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书页 ] [ 返回目录 ] [ 繁体转换 ] [ 添加书签 ] |
第五诫 尊重生命 韦红星神父 |
11、科学研究 |
基础的和应用的科学研究,构成一个意义深长的标记,显示入主宰万物。科学和技术,若用于为人服务,并促进众人的整体发展,是珍贵的资源;但科技本身,不能指出人的存在和人类进步的意义。科学和技术是为了人,由人而开始,靠人而发展:因此,科学和技术在人性和人的道德价值内,得到它们的目的并意识到自身的限度。(新教理2293) 在科学研究及其应用上,宣称道德中立,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从另一方面说,科学研究取向的标准不能只取决于科技的效率,也不能为了给某些人带来好处,而牺牲另一些人,更不能取决于流行的意识型态。科学和技术,由其自身的内在意义,要求无条件地尊重道德的基本原则;科学和技术应该依照天主的计划和旨意,为人、为其不可转让的权利、以及为其真正和整体的利益服务。(新教理2294) 在个人身上或在人群身上进行的科学实验,不论是医学,或者是心理学的,可促进疾病治疗和公共卫生的进步。但是,以人为对象的科学研究,若在本质上违反人的尊严和道德法律,也就是使接受实验者的生命或身体及心灵的完整性,承受不相称的或可避免的危险,即使已取得接受研究者的同意,在道德上是不合法的。(参阅新教理2295) 器官的移植若没有取得捐赠者或合法代理人的明确同意,在道德上是不可接受的。如果器官捐赠者,在身体和心理上所冒的危险和伤害,与受赠者所企求的利益成正比例,则器官的移植不只合乎道德的法律,而且能是一个功德。若为了延缓他人的死亡,而直接引发另一个人的伤残或死亡,在道德上是不能接受的。(新教理22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