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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理部

有关「治愈祈祷」的训令


Instructio De Orationibus Ad Obtinendam A Deo Sanationem 二000年九月十四日 王愈荣译

台北:天主教教务协进会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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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深入人心的追求幸福,常与解脱疾病的愿望,以及在经历病痛时能了解其意义,是相连的。这种和每个人多少有关的人的现象,在教会内特别得到共鸣,在教会内病痛被了解成与基督相结合,以及心灵净化的方法。此外,为那些面对一个病人的人自己,也是实践爱德的机会。不但如此,因为疾病像其他人类痛苦一般,它是祈祷的重要时刻,无论是祈求恩宠,或是祈求能以信德的精神及翕合天主圣意而接受病痛,或是祈求治愈。

因此,祈求恢复健康,是每个时代也包括我们这时代,教会经验的一部分。比较新颖的是祈祷聚会的增多,有时与礼仪庆典相组合,为了是从天主获得治愈。在多次情况中,宣报得到治愈,兴起了期望在其他类似的聚会中,也有这种现象。在此情形下,有时宣称那是治愈的神恩。

此类为得治愈而有的祈祷聚会,发现它们从礼仪的观点看,有适当分辨的问题;这是教会当局特殊的责任,教会对礼仪庆典适当的运作,必须监督并给予恰当的规范。

为此,似乎有必要公布一项指令,依照天主教法典三十四条规定,并帮助各地的正权人,使信友在此领域受到更好的领导,促进好的而纠正应避免的事。那么必须使这些纪律的决议,能有坚固的教义框架作为出发点,确保正确的探讨并对规范作清楚的推理。为此缘故,纪律的部分前面,有对治愈恩宠和治愈祈祷的教义提示。

  一.教义面 (一)疾病和治愈:它们在救恩计画中的意义和价值 「人们被召得喜乐。不过,每天他们经历到各种的痛苦和悲痛」(1)。因此,主在祂救赎的许诺中,宣告从解脱痛苦而来的衷心喜悦(参依卅29;卅五19;巴四29)。的确,祂是「救人脱免一切灾祸」的(智十六8)。在各种不同形式的痛苦中,伴有疾病的痛苦不断在人类历史中存在,因此也包含在人脱免一切灾祸的愿望中。

在旧约里,「以色列经验到,疾病是以一种神秘的方式,与罪过、邪恶相连」(2)。在天主加于人民不忠的惩罚中,疾病有显着的地位(参申廿八21-22,27-29,35)。祈求天主治愈的病人,承认由于自己的罪而受惩罚(参咏卅七;四十;一0六17-21)。

可是疾病也会打击义人,而人们问为什么。在约伯传里,这一问题占很多篇幅。「诚然,当痛苦和罪过连结在一起时是惩罚,但不因此所有的痛苦都是罪恶的结果,并有惩罚的性质。约伯义人的形象,是旧约里特有的证明……天王之所以同意用痛苦来考验约伯,是要证明他的义德。痛苦真有考验的特性」(3)。

虽然疾病可能有正面的结果,作为义人忠信的证明,或是为补偿因罪过而侵犯的正义,或是因为能使罪人悔改而走上皈依的道路,但疾病还是一种「恶」。为此,先知宣称将来不再有疾苦,人生的旅程不再为死亡所中断(参依卅五5-6;六五19-20)。

疾病为何袭击义人的问题,在新约中找到完整的答覆。耶稣在祂公开的牧职期间与病人的会面,不是孤立的而是持续的。祂藉奇迹治好了很多人,为此神奇的治愈是祂活动的特色:「耶稣周游各城各村,在他们的会堂内施教,会讲天国的福音,治好一切疾病,一切灾殃」(玛九35;参四23)。这些治愈是祂默西亚使命的标记(参路七20-23)。它们表示天主的国得胜一切的恶,而成为整个的人,肉身和灵魂,恢复健康的象征。它们有助于证实耶稣有赦罪的权力(参谷二1-12);它们是救恩的标记,犹如贝特匝达的瘫子(参若五2-9,19-21)及生来就瞎的人(参若九)的治愈。

