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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撒经书总论2002年版

第一章


前言
1.     主基督在准备与祂的门徒举行逾越节晚餐﹐并要在席间建立祂体血的祭献之前﹐祂命令门徒准备一间布置好的大厅(路22﹕12)。教会一直认为这项命令是对自己说的﹐因而制定了为举行感恩圣祭的规则﹐即有关人心灵的准备﹑以及安排举行圣祭的场所﹑礼节和经文。依循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的意愿﹐而制定的现行法则﹐以及罗马礼教会此后举行弥撒所用的新经书﹐都证实了教会对至崇高的感恩奥迹所怀有之关切﹑信仰和不变的爱。虽然这些法则与新的弥撒经书﹐一方面引进了某些新的事物﹐另一方面也见证着教会持续不断的传统。

 

见证「永恒不变的信仰」

2.     有关弥撒的祭献本质﹐特伦多大公会议根据教会的整个传统﹐曾隆重的予以申明[1]。梵二也重申这同一训导﹐对弥撒作了意义深长的说明﹕「在最后晚餐中﹐我们的救主建立了祂体血的感恩圣祭﹐藉此使十字架的祭献得以永留于后世﹐直到祂再度来临﹔就这样﹐主也把祂死亡和复活的纪念﹐托付给了祂所挚爱的净配──教会[2]。」

 

梵二的这项训导﹐持续不断地表达于弥撒经文中。这训导﹐在俗称「教宗良圣事礼典」的古籍中﹐早已有扼要的说明﹕「每次当我们举行此祭献的纪念时﹐就是实现(天主)救赎我们的工程[3]。」这也在各式感恩经(Prex eucha­ristica)中﹐适当而正确地表达出来。在感恩经中﹐当司祭诵念纪念经(anamnesis)时﹐他以全体子民的名义﹐感谢天主并向祂呈上圣洁与生活的祭献﹐即教会的奉献﹐以及天主所悦纳的修好之牺牲[4]﹔司祭也这样祈祷﹕求使基督的体血﹐成为天父所歆飨的救世圣祭[5]。

 

因此﹐在新弥撒经书里﹐教会的「祈祷法则」(lex orandi)与不变的「信仰法则」(lex credendi)互相呼应。藉此法则﹐我们知道十字架的祭献﹐和它在弥撒中以圣事方式的再实现﹐虽然奉献方式不同﹐却是同一的祭献﹔此圣事性的祭献﹐是主基督在最后晚餐时所建立的﹐并命令祂的宗徒﹐为纪念祂而举行。因此﹐弥撒同时是赞颂﹑感恩﹑修好及赎罪的祭献。

 

3.     举行弥撒﹐也是宣布主基督在祝谢过的饼酒形下﹐实体的临在之神妙奥迹。梵二[6]及教会的其他训导文件[7]﹐皆以与特伦多大公会议相同的意义和语言[8]﹐来确认此一信仰奥迹。弥撒礼仪不仅以祝圣饼酒的话语﹐也以至高的敬意﹐及其钦崇仪式﹐来宣告基督藉「饼酒实体转变」(transubstantiatio)而亲临的奥迹。基于同一理由﹐教会邀请信友们在圣周四──主的晚餐纪念日﹐及基督圣体圣血节﹐要以特别的敬礼﹐朝拜此神妙的圣事。

 

4.     公务司祭(sacerdos ministerialis)──(主教及司铎)以基督的身分献祭﹐并主持神圣子民的聚会﹔他的本质﹐藉他在仪式中显着的地位和职务﹐清楚表达出来。这职务的意义﹐在圣周四纪念建立司祭圣职的日子﹐祝圣圣油弥撒的颂谢词中﹐清楚而详尽地予以宣报并阐明。该颂谢词指出司祭职权是经由覆手礼而传授的﹐它同时列举这职权的各项任务。这项职权确是基督新约大司祭职权的延续。

 

