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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福音 |
第一章 你弟弟的血由地上向我喊冤 |
第一章 你弟弟的血由地上向我喊冤 7. 「天主并未创造死亡,也不乐意生灵灭亡。祂造了万物,为叫它们生存;…天主造了人,原是不死不灭,使他成为自己本性的肖像;但因魔鬼的嫉妒,死亡进入了世界,只有与他结缘的人,纔经历死亡」(智一13~14;二23~24)。 生命的福音从太初就已宣示,在起初,天主按自己的肖像造了人,为让人类过圆满而成全的生活(参阅创二7;智九2~3),但却为死亡的痛苦经验所抵触,因为死亡进入了世界,使人类整个的生存,都笼罩在它毫无意义的阴影下。死亡之所以进入世界,则是因为魔鬼的嫉妒(参阅创三1,4~5)以及原祖父母的罪(参阅创二17,17~19)。而死亡借着埃布尔尔被他哥哥加音杀害,以暴力的方式进入了这世界:「当他们在田间的时候,加音就袭击了弟弟埃布尔尔,将他杀死」(创四8)。 这第一件谋杀案是以富有说服力的文笔记载在《创世纪》中的一页,这段记载有普世性的意义:在人类历史这部书中,每天都以冷酷无情,令人羞愧的次数,一再地重写这一页。 让我们一起重读圣经上的这段记载,虽然这段文字的文体十分古老,也非常地朴拙,但仍可以使我们受教良多。 「埃布尔尔牧羊,加音耕田。有一天,加音把田地的出产作祭品献给天主;同时埃布尔尔献上自己羊群中最肥美而又是首生的羊;上主惠顾了埃布尔尔和他的祭品,却没有惠顾加音和他的祭品;因此加音大怒,垂头丧气。上主对加音说:『你为什么发怒?为什么垂头丧气?你若做得好,岂不也可仰起头来?你若做得不好,罪恶就伏在你门前,企图对付你,但你应制服它。』事后加音对他弟弟埃布尔尔说:『我们到田间去!』当他们在田间的时候,加音就袭击了弟弟埃布尔尔,将他杀死。 上主对加音说:『你弟弟埃布尔尔在那里?』他答说:『我不知道,难道我是看守我弟弟的人?』上主说:『你作了什么事?听!你弟弟的血由地上向我喊冤。你现在是地上所咒骂的人,地张开口由你手中接收了你弟弟的血,从此你即使耕种,地也不会给你出产;你在地上要成个流离失所的人。』加音对上主说:『我的罪罚太重,无法承担。看你今天将我由这地面上驱逐,我该躲避你的面,在地上成了个流离失所的人;那么凡遇见我的,必要杀我。』上主对他说:『决不这样,凡杀加音的人,一定要受七倍的罚。』上主遂给加音一个记号,以免遇见他的人击杀他。加音就离开上主的面,住在伊甸东方的诺得地方」(创四2~16)。 8. 加音「大怒」,而且「垂头丧气」,因为「上主惠顾了埃布尔尔和他的祭品」(创四4~5)。圣经上并没有透露上主为什么惠顾埃布尔尔的祭品,而不惠顾加音的祭品。但是此事却很清楚地证明,虽然上主较喜欢埃布尔尔的祭品,但并没有中断与加音的交谈。祂训诫加音,并提醒加音在面对罪恶时,他是自由的:人类绝不是注定要走向罪恶。当然,就像亚当一样,他被罪恶狠毒的势力所诱惑,这罪恶就像一头野兽,伏在他的心门前等候,随时准备扑上前来捕捉猎物。但在面对罪恶时,加音仍是自由的。他能够、也应该克服它:「罪恶企图对付你,但你应制服它」(创四7)。 但嫉妒和发怒占了上风,因此加音枉顾上主的警告,袭击他自己的弟弟,并把他杀死了。正如我们在新编《天主教教理》中读到的:「在埃布尔尔被哥哥加音杀害的这段叙述中,圣经透露了从人类史一开始,原罪的后果,怒气和嫉妒就存在于人心中。人变成了同胞人类的敌人。」一O 兄弟杀害兄弟。每一件谋杀案都跟这第一件杀害手足的事件一样,是侵犯了「精神上的」血统关系,这关系使人类结合成为一个大家庭一一,在这大家庭内,大家都分享同样的基本的善:同等的人性尊严。而侵犯「血亲骨肉」的情形也屡见不鲜;例如在父母和子女之间出现了对生命的威胁,比方堕胎即是;又如在较广义的家人或亲戚关系中,鼓励或实行安乐死。 每一件侵犯近人的暴力行为,它的根源都是对恶者的「思想」让步,这恶者「从起初就是杀人的凶手」(若八44)。正如若望宗徒提醒我们的:「原来你们从起初所听的训令就是:我们应彼此相爱;不可像那属于恶者和杀害自己兄弟的加音」(若壹三11-12)。在人类历史之初,加音就杀害了自己的兄弟,这是一个悲惨的见证,可见邪恶蔓延的速度是多么惊人:继人类在乐园反抗上主以后,紧接着就发生了人对抗人的死亡搏斗。 在这件罪行发生后,上主介入,为被害者报仇。天主问加音有关埃布尔尔的下落,加音在天主面前不但没有悔意和歉意,反而傲慢地逃避这问题:「我不知道,难道我是看守我弟弟的人?」(创四9)。「我不知道」:加音想以谎言来掩饰他的罪行。过去如此,现在亦然,当各种意识型态想把最残酷谋害人的重大罪行合理化并加以掩饰时,总是用谎言。「难道我是看守我弟弟的人?」:加音不愿想到他的弟弟,也拒绝接受每个人都有的对他人的责任。我们不得不想到今天人们的倾向,那就是不愿接受他们对兄弟姊妹的责任。这种倾向的征状,包括对社会上最弱小的成员,例如老年人、体弱者、移民、儿童等,缺乏休戚相关的感情;以及世界上人民与人民之间常可见到的冷漠,即使是关系到人的生存、自由与和平等基本价值,仍(依然故我)无动于衷。 9. 