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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 - (乙年)

常年期第廿七主日


公元两千圣禧年天主圣三(圣体)年 - 常年期第廿七主日 (2000/10/8)

读经:创世纪二章18~24节;
   致希伯来人书二章9~11节;
玛谷福音十章2~16节。

主题:相称的助手,男与女。

讲道摘要:
一、    从创造之初,天主就按其肖像造了有男有女。
一般人类社会学者历来常在人类结构上做文章,认为人类
社会在起初并没有固定的结构,不过一般认为是先有母系社会,而後才有父系社会,而且也以圣经的传统才证明说:人应该离开自己的父母,依附自己的妻子,二人成一体(创二,24)作为例证。

  我们知道圣经上记载天主创造,有两个主要传统:即创世纪第一章至第二章第四节的上半句的司祭传统,和第二章第四节下半句至第廿五节的雅威传统。这两个传统相差约五百年以上(第二创造叙述的雅威传统早於第一创造叙述的司祭传统,约在公元一千三百年时写成的)。

  在雅威传统中,并没有特别指出,到底是男优於女,或女先於男。如创世纪第二章第七节记载的:上主天主用地上的灰土形成了「人」,在他鼻孔内吹了一口生气,「人」就成了一个有灵的生物。这地方所指的「人」当然是共有的称呼──即是男是女,表示天主用灰土造了男人和女人,并赋与他们属灵的「生」的「气」息,犹如在创世纪第一章第廿六至廿八节中所描述的:天主按其肖像造了人,造了有男有女一样。

  
然而不可讳言的,在雅威造人时所说的人,也是指着「男人」。因此在第十八至廿四节谈到女人的创造时说:「人单独不好,我要给他造个与他相称的助手」。於是天主用尘土造了各种野兽和飞禽,但人在这些动物中,没有找到与他相称的助手。天主就使人熟睡,而取出他的一根肋骨,形成了一个女人,引她到人的面前,人遂说:「这才是我的亲骨肉(骨中骨,肉中肉),他应称为『女人』,因为是由男人取出的」。为此人应离开自己的父母,依附自己的妻子,二人成为一体。

  由於圣经创世纪中说的,女人是由男人取出的,因此,人们在他们的历史中,多次认为「女人」是属於男人的,是低於男人的。然而实际上,当圣经在描述女人是由男人取出的时候,其主题并不在於「女人是由男人的一根肋骨所形成的,这地方的主题在於说明男女夫妻之关系,所以她应称为『女人』,因为是由男人取出的」。这也就是为什麽耶稣在今天的玛尔谷福音中指出的:「从创世之初,天主就造了一男一女。因此,人要离开自己的父母,依附自己的妻子,二人成为一体,天主所结合的,人不可拆散」(十,6~8)。不但说明婚姻的主体
──一男一女,并指出在婚姻中,男人对於女人,应是以其为自己的身体一样地对待妻子,如保禄宗徒所说:「作丈夫的应如此爱自己的妻子,如同爱自己的身体一样,那爱自己妻子的,就是爱自己」。(弗五,28)而丈夫爱妻子就犹如基督爱教会,并为教会舍弃了自己(弗五,25)。

  「女人取自男人」与「男人应离开自己的父母,依附自己的妻子」,正说明「夫妻」应如何相亲相爱,并且夫妻之爱大於亲情(但对於父母与子女之爱,应是相辅相成的)。因为「女人」(厄娃)将是众生之母(创二,20)。

二、    男女在人性永生的道路上,应互为相称的助手。
圣经中描述人是由尘土所造,但却呼吸天主属灵的气息,并是天主的肖像,说明人是生活在可朽坏与不可朽坏的环境中,处在可死与不死的境遇中的。明显地,他具有获致永生幸福的能力,但却需经历一段随时可堕落的人生旅程。这就是创世纪第二章与第三章成文的意义:首先谈到天主用灰土造人,赋与人属灵的气息,将他安置在乐园里,却要他在乐园中耕耘与看守,使我们更了解到耶稣所说的:「他们不属於世界,就如我不属於世界一样。我不求鶦将他们从世界上撤去,只求鶦保护他们脱免邪恶。他们不属於世界,就如我不属世界一样。求鶦以真理祝圣他们」(若十七,15~17)。也如同保禄宗徒所说:「受造之物被屈伏在败坏的状态之下,并不是出於自愿,而是出於使他屈伏的那位的决意;受造之物仍怀有希望,脱离败坏的控制,得享天主子女的光荣自由」(罗八,20~21)。由此得知,我们人类本来就是要由属於世界(土)的地方走到属灵(永生)的乐园。在此,我们必须常依天主的话(诫命)而呼吸属灵的气息,以便臻於永生的乐土──幸福。

如今,我们再由圣经中描述来认识圣经中所述事件的真谛与真理。

创世纪第三章基本上就是在讲述一种价值判断的真理。由於篇幅的关系,我们在此并不可算作很深入的探讨,只想简单地加以阐释,以助大家反省。

「人」是由「灰土」所造,前面我们已述说了。「蛇」的角色,当然是比较复杂。根据美索布达米亚巴比伦的传统神话,「蛇」是该地区之最高神祗之一,也是抢人的生命树的祸首(参阅Pagine Difficili Della Bibbia153~155页)。而圣经专家对「蛇」的看法,认为「蛇」(吃土的,并在地上爬行的)。就是世俗──世界的势力(参阅房志荣着创世纪研究43~101页)。「女人」显然较男人更受「俗世」势力之影向,或许是因为「女人」每天要实际地面对所谓的「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有关吧!而「男人」常屈服於「女人」的要求,也是事实一件。正如房志荣神父在他的着作中所提示的:在创三中「女人的主题更加显明,相形之下男人只扮演着一个次要的角色。她(女人)是妻子(二23:因出自男人),母亲(三20:厄娃,意谓众生之母),诱惑者(三17)因你听了你妻子的话」,最後她有某种救援的能力(三15):「在你和女人之间我要建起仇恨」(51页);「女人非出於土,而是出於男人,因此是人的精华,但女人却更接近土,更易听地上的声音,这就是女人所呈现的貌似矛盾。至於天主给亚当和厄娃所下判语的内容(三16~19)是智慧型所常有的主题,即劳作和死亡」(房着52页)。

由前面所述,我们更能了解创世纪第三章有关原罪之真理,而人对犯罪之推诿更常见於我们的生活点滴之中,我们不但不自己承认自己的过错,而常将自己的过错诿过於他人(见创三)。而犯罪之事实常是由於我们的贪婪和嫉妒,特别是天主的嫉妒,认为「为什麽天主有,而我没有?天主能而我不能,天主知晓而我却无知?」等等。由此可见,我们如欲真能获致天主所赐之幸福──乐园生命,我们惟有承认我们是受造物,但也是天主的肖像,并且了解,唯有真正体认「男女互为相称助手」的生活,才能确实活出天主肖像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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