5.     此外﹐公务司祭职的本质﹐亦阐明了另一种应予注意的司祭职﹐即信友的王者司祭职(sacerdotium regale)。信友的属灵祭献﹐经由主教及司铎的职务﹐与唯一的中保[9]──基督的祭献相结合﹐而得以完成。举行感恩祭既是整个教会的行为﹐因此﹐每人在感恩祭中﹐该按他在天主子民里的身分﹐完全尽好只属自己分内的职务。按照这准则﹐感恩祭中过去有时曾被忽略的某些部分﹐如今实应加以重视。

 

这天主子民是基督的宝血所赎回﹑被主所召集﹑由祂的圣言所滋养的。这子民的被召﹐是为向天主呈献全人类的祈求﹐并藉奉献基督的祭献﹐而在基督内感谢天主救赎的奥迹。最后﹐这子民也藉着领受基督的体血﹐而团结一起。天主子民原是神圣的﹐但仍要藉着主动的﹑有意识和有效地参与感恩奥迹﹐而日趋圣善[10]。

 

宣布「延续不断的传统」

6.     梵二颁令修订「弥撒规程」(Ordo Missae)时﹐训令某些礼节「要按照圣教父们的原始传统」(ad pristinam sanctorum Patrum normam)[11]予以恢复。这也是圣比约五世在1570年公布「特伦多弥撒经书」(Missale Tridentinum)时﹐在其《首次宗座宪令》(Quo primum)中所应用的字句。应用同样的字句﹐是为表示这两版《罗马弥撒经书》﹐虽然时隔四个世纪﹐却取用了同一的传统。但是如果对此传统的内容加以深思﹐也会使人了解到﹐新的弥撒经书如何美妙和成功地把旧的作了改善。

 

7.     圣比约五世在他那困难重重的时代﹐不愿对礼节作重大改革﹐而只想保存某些遭到不合理攻击的近代传统﹐因为当时有关「弥撒的祭献特性」﹑「公务司祭职」﹑以及「基督在祝谢了的饼酒形下实体而持久临在」等公教教义﹐正受到攻击。的确﹐1570年的弥撒经书﹐与1474年首次付梓的版本﹐没有太大差别﹐而后者则是忠实地根据教宗依诺森三世(1198-1216)时代的弥撒经书重印的。此外﹐梵蒂冈图书馆所保存的手抄本﹐虽然提供了某些经文的校订﹐和一些中古时代的礼仪注释﹐但对于研究「古代和公认的作家」(veterum et probatorum auctorum)﹐却无大裨益。

 

8.     相反的﹐今天由于许多学术研究的成果﹐我们对圣比约五世弥撒经书的修订者所遵循的「圣教父的传统」(sanctorum Patrum norma)﹐有了更丰富的认识。「额我略圣事礼典」(Sacramentarium Gregorianum)于1571年首次出版﹔不久之后﹐古老的罗马圣事礼典(Sacramentarium Romanum)及安博圣事礼典(Sacramentarium Ambrosianum)校勘本﹐也先后问世。此后古老的西班牙及法国的礼书﹐也跟着出版。这一切﹐使许多以前人们所不知﹐却极具灵修价值的祈祷文重被发现。

 

同时﹐由于所发现的许多礼仪文献﹐今日大家对东﹑西方礼尚未形成之前的初世纪的礼仪传统﹐也有了更深入的认识。

 

此外﹐对教父的研究不断进展﹐古代教会杰出的教父﹐如圣依勒内(S.Irenæus)﹑圣安博(S.Ambrosius)﹑耶路撒冷的圣济利禄(S.Cyrillus Hierosolymitanus)﹑金口圣若望(S.Joannes Chrysostomus)等的教导﹐也对「感恩(圣体)圣事」的神学的理解有所启发。

 