新约中所叙述的福音的初期宣讲,伴随着许多奇迹般的治愈,加强了福音宣报的力量。这是复活的耶稣所许下的,而初期基督徒团体见证了治愈在他们中间落实:「信的人必有这些奇迹随着他们……按手在病人身上,可使人痊愈」(谷十六17-18)。斐理伯在撒玛黎雅的宣讲伴随了奇迹的治愈:「斐理伯下到撤玛黎雅城,给他们宣讲基督。群众都留意斐理伯所讲的话,都同心合意地听教,并看到了他所行的奇迹。因为有许多附了邪魔的人,邪魔从他们身上大声喊叫着出去了。许多瘫痪和瘸子也被治好了」(宗八5-7)。圣保禄描述他自己的福音宣报的特征是,由圣神的德能所作出的标记和奇事:「因为我不敢提及别的,只说基督藉我,以言语、以行动,藉奇迹、异事的能力和圣神的德能,所作的使外邦人归顺的事」(罗十五18-19;参得前一5;格前二4-5)。无可否认伴随宣报福音的这些标记和奇事──天主德能的显示──,大都是奇迹般的治愈。此类奇事并不限于圣保禄的牧职,也在信友们中间发生:「天主赐与你们圣神,并在你们中间施展了德能,是因为你们遵行法律呢?还是因为你们听信福音呢?」(迦三5)。

默西亚的得胜疾病,克服人类痛苦,不但因神奇治愈而解除病痛,也因为基督在受苦时志愿而无辜的苦痛,给予每个人把自己与主的苦痛相合的可能性。的确,「基督自己,虽然没有罪,在受难时忍受各种痛苦和折磨,并把所有的人的痛苦作为自己的:如此祂完成了依撒意亚先知对祂所写的一切(参依五十三4-5)」(4)。此外:「在基督的十字架上,不但完成了由痛苦而得的救赎,也把人类痛苦本身救赎了……基督藉痛苦带来救赎,祂也使人类的痛苦提升到救赎的层次。如此,每个人在祂的痛苦中,也可以成为分担基督的救赎痛苦的人」(5)。

教会不仅欢迎病人接受她爱的照护,也承认他们「被召活出他们人性的及基督徒的圣召,并以新而有价值的方式参与天主之国的成长。保禄宗徒的话应该成为他们通往生命的通道,更能光照他们使他们看到圣宠在他们环境中的意义:『我可在我的肉身上,为基督的身体──教会,补足基督的苦难所欠缺的』(哥一24)。正是因为有此成就,宗徒高兴地说:『我在为你们受苦反觉高兴』(哥一24)(6)。这是逾越的喜乐,圣神的果实,犹如圣保禄,『许多病人能在许多苦难中,怀有圣神的喜乐』(得前一6),并为耶稣的复活作证」(7)。

(二)治愈的愿望和为得治愈的祈祷 假定接受天主的旨意,病人对治愈的愿望是好的而且极合乎人性,尤其是当他以信赖天主的祈祷予以表达。德训篇劝说:「我儿,你患病时,不要失望,但要祈求上主,祂要赐你病愈」(德三十八9)。有几篇圣咏也求治愈(参咏六37;四十87)。

很多病人在耶稣公开传教时走近祂,或是直接,或是经由朋友及亲戚,寻求恢复健康。主接纳他们的要求,福音书没有记述对这些祈祷的任何责备的暗示。主仅仅抱怨他们可能缺乏信德:「『你若能』,为信的人,一切都是可能的!」(谷九23;参谷六5-6;若四48)。

个别信友为自己或是为别人祈求治愈,不但是值得赞美的,而教会在其礼仪中也为病人的治愈祈求主。况且,有一件圣事「特别用来坚强、安慰那些忍受病苦的人,就是病人傅油」(8)。「教会以司铎的傅油和祈祷,从未停止为其成员举行这件圣事,把病人托付给受苦并受光荣的主,使祂提携他们并救他们」(9)。在傅油前降福油时,教会祈祷说:「使所有傅此油的,都获得身体和灵魂的保障,除去一切痛苦」(10),而在傅油后的两端祈祷文中,要求病人的治愈(11)。既然这件圣事是未来天国的保证和承诺,它也是复活的宣报,那时「再也没有死亡,再也没有悲伤,没有哀号,没有苦楚,因为先前的都已过去了」(默廿一4)。此外,罗马弥撒经书有一台「为病人」的弥撒,除了属灵的恩宠外,也求病人的健康(12)。

在《罗马礼书》的多种祝福礼中,也有「祝福病人的典礼」,其中有为治愈的不同祷词:在「祷词」的第二式中(13),在四篇「为成人祝福祷文」中(14),在两篇「为幼童祝福祷文」中(15),以及在「简短礼」的祈祷文中(16)。

当然,善用祈祷并不排除,而却鼓励为了维持及恢复健康,应用有效的自然方法,并导引教会的子女们照护病人,在肉体及精神方面帮助他们,为能克服疾病。的确,「天主上智所安排的计画中,我们应该不屈不挠地抵抗各种疾病,并细心追求健康的幸福……」(17)。

