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1957年7月21日主日,荷兰大主教伯尔纳-阿尔分克把手放在我头上,为我穿上白色祭袍,并把他的金圣爵连同一块亚麻布巾交给我。就这样,我和另外二十七位候选人,一同在乌翠克的圣凯瑟琳教堂领受圣职。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刻我内心澎湃的情感。
从六岁起,我就有一股当神父的强烈渴望。我想我大概是受到那些经常出现在我们小镇的火车月台上的男人们的影响,他们身穿蓝白相间的制服,还佩带金色的饰带,我的脑中偶尔也会闪过当船长的念头。但我一直想和舅父安东一样,有一天能主持弥撒。
外婆是最支持我的人。她是个精明的生意人,拥有一家大百货公司。母亲在那儿兼职作些簿记,而我则在那儿到处跑,自由地使用电梯,也和弟弟玩捉迷藏。她一发觉我这刚萌芽的圣召,就立刻命她店里的木工,为我做了一个孩童尺码的祭坛,又令裁缝缝制了所有扮演神父所需的衣服。等到我八岁的时候,我已经把家里的阁楼,变成儿童教堂,我主持弥撒,讲道给父母、亲戚听,还在朋友间设立了主教、神父、执事及辅祭的整套圣秩。我外婆不但继续给我新东西,如圣爵、圣盘之类,来扮演神父;更慢慢引导我进入祈祷生活,鼓励我和耶稣建立个人的关系。
十二岁时,我想进小修院,但是我父母觉得我此时离家还太小了。父亲对我说:“当神父的决定,为你太早了,你最好等到十八岁再说。”1944年,我父母要我读镇上离阿姆斯特丹很近的一所高中。此时,二次大战进入非常危险的阶段,但父母却使我们免于战争的残酷,连上学也很正常。战后,我们搬到海格,我也在那儿完成中学教育。最后,在1950年,我进入神学院念哲学和神学,以为神职作准备。
在1957年7月21日,当神父的梦想成真时,我只有25岁,还是个非常天真的年轻人。我一直生活在一个四周围绕着浓密树林的美丽花园里。那个花园里有父母的关爱、有童子军的无邪经验、有平日弥撒和圣体圣事、有老师耐心的教导、有我长期的苦读、还有许多愉快但孤立的神学院生活。我带着满腔对基督的爱和传播福音的热忱从花园中走出来,完全没有意识到不是每个人都在等待我。我只见过——而且非常谨慎的——几个基督教徒。但是从未接触过非教徒,对其他宗教,自然一无所知了。离婚的人我不懂,而如果任何神父离开神职,他们就得和我保持距离。在我过去的成长经验中,我所经历到的最大“丑闻”便是一位朋友离开神学院了。
然而,我青年时期的花园生活仍是非常美好的,它也为我日后的生命提供了无价的礼物:愉快的心境、对基督和圣母的挚爱、对祈祷的真切渴望、对神学和灵修的热爱、对现代语言的良好知识、对圣经和早期基督徒作家的深刻兴趣、对讲道的热忱和对圣召强烈的感觉。我外婆、祖父母、父母、朋友和老师都鼓励我信任自己这份为他人而和基督共同生活的渴望。
当主教阿尔分克将圣爵递给我时,我觉得已准备好过神父的生活。那天的喜悦至今仍是一珍贵的记忆,活在我心中。圣爵就是那喜悦的标记。
我的同学大都用为他们的晋铎而作的圣爵,我却例外。我舅父安东于1922年领受圣职,他把他的圣爵给我,表示他对一位新神父来到我们家庭的感激之意。它非常漂亮,是一位有名的荷兰金匠打造的,饰以祖母的钻石,底部以状如生命树的十字架装饰,金色的葡萄和葡萄叶由此往上覆盖交接点和杯部。环绕着底座的边缘,刻着下面这些拉丁文Ego sum vites, vos palmites,意思是“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条”。这是一份非常珍贵的礼物,我感动地收下了它。我记得曾向舅父说:“我常常看你用这圣爵庆祝弥撒,你真的能没有它吗?”他笑着说:“我要你拿着,它是从你祖母来的,她过世太早,来不及看你当神父,但她对你这个长孙的爱,今天与你同在。”我还在犹豫的时候,他说:“拿着它吧!但是,把它传给我们家下一位晋铎的人。”
这个圣爵仍在我身边,因为至今我们家族仍没有人领受圣职。我把它放在我现在居住的多伦多黎明之家圣堂的圣器室里。我常常把它拿给我的朋友和访客看。然而,我晋铎这三十七年来,发生了太多事。舅父雕琢精美的金色圣爵已不再能表达我现在的生活。在圣祭礼仪时,我现在用几个大杯子,是维蒙的玻璃吹匠西蒙-皮尔斯做的。那只有晋铎的神父才能碰触,使用的珍贵金色圣爵,已被大玻璃杯取代,这杯不但可看到酒,且大家都可以从中饮用。这些杯子道出了一个当神父和当人的新方法。我很喜欢今日祭台上的这些杯子,但是若没有四十年前我舅父给我的金色圣爵,它们对我的意义将不会这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