9.     「圣教父们的传统」要求我们不单保存前辈的传承﹐同时当了解并细察教会的整个历史﹐以及在人类社会不同文化﹐即在闪族﹑希腊和拉丁文化中﹐用以表达教会唯一信仰的各种方式。这一宽广的视野﹐有助于我们领悟圣神是如何奇妙地引导天主子民﹐忠实地保存了不变的信仰宝库﹐尽管祈祷文和礼节有着相当的差别。

 

针对新环境的调适(accommodatio)

10.    新弥撒经书﹐一方面是罗马教会「祈祷法则」的见证﹐保存着最近几届大公会议所传承的信仰宝库﹐同时也在礼仪传统中标志出一项长足的进步。

 

梵二大公会议的教长们重申特伦多大公会议所宣布的信理时﹐是在世界历史处于一个完全不同于往昔的时代里说话。因此﹐他们才能提出牧灵方面的建议和指示﹔这在四个世纪以前是难以想像的。

 

11.    特伦多大公会议承认弥撒之举行具有极大的教理讲授价值﹐可是却没有为实际生活作出结论。事实上﹐当时许多教长曾要求准许用本地语言来举行弥撒圣祭。可是﹐该届大公会议考虑到当时的环境﹐必须重申教会当时流传的教导﹐故没有通过该项要求。该项教导是﹕感恩祭首先是基督本人的行为﹐其本身效果﹐与信友的参与方式无关。因此﹐大公会议以坚定和深思熟虑的话申明﹕「虽然弥撒为信友具有训导价值﹐但教长们认为﹐不宜普遍地以本地语言举行弥撒[12]。」这次大公会议﹐同时直斥那些「谴责『罗马教会礼仪﹐低声诵念弥撒正典和祝圣圣体圣血经』的人﹐或主张『弥撒只应用本地语言举行』的人[13]。」即使如此﹐这次大公会议虽然禁止应用本地语言举行弥撒﹐但另一方面却训示牧灵人员要补充适当的教理讲授﹕「为避免基督的羊群忍饥受渴……。本神圣公会议命令牧者以及照顾人灵的人﹐常要在弥撒中﹐尤其在主日和庆节﹐由自己或由他人﹐阐释所读的圣道﹐并讲解该圣祭的奥迹[14]。」

 

12.    为使教会适应今日使徒工作的需要而召开的梵二大公会议﹐如特伦多会议一样﹐彻底检视礼仪的教理讲授和牧灵特性[15]。虽然没有一个天主教徒会否认以拉丁文举行圣礼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但梵二大公会议承认﹕「使用本地语言﹐为民众常是很有益处」﹐并准予使用[16]。由于各地对这项决定竭诚欢迎﹐以致在主教们和宗座的指导下﹐一切有会众参与的礼仪﹐都获准以本地语言举行﹐为使所庆祝的奥迹更易于了解。

 

13.    在礼仪中应用本地语言﹐藉以清楚讲授在礼仪中所庆祝的神圣奥迹﹐确是一种重要方法。然而﹐梵二大公会议还训示﹐要切实执行某些还未获普遍遵守的特伦多会议的规定﹐包括在主日及庆节必须讲道[17]﹐以及在圣礼进行中插入几句训勉的话[18]。

 

梵二大公会议又特别强调﹕「更完善的参与弥撒﹐就是在司铎领圣体之后﹐信友也领受在同一圣祭中所祝圣的主的圣体[19]。」这样﹐梵二大公会议促使特伦多会议的另一个愿望得以达成﹐即为完全参与圣祭﹐「信友在每台弥撒中﹐不但以精神(神领圣事)﹐而且也要确实领受圣体圣事[20]」。

 

14.    因这同样的精神和牧灵关切﹐梵二大公会议重新检视特伦多会议有关兼领圣体圣血的规定。今日已无人置疑﹐「只以饼形领受共融的圣事﹐也是完全地领受了圣事」的教义原则﹔因此﹐梵二大公会议允许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兼领圣体圣血﹐因为这样能给予信友特别机会﹐经由更明显的圣事标记﹐深入了解他们所参与的奥迹[21]。

