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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社会的关系 高养宏神父 |
引言 |
“人类的被召是为显示天主的形象,并按父的独子的肖像而受改变。这召叫具有个人的方式,因为每一个人的被召进人天主的真福。这召叫也涉及整个人类团体”。(1877) 这短短的几句话道出人生的目的,人的皈依和人的群体性。目的是为“显示(光荣)天主的形象”,这皈依就是“按父的独子的肖像而受改变”,因为人起初的肖像被原罪扭曲,在耶稣基督内我们重新受造(受改变)。这人的群体性,用通俗的话说“人以群分”,事实上这世界没有一个绝对独立的个人,人与人之间都有着牵连。 今天我讲的基督徒与社会,主要指的是人的群体性,共分作三个部分: 一.人与社会,二.参与社会生活,三.社会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