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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 - 丙年

常年期第廿三主日 - (2001/9/9)


常年期第廿三主日 - (2001/9/9)

读经:智慧篇九章13~19节;
   致费肋孟书9~10,12~17节;
圣路加福音十四章25~33节。

主题:只有天主的智慧才能使人认知他的旨意。

讲道摘要:
当耶稣回答一个法学士的质问,哪条诫命是最大的之时,他答说:「『你应全心、全灵、全意爱上主你的天主。』这是最大也是第一条诫命。第二条与此相似:你应当爱近人,如你自己。全部法律和先知,都系於这两条诫命。」(玛二二,36~40)爱人如己,是「如同爱自己的身体一样;因为从来没有人恨过自己的肉身,反而培养抚育它,一如基督之对教会。」(弗五,28~29)也正如「若说我爱天主,却又恼恨自己的弟兄姐妹,便是说谎的;因为那不爱自己所看见的弟兄姐妹的,就不能爱自己所看不见的天主。那爱天主的,也该爱自己的弟兄姐妹。」(参阅若壹,四,20~21)因此,「全心、全灵、全意爱天主」也就与「全心、全灵、全意爱人如己」划成等号,意谓着爱人就是爱天主的具体表现。

「跟随耶稣」作基督的门徒──基督徒,基本上就是如基督一样,成为天主爱人的具体工程:「天主竟这样爱了世界,甚至赐下了自己的独生子,使凡信他的人不致丧亡,反而获得永生。」(若三,16)我们因而成了天主赐与世界得救的礼物,也因此,我们也应如耶稣一样,毕生在天主爱人,救人的计划中,在「他的父那里。」(参阅路二,49)。

正如智慧篇上所说的:「谁能知道天主的计划?谁能想像上主的意愿?」(智九,13)「鶣如果不赐予智慧,从高天派遣鶣的圣神,谁能知道鶣的旨意呢?」(智九,17)确实是如此。当耶稣说:「如果谁要跟随我,他应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兄弟姐妹,甚至自己的性命。凡是不背着自己的十字架跟随我的,也不配做我的门徒。」(路十四,26~27)表面上看来,耶稣的这几句话,确实使人有其他的联想,觉得太不近情理。一个非常重视「家庭」的宗教,如何能教人放弃自己的家族、家人、血亲,甚至部落或政党等等,只为要跟随耶稣作基督徒呢?

基督今天又说了两个譬喻来说明,人们为到世上的目的,所依靠的都是放在金钱和人力方面:「如果有人想建筑楼房,哪有不事先坐下来计算费用,看是否有足够的财力足以完成?一个国王要去和别的国王交战,哪有不先坐下来想一想,能否用一万人去抵抗对方的两万人?」(参阅路十四,28~31)。

从事地上的事物,我们常想到金钱和人力,因此,我们也很重视我们自己的家族、家人,甚至所谓「意念相同的人」。然而这些也正是我们跟随耶稣,作他门徒的阻碍。做耶稣的门徒──基督徒,就要跳脱这些障碍。跳脱血缘和意念的束缚,而全心、全灵、全意地爱耶稣,爱耶稣的最小的兄弟姐妹。正如保禄宗徒劝勉费肋孟一,他要费肋孟永远收留敖乃息摩,不再拿他(敖乃息摩)当作奴隶,要远超过如隶,以亲爱的弟兄相待(费15~16),又说:「如果你把他当作同伴,就请你收留他,如同收留我一样」(17)。

能不能如礼运大同篇上所说的:「不独子其子,亲其亲」「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一般的,在我们的近人身上事奉耶稣基督呢?跳脱人世间的束缚是至为重要。为要真诚归依基督,以成为天主的儿女,成为与基督同为承继者,并获得生命,获得更丰富的生命,我们却只有舍弃我们所拥有的一切,才能如耶稣一样,承受天主所赐的那超越一切的「基督徒」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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