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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 - 甲年

天主之母节


甲年 天主之母节 - (2002/1/1)

读经:户籍记六章22~27节;
   致迦拉达人书四章4~7节;
   圣路加福音二章16~21节。

主题:天主之母,人类之母。

讲道摘要: 
  张春申神父在他的着作「圣母年向圣母献上一瓣心香」中曾指出:玛利亚是耶稣的母亲,在初期教会中,教会体验到玛利亚,生活得像他们自己的母亲。这在「宗徒大事录」中就可看到(参阅宗一,14)。而若望福音则以犹太人生活的角度,表达了同一信念。

  「原来在旧约的创世纪中,有关人类母亲之本源是这样的:『上主天主用那由人取来的一根肋骨,形成了一个女人,引她到人面前,人遂说:『这才是我的亲骨肉,她应称为(女人),因为是由男人取出来的』』。」(创二22~23)。

  玛利亚在初期教会中,生活得如同「母亲」一般,於是「女人」成了她的名字。如同旧约中第一个受造的女人──厄娃,是「众生的母亲」(创三20)。如今玛利亚不但是耶稣的母亲,她在新生教会团体生活中,也展现她是新生教会的母亲,故而称她为「女人」。若望福音记载在十字架的耶稣,临终前就对他的母亲说:「女人!看 的儿子」。(若十九27)。然後又对那门徒说:「看!你的母亲」。(参阅张着24~25页)。

  有关『天主之母』(THEOTOKOS)之基督信仰,这一端的真理,是教会从一开始就接受的。「而在厄弗所大公会议(公元四三一年)时已隆重地被认定」。为反对聂斯托利(Nestorians)的看法,聂斯托利坚持玛利亚仅是耶稣『人性的母亲』,而厄弗所大公会议则强调童贞玛利亚母职的主要意义。(笔者按:聂斯托利的理论,将使耶稣基督同时具有双重位格<Person>),即具天主性位格和人性位格。教会在厄弗所大公会议宣称:耶稣基督,天主子只有一个位格,是降生成人的圣言,天主第二位圣子,他是真天主又是真人,他的救世工程是天主第二位圣子,联同圣父和圣神的三位一体的天主之救世工程。因此,玛利亚因圣神受孕,诞生了天主子又人子的耶稣,他与圣父、圣神是同性同体的。一个完整的人只具有一个位格。因此,玛利亚既是天主子耶稣基督的肉体生母,由於耶稣基督既是真天主又是真人,圣母玛利亚也真是天主之母。因为母职与整个人的位格有关,不仅仅关系到躯体,甚至也不仅仅关系到人的「本质」。以此方式阐释,「天主之母」的名衔和名称就成了专属於童贞玛利亚与天主契合的专有名号。(参阅教宗若望保禄二世牧函:圣母年论「妇女的尊严与圣召」〔一九八八年〕4)。

  而根据路加福音中有关「耶稣基督诞生」的记载是这样的:当耶稣诞生时,在那地区有牧羊人露宿,守夜看守羊群。有上主的一个天使站在他们身边,上主的光辉环照着他们,天使向他们说:「不要害怕!看,我给你们报告一个为全民族的大喜讯:今天在达味城中,为你们诞生了一位救世者,他是主默西亚。这是给你们的记号:你们将要看见一婴儿,裹着襁褓,躺在马槽里。」那时候,牧羊人急忙来到伯利恒,果然找到了玛利亚和若瑟,以及那躺在马槽里的婴儿。牧羊人发觉他们所听见,看见的一切,跟天使所报告的完全相符(参阅路二,1~20)。圣母玛利亚生了耶稣基督而成了「天主之母」,至此是千真万确之事了,因为那诞生的救世者正是「主默西亚」。当然,这个特殊的关系,纯粹是圣宠,是圣神的恩赐:「万福!充满恩宠者,上主与 同在!」(路一,28),「圣神要临於 ,至高者的能力要庇荫 」。(路一,35)。

  身为「女人」、「天主之母」的玛利亚,其一生最大的成就就是作耶稣的母亲。正如张春申神父所说的:「为了表达玛利亚在初期教会中,生活得如同『母亲』一般,於是『女人』就成了玛利亚的名字」。如同旧约中第一次创造的女人──厄娃,是「众生的母亲」(创三,20)。如今,玛利亚不但是耶稣的母亲,更因教会在自己的生活经验中,发现她的一举一动犹如这个新生团体的母亲,所以也称她为「女人」(张着:圣母年向圣母献上一瓣心香24页)。「玛利亚不但因生了他而有福,更因她处处实现她母亲的天性,更是有福。」因此,张春申神父就说:「今日的世界上有许许多多生儿育女的母亲,假使她们没有发挥母亲的天性,那应是多悲哀;她们的子女得不到幸福,她们自己也体验不到为人母亲的幸福」。(同上25页)