(三)新约中的「治愈神恩」 神奇的治愈,不但在宗徒时代确认了福音宣报的力量,而新约也叙述耶稣把治愈疾病的力量,特别交给祂的宗徒们和初期的福音宣讲者。根据玛窦和路加的记载,主在召叫十二宗徒第一次去传教时,给他们「制伏邪魔的权柄,可以驱逐邪魔,医治各种病症,各种疾苦」(玛十1;参路九1),命令他们:「病人,你们要治好;死人,你们要复活;癞病人,你们要洁净;魔鬼,你们要驱逐」(玛十8)。在派遣七十二门徒时,主要求他们:「医治病人」(路十9)。因此,治疗的权力,是在传教的背景中给予的,不是为他们个人的夸耀,而是为确认他们的使命。

宗徒大事录一般地记叙宗徒们所行的奇事:「宗徒们行了许多奇迹异事」(宗二43;参五12)。这些神奇的事,都是显示真理和他们使命的力量。不过,除了这些简短的一般记事,宗徒大事录特别叙述了个别宣讲福音的人,他们所做的神奇治愈:如斯德望(参宗六8),斐理伯(参宗八6-7),另外是伯多禄(参三1-10;五15;九33-34;40-41)及保禄(参宗十四3,8-10;十五12;十九11-12;廿9-10;廿八8-9)。

在玛尔谷福音的结束,以及致迦拉达人书中,情景更是广泛。神奇的治疗并不限于宗徒们的行动,以及初期福传的某些核心人物。有关这点,格前十二章9节、28节及29节所说的「治愈神恩」就有特别的重要性。神恩的意义本身是广泛的──它是「慷慨的恩惠」──而目前所提的是「已获得的治愈恩典」。这些恩宠归于一个人(参格前十二9),因此不能以分配的意思去了解,犹如那些由于自己获得治愈而领受的治愈恩典,而是一个人为别人获得治愈恩宠而领受的恩典。这是由「唯一圣神」所赐,但没有指出人是如何得到这些治愈的。想那是由于祈祷而发生的也并不牵强,当然也伴随某些象征性的手势。

在雅各伯书信中,它提到教会的行动,借助于司祭,指向病人的救恩──也包括肉体的。但这不是神奇的治愈;与格前十二9所说的「治愈神恩」不同。「你们中间有患病的吗?他该请教会的长老们来,他们该覆手为他祈祷,因主的名给他傅油,出于信德的祈祷,必救那病人,主必使他起来。如果他犯下罪、也必得蒙赦免」(雅五14-15)。这是指圣事的行为:以油傅病人,并「覆手为他祈祷」(Over him),而不单是「为他」祈祷(For him),犹如代祷而已,而是有效的向病人覆手(18)。「将得救」和「使他起来」并不暗示唯一或主要指向身体的治愈行动,而是多少也包括在内的。第一个动词,在雅各伯书信其他地方提属灵的得救的(参雅一21;二14;四12;五20),也在新约中用在「治愈」的意思上(参玛九21;谷五28,34;六56;十52;路八48);第二个动词合有「起立」或「扶起」意义的(参玛十8;十一5;十四2),也用在以神奇方式治愈一个因病而躺下的人「直立」的行为(参玛九5;谷一31;九27;宗三7)。

(四)教会传统中自天主获得治愈的祈祷 教会的教父们认为,信友不但为他们心灵的健康,也为他们的身体健康祈求天主,是正常的。有关生命的利益,健康及身体的完整,圣奥思定写道:「我们必须祈求,在我们有这些时能保存,当我们没有它们时,它们能增多」(19)。圣奥恩定也给我们留下他一个朋友的治愈的见证,那是经由一个主教、一个司铎和几个执事的祈祷所得到的(20)。

这种情形在东方和西方教会的礼仪中都有。罗马弥撒经书的一篇领圣体后经中说:「……愿此天赐恩宠的德能把持我们的心灵和肉躯」(21)。在圣周五的礼仪中,教友们受邀向天主全能的父祈求,求她「消除疾病……使患病者早日康复」(22)。所有经文中最有意义的是祝福病人油经文,它祈求天主赐下降福,使「所有敷用这油的人,能除去一切痛苦、一切衰弱和疾病,并获得身体、灵魂和精神的健康」(23)。