但天主不能任由罪行不受惩罚:被杀害者的血洒在地面上,这血就从这地面上要求天主主持正义(参阅创卅七26;依廿六21;则廿四7-8)。教会也就是根据这段经文,而有了「向上主申冤的罪」这些说法,其中第一个罪就是蓄意谋杀一二。对犹太人来说,跟许多古代民族一样,「血」是生命的所在。确实,「血是生命」(申十二23),而生命,尤其是人类的生命,只属于天主。由于这个缘故,凡是侵犯人类生命的人,从某方面来说,都是侵犯天主本身。 加音被天主诅咒,也被大地诅咒,大地不给他果实(参阅创四11~12)。他受到了惩罚:他要住在旷野和沙漠里。致人于死的暴力深深地改变人生存的环境。大地本是「伊甸乐园」(创二15),一个富饶的地方,人与人的关系十分和谐,与天主也十分友好,到后来却变成了「诺得地方」(创四16),一个「贫苦」,孤单且与天主分离的地方。加音要「在地上成了个流离失所的人」(创四14):前途飘渺和生活不定要永远跟随着他。 然而即使在惩罚时仍然慈悲的天主,「给加音一个记号,以免遇见他的人击杀他」(创四15)。天主给了他一个特别的记号,不让他招致别人的痛恨,反而保护他,不让那些想杀死他的人如愿,即使那些人是为了要替埃布尔尔的死报仇也不行。纵然是一个杀人者,也不失去他人格的尊严,天主亲自誓言为此担保。这也正是仁慈又公义的天主所表现出来的吊诡的奥秘。正如圣安博罗削所写: 「手足相残、罪恶之极,罪恶一旦发生,就应立刻施予天主仁慈的法律。执行公义的人如果对罪犯即刻施以惩罚,就决不可能遵守耐心和中庸之道,而会让被告直接接受处罚…因为加音从人性的温柔变得像野蛮的野兽,并为亲人所弃绝,故天主把加音赶离走,让他远离家园,流亡他乡。天主宁愿感化罪人,而不愿把罪人处死,因此他不希望杀人者被另一个杀人行为所处罚。」一三
10. 上主对加音说:「你作了什么事? 你弟弟的血由地上向我喊冤」(创四10)。世世代代以来,人类所流的血的呼声,仍继续以各种不同的声调和新方式不停地在喊冤。 上主的问题:「你作了什么事?」是加音无法逃避的,上主也向今天的人提出这问题,使他们明白,不断在人类历史上留下记录的违反生命行为的程度及严重性;使他们了解是什么引起和助长这些侵犯行为;同时也让他们严肃地思考,这些攻击对个人及民族的生存会产生什么后果。 对生命的威胁,有些是来自大自然本身,其中有些原是可以补救的,但却因为人们的冷漠和粗心而变得更严重,这是该受责备的。其它对生命的威胁则是暴力、仇恨和利益冲突而造成的结果,因为这些会使人藉杀人、战争、屠杀和灭种的手段来攻击他人。 我们又怎能不想到对数百万人类的生命所施加的暴力行为,尤其是对那些由于人与人之间及不同社会阶级之间资源分配不公,而被迫过贫穷、营养不良、饥饿日子的儿童?还有那不但在战争中才有,也在可耻的军火贸易中的暴力,产生了许多武装冲突,使我们的世界沾满了血迹?还有因为任意破坏世界的生态平衡而使得死亡蔓延;或因为不法贩毒,或提倡某些不但是道德上所不能接受,也使得生命可能发生严重危险的性行为?威胁生命的种类,不论是有形无形的,无法一一列举,因为如今威胁生命的形式实在是太多了! 11. 但是在这里,我们要特别注意另一种对生命的威胁,会影响生命最初的以及最后的阶段,而且与其过去的威胁相比,它还有着新的特色,并且造成极为严重的问题。不但一般人似乎不再把这种威胁视为「罪行」,而且更吊诡的视其为「权利」,要求政府承认其合法,并可享受健保人员的免费服务。此种行为所侵犯的是正处于最脆弱的时期、而没有任何自卫能力的人类生命。更严重的是,这种侵犯经常是在家庭的中心、并在家人的共谋下进行。而按家庭的本质来说,家庭本应该是「生命的神圣殿堂」。 这种情况是怎么发生的呢?有许多因素必须列入考虑。从这行为的背景来说,严重的文化危机使人们对知识和伦理的根本产生了怀疑,也因而使人们愈来愈难清楚地了解「人是什么」以及「人的权利和义务」等的意义。此外还有各种有关生存及人际关系等的难题,由于社会的复杂,个人、夫妇和家庭问题,通常只能靠自己来解决,而使得前述的问题更加困难。严重的贫穷、为了谋生而遇到的挫折及焦虑、令人不能忍受的痛苦或暴力的存在,尤其是不利于妇女的暴力,这种种都使得在维护生命和促进生命的选择上困难重重,有时甚至需要非比寻常的英勇精神才行。 这一切都可以解释-至少可部分解释,生命的价值在今天是如何地受到了损害。某些违反生命最初阶段或最后阶段的罪行,虽然关系到具体的个人(person)生存权利,人们仍会用无关痛痒的医学名词来掩饰此事实,想藉此转移人们的注意力,但由此却可以看出,人的良知仍旧指出,生命具有神圣而不可侵犯的价值。 12. 事实上,泛滥成风的道德不确定性,虽然多少可以用今天社会问题的繁杂和严重来解释,而这些社会问题有时会减轻个人主观的责任;但同样的,我们也面对一个更大的现实,这现实可以说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罪的结构。而这现实的特色,则是出现了一种否定与他人「休戚相关」的文化,而且在许多情况下,是以真正的「死亡的文化」的形式出现。死亡文化受到强大的文化、经济和政治潮流积极的助长,所鼓励的是一种过度重视效率的社会观。 从这个观点来看目前的情况,从某个意义来说,这可以说是一场以强对弱的战争:一个更需要人接纳、爱与关怀的生命,却被视为一无用处,或无法承受的重负,而遭人以各种方式舍弃。