 

15.    这样﹐教会作为真理的导师﹐忠于职守﹐保存着「古老的事物」﹐即传统的宝库﹐同时也能善尽职务﹐检视并明智地应用「新的事物」(参阅玛13:52)。

 

新的弥撒经书﹐改编了教会的一些祷词﹐以适合现代的需要。这特别是指典礼弥撒(Missae rituales)﹐以及为各种需要的求恩弥撒。这些弥撒﹐把传统的及新的元素和谐地结合在一起。许多取自教会最古老传统的祷词﹐且常见于罗马弥撒经书的不同版本中者﹐完全保持不变。而某些祷词﹐为了适应现代的环境和需要﹐则予以改编。也有一些祷词是完全新编的﹐不仅采用最近大公会议文件的思想﹐且多次采用了文件中的字句﹔这类的祷词多用于表达今日教会﹑平信徒﹑圣化人类工作﹑世界团体﹐以及今日各种需要。

 

现代的世界观也影响到对古代传统经文的应用。这极受尊敬的宝库﹐决不因一些词句上的修改而受损。这些修订都是为了更符合现代神学的表达方式﹐及现代教会纪律的实况。因此﹐那些反映着教会从前对世物的看法和运用的词句﹐及某些有关补赎的外在表达方式﹐都作了修改。

 

这样﹐特伦多会议所订定的许多礼仪法规﹐在梵二大公会议所制定的法规中﹐得以实现和改进。梵二大公会议使先前四个世纪的努力获得成果﹕引导信友更亲近礼仪。这尤其归功于近代的努力﹐特别是圣比约十世和他的继承人倡导礼仪的结果。

 

第一章
感恩庆典(弥撒)的重要与崇高
 

16.    举行弥撒﹐是基督及按圣统制组织起来的天主子民的行动。对普世教会﹑地方教会﹐和每位信友而言﹐弥撒实是整个基督徒生活的中心[22]。弥撒是天主在基督内﹐圣化世界的行动高峰﹐也是人们在圣神内﹐藉圣子基督﹐钦崇天主圣父的敬礼高峰[23]。此外﹐顺着礼仪年的循环﹐在弥撒圣祭中纪念救赎奥迹﹐且以某种方式使之活现在我们眼前[24]。其他所有礼仪行动﹐及信友生活的一切行动﹐都与弥撒圣祭有关﹐并由此发源﹐亦归宗于此[25]。

 

17.    因此﹐为举行弥撒──主的圣筵﹐极须妥善安排﹐务使圣职人员与信友﹐都能各按其位﹐妥善参与﹐以获得更圆满的效果[26]。主基督正是为使人获得该项效果﹐而建立了自己体血的感恩祭﹐并托付给祂钟爱的净配──教会﹐作为祂死亡与复活的纪念[27]。

 

18.    举行弥撒时﹐应依照每个礼仪团体的性质与环境﹐妥善安排﹐务使信友满怀信﹑望﹑爱三德﹐在身心双方面﹐都能有意识地﹑主动地﹑完备地参与礼仪。因为这是教会所渴望的﹐是礼仪本质所要求的﹐也是信友因着圣洗﹐所具有的权利和义务[28]。

 

19.    虽然信友的临在与主动参与﹐能更明显地表达出弥撒的教会本质[29]﹐然而即使信友不能参礼﹐感恩祭仍常保有其实效和尊贵﹐因为这是基督与教会的行动﹐司祭在圣祭中执行他的主要职务﹐并且常是为了人们的得救而行动。

 

为此﹐在可能范围内﹐司祭宜每天举行感恩祭[30]。

 

20.    举行感恩祭﹐就如所有礼仪一样﹐取用有形的标记﹐以培养﹑增强﹑并表达信德[31]。所以要特别注意﹕应选择并采用教会所提供的方式和要素(elementa)﹐按照人们和地区的情况﹐使信友更能主动地﹑完备地参与﹐并能获得精神效益。

