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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 - 甲年 |
圣周五- 主受难日 |
圣周五- 主受难日(纪念救主受难)- (2002/3/29) 读经:依撒意亚先知书五二章13~五三章12节; 致希伯来人书四章14~16;五章7~9节; 圣若望福音十八章1~十九章42──耶稣受难史。 主题:看,这个人! 讲道摘要: 「看,这个人!」这句话是当时罗马派驻巴勒斯坦总督比拉多对耶稣定断的一句话。而这个人当时却头戴茨冠──代替王冠──披着紫红袍──代表王服──出现在民众面前。这一景幕到底代表着什麽意义呢? 比拉多的这句「看,这个人!」,是在总督府内,亲自审问耶稣,知道耶稣本是无罪的,因为他知道耶稣所说的国,并不是地上的国,是不会对罗马帝国有任何威胁的,只是当耶稣说:他是国王。他为此而生,也为此而来到世界上,为给真理作证;凡是属於真理的人,一定听我的话(参阅若十八,37)。比拉多虽然不屑於真理,但仍想释放耶稣。於是他就给民众提出,每逢逾越节,官府该释放一个囚犯的惯例,希望能藉此达到释放耶稣的目的,结果民众要求释放强盗巴辣巴。而比拉多就命人把耶稣带去鞭打之後,把耶稣带出来,并对民众说,他在耶稣身上查不出罪状,而且耶稣已受了鞭刑,他希望民众能有同情心,以便释放耶稣,因此,他说:「看,这个人!」。 在我们的社会里,多少因为罔顾真理,并向所谓的「民意」投降,而作出违害人性的判例与法案:诸如堕胎合法化,离婚合法性,蠢蠢欲动的安乐死法案等等,不就是如同比拉多对耶稣所作的判决一样吗?我们不是明知道如未出生的胎儿已是一个完整的独立自主的生命(宪法明文规定的),但我们仍罔顾真理,并宣称他并非是我们所需要,而置他於死地?罔顾智慧的老人对人性的贡献,认为他是多馀的,而欲抛弃他?尚有许多如此此类的例子,无法一一赘言。 正如保禄宗徒所说的:「他(耶稣)虽是天主子,却由所受的苦难,学习了服从,且在达到完成之後,为一切服从他的人,成了永远救恩的根源」(希五,8~9)。因此,「这个人」也正如依撒意亚先知所预言的:他愿意成为一切「罪的奴隶」的赎价,为要拯救一切陷於罪的缧 的人。他不成人形,像个苦人儿,被刺透,是因为我们的悖逆;他被打伤是因为我们的罪恶。他受虐待,仍然谦逊忍受,总不开口:如同被牵去待宰的羔羊。上主的旨意是要用苦难折磨他;当他牺牲了性命,作了赎罪祭时,他要看见他的後辈延年益寿,上主的旨意也藉着他的手得以实现。上主的正义的仆人要使多人成义,因为他承担了他们的罪过。(参阅依五二,13~五三,12)。 最後他被钉在十字架上,成为「他们要瞻仰他们所刺透的」(若十九,37),也是为印证「当我(人子)从地上被举起来时,便要吸引众人来归向我。」(若十二,32)。「耶稣基督被举起来」,表示基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并不是一件失败,而是一项胜利,一项战胜死亡的胜利。因为他被举起来,已显示他又复活了,他不再受死亡的控制,死亡已对他毫无权利,「『在胜利中,死亡被吞灭了。』『死亡!你的胜利在那里?死亡!你的刺在那里?』死亡的刺就是罪过」(格前十五,54~56)。 当然,为我们而言,这端十字架的奥秘,确实是难以了解的:「原来十字架的道理,为丧亡的人是愚妄,为我们得救的人,却是天主的德能」(格前一,18)。因为世人没有凭自己的智慧,认识天主,天主遂以自己的智慧,决意以愚妄的道理(人自以为的)来拯救那些相信的人(格前一,21)。「我们所宣讲的,却是被钉十字架上的基督:这为犹太人固然是绊脚石,为外邦人是愚妄,但为那些蒙召的,不拘是犹太人或希腊人,基督却是天主的德能和天主的智慧(格前一,23~24)」。 由於基督死而复活的十字架的奥迹,我们虽会「被屈伏在败坏的状态之下」(罗八,20),而感到痛苦,或认为一切都是苦,那只是因为我们太过於顺从本性私欲的引导所致。因此,只要我们能瞻仰十字架上的耶稣,并注视十字架的结局是复活,那麽,我们就有能力将我们有死的身体和罪恶,与耶稣同钉在十字架上,我们即可分享耶稣复活的喜乐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