在东方礼所用的病人傅油的祈祷词中也很类似。例如,在拜占庭礼的病人傅油礼中,有这篇经文:「圣父,灵魂和肉身的医师,你曾派遣你的唯一子耶稣基督,治愈一切疾病并解救我们于死亡,因你的基督的恩宠,请你治愈你的仆人,不受肉身和心灵疾病的侵害」(24)。在高泼底格礼中,求主降福油,使所有傅用的人,获得精神的和肉身的健康。在为病人傅油时,司铎提到耶稣基督,祂曾被派遣来此世界「治愈病人肉身的疾病,并赐给他走正直的道路」(25)

(五)环境中的「治愈神恩」 在教会历史的过程中,曾有过圣的显奇迹的人,他们进行了神奇的治愈。这不限于宗徒时代;不过,所谓的「治愈神恩」,并不列于上述的显奇迹的现象,有关治愈神恩需要一些教理的澄清。目前的问题是,在病人间为了获得神奇的治愈而安排的特别祈祷会,或是为此目的在领圣体后所做的治愈祈祷。

在教会历史上,有许多治愈的见证是与祈祷的地点相关的(如朝圣地,在殉道者或其他圣人的圣髑等面前)。在古代及中古时代,此类治愈归功于朝圣地的声望,例如都尔士的圣马尔定,或公博士旦拉的圣雅格大堂,还有其他圣地。今日在露德也是如此,已有一百多年。这些治愈,并不是指「治愈神恩」,因为它们不是和有此神恩的人有关连,不过它们也值得我们注意,当我们在从教义面评估上述的祈祷会时。

有关为治愈所作的祈祷,治愈的目的是一定有影响的,虽然它不是他们计画中的唯一目的,因此必须区别与「治愈神恩」相连的祈祷会,无论是实在的或是表面的,以及与此无关连的祈祷会。可以归为「治愈神恩」的,是当一个特殊人物,或一组特殊的人的干预(比如推动这些祈祷会的领导人),为了祈祷的有效性,这可视作决定因素。假如与「治愈神恩」没有关连,礼仪书中所提供的礼仪,如果依礼仪规定去举行,显然是许可的,有时是适宜的,犹如「为病患」的弥撒。假如不依礼仪举行,就不合法。

在朝圣地,也时常举行其他的仪式,虽然本身并不一定特别为治愈的恩宠而求天主,但在组织及参与者的意向中,获得治愈有着重要的部分。心中带着这种目标,举行礼仪的和非礼仪的仪式:礼仪庆典(如显供圣体及圣体降福),以及教会所推行的非礼仪的民间神工(如隆重诵念玫瑰经)。这些庆典都是合法的,只要它们真正的意义没有被改变。例如,我人不可把得到病人治愈的愿望作为第一目的,而使朝拜圣体失去了它特有的目的,朝拜圣体本是「使信友承认圣体圣事中,基督的美妙临在,并邀信友们与祂属灵的结合,这结合的高峰是领圣体(圣事的共融)」(26)。

「治愈神恩」是不得归属于任何特殊阶级的信友的。圣保禄在格前十二章中提到不同神恩时说得很清楚,他没有把「治愈神恩」归于某一组人,无论是宗徒、先知、教师,行政人员或其他人等。此类恩惠分配的逻辑截然不同:「这一切都是这唯一而同一的圣神所行的,随她的心愿,个别分配给人」(格前十二11)。

因此,在为治愈而组成的祈祷中,把「治愈神恩」归于任何参与者,完全是不合理的,比如归于小团体的领导者;相反,应该完全信赖圣神自由的决定,祂赋予某些人特殊的治愈神恩,为了显示复活基督的恩宠的德能。但是即使最热切的祈祷,也不能获得所有疾病的治愈。这就是圣保禄要向主学习的「有我的恩宠为你够了,因为我的德能在软弱中才全显出来」(格后十二9),而受苦的经验其意义可以是「这样可在我的肉身上,为基督的身体──教会,补充基督的苦难所欠缺的」(哥一24)。

