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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 - 丙年

常年期第十八主日


常年期第十八主日 - (2001/8/5)

读经:训道篇一章2节;二章21~23节;
   致哥罗森人书三章1~5,9~11节;
圣路加福音十二章13~21节。

主题:追求天上的事。

讲道摘要:
今天的读经一训道篇提到:「人在太阳下辛苦、操心地忙碌,究竟有什麽益处呢?其实,人每天所作所为,无非是劳苦和烦恼,夜间心灵也不得安宁;这也是空虚。」(训二,22~23)而当我们又读到今天福音中耶稣所说比喻的结语:「糊涂人哪!今天晚上就要索回你的灵魂,你所准备的一切,将要留给谁呢?」(路十二,20)我们确实会感到丈二和尚摸不到头。今生实存的意义确实是相当的深奥!

佛家自释迦牟尼经历了「生、老、病、死」之现象,悟到世界之事,万般皆苦,因而觉得苦之原由在於它(事)的无常性,因此释氏就道出以「四圣谛」──即苦、集、灭,道等谛的四种认知,认为凡事皆苦(苦谛),又因人之贪欲,更聚集更多的苦(集谛),只有灭尽所有的欲望,痛苦就得以止息(灭谛),最後就是遵循正见(正实的知见),正思(正确的思维),正语(正直的言语),正业(端正的行为),正命(正当的职业),正勤(正好的努力),正念(正净的意念)和正定(正统的禅定)等八正道(见甘易逢编着浅谈佛学27~28页),勤修德行(道谛),即可亲证涅盘即寂灭,亦即一切归於寂灭,归於虚空,可说此一今生犹如空跑一趟,毫无真实实存可言。因此,以佛学的观点看,它虽道出人生无常之生活规程,却也无法让我们了解「今生」的意义。

马蒂尼枢机主教在他的「与主同在考验中」书中,曾引用哲学家塞味诺的一篇文章:「在苏格拉底『讽刺』中的信仰危机」的一段话,「米达(Mida)王愿意知道什麽是人最好,最可希求的东西,西来诺(Sileno),帝娥尼肖智慧的传统代表在久久不语之後,终於笑着答覆说:『可怜而短暂的後代,偶然与惩罚之子,为什麽你要逼迫我说出,那为你最好,你不应知道的事情呢?更好的事情为你是绝对不能达到的,那就是:没有出生,不存在,什麽也不是;更好的第二件事情,为你是快快死去。(即尽快回归虚无)』」(见书53~54)。

然而德训篇上述说了天主造人的目的:「上主用尘土造了人,又使人归於灰土;给他限定了日数和时期,赐他治理世上事物的权力。按照自己的本性,赋与他德能;依照自己的肖像,造成了他。使一切生物都畏惧他……天主又从他,造了一个与他相似的伴侣,赐给他们理智、唇舌、眼目、耳朵和能思想的心,使他们充满知识和理解力……使他们能分辨善恶。天主又把自己的灵光放在他们心中,为将自己伟大的工程,显示给他们,好使他们能赞美他的圣名,并光荣他奇妙的化工,并传述他伟大的工程。他赐给他们理智,又赐给他们生命的法律,作为产业;和他们立了永久的盟约,使他们认识正义和自己的法令……天主对他们说:『要戒避一切不义!』并吩咐他们,每人要关心别人。」(德十七,1~12)。

又「他(天主)造万物,为叫它们生存……因为正义是不死不灭的」(智一,13)。因此,我们因而得知,我们之所以受造而降生於世,并不是为走向死亡,归於寂灭,而是为认识永生,这生命正是生长在天主的正义之中,亦即「天主并未造死亡,也不乐意生灵灭亡」(智一,13)之正义中。因此,人在此世就是为能赞美天主的圣名,光荣他的奇妙化工。正如所说的:「天有好生之德」。也因如此,天主在起初造了我们人类时,就赋给我们自决的能力,又给他(人)定了法律和诫命。假如人愿意,就能遵守他的诫命;成为忠信的,完全在於人自愿。他在你面前安放了火与水,人可任意伸手选取……他从未吩咐人作恶,他未准许人犯罪。(见德十五,14~21)罪是死亡之根原,而罪的形成则是人受尘世的诱惑,亦即随从私欲的引导,因而导致「淫乱、不洁、放荡、崇拜偶像、放行邪法、仇恨、竞争、嫉妒、忿怒、争吵、不睦、分党、妒恨、凶杀、醉酒、宴乐,以及与这些相似的事」(参见迦五,19~21)。

今天的福音曾描述,当时在人群中有人要求耶稣为他和他兄弟主持分家,耶稣却回答他说:「你们要谨慎,远避一切的贪心,因为一个人的生命并不在於他有丰富的资产。」後又讲了一个屯积财富人的下场的比喻。(参阅路十二,13~21)因为正如训道篇上所说的:「爱钱的,钱不能使他满足;爱财的,进益不能使他满足;这也是空虚。饱食的富人,却难於安眠。他一生在黑暗中生活,遭受许多烦恼,疾病和悲愤的事。」(见训五,9,11,16)。

保禄宗徒要我们这些已经与基督一同复活的人,要追求天上的事,他说因为我们已经死了,我们的生命已经与基督一同隐藏在天主里面;当基督──我们的生命──显现时,我们就要致死我们那些仍属於地上的肢体:就是淫乱、不洁、邪情、恶欲和无异於偶像崇拜的贪婪。因为我们已经除去旧我和旧的行为,换上新我,而这新我将依照他的创造者的形象而更新,为了获得真正的知识(参阅哥三,1~5,9~11)。因此,追求天上的事,即是认知人的生命价值以及活出的生命之真谛。亦即聆听天主的话且付诸实行。在此,我愿节录一九九九年六月的读者文摘中一篇文章「女大当嫁」中的某些片段,供大家默想反省,希望可助大家了解何谓「追求天上的事」。

摘录如下:多年来她坚持不结婚,後来想通了。

如果你和一个男人同居已十三年仍不结婚,你难免经常要解释为什麽还不嫁人。

我可不是要和同居过十三年的那个男人结婚。我和他分手了。

七月三日我们初次约会,到八月他就成了我的意中人,十月中旬首次提及「结婚」这个词。

我说的不是情呀爱呀……我想嫁给他。

我要去他要去的地方,认识他所认识的人。我要戴一枚金戒。我要成为一个整体的一半──二人和和睦睦,相亲相依,白头偕老。

我有这样的变化,相信部份原因是我成熟了。

我过去对所谓终生不渝不屑一谈。但我从十五年的相对自由中又得到了什麽?

还有一件事是我以前不了解的:结婚不是嫁给一个人,而是嫁给一家子。我和一个男人结婚,还涉及他可爱的子女,热情和霭的父母;还有他的姐妹,堂表兄弟;亲友。一大家子的人期待我成为家族中的一员。还有比这更奇妙的吗?

若只是同居,会有所归属吗?

当然,婚姻是没包票打的。但你一定要真心相与,坦诚相待,不论阴晴贫富,祸福与共。倘若你能如此,自然就不必担心婚姻破裂了。

以前我以为,那些人劝我结婚,无非希望有人管管我。现在想来,他们希望看到看结婚是为我好,是希望我有个归宿。

总之,如训道篇所说的:「我所认为幸福美满的事,是人在天主所赏的少数岁月内,有吃有喝,且享受他存太阳下一切劳碌所得的福乐;能享受所得的福乐,实在是天主的恩赐。因为天主以喜乐充满了他的心」(参阅训五,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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