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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真理中生活 马达钦神父 |
三、滥用言语之罪 |
滥用言语的情形在我们生活中不时发生,可说屡见不鲜,我们时常犯了这种违反真理的过错,即天主十诫第八诫。第八诫所禁止的,即违反真理的罪有以下几个方面: 1,说谎——这是对真理最直接的冒犯。谎言是有意欺骗而说的假话。谎言有好几种。一位现代神学家举出三种说谎的形式。其一是沈默的说谎。因为有意隐瞒事实,而保持沉默,这也是一种说谎。这种情形在青年学子中最为常见,例如老师问班上学生:“这是谁做的?”全班没有人回答。 另一种说谎形式是有意遗漏掉某些事实。例如我们去应聘工作时;只强调我们的长处,而有意不提我们身体上的严重缺陷。 第三种说谎形式则是以暗示的方式。这种说谎形式在广告中最为常见,他们有意让人相信与事实不符的说法。比方说,许多广告表示,喝了这种饮料,我们就能立刻查找心上人,这就是一种谎言。这些谎言严重的程度则依说谎的性质、场合、说谎者的意图以及对他人造成的伤害而定。 2,恶意中伤——为了伤害他人或出于恶作剧,而捏造事实。 3,诬蔑——这是为了破坏第三者的名声或人格,而在他人面前讲不实的言词。如果形之于文字,就是一种文字的诬蔑。 4,诽谤——就是没有客观健全的理由,而揭发别人的缺点与过错。 5,说闲话——向别人覆述听来的闲话或谣言,特别是有关他人的隐私。 6,伪证——在法庭前说出有违事实的言辞。 7,虚誓——宣誓讲不实之言,就是虚誓。 8,武断——没有充分的根据,而认定别人的罪过是真的。 9,欺诈——与他人交易时有欺骗行为。 10,虚伪——通常是为了得到某种好处,而有虚伪或做作的言语或行为。另一种同样不对的行为就是不尊重他人或他人的感受,而说出令他人难堪的事实。 11,口是心非——言行不一。 12,掩饰——以矫揉做作的行为来掩饰自己真正的动机。 13,伪善——假装相信或具有某种信念或某种德行、道德原则或宗教信仰。 凡是触犯真理的人,都应补偿他们虚假的言辞所造成的伤害。 第八诫命我们做人要诚实,不要欺骗。而诚实的具体表现就是不说谎。这也正是主耶稣教导我们要做的:“你们说话应该是:是就说是,非就说非。”(玛5: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