,因此,人应尊重他所接受的肖像,这肖像是专属于人的且做为达成完美的工具之治理权的明显基础(参阅:创一26~30;二15~16;智九2~3)。

人一旦不听从天主且拒绝服从他的法律,大自然也不顺从他而不再承认他为「主人」,因为他在自己身上沾污了天主的肖像。人的拥有权和对受造物的使用权仍然有效,但在犯罪之后,这方面的使用上就变为困难且充满痛苦(参照:创三17~19)。

事实上,创世纪随后的章节告诉我们加音的后代子孙建造了「一座城市」,他们从事畜牧(羊等),从事艺术工作(音乐)及技术技艺(制造铜铁器具);就在同时,人们就开始呼号上主的名(参阅创四17~26)。

既使在人犯罪之后,圣经所描述的人类的故事仍是一则不断有所成就的故事,虽然人对成就常发出疑虑,并受到罪的威胁,但仍是一再地,扩大并延伸地答复天主自始就给予人类的神圣的召叫(创一26~28)而写在他们所领受的「肖像」上。

至少对那些相信天主圣言的人,我们可合乎逻辑地做以下的结论,即是现时代的「发展」可此照是创世纪开头的故事的那一片段,这是一个由于违背天主圣意而不断陷入危机的故事,尤其是偶像崇拜的诱惑。但是,此「发展」基本上与第一前题相符合。任何人想以艰难的奋斗和需要不断的努力,或简单地因经验到遭致失败需从头开始为理由,而拒绝这项既困难又高贵的使命来改善个人整体和全人类的命运,这个人就是违反天主、造物主的旨意。关于这点,我在「论人的工作」通论中曾提出:人在工作中所负的使命,目的在强调人是「发展」的主人(参阅「论人的工作」4)。

的确,我们的主耶稣亲自在塔冷通比喻中,强调加给那个将所接受的银子埋起来的仆人的严厉处分是:「可恶懒惰的仆人,你既知道我在没有下种的地方收割,在没有散布的地方聚敛……所以你们把这个『塔冷通』从他手中夺过来,给那有了十个『塔冷通』的」(玛廿五26~28)。这比喻告诉我们,谁接受天主的恩惠就必须使它结出果实,要「播种」和「收割」。假如我们没有这样做,既使是我们所有的都将被夺去。

深刻地研究这些严厉的话将使我们更有决心忠于职守,这为今天的每一个人都是迫切的,共同为别人的:「完全发展」而努力:「整个人和所有的民族的发展」(论民族发展)42)。

31.对基督救世主的信仰,一旦从发展的内在本质获得启迪,也会在共同合作的工作上引导我们。在圣保禄致哥罗森人书信中,我们读到基督是「一切受造物的首生者」,「一切都是借着他,并且为了他而受造的」(哥一15~16)。事实上,「万物都聚集在他内」,因为「天主乐意叫整个的圆满居在他内,并借着他使万有与自己重归于好」(哥一19~20)。

自永远便在基督身上--圣父完全的肖像--开始的,并在这位「死者中的首生者」身上达到顶峰的神圣计划的一部份,就是我们自己的历史,是用我们个人和集体为提升人类生存条件以及克服不断涌现在我们人生的道路上的阻碍所做的努力来刻画的历史。因此,它预备我们去分享「居住在主内」的圆满,而基督是与「他的身体--教会」相通的(哥一18;弗一22~23)。同时,那常企图陷害我们,并威胁我们人类成就的罪恶也被征服了,并为基督所达成的「和好」所救赎(哥一20)。

开阔的远景呈现在眼前。「无限进步」的梦想重现,由基督信仰所创造的新貌彻底改变的进步,向我们保证,进步是可能的,因为天主圣父在起初就决定使人分享祂在由死者中复活的耶稣基督身上的光荣,「在他内,借着他的血,我们获得了救赎……罪过的赦免」(弗一7)。在他身上天主要征服罪恶,使它成为对我们有益的力量,它远超过进步所能达到的。