一个人因为有病、残障,或简单地说,只因为这人的存在,会连累那些较幸运者的幸福或生活方式时,就容易被视为应该反对或应被消灭的敌人。就这样,一种反对生命的阴谋开始猖獗。这种阴谋不但牵连到个人的人际、家庭或群体关系,同时更有过之,甚至波及到国际层次,破坏和扭曲民族之间和国家之间的关系。 13. 为了有助于推广堕胎,有人已经投下了巨额的花费,而且还要继续投资费用,来制造药物,使人不必求助于医护人员,即可自行杀死子宫内的胎儿。在这方面,科学研究本身似乎心无旁鹜,只专注于开发某些产品,使人能愈来愈简单又有效地抑制生命,同时又可使堕胎不受任何管制,也不必负任何社会责任。 经常有人主张,如果避孕措施既安全又方便,就是防止堕胎最有效的方法。因此天主教会被指为实际上是在推广堕胎,因为教会仍一味固执地倡导,人工避孕在道德上是违法的。但我们仔细地探讨,可以清楚地看出,这种抗议是没有根据的。或许有许多人使用避孕措施,认为这样可以避免以后实行堕胎的诱惑。但是「避孕的心态」中有一些负面的价值观,例如若是不想有孕却怀孕了,则避孕其实更增强了堕胎的诱惑,因此这是与「负责任的亲职」、尊重婚姻行为中完整的真理,有很大的差异。确实,在排斥教会有关避孕训导的地方,正是赞成堕胎文化最强烈的地方。当然,从道德的观点来看,避孕和堕胎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恶。前者有违性行为的完整的真理,即性行为是婚姻之爱的特有表达;而后者则是摧毁一个「人」的生命。前者违反婚姻中的贞洁,后者违反正义,而且直接违反了十诫中「不可杀人」的诫命。 但尽管避孕和堕胎二者的性质及在道德上的严重性不尽相同,却往往有密切的关联,有如同一棵树上的果子。不错,在许多情况中,避孕、甚至堕胎,都是受到艰难的现实生活的压力才实行的,不过这压力绝不能使我们因此就不努力去彻底遵守天主的法律。而在许多其它的例子中,实行避孕和堕胎,根本原因还是享乐主义的心态作祟,不愿接受性生活带来的责任,也意味着以自我为中心的自由观,视生育为追求个人成就的阻碍。因此在性行为下可能产生的生命,变成了不计代价必须躲避的敌人,若避孕失败,堕胎也因此成了唯一可实行的对策。 人们对于实施避孕和堕胎的心态,存在着密切的关联,而且这关联也愈来愈明显。一些化学产品、避孕器、疫苗等「避孕措施」,那么随便地到处分发,但其实际上的作用就是在新生命发育最初期的一种堕胎措施,这些行为,实在令人忧心,更可证明避孕和堕胎的关联心态。 14. 各种不同的人工生殖技术,看似在为生命服务,往往也确实怀着这样的心意,实际上却是敞开大门,让违反生命的新威胁得以长驱直入。这些技术将生殖与人类完整的婚姻行为一四分开,因此是不道德的,除此之外,这些技术的失败率也很高,不但受精的失败率高,在接下来的胚胎发育方面,在很短的时间内,死亡的危险通常也很高。更有甚者,所制造的胚胎数往往多过在子宫内着床所需要的胚胎数,而所谓的「多余的胚胎」就会遭毁损,或假科学或医学进步之名,用于研究之途,事实上此举却使人类生命沦为「生物材料」,任人随意处置。 产前检查,如果是为了查明胎儿或许需要做那些治疗,则在道德上没有异议,但是产前检查却往往成了建议和实行堕胎的机会,这叫做优生保健。舆论根据一种错误的心态,将其合理化,为使它符合「治疗手术」的要求。这种心态是只在某些条件下才接受生命,而只要这生命有任何缺陷或疾病,就可以拒绝这生命。 根据同样的逻辑,那些生来即有严重缺陷或疾病的婴儿,甚至连「喂食」这项最基本的照顾都得不到。而目前基于与堕胎权合理化的同样主张,某些主张建议连杀婴的行为都应合理化,这现象更令人心惊。这样,我们又回到了落后的野蛮时代,那是我们曾经希望永远抛在身后的。 15. 同样严重的威胁,也逼近了罹患绝症及垂死的病人。在一个使人们更难面对和接受痛苦的社会和文化环境下,人们面对空前强烈的诱惑,想要以连根拔除的方式解决病痛带来的问题,那就是加速死亡的来临,使它在人们认为最适当的时刻发生。 通常这样的决定是由许多不同的考虑促成的,这些考虑都集中在同一种可怕的结果上。在病人来说,由于长期剧烈的病痛所带来的痛苦、不适,甚至绝望的感觉,会是一个决定性的因素。因为这种情况会影响一个人已够脆弱的个人及家庭生活的平衡,以至于在病人来说,尽管有日益进步的医学和社会的帮助,病人还是有可能觉得承受不了自己身体的脆弱;另一方面,那些接近病人的人,则会被一种人们可以了解的同情心所感动,即使这种同情心用错了地方。在一个无法在痛苦中看到任何意义或价值,只把痛苦视为邪恶的缩影,必须不惜任何代价除去的文化潮流中,情况就更恶化了。这种情形在缺少宗教观的社会中尤然,因为宗教观可以让人们对痛苦的奥秘有积极正面的了解。 现代文化中,还普遍存在着一种自比为创造者(Promethean)的态度,使得人们认为他们能控制生死,手操决定生死之大权。但实际上,他们在死亡中看不到任何意义或希望,反而被死亡所征服、击碎。这可悲的情况表现于安乐死的发展,不论是以伪装或偷偷摸摸的方式,或是公开实行,或甚至在合法的情况下进行。除了以「不忍看到病人受苦」这种受误导的同情心为实施安乐死的理由外,人有时还以功利主义为动机,将安乐死的实施合理化,认为这样可避免只付出代价,没有回报,给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因此建议除去畸形的婴儿、重度残障者、老年人-尤其是那些无法照顾自己的人,以及末期病人等。