正如教宗若望保禄二世在他的「家庭团体」劝谕中说的:「根据天主的计划,婚姻是家庭较大团体的基础,因为婚姻制度和夫妇的爱,是导向生育和教养儿女的,在儿女身上夫妇得到他们的荣冠。」

  照理说,爱的本质就是恩惠;而夫妇之爱,使夫妇彼此『认识』而使他们成为『一体』的爱,并不停留在夫妇二人,因为此爱使他们能做更大的赠予,藉此他们成为天主的合作者,而把生命给予一个新的人。当夫妇二人彼此相给予时,他们彼此献出自己,同时超越他们而赐予儿女,儿女是他们爱的活的形象,夫妇一体的永恒标记,身为父母,他们生活而不可分的综合。(「家庭团体劝谕14」)「女人怀孕生子,『透过真诚的自己给予而发现自己』」(教宗若望保禄二世牧函 圣母年论「妇女尊严与圣召」18)。但她能「赖天主获得了一个人」(创四,1)。则必须是他们二人真诚地「成为一体」且要「彼此认识」,即彼此认识,他们是彼此的夫妻,更了解他们将要成为一个新生命的父母,而将畏以人性之极致──父、母亲职,来完成他们的人生。

  正如「妇女的尊严与圣召」牧函所显示的:「圣经上『女人』的典型在天主之母的母职上呈现其巅峰。」(19)从玛利亚接受成为耶稣基督母亲的一职,就全身投入基督救世工程,如亲访伊撒伯尔,献耶稣於主殿,携主赴耶京圣殿,默默存想耶稣之言行,加纳婚宴促使耶稣显第一个奇迹,耶稣升天後,在初期教会的临在,处处表现她「母亲职务」,一如「家之中馈」的角色(笔者按:辞典上解:中馈即主妇主持膳食事务。但更重要的是,主持家庭发展,特别是子女与丈夫之身心灵发展之一切事务),而上述圣经上的事迹,更是玛利亚尽母职的典型表现。因此,身为女人将如何效法圣母在身心灵发展,所当作的事务,将是今日女性当务之急,因她本就负「人类」代表,与「恶魔、魔鬼、恶势力为仇、为效,并要带领其後裔一同踏碎魔鬼(毒蛇)的头颅(参阅创三,15)」。家有贤母,则百毒不侵,但若女人不愿成为母亲(肉性与精神性),则小者使家成为「毒窟」(参阅拙译:「从失望到希望」教廷宗座家庭委员会文件),大者则使社会混乱。因为只要有好的母亲,就会造就好的父亲和好的子女。

  同样地,正如「创世纪三,16的记载有极大的意义,牵涉到男人和女人在婚配中相互的关系。它与夫妻在爱的气氛中所产生的恋情有关,由於女人的『舍已的真诚给予』得到丈夫『相称』给予的回应和配合。唯有在这原则的基础上,他们双方,尤其是女人,才能『发现他们自己』真的『二人成为一体』,符合人格尊严」(教宗牧函:圣母年论「妇女的尊严与圣召」10)。而「维护这『二人成为一体』的真理,就是来自男女的特殊差异和人格本色导出的尊严和圣召的真理。」(同上)我们在愿说,既然女人是「众生之母」,男人也应是「众生之父」,而所谓「虎毒不食子」之道理则已明确。贤良的母亲背後,必有贤良的父亲。因为「不论何时,男人对侵犯女人的人格尊严和圣召应负责任时,他做了违反自己的人格尊严和自己圣召的行为。」(同上)。若望福音第八章五至十一节所描述那犯奸淫被捉的情景最突出,更证明男女应如何活出人格与人性「相称助手」的意义。因为「一个女人的犯罪,更证明有一男人的不义」。「耶稣似乎向控告者说:总之,这妇人虽罪有应得,难道不也是你们自己犯罪的肯定,你们『男人』的不义,你们的恶行的证明吗?」(同上14)。总之:有好的男人与女人,才有好的家庭、好的父母、好的子女、好的社会。这都是我们应尽「人性」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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