因此,当我们在未开发与超级开发之晦暗暖味与缺陷之间挣扎时,我们可以 说,有一天,当主基督把「天国交给天主圣父」时(格前十五24),「这可朽坏的身体将穿上不可朽坏的;这可死的,穿上不可死的」(格前十五54),并且一切相称于人的工作及行为都将获得救赎。

再者,信仰的观念很清楚指出迫使教会关怀「发展」的问题的理由,是在于认为这些工作是教会牧灵工作的职责,并催促所有的人思考正确人性发展的本质和特征。借着教会的献身工作,一方面她渴望为天主的计划服务,即是使一切事在基督内得到圆满(哥一19)且与祂的身体相通;而另一方面,她也渴望答复她成为「圣事」的基本圣召,就是说她是「与天主密切结合的工具与记号并且是与全人类团结的工具与记号(教会宪章1)。

有一些教父受到这种观念的启发,而以原本的方式发展出关于历史的意义与人类工作的概念,以工作是指向超越这意义的目标并常以它与基督救赎工程的关系予以定义。换言之,我们可以在教父们的教导中发现一个对历史和工作抱乐观的看法,即是人类真实成就的永恒价值,只要它们是为基督所救赎并朝向预许的天国迈进。

因此,教会部份训导和大部份早期的实践都显示教会,--包括圣职人员以及各阶层的成员--都深信其使命所加予的责任是减轻远近的人的痛苦,这不仅是出于她的「富裕」,也是出于她的「需要」。面对贫困者的情况,我们由于喜爱教会过多的礼仪用器及在礼仪上昂贵的装饰而忽略贫困者,相反的,为要提供贫穷者饮食、衣服、房屋,教会有义务变卖这些东西。诚如前述,我们在财物权利范围内,在「有」与「是」之间所提出的一种「价值体系」,尤其当「拥有」的少数人会损害许多的「存在」时。

在他的通谕中,教宗保禄六世站在这个来自梵二牧职宪章的启示的训导路线上。对我而言,我愿再强调这项训导的严肃性和急迫性,我祈求天主赐给所有的基督徒力量,能忠实地付诸实行。

32.投身于「民族发展」并不只是个人的职责,更不是一个个人主义的行动,似乎想藉个人单独的努力就能达成。这是一项职责,无论男女每一个人,甚至于社会与国家都要负起此项责任。尤其是天主教会和其它教会以及教会团体更有责任,在这一方面,我们全心愿意与他们合作。就是说,正如我们天主教徒邀请我们基督徒的兄弟姐妹来分享我们已开始的工作,同样,我们也准备好在他们的工作上与他们合作,并且欢迎来自他们的邀请。在追求完整人性的发展上,我们也可以与其它宗教的成员合作,一如事实上在不同的地区所做的。

在全人发展和每一个人的发展上的合作,事实上是全体对全体的责任,应该由世界的四部份来共同参与:东方和西方,北方和南方;或者是,如今天我们要说的,由这不同的世界来参与。相反的,假如人们想达成「发展」只在于一个部份,或只在于一个「世界」,他们会以别人付出的代价来从事工作;而且,特别是他会忽视别人,因此他们的「发展」会变成夸张的和被误导的。

民族与国家也有权利达到他们的全面发展,诚如前面已说过的,这种发展包括经济与社会的层面:也应包括个别文化的特色和对超越的开放。更不能假藉「发展」的需要,而将自己的生活方式或宗教信仰强加之于他人。

33.任何形式的发展,只要它不尊重亦不推动人权--个人及社会的,经济和政治的包括国家和民族的权利--皆不得称之为适合人的发展。

今天,或许更甚于过去,我们更可清楚地看到,局限于经济因素的发展的内在矛盾。这种发展容易将人及其最深的需要放置在经济计划和私人利益的需求之下。

在正确的发展与尊重人权两者之间的内在关连再度揭示「发展」的伦理特性,即是:人的真实提升,是与每人本性及每一个人的历史使命一致,而不是在于获得大量物资和更好的服务,或具有完美的机构。

