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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絮

略加说明


(教友生活周刊  费多默 1998-3-22

  首先愿向读者禀明的,是笔者绝对没有反驳思必行弟兄的意思。每人默想圣经的感受一定有某种程度的差异,也就是说,对某经句的感受或解读,因各人受到某些因素的影响而可能各有不同。

  感受与训导毕竟不同,前者是有些自由空间的,后者则似乎没有这种弹性,而是该怎么训导就要怎么训导。所以笔者胆敢利用前者的自由性,冒昧的也对「有人打你的面颊,也把另一面转给他打」(路、六、29)提出自己的浅见与人分享,这仅是属各人的自由表述而已,在此尚祈思兄海涵。

  个人曾默想过这句话及相关的其它同意语,但发觉唯有这句话最另人不能接受,甚至有极少数神职因自己不愿接受,而在今年(二月二十二日  主日)弥撒中训导时说:「你们不要误会这句话的真意,耶稣并不是教我们那样被别人欺辱;我们可以躲避,也可以抗议,为什么再把右脸给人打呢?这不过是教人尽量忍耐而已。」然而很顽固的我却对这句话持有不同的看法:

      耶稣怎样讲的,我们就该怎样信。耶稣是真理,也是极明智的,不可能说错话否则祂大可不必这样说:同理,祂也不必说「有人拿去你的外衣,也不要阻挡他拿你的内衣。」等不合人情的话,而只顺着我们的口味讲就好了。那么我们为何只把「打脸」的这句话曲解?这显然有些避重就轻、也或可说是屈学阿世吧!其实那些较轻的训言也不易行,但耶稣该讲的就讲了,信不信由人罢了!

  二、思高圣经学会把这句「人人不愿意听的话」译错了吗?我们可以作一个大胆的假设,他们不会把这样简明的句子译错,即使有一百个雷永明神父也不敢大胆地故意把它译错,雷神父会在天堂上作证说:「我们不敢错译原文圣经,我们没有咬文嚼字,我们即忠于圣经的原文——耶稣原本的话语。聪明而博学的世人啊!你们可去查证。

三、思高圣经学会就(路:六、29-30)两节解释说,不应依字面解读,意即耶稣教

人要有超凡的爱;爱仇以及牺牲自我的爱。(参看路:六中的注5)试想,从他的山园祈祷、甘心服从了天父的旨意后,一切的苦难,不只被打左右耳光,戴茨冠、受唾污、被鞭打,并剥去衣服,一连六个小时悬死在十字架上也不例外,都不是出于无奈,而是甘愿接受,主动接受的,毫无抗拒的意念或行为。这种任人宰割的良善羔羊的表现,已远超过主动再教人打右脸的牺牲精神呢!因此祂教人效法祂,许多殉道或精修圣人也都照样做到了。什么左脸右脸?一切的一切,最后连性命也甘之如怡地转给迫害者了,因此达到超凡爱德的巅峰。

四、耶稣的确说:「我若说得不对,你指证那里不对;若对,你为什么打我?」(若、十八、23)这句话在表面上看,以世俗人的眼光去看,似是抗议恶党的暴力行为,与让人再打右脸的精神不符,其实在耶稣的内心里是指证恶党犯了不正义的罪行,为触动他们的良心,使他们知所悔改而说,并非抗拒什么,因为耶稣知道任何人力抗拒不仅徒然,更可能招惹更多更重的刑罚,而且是违背天父旨意的。耶稣说这话是愿恶党悔改并得救,可从「父啊!宽赦他们吧!因为他们不知他们做了什么。」(路、二十三、34)这句超凡的爱德宣言得到印证。      

  五、抗议不合正义的事,本是天经地义的,但抗议的方式和精神是要学我们「唯一师傅」的:方式是和平、理性的(含法律诉讼),精神是出于爱,目的在使人在真理和光中生活,最后也能获享救恩。然而一旦我们遭受信仰迫害或走在精修的道路上,我们就必须为了基督,效法基督,藉祂的神力,偕同他舍弃一切,忍受一切,为获得天上的一切。这种经验体会为殉道者或精修者有之,为我们一般人则是隐秘的,也不太明白的。

  祈祷:吾主耶稣,你说过:「天地要过去,但我的话绝不能过去。(路、二十一、33)因为你的话是真理,不是致死的文字指旧约),而是使人活于天主的神。」(参见格后:三章之注2)主啊!我爱你、信你、也爱你、信你的圣言,求你助佑我明白你的圣言,特别是在受迫害中或受磨难中。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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