此外,我们对其他更狡猾,却同样严重和实在的安乐死方式,也不能保持沉默。例如为了增加可供移植器官的取得,而不尊重对死亡认定的客观及充分标准。 16. 还有另一个经常威胁及侵犯生命的现象,就是人口问题。世界上各个不同的地方,都以不同的方式出现了这种问题。在富裕的已开发国家,出生率降低或骤跌的情形令人不安。而另一方面,较贫穷国家的人口成长率通常都很高,在经济及社会都是低度开发的情况下,很难维持这么多人民的生活,尤其是在极度未开发的地区。面对较贫穷国家人口过多的现象,并未在国际层面上,采取全面性的救助,诸如真正的家庭和社会政策,文化发展计划,以及生产和公平地分配资源等,反而继续制定反对婴儿出生的政策。 在有些情形下,出生率之所以会急遽下降,避孕、结扎和堕胎当然是部份原因。因此在「人口爆炸」的地方,自然不难受到引诱,要使用同样的方法来反对生命。 古代埃及的法老王,看到以色列的子孙数目增多,深感苦恼,因此对他们施加各种迫害,并下令凡是希伯来女人所生的男孩都要被杀死(参阅出一7~22)。今天世界上的强权,这样做的也不在少数。他们也因目前的人口成长而深感苦恼,担心那些为数最多也最贫穷的人民,会对他们自己国家的幸福与平安造成威胁。因此,他们不愿本着尊重个人及家庭的尊严、也尊重每一个人不可侵犯的生存权,来面对和解决这些严重的问题,反而无所不用其极地推动和强行实施大规模的节育计划。即使是他们本已准备提供的经济支持,也不公平地要求对方以接受反对生育的政策为交换条件。 17. 如果我们不但想到侵犯生命的行为蔓延得多么广,也想到这行为空前高的比例,以及得到社会大众一致广泛而有力的支持,同时得到法律界普遍的认可,更得到健保人员中某些部门的支持,那么,今天的人类社会所提供给我们的,真是一幅令人触目惊心的景象。 正如我在丹佛举行的第八届世界青年日中所强调的:「对生命的威胁并未随着时间而减弱。反而大大地增强。这些威胁不只是来自外在,来自大自然的力量或来自杀害『埃布尔尔』的『加音』;不是的,那是来自科学和制度上有计划的威胁。廿世纪会成为一个大规模危害生命的时代,一连串无止尽的战争以及不断夺走无辜生命的时代。假先知和假教师已经得到了最大的成就」一五。我们所面对的,除了各种不同的反对生命的主观意向外-其中有些还以团结为名而颇能令人信服,实际上我们还面对着一种客观的「反对生命的阴谋」,甚至连国际性的组织都参与此阴谋,鼓励并在实际上实行推广避孕、结扎和堕胎等的行动。不容否认的是,媒体也卷进这场阴谋中,且从旁推波助澜,将依赖避孕、结扎、堕胎,甚至安乐死的文化,当做进步的标记和自由的胜利;却把那些无条件地维护生命的主张,视为自由与进步的大敌。 「难道我是看守我弟弟的人?」(创四9) 18. 为了解前面所描述的全貌,不仅必须从它的特点-「死亡」的现象、也要从决定此现象的各种原因来了解。上主的问题:「你作了什么事?」(创四9),几乎可看做对加音的一项邀请,请他超越「杀人」行为的有形层面,好认清引起这行为的所有重大动机,以及这行为所产生的后果。 反对生命的种种决定,有时是出于深刻的苦难、孤独、经济毫无改善的希望、沮丧以及对未来的焦虑等所造成的困难,甚至是悲惨的情况下做成的。这些境遇能减轻当事人个人的责任和随之而来的过失,减轻的程度有时很大,尽管这个选择本身其实是罪恶的。虽然我们必须承认有这些属于个人的情况,但在今天,这问题却远不止于此,它已经成了一个存在于文化、社会和政治层面的问题,而且在这层面上,显示出更邪恶和更令人困扰的一面:广大民众倾向于把前述的反对生命的罪行,解释为合法的个人自由,应视为真正的权利而受到承认和保障。 就这样,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来到了一个会带来悲惨后果的转折点。这个历史过程,过去曾带领人们发现「人权」的观念-这是天赋给每一个人的权利,也是较之任何宪法和国家法律都优先的权利,今天却画上了令人想不到的矛盾的标志。正是在这个严正地宣告人权不可侵犯以及公开肯定生命价值的时代,生命本身的权利却受否定,遭践踏,尤其是在生命最为意义深长的时刻:诞生之时和死亡之时。 一方面,各种人权宣言以及受到这些宣言的启发而产生的各种创举,显示出在世界各地,人们的道德观都愈来愈注意到,并承认每一个人的价值和尊严,而没有任何种族、国籍、宗教、政治立场或社会阶级之分。 但遗憾的是,在另一方面,这些崇高的声明,却在实际上遭到排斥,实在可悲。也正因为这种排斥发生在一个以肯定和保障人权为首要目标,且以此自豪的社会,因此更为可悲可叹,更是令人感到困惑甚至可耻。一方面再三肯定尊重生命的原则,另一方面,侵犯生命的行为却又不断增多,且普遍地得到合法化,此二者如何能并行不悖呢?我们又怎能让这些宣言,与拒绝接纳那些弱小和贫穷者、或年长者、或刚刚受孕的生命,互相协调一致呢?这些侵犯直接违反了对生命的尊重,也是对整个人权文化的直接威胁。这威胁终会危及民主共存的真正意义:我们的都市不再是「共同生活」的社会,却有渐渐成为人们受到摈弃、排斥、压迫和被迫离乡背井的社会之虞。