 

21.    因此﹐本总论不但提供一般原则﹐为能适当地举行感恩圣祭﹐而且还列出礼规﹐以说明举行弥撒的各种方式[32]。

22.    但在个别(地区)教会(Ecclesia particularis)所举行的感恩祭尤为重要。

 

因为教区主教在委托给他的个别(地区)教会内﹐既是天主奥迹的总分施者﹐因此他亦是教区整个礼仪生活的管理者﹑推动者和保管者[33]。在主教主持的庆典﹐尤其在由他亲自主礼﹐并有他的司铎团﹑执事和信友一起参与的感恩祭中﹐教会奥迹彰明较着。因此﹐这类隆重的弥撒理应成为全教区的典范。

 

因此之故﹐主教务须致力使司铎﹑执事及平信徒常能领会礼仪经文及仪式的真义﹐好能主动并有效地参与感恩圣祭。为此﹐主教也须尽力使这类庆典倍加庄严得体﹐并尽量善用教堂﹑圣乐和艺术的优美﹐以达到这目的。

 

23.  此外﹐为使这类庆典能更符合神圣礼仪的法规与精神﹐并增强它的牧灵实效﹐本「总论」和「弥撒规程」(Ordo Missae)也列举出一些调适(accommodatio)及适应措施(aptatio)。

 

24.  这些适应﹐大部分是有关仪式或经文的选择﹐包括歌咏﹑读经﹑祈祷文﹑劝语及姿势举止﹐使能更适合于参礼者的需要﹑准备程度和禀赋。主祭有作这些选择的权力﹔然而﹐他该谨记﹐他只是神圣礼仪的服务员﹐不可擅自增删或更改弥撒庆典的任何部分[34]。

 

25.  除此之外﹐弥撒经书中也根据「礼仪宪章」﹐适当地列明教区主教或主教团﹐以其权限能作的一些适应(参看内文#387, 388-393)[35]。

 

26.     至于为就合各民族和地区的传统及禀赋﹐并按「礼仪宪章」40条所述﹐因为有用及需要﹐所作的改变(varietates)及较重大的适应(adaptationes profundiores)﹐均须遵照《罗马礼仪与文化互融训令》(De Liturgia Romana et inculturatione)[36]和下文(见本总论395-399号)的指示进行。

 

第二章
弥撒的结构﹑要素与部分
 

一﹑弥撒的基本结构

27.    在主的圣筵──弥撒中﹐天主的子民共聚一堂﹐由司祭主礼﹐代表基督﹐举行对吾主的纪念──感恩祭[37]。因此﹐基督的许诺﹕「那里有两﹑三个人﹐因我的名聚在一起﹐我就在他们中间」(玛18﹕20)﹐就是特别指圣教会的这项地方聚会而言。在弥撒圣祭中﹐十字架的祭献得以永垂万世[38]﹐基督实在亲临于因祂的名而聚会的团体内﹑在司祭身上﹑在祂的圣言内﹐祂也更是实体地(substantialiter)与继续不断地(continenter)亲临于祝谢过的面酒形下[39]。

 

28.    弥撒是由两个部分组成﹕即「圣道礼仪」(liturgia verbi)和「感恩礼仪」(liturgia eucharistica亦译「圣祭礼仪」)。这两部分密切结合﹐形成一个敬礼行动[40]。的确﹐信友在弥撒中﹐享用天主之圣言和基督之圣体的圣筵﹐能使他们获得教导和滋养[41]。此外﹐弥撒尚有开始及礼成的仪式。

 

二﹑弥撒的各项要素

诵读及解释天主之圣言
29.    在教会中诵读圣经时﹐是天主亲自向祂的子民讲话﹐基督也藉自己的话亲临其间﹐宣布福音。

 

