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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主的使命(中文修订版) |
《救主的使命》通谕中文修订版原则 |
一、 对照意大利文改正其误译、漏译、不信、不通、不顺、不明、歧义、词序等等之处。同时,部分参照拉丁文,遇有意文与拉丁不同之处,皆以拉丁文为准。 二、 文中所直接引用的圣经经文原句皆以思高圣经学会1985年2月第11版为准,即使与梵二文献或其他教宗通谕所引之圣经原句与思高版圣经不同亦然。并向思高圣经学会致以谢意。譬如,思高版原句:“并交出自己的性命为大众作赎价(谷十,45)。”本通谕译为:“并交出自己的生命作大众的赎价。(18号)”教会宪章则译为:“为把自己的生命捐作大众的赎价。(LG5)”尽管意思相同,但为统一起见,今一律从思高版。 三、 尽量采用那些经时代之积淀,现今以约定俗成并流行开来之译法。如:将福音传播译为福传,圣宠译为恩宠,本土化译为本地化等等。非为标新,乃为切时而已。 四、 所引其他通谕、劝谕或文件之章节字句,若有成文之中文译作,则比较其可读、可理解性后进行取舍,而不进行逐字句之校正。 五、 将附注依拉丁文本完整译出,以飨有志深入探究之士。 六、 修订完毕后通读全文若干遍,统一文本的整体风格,进行画龙点睛的工作,并为使语言洗练,一律删除画蛇添足之词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