如果我们放眼更广大的国际社会,又怎能不认为,要是我们不揭开富有国家自私自利的假面具,因为他们摈除较贫穷国家的发展机会;或端赖他们一意孤行的反对生育的禁令,来决定贫穷国家是否能有发展的机会,也就是在「发展」与「人」之间造成对立,那么,那些在重要的国际会议中,对个人及民族的权利所做的肯定,不过是徒具美丽辞藻的空言罢了?我们难道不应该质疑,那些在国际压力及各种条件限制下,经常被各国实行的经济模式,会引起并加剧不正义和暴力的情况,而使世界上各国人民的生命都受到贬抑和践踏? 19.此种荒缪的矛盾现象,其根本原因究竟是什么呢? 我们可以从全面性的文化和道德的评估找到答案。我们先从一种将主体(subjectivity)的观念发挥得淋漓尽致,甚至加以曲解的心态开始。这种心态认为,只有具有完全自主能力的人,或至少有初步自主能力的人,也就是说,不需要依赖他人的人,才算是有权利的主体(subject of rights)。但这种态度又怎能与称扬人类为「不可受利用的存有」相符合呢?人权的理论,正是以肯定人类与其它动物或东西不同,不可受他人的支配为依据的。此外另一种心态也必须在此一提。这种心态把人的尊严与明确、口头地,或至少是可以察觉的沟通能力相提并论。在这样的先决条件下,未出生的胎儿或垂死的人等弱势者,或看似只能完全任他人摆布并完全依赖他人,或只能透过深刻的感情接触来沟通的人,世界显然没有他们的一席之地。在这种情形下,权力就成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及在社会生活中,选择和行动的标准。而这恰恰违反了一个法治国家在历史中一直想要肯定的精神,即以「理性的力量」(force of reason),「权力的原理」(reasons of force) 来取代。 在另一个层面上,一方面郑重地肯定人权,却在实行时否定人权而造成悲剧,这矛盾的根源在于一种自由的观念,鼓吹绝对的「独立的个体」,而没有休戚相关、接纳他人并为人服务的观念。虽然夺走尚未出生的或已走向生命尽头者的生命,有时确实是出于一种被误解的利他主义及同情心,但不容否认的是,这样的死亡文化从整体来看,已将「完全的个人主义」自由观表露无遗,到头来变成「强者」的自由与「弱者」的自由对立,而后者除了屈服外,别无选择。 这个观念可以用来解释加音对上主的问题:「你弟弟埃布尔尔在那里?」而他回答:「我不知道,难道我是看守我弟弟的人?」(创四9)。是的,每个人都是「看守他弟弟的人」,因为上主把我们托付给彼此。也就是由于这种托付,天主给了每个人自由,这自由本身有一种基本关系的幅度。这是造物主所赐的厚礼,让人自由使用,并借着付出自我、接纳他人,达到自己的满全;但如果把个人主义的幅度绝对化,就失去了原来的含意,也背离了自由的真义和尊严。 此外还有另一个更深刻的层面必须强调:如果不再承认和尊重自由与真理之间基本的关连,自由就会抹煞和破坏自由本身,而且成为导致他人毁灭的因素。一个人若是由于渴望脱离一切形式的传统与权威的束缚,以致把个人及社会生活的基础,亦即最明显的客观且放之四海皆准的真理都排斥在「自由」之外,那么到最后,这人在自己做选择时,就不再能以有关善与恶的真理,做为唯一且不容置疑的参考依据;只能凭他主观而无常的见解,实际上则是以他的自私自利和一时的冲动,做为选择的依据了。 20. 这样的自由观会使人的社会生活产生严重的扭曲。如果人们把「提升自我」了解为绝对的自主,那就会不可避免地走到互相排斥的地步。把每个人都当做敌人,必须自卫。社会因此变成了一大堆的「个体」,一个挨着一个,彼此之间却没有任何联系。每个人都只想独立维护自己的主张,而事实上是要让自己的利益得势。然而,在面对其它人类似的利益时,如果希望社会上的每个人都保证享有最大可能的自由,就必须找出某种妥协。于是公众价值观以及大家接受的绝对真理,都因而丧失,社会生活因此甘冒危险,建立在完全的相对主义(relativism)的流沙上。到了这个地步,事事都可商量,每件事都可以讨价还价:甚至包括基本权利中的第一项,生存权在内。 在政治和政府的层次上,情形也是一样:在议会的表决下,或由于一部份人-即使那是多数的意愿,人类固有且不可剥夺的生存权受到了质疑或否定。这就是相对主义无异议地当道所产生的恶果:「权利」不再成为权利,因为它不再坚定地建立在每一个人不可侵犯的尊严上,却屈服于较强一方的意愿下。这样,违反了本身原则的民主就会走向极权主义的形式。国家不再是大家「共同的家」,人人在基本的平等原则下生活在一起;却会变成一个专横暴虐的国家,擅自据有处置最弱小、最无自卫能力成员的权利,从尚未出生的婴孩到老年人都包括在内,他们假藉的是公共利益之名,其实那只不过是一部份人的利益罢了。表面上似乎严格地尊重法律,至少当准许堕胎和安乐死的法律,是按照一般人认为的民主程序投票而得到的结果时是如此。事实上这只不过是可悲而拙劣地权充合法而已;民主理想的根基已遭到了背叛,因为只有在承认和维护每一个人的尊严时,才是真正的民主。「当准许杀害最弱小、最无辜者时,又如何奢言每一个人的尊严?当假藉正义之名,实际所行的却是最不合正义的歧视:认为有些人应受到维护,其它人的此一尊严却遭到了否定时,又有什么正义可言呢?」一六当这情形发生时,人类的真诚共存将会崩溃,国家本身也将瓦解,而这样的过程已经开始了。 