所以﹐诵读天主之圣言是礼仪中非常重要的一项要素﹐在场的人都应倾耳恭听。在宣读圣经时﹐天主向各时代的一切人发言﹐并愿他们领悟。而讲道时所作的生动阐释﹐则有助于加深对天主之圣言的领悟﹐并充分发挥它的效力﹔讲道实为礼仪行为的一部分[42]。


祷词及其他属于主祭职务的部分
30.    在属于主祭的部分中﹐感恩经居于首位﹐是整个弥撒圣礼的高峰。其次是祷词﹕即集祷经﹑献礼经及领圣体后经。主祭代表基督﹐主持聚会﹐以全体神圣子民及所有在场者的名义﹐以这些祷词祈求天主[43]﹔所以﹐这些祷词理应称为「主礼祷词」(orationes praesidentiales)。

 

31.    主祭以聚会团体主礼者的职分﹐可按礼节中所提供的﹐给予会众一些「提示」(劝言)。如礼规有指定的「提示」﹐主祭可视参礼团体的了解能力﹐予以适应﹔然而﹐主祭该常保存弥撒经书所提供之「提示」的原意﹐并简明扼要地表达出来。宣讲天主之圣言及给予礼成祝福﹐也属主祭的职务。主祭可在弥撒开始的致候词及忏悔礼之间﹐以极简短的词句向信友介绍本日弥撒要义﹔在读经前﹐介绍圣道礼仪﹔在感恩经的颂谢词前﹐简短说明感恩经(但总不可在感恩经当中)﹔礼成前﹐再说几句训勉的话﹐以总结全部礼仪。

 

32.    「主礼经文」(praesidentialium)按其性质﹐要求主祭以清晰﹑响亮的声音诵念﹐使人人可以留心聆听[44]。因此﹐主祭念这些祷词时﹐别人不可念其他祷词或唱歌﹐也不许弹奏风琴或其他乐器。

 

33.    确实﹐主祭是以教会及整个团体的主礼者名义祈祷﹐但有时也以其个人名义祈祷﹐期能更专心﹑更虔诚地克尽职务。这类祷词置于宣读福音前﹑预备礼品时﹑及主祭领受共融的圣事前后﹐皆以「默念」(secreto dicuntur)方式行之。

 

弥撒中的其他经文
34.    由于弥撒庆典的本质是「团体」(communitaria)行动[45]﹐主祭与参礼信友之间的「对话」以及「欢呼」便格外重要[46]。它不仅是团体庆典的外在标记﹐而且能培养并促成主祭与会众间的交流合一。

 

35.    信友们对主祭的致候与祷词所作的「欢呼」与「回应」﹐构成主动参礼的基本要求﹔参礼信友在任何方式的弥撒中都应这样做﹐好能清楚表达并促进整个团体的行动[47]。

 

36.    还有其他有助于表达和促进信友积极参与的﹐且属于全体会众的部分﹕特别是忏悔词﹑信经﹑信友祷词和天主经。

 

37.    最后﹐还有其他经文﹕

a)   构成独立的礼节或行动的一些经文﹕例如光荣颂﹑答唱咏﹑阿肋路亚及福音前欢呼词﹑圣圣圣﹑祝圣圣体圣血后欢呼词(acclamatio anamneseos)和领受共融的圣事后的歌咏。

b)   伴随着某项礼节进行的一些经文﹕例如进堂咏﹑奉献咏﹑分饼咏(羔羊颂)和领主咏。


诵念各种经文的方式
38.    应以清晰和响亮的声音(clara et elata voce)来诵念的经文﹐不论是属司祭﹑执事﹑读经员或全体会众的部分﹐均应以符合经文性质的声调来诵念﹕即按它们是读经﹑祷词﹑提示﹑欢呼或歌咏而定﹔声调也应适合庆典的形式及其隆重性。并且也要注意各语言的特性及各民族的禀赋。

 

所以﹐在礼规及以下规范中所说的「念」(dicere)或「诵」(proferre)﹐意指「歌唱」或「诵读」﹐均应遵守上述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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