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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 - 甲年

常年期第十三主日


常年期第十三主日 -  (2002/6/30)

读经:列王纪下四章8~11,14~16节;
   致罗马人书六章3~4,8~11节;
   圣玛窦福音十章37~42节。

主题:要爱基督胜过爱父母、儿女、兄弟姐妹。

讲道摘要: 
今天的福音中,「耶稣对宗徒们说:『谁爱父母胜过爱我,不配作属於我的人;谁爱儿女胜过爱我,不配作属於我的人。谁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随我,不配作属於我的人。』(玛十,37~38)

『谁接纳你们,就是接纳我;谁接纳我,就是接纳那派遣我来的。谁接纳一位先知,因他是先知,将领受先知的赏报;谁接纳一位义人,因他是义人,将领受义人的赏报。谁若只给这些弱小中的一个一杯凉水喝,因他是门徒,我实在告诉你们,他决不会得不到他的赏报。』(玛十,40~42)」

耶稣说,如果我们爱自己的父母、儿女,甚至兄弟姐妹、亲朋好友胜过爱他,就不配作属於他的人。这些话乍看起来,确实是难以了解与信服,因为在我们信仰中,天主十诫的第四诫,不是正写着:要孝敬父母的吗?并且也要求对先人和对祖先表示孝敬,亲情和知恩(参阅「天主教教理」508页2199条)。况且在出谷纪中也提到:「孝敬你的父亲和你的母亲,好使你在上主你的天主赐给你的地方延年益寿」(出廿,12);保禄宗徒也说:「你们作子女的,要在主内听从你们的父母,因为这是理所当然的。」『孝敬你的父 亲和母亲』,这是附有恩许的第一条诫命:『为使你得到幸福,并在地上延年益寿』(弗六,1~3);德训篇中也提到:「因为上主愿意父亲受儿女的尊敬,且确定了母亲对子女的权利。孝敬父亲的人,必能补赎罪过;且能戒避罪恶,孝敬母亲的人,就如积蓄珍宝的人。孝敬父亲的人,必在子女身上获得喜乐;听从上主的,必使母亲得到安慰。」(德三,3~7)

正如保禄宗徒致厄弗所人书信中所说的:「要在主内听从你们的父母」(弗六1)。是的,「要在主内」,更好说:「要在主内爱你们的父母,兄弟姐妹、儿女」,也就是因此,耶稣才说:「你们要爱我胜过爱你们的父母等等」。因为爱耶稣,就必定会爱自己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因为「天主愿意人人都得救赎」(参阅弟前二4)。但如果我们在爱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我们就不见得会爱耶稣。

米兰的总主教马蒂尼枢机在他的「跟随我」(Folge Mir Nach)
的书中曾提到:人类在世受三个「M」即死亡(Mors)、气概(MAS)和习俗(Mos)的影响至巨(参阅该书32页),而且似乎是人生无法避免的三大事件。然而这三件大事也似乎都与「爱父母、儿女、兄弟姐妹」之事有关。

首先我们看一看一些有关於「死亡」的事件。为着面对「死亡」之事,我们不会去理会,我们的亲人,我们的父母是否得善终,或是生前的孝敬!犹如马尔谷福音中,耶稣指责法利塞人时所说的:「真好啊!你们为拘守你们(法利塞人)的传授,竟废除了天主的诫命。梅瑟原说过:『你该孝敬你的父亲和你的母亲』;又说:『咒骂了父亲或母亲的,应处以死刑。』你们却说:人若对父亲或母亲说:我所能供养你的,已成了『科尔班』,即『献仪』,那麽就允许那人不必再为父母做什麽了;这样你们便为了你们所传授的遗教,废弃了天主的话」(谷七9~13)。但却重视「死後的哀荣」。甚至我们为着所谓的「光宗耀祖」之情事,而陷父母於不义。

而所谓的「气概」,也是如此,因为「气概」讲求体面,因此,将因体面而不敢承认自己的父母,尤其当父母的社地位较低,知识较少,较为贫穷,使他感觉碍於体面,而不与父母往来等等。

而在「习俗」方面,更是令人甚至不敢宣扬「真理」,不敢聆听天主的召唤,如愿追随基督,奉献修道,却因习俗上的「不孝有三,无後为大」之观念而裹足不前。也因习俗而不敢追求真理,如信奉基督;也不敢向父母传福音。不但如此,甚至在信奉真道之後,仍拘泥於一些民俗的迷信,甚至於不能自拔。

爱耶稣胜过爱自己的「父母」,是对「父母」有了真爱。因为真爱「父母」就是要接纳「父母」,而接纳「父母」就是接纳耶稣基督,就是接纳天主。列王纪下所记载的那一对接纳厄里叟先知的夫妇两人,後也得到了先知的赏报:「明年这个时候,你将怀抱着一个儿子。」(列下四16)我们爱耶稣基督,不但不会如同法利塞人一样,抛弃我们的亲人,更会如同接纳耶稣基督一样,接纳我们的亲人,更会像基督一样,赋与我们的亲人生命,更丰富的生命,而作他们的赎价,使他们获得永生。因为「我们受过洗归於基督耶稣的人,我们相信也要与他同生。而基督活着,是为了天主而活着。我们也要在基督耶稣内是为天主而生活的人。」(参阅罗六3~4,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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