主张堕胎、杀婴、安乐死的权利,及在法律上承认这权利,就是赋予人类自由一种受曲解的邪恶含义:即人有绝对的权利凌驾于他人之上,并可反对他人。这是真自由的死亡:「我实实在在告诉你们:凡是犯罪的,就是罪恶的奴隶」(若八34)。 「我该躲避你的面」(创四14) 21. 我们在找寻「生命的文化」与「死亡的文化」之间冲突的至深根源时,不能将自己限制在前面提到的受曲解的自由观中,必须进入现代人所经验的悲剧中心:失去了对天主和对人的感觉,这是典型的由世俗主义主导的一种社会和文化潮流,它借着那无所不在的触角,有时也使基督徒团体受到这种考验。那些任自己受这风气影响的人,很容易陷入一个可悲的恶性循环里:当一个人失去了对天主的感觉时,也可能失去对人的感觉,即对其尊严和生命的感觉;而彻底的违反道德律,特别是在尊重人的生命及尊严这样重大的事上,又会使人们愈来愈看不清天主活生生的及救恩的临在。 从埃布尔尔被他哥哥杀害的故事中,我们可以有深刻的了解。在天主诅咒了加音以后,加音对上主说:「我的罪罚太重,无法承担。看,你今天将我由这地面上驱逐,我该躲避你的面,在地上成了个流离失所的人;那么凡遇见我的,必要杀我」(创四13~14)。加音深信他的罪过不会得到上主的饶恕,他必须「躲避祂的面」,这是他逃不掉的命运。如果加音还能承认他的罪过太重,那是因为他感觉到天主的临在,也意识到自己在天主公正的审判前。确实,人只有在上主面前,才能承认自己的罪,也完全认清罪的严重性。达味就有过这种经验,当他「作了天主视为恶的事」,又受到先知纳堂的斥责后,他叹道:「因为我认清了我的过犯,我的罪恶常在我的眼前。我得罪了你,惟独得罪了你,因为我作了你视为恶的事」(咏五一5~6)。 22. 因此,当人们失去了对天主的意识后,对人的意识也受到威胁和破坏,正如梵二大公会议简洁的表达:「受造物而无造物主,势必等于虚无…人一旦忘掉天主,受造物便晦暗无光」一七。人不再能视自己为「神秘地不同于」其它万物之灵地上的受造物;他仅仅认为自己只不过是另一个生物罢了,顶多是个制作相当精良的有机体。他困在肉体的本性这狭小的天地里,将自己贬低为「一件东西」,而不再能了解他身而为「人」的「超性」特质。他也不再把生命视为天主赐予的美妙礼物,是天主交托给他负责的「神圣的」事物,应该细心照顾和「尊敬」。生命本身变得仅仅是一个「对象」,是他独有的财产,完全受他的控制和操纵。 因此,对于出生或死亡时的生命,人不再有能力提出有关他自己存在最真实意义的问题;也不能将真正的自由融入他自己生命中的这些重要时刻。他只关心如何「做」,并忙着利用一切技术来控制和主宰生与死。生与死不再是人生必须经历的最重要的体验,而仅仅是一件人所「拥有」或「抛弃」的东西而已。 此外,一旦与天主有关的一切都不在了,就难怪其它一切的意义都会深深地受到扭曲。大自然本来是「万物之母」(mater),而今则沦为「物质」(matter),受到各种的操纵。这似乎就是当今文化中流行的某些科技思想,即否定我们必须承认创造的真理,尊重天主对生命的计划。而当人们忧虑这种「没有法律的自由」所产生的后果,以致使某些人采取「没有自由的法律」这种相反的立场时,也会发生类似的情形,例如那些认为以任何方式干预大自然都是违法的意识形态,实际上是把大自然「神化」了。这样也是误解了大自然对造物主计划的依赖。(因此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出,当人们与天主明智的计划脱节,而导致没有规范的自由,或使人们「害怕」自己的自由时,这种脱节就是现代人困惑的最深根源。) 人们生活中「彷佛没有天主的存在」时,就不但看不见天主的奥秘,也看不见这世界的奥秘以及人类自己存在的奥秘了。 23. 人们失去了对天主及对人的意识时,必然会导向一种实用的物质主义,这物质主义则会孕育个人主义、功利主义和享乐主义。在这里我们也看到宗徒的话永远正确:「他们既不肯认真地认识天主,天主也就任凭他们陷于邪恶的心思,去行不正当的事」(罗一28)。人之所「是」的价值观已被人之所「有」的价值观所取代。唯一重要的目标是追求一己的物质享受。对所谓的「生活质量」的诠释,则唯以经济效率、无节制的消费主义、肉体的美和享受为要,而无视于生命存在更深远的幅度,即人际关系、精神和宗教的幅度。 因此,痛苦本是人类生存中一个不可避免的重负,也是个人得以成长的因素,但在这样的环境下,痛苦就被「删掉」了,被视为无用而遭摈弃,甚至把「受苦」当做恶魔,时时都要想尽办法躲开。当痛苦无法逃避,未来的某些幸福也似乎不在眼前时,生命就好似失去了一切意义,人们也就受到更强烈的试探,要求有中止生命的权利。 在同样的文化潮流下,身体不再被看做一个具有位格的实体,一个与他人、与天主及与这世界关系的标记和场所。而将身体贬为纯物质:只不过是一堆器官、功能和能量的组合,仅仅让人以享乐和效率为标准来使用而已。因此性生活也变得与人格无关而且被利用:从身为爱的标记、场所和语言-这爱原是在身而为「人」的一切丰富内涵中奉献自我,接受另一个人-愈来愈成为逞能的场合和工具,以及自私的个人欲望和本能的满足了。人类的「性」原有的含意也因此遭到扭曲和篡改,夫妻行为中固有的「性」的两种意义:结合和生育,也被人为的方式分开,如此,人们背叛了结合的真义,而其繁殖性也由夫妇任意决定。