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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 - 丙年

常年期第七主日


常年期第七主日 - (2001/2/18)

读经:撒慕尔纪上二六章2,7~9,12~13,22~23节;
   致格林多人前书十五章45~49节;
路加福音六章27~38节。

主题:爱仇。

讲道摘要:
  今天的福音中,路加圣史记载着耶稣向门徒们说的话:「要爱你们的仇人,善待恨你们的人;要为诅咒你们的人祝福,为诽谤你们的人祈祷。」(六,27~28)「若是你们只爱那爱你们的人,还算什麽功德呢?...若是你们只善待你们的人,还算什麽功德呢?因为连罪人也这样作。」(六,32~33)

  是的,如果我们只对那些爱我们的人,以爱还爱,只善待那些善待我们的人,这种爱和善举,并无别於其他非基督徒们的行为,耶稣更说,连罪人也都这样作。正如玛窦福音中所说的:「天主使太阳上升,光照恶人,也光照善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五,46)厄则克尔先知更说,「吾主上主的断语,我(天主)指着我的生命起誓:我(天主)决不喜欢恶人丧亡,但却喜欢恶人归正,离开邪道,好能生存。」(则三十三,11)。天主如此善待众生,泛爱众人,是值得我们学习与效法的,因为我们原本就是他的肖像,我们自从成形降生於斯世,原就呼吸着天主的气息,正如梵二大公会议教会宪章中所说的:「那赋与人生命和气息的,就是天主」,那麽,既然「天主并未造死亡,也不乐意生灵灭亡。他造万物,为叫它们生存,世上的生物都有生命力,本身都没有致命的毒素,阴府在地上也没有权势,因为正义是不死不灭的」(智一,13)。因此,我们得知,万物的生存就是在彰显天主的正义,由於天主的正义是不死不灭的,那麽,万物为能显耀天主的正义,就必须「恪守上主的诫命,以保全生命;因为轻视上主道路的,必自趋灭亡。」(箴十九,16)创世纪三章所论及的原祖亚当和厄娃的背命,就是一个例证。

  说到「报仇」或「报复」,古今中外,都有很多的着墨和历史的事件。以阿拉伯世界和以色列民族之间的宿仇,再加上犹太教遵行「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信念而言,这场仇恨的战争已有千年的历史,每一次都较前一次更加剧烈,死伤更加惨重,因此也造成世界不同理念或集团的对立,世界的不安,这是我们有目共睹的。

  中国人讲「报仇」,那更是好几千年的历史演义,章回小说和武侠小说的重要题材。甚至在三国演义里,更描述,关公云长被杀而所谓「成神」之後,仍显灵而呐喊「还我头来」,并杀死吴国名将吕蒙,作为报仇(三国演义第七十七回)。

  在宗教上,由於佛,道和民间信仰,相信轮回和因果报应,使得家不和,亲不睦的情况,更是数之不尽。「因果报应」,夫妻以「不是冤家不相聚」;亲子则以「讨债」相报作为基础,使得家中亲情荡然无存,世间的怨偶,男女间之相互伤害,父子母女之间的关系,相互仇视,可说是十分可怕。而只以还债的因果报应来自我安慰或平复,实不足解决心中的纳闷与无奈。

  今天的第一篇读经,实让我们找到「爱仇」的信仰基础。撒慕尔纪上描述达味与撒乌耳之间的关系。明显地,撒乌尔处心积虑地要杀害达味,达味因而逃亡。现在机会来了,达味应可将熟睡中的撒乌耳杀死,但达味并未如此做,因为他说:「谁胆敢伸手加害上主的受傅者,而能无罪呢?」(撒上二六,9)。就是这样,我们不能向「天主的受傅者」伸出报复或报仇的手。因为天主的受傅者是来拯救我们出离罪的罗网的。

或许我们会认为像「撒乌尔」这样被傅油而被立为以色列王的人,才是「受傅者」了。其实这是天大的错误。所谓「受傅者」就是那些为天主因圣神藉着圣言(基督)所造的芸芸众生,就是我们这些因他的肖像而受造的人,我们这些每天都在呼吸天主「爱」和「生命」气息,并应作他人相称助手的众人。因此,天主将我们作为他赐与人类的礼物与恩惠,原本就是要我们成就我们的人性,以相称地作为他的肖像,他的儿女。如今,如果我们彼此反目成仇,那麽显然地,我们就违背了天主的诫命,我们不但有罪,我们也将失去生命。

  我想当原祖亚当、厄娃犯罪时景像。亚当看到厄娃时,就开口说道:「这才是我骨中骨、肉中肉」(见创二,23),但在他们犯罪後,他们却反目成仇,彼此推诿过错,相互指责:「是鶦给我作伴的那个女人给了我那树上的果子,我才吃的」;「是蛇哄骗了我,我才吃的」(创三,12,13)。在人间很多事务上都是如此,不尊重「天主的受傅者」的存在意义,只以我们认为「是」与「非」的「知善恶」的标准,我们人类在「堕胎」,或排拒所谓的「坏人」和「仇人」的行为上,我们丧失了多少天主的恩惠呢?我们失去多少次使天国来临,特别临在於我们家的机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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