如果个人和团体不确实尊重基于人性尊严和每一团体的特有意识的伦理、文化及精神需求时,从家庭和宗教社会开始,然后到其它所有的--物资的效益,用在日常生活上充分的科技资源,某些水平的物质享受--将证实为不能满足的而最后更是不足挂齿的。主基督在福音中已清楚地讲到这一点,当他叫大家注意真正的价值体系时他说:「人纵然赚得了全世界,却赔上了生命(灵魂),为他有何益处?」(玛十六26)。

配合男女老幼的个别需要,尤其为那些积极参与发展过程者和负有责任者而言,真正的发展是对所有的人和每一个人的权利价值的觉醒。它同样需要尊重每一个个人能充分使用由科技所提供的利益之权利的觉醒。

在每个国家的内部层面上,尊重所有的权利占很重要的地位,特别是:存在于每阶段的生存权利;作为社会基层团体,或「社会的细胞」的家庭的权利;合平正义的就业关系;一切政治团体生活的固有的权利;以人类的超越使命为基础的权利,始于每人有信奉宗教的自由权。

在国际层面上,就是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层面,或以今天的说法,就是不同「世 界」之间的关系,必须完全尊重每个民族在历史文化上的特性。诚如在「民族发展」通谕已经提到的,承认每一个人平等的权利,「能共同坐在同一餐桌上」,而不要有人如拉匝禄那样的躺在门外,「只有狗来舐他的疮痍」(路十六21),这也是同样重要的。民族与个人两者必须享有基本平等,这是联合国宪章的基础:例如,平等是所有分享完全发展过程的人的权利的基础。

为达到纯正的发展,它必须在「团结」与自由的架构下完成,不能因任何借口而牺牲其一。当共同需求的真理顺序与合乎人性的善受到最严格的尊重,发展的伦理特性和它的必要的推展也会受到重视。再者,被教导视人为天主的肖像的基督徒,受召叫来分享天主本身的真理与美善,他们并不了解,献身于发展,其方式是要排除只对这独特「肖像」的关心与尊重。换言之,真正的发展必须植根于爱天主及爱邻人的基础上,并且必须协助推展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这就是教宗保禄六世常说的「爱的文明」。

34.发展的伦理特性不能排除对古希腊人称之为「宇宙」的自然世界所构成之「存有」的尊重。这些事物也要求受尊重,基于三项值得我们细心反省的想法。

第一点是适切的唤醒人们对这件事实有更大的觉醒,就是人不能只照自己所愿,依照经济上的需要,而任意使用不同类别的事物,无论是活的或是非灵性--如动物、植物,自然界的元素。相反的,人必须注意每一对象的本性和它们在井然有序的系统中,尤其在「宇宙」中,彼此之间的关连。

第二点或许更为急迫,就是要意识到自然资源的有限,诚如所说的,有些资源是不能再生的。以绝对的主权,并认为资源是用之不尽的,这种态度严重危害了资源的效益,不仅影响目前的世代,更影响未来的世代。

第三点是直接反映某些发展型态的后果,在工业区内生活质量的课题。我们清楚地知道无论直接或间接的工业化的结果,通常是环境的污染,对居民的健康已构成严重的后果。

这是很明显的,发展,支配它的计划,和使用资源的方法都必须尊重伦理的要求。无疑的,后者之一就是要限制对自然世界的使用。造物主赋予人类的治理权,不是一项绝对的权力,更不是说有「使用和滥用」的自由,或随人之喜好任意处置物品。在起初造物主就定了这个限制,以「不许吃这树上的果子」(创二16~17)来表达此限制的象征意义,它清楚地说明,面对自然的世界时,我们不仅要服从生物学的法则,也要服从伦理法则,那是不得任意冒犯的。

发展的真正观念是不能忽视对自然界元素的使用,资源的再生能力和任意工业化的后果--这三方面的顾虑使我们的良心对发展的伦理幅度有所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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