生育于是变成性生活中必须躲避的「敌人」:如果生育受到夫妇的欢迎,那只是因为它表达出夫妇愿意,甚或「不计任何代价」有个孩子的心愿,并不是因为它象征着完全接纳对方,因此也接纳孩子所代表的丰富的生命。 在我们到目前为止所描述的唯物论的前景中,人际间的关系已丧失殆尽。首先受害的是妇女、儿童、生病或受苦的人以及年长者。以尊重、无私、服务为标准的人格尊严,已被效率、功能和用处所取代。对其他人的看法,不以其「所是」为准,却以其「所有、所做和所生产」为准。这就是强者凌驾于弱者之上。 24. 人对天主及对人的意识的丧失,以及生命因此而承受的各种致命的后果,都发生在道德良心的最深处。首先,这是每一个人独特的个人良心独自面对天主。一八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讲,那也是社会的「道德良心」的问题。从某方面来看,社会也该负责任,不但因为它容忍或助长了违反生命的行为,也因为它鼓励「死亡文化」,产生且巩固了实际反对生命的「罪的结构」。个人及社会的道德良心,由于受到媒体无孔不入的影响,今天也遭到极为严重的危险:与基本的生命权有关的善与恶产生了混淆。而且可悲的是,今天的社会,在很多地方看起来都像保禄在致罗马人书中所描述的。是由「以不义抑制了真理」(一18)的人所组成:他们否定天主,认为可以不需要天主而建立世上的城市,「他们所思所想的,成了荒谬绝伦的」,以致「他们冥顽不灵的心陷入了黑暗」(一21);「他们自负为智者,反而成为愚蠢」(一22),去作应该处死的事,「他们不仅自己作这些事,而且还赞同作这些事的人」(一32)。当良心-人类心灵的明灯(参阅玛六22~23),「称恶为善,称善为恶」(依五20)时,已经走上了最令人忧心的堕落及最黑暗而看不见道德之路。 然而这一切外在的环境和所下的功夫,都压抑不住天主响彻在每一个人良心内的声音:一个对人类生命充满爱、接纳及服务的新旅程,永远是从良心最隐密的圣所中展开。 「你已接近了洒出的血」(参阅希十二22,24) 25. 「你弟弟的血由地上向我喊冤」(创四10)。向生命的来源及卫护者天主喊冤的,不只是第一个被谋杀的无辜者埃布尔尔的血,凡是在埃布尔尔之后被杀害的人类的血,也都在向天主喊冤。正如致希伯来人书的作者提醒我们的,以无辜的埃布尔尔为预像的基督的血,也以完全独特的方式在向天主喊冤:「你们已接近了熙雍山和永生天主的城…接近了新约的中保,以及他所洒的血:这比埃布尔尔的血说话说得更好」(希十二22,24)。 这是使人净化的血。它的标记和预像就是旧约牺牲的血,天主借着这血表示祂愿意把自己的生命与人类共享,净化和圣化他们(参阅出廿四8;肋十七11)。现在这一切都在基督身上成就、实现了:祂的血就是那洒出的血,使人得到救赎、净化和救恩;那是新约中保的血,「为大众倾流,以赦免罪过」(玛廿六28)。这是从被钉十字架的基督肋膀流出的血(参阅若十九34),比埃布尔尔的血「说话说得更好」;确实,它表达和要求一种更彻底的「正义」,但它更是在恳求怜悯一九,它在天父面前为弟兄代祷(参阅希七25),它是最完美的救赎之源,也是新生命的恩赐。 基督的血,一方面显示天父伟大的爱,同时也表明人类在天主眼中多么珍贵,生命是多么无价。宗徒伯多禄提醒我们:「该知道:你们不是用能朽坏的金银等物,由你们祖传的虚妄生活中被赎出来的,而是用宝血,即无玷无瑕的羔羊基督的宝血」(伯前一18~19)。正是借着默想基督的宝血-这是基督无私的爱的标记(参阅若十三1),信友才能认清和重视每一个人神圣的尊严,也才能怀着充满感谢且惊奇不止的心情高呼:「人类在造物主眼中该是多么地珍贵,如果他能『赚得如此伟大的救主』(复活前夕守夜礼的复活宣报),如果天主『竟赐下自己的独生子』,使人类『不致丧亡,反而获得永生』!」(参阅若三16)。二O 尤有甚者,基督的血启示给人类:人类自身的伟大,以及其使命,都在于真诚地付出自我。正因为基督的血是做为生命的礼物而倾流,因此不再是死亡的标记,也不再是与兄弟断然分离的标记,而是一种共融的工具,使所有人得到丰富的生命。任何人领受圣体圣事,喝了这血,并住在耶稣内(参阅若六56),就进入了祂的爱的活力及所赐予的生命中,为能将爱的使命发挥到极致(参阅创一27;二18~24)。爱本是每一个人的基本使命。 每个人都从基督的血汲取力量以献身于推动生命。这血正是最有力的希望的根源,事实上基督的血是保证按天主的旨意,生命终会得胜的基础。天主从天上的耶路撒冷宝座那里,发出巨大的声音说:「以后再也没有死亡」(默廿一4)。圣保禄也向我们保证,现在战胜罪过的胜利,就是最后会战胜死亡的标记与期待,「那时要应验经上所记载的这句话:『在胜利中,死亡被吞灭了。』『死亡!你的胜利在那里?死亡!你的刺在那里?』」(格前十五54~55)。 26. 实际上,在我们的社会与文化中并不乏指向这种胜利的标记,虽然它们明显地沾上了「死亡的文化」的印记。如果我们只谴责对生命的威胁,却没有同时指出,在人类目前的情况中,也有正面的标记在发挥作用,那么我们只是给了大家一个片面的景象,只会令人感到灰心而已。 遗憾的是,这些正面的标记往往很难看见,更难认出,或许也是因为它们并没有得到大众媒体足够的注意吧。然而,透过个人、团体、各种运动和组织的努力,在国际、各国及地方上的基督徒团体和民间社团中,涌现了许多帮助和支持弱小无助者的自发行动,而且有增无减。 