  二.纪律的规范  

第一条:任何信友为了治愈向天王祈祷是合法的。此类祈祷安排在一座圣堂或其他圣所举行,适宜由晋秩圣职人领导此类祈祷。

第二条:治愈祈祷被视为是礼仪性的,假如祈祷文是在由教会有关当局所批准的礼仪书中可以找到的;否则,祈祷是非礼仪性的。

第三条第一款:礼仪的治愈祈祷,要依礼规举行,穿着适当的圣服,依照罗马礼书的「祝福病人程序」(27)。

第二款:依照罗马礼书(28)有关主教团有权作适应的凡例第五,主教团得引进一些祝福病人礼的适应,假如对牧灵方面有益,或是有必要,但先应由宗座审定。

第四条第一款:教区主教(29)有权对礼仪的治愈仪式,依法典八三八条四款规定,为他自己的个别教会,公布一些规范。

第二款:这些规范应为准备礼仪性治愈仪式的人所遵守。

第三款:举行是类仪式应有明确的许可,即使它们是由主教或枢机主教们所筹组,或是有他们的参与。为了正当而相称的理由,教区主教有权禁止其他任何主教的参与。

第五条第一款:非礼仪的治愈祈祷,例如为祈祷或读圣经的聚会,其进行是与礼仪庆典不同;依法典八三九条二款,它们也在教区教长的监督之下。

第二款:必须小心避免此类自由的非礼仪的祈祷,和真正的礼仪庆典间的混淆不清。

第三款:任何类似歇斯底里、做作、戏剧化或哗众取宠,应自此类聚会中排除,尤其是那些负责的人。

第六条:大众媒体的运用(特别是电视)在治愈的礼仪或非礼仪的祈祷中,应受教区主教依法典八二三条规定所监督,以及遵守信理部于一九九二年三月三十日公布的训令所定的规则。

第七条第一款:不损及上述第三条的规定,或为病患的仪式是在礼仪书上所提供的,治愈祈祷──无论是礼仪的或非礼仪的──不得在感恩祭、圣事或时辰礼仪(每日颂祷)中举行。

第二款:以上第一款所提的庆典中,可在信友祷词中加入为病人治愈的特别祈祷意向,如果事先有准备。

第八条第一款:驱魔职务应在教区主教严格的监控下行使,遵守法典一一七二条,信理部一九八五年九月廿九日的函件(31)和罗马礼书(32)的规定。

第二款:罗马礼书中所包括的驱魔经文,应该与治愈仪式分列,无论是礼仪或是非礼仪的。

第三款:绝对禁止把驱魔的经文加入弥撒圣祭、圣事或时辰礼仪中。

第九条:凡领导治愈仪式的人,无论礼仪的或非礼仪的,应努力保持会众中间平静的虔诚气氛,并且应有必要的明智,假如要于在场的人中间行使治愈;当仪式结束,他们应细心收集任何见证,并将此呈给教会有关当局。

第十条:在礼仪或非礼仪的治愈仪式中,如发生弊端,或是对信友团体引起了明显的舞弊,或是严重不遵守礼仪的或是纪律的规范,教区主教权威性的干预是适当而又必要的。

 

(教宗若望保禄二世在接见本部枢机时,批准了本部常会中所采纳的本训令并命令公布之)

 

部长:若瑟.拉辛格枢机

秘书:达尔西斯.贝道内总主教

公元二000年九月十四日光荣十字架庆日

发自罗马信理部办事处

 

附注: 若望保禄二世《平信徒》劝谕53。

《天主教教理》一五0二号。

若望保禄二世《论得救恩的痛苦》11。

《马礼书》梵二所提保禄六世所公布《病人傅油礼及其牧灵照顾》2。

《论得救恩的痛苦》19。

《平信徒》劝谕53。

同上。

《天主教教理》一五一一号。

参《罗马礼书》,《病人傅油礼》5。

同上75。

同上77。

《罗马弥撒经书》838-839。

参《罗马礼书》,《祝福礼典》305。

参同上306-309。

参同上315-316。

参同上319。

《罗马礼书》,《病人傅油礼》3。

参特里滕公会议,十五会期《论终傅圣事教义》第二章DS 1696。

圣奥思定《书信》130六13(拉丁教父41,762-763)。

参圣奥思定《论天主之城》22,8,3(拉丁教父41,762-763)。

参《罗马弥撒经书》563。

同上,大祈祷文第十(为受苦者),256。

《罗马礼书》,《病人傅油礼》75。

Goar. J.《希腊礼书》,威尼斯一七三O年版(Grazl960)338。

Denzinger H.,《东方礼圣事礼书》第一──第二卷Wurzburg一八六三年版(Graz 1961)卷二 497-498。

《罗马礼书》,《论领圣体及圣体奥迹敬礼》82。

参《罗马礼书》,《祝福礼典》290-320。

同上39。

以及依法典三八一条二款与之同等的人。

参信理部《有关应用传播工具促进信理方面的训令》(一九九二年三月三十日公布)。

参信理部致教区教长函:有关驱魔现行规范,一九八五年九月廿九日公布,见《宗座公报》77(一九八五)1169-1170页。

参《罗马礼书》,《论驱魔及祈祷文》前注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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