仍有许多非常有责任感的已婚夫妇,随时愿接纳子女,视之为「婚姻极其卓越的成果」二一。此外也有不少家庭,在日日为生命服务之外,更愿意接纳被遗弃的儿童、在困境中的男女孩和青少年、残障者、孤单的年长者。许多由个人和团体赞助的支持生命的中心或类似机构,本着令人敬佩的牺牲奉献的精神,为那些遭遇困境,想要走上堕胎一途的母亲提供精神和物质上的帮助。在许多地方也有愈来愈多的志工团体,准备为没有家的人提供家庭的温暖。这些人或是处于非常悲惨的情况中,或是需要在受支持的环境下帮助他们克服有害的习惯,并重新发现生命的意义。 多亏研究人员及执业医师的奉献与努力,医学界才能不断发现更有效的治疗方法:目前已研究出许多治疗未出生的胎儿、受病痛之苦者以及患急性病或末期疾病的病人的方法,都是过去不曾想到的,现在却给这些人带来了很大的希望。许多不同的机构和组织都动员起来,尽力把最进步的药物带到最贫穷,也最受流行病侵扰的国家去,让这些国家能够受益。同样,许多国家和国际上的医师协会也组织起来,让受到天灾、流行病或战争之害的人民,能很快得到救援。虽然国际间要实现公正的医药资源分配,犹为时过早,但我们又怎能不从目前已采取的行动中,看到人民与人民间休戚相关之感日渐增加,对人类及道德的重视,以及更为尊重生命等值得赞扬的迹象呢? 27. 有鉴于准许堕胎的法律,有鉴于将安乐死合法化的企图,而且在某些地方也立法成功,世界上许多地方于是出现了一些运动和自发的行动,以提高维护生命的社会意识。这些运动本着他们的原则,行动坚决,但不诉诸暴力,使更多人更深刻地意识到生命的价值,并唤起更坚定的决心,投身于维护生命的行动。 此外,在各家庭、医院、育幼院、安老院和其它维护生命的中心或团体中,每天都有无数有爱心的人表现出接纳、牺牲和无私的关怀,我们又怎能不提呢?在「善心的撒玛黎雅人」(参阅路十29~37)耶稣的榜样带领下,并在耶稣力量的支持下,教会在仁爱工作上一直不落人后:这么多的教会儿女,尤其是男女会士,以传统方法或以不断更新的方式,已经、并且继续将他们的生命奉献给天主,出于对近人的爱,慷慨地付出他们自己,特别是为那些弱小和穷困的人。这些行为加强了「爱与生命的文明」的基础,没有这些行为,个人和社会的存在就失去了属人的真实的特质。即使这些行为没有人注意,也一直不为大部份的人所知,但信仰却向我们保证,「在暗中看见」的天父(玛六6),不但会报答这些行为,而且现在就已经使这些行为,为所有人的好处产生了丰硕的永久果实。 在这些希望的标记中,我们也应该提到散布在各个层次中的一种舆论,即愈来愈反对将战争当做解决人民之间冲突的工具,同时愈来愈以寻找有效但「非暴力」的方法,来消除武装侵略为努力的方向。根据同样的观点,也有证据显示愈来愈多的舆论反对死刑,即使社会视此刑罚为一种「合法自卫」。其实现代社会已经能有效抑制犯罪,让罪犯无法再造成伤害,而不必断然拒绝给他们自新的机会。 另一个令人欣慰的标记就是人们愈来愈关心生活质量和生态环境,特别是在较进步的社会中,人们不再为求生存花太多心思,却更用心于追求生活条件的全面改善。更有意义的是对影响生命的课题有了觉醒而做的伦理反省。生命伦理学的出现,和日益普遍的发展,促使有信仰者及无信仰者之间,以及信仰不同宗教的人之间,在伦理问题上有更多的反省和交谈,其中包括与人类生命有关的重要课题。 28. 这些黑暗与光明交织的情况,应该能使我们大家充分认识到,我们正面临着善与恶、死亡与生命、「死亡的文化」与「生命的文化」之间巨大而激烈的冲突。我们发现自己不但「面对」这冲突,还必须「置身其中」:我们都牵连在内,我们也都参与其中,我们有不可逃避的责任,必须选择无条件地支持生命。 梅瑟的邀请也清彻而响亮地对我们响起:「你看,我今天将生命与幸福,死亡与灾祸,都摆在你面前…我已将生命与死亡,祝福与诅咒,都摆在你面前;你要选择生命,为叫你和你的后裔得以生存」(申卅15,19)。对我们这些日复一日地受召在「生命的文化」和「死亡的文化」间做选择的人,这项邀请是非常适当的。但是申命记的召叫则更深入,因为它敦促我们所做的选择,完全是宗教性,也是道德性的。那是关乎给我们的生命一个基本的方向,并忠实而一贯地实践上主的法律。「如果你遵行我今天吩咐你的,上主你天主的诫命:爱慕上主你的天主,履行祂的道路,谨守祂的诫命、法令和规定,你必能生活繁荣…因此你要选择生命,为叫你和你的后裔得以生存;你应爱慕上主你的天主,听从祂的话,完全依赖祂;因为这样你纔能生活,纔能久存」(申卅16,19~20)。 无条件地选择生命,如果是出自对基督的信仰,也因为对基督的信仰而形成,获得滋养,那么这选择会达到最完整的宗教和道德境界。为帮助我们积极地面对与我们有关的生与死的冲突,什么也比不上对天主子的信仰来得更有帮助,天主子降生成人,居住在人类中间,「为叫他们获得生命,且获得更丰富的生命」(若十10)。那是信仰复活的主,祂已征服了死亡;是信仰基督的血,这血「比埃布尔尔的血说话说得更好」(希十二24)。 因此,在这信仰的光照下,也借着信仰的力量,在面对当前情势的挑战时,教会愈发注意到上主赐予她的恩宠和责任:宣扬、赞美和服事生命的福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