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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历史浅谈

26. 各地方教会的组织和彼此间的关系及罗马主教的首席地位


 


人间事务,大凡人多口杂,意见便分歧,这是正常的现象。如果那是集思广益的话,可能会有助于社会的进步,否则便成了绊脚石,阻碍人性整体的发展,短者数十年,长者数百年,甚至千年以上。这类事件,只要翻开历史,到处可见,即使今天,我们仍可以从许多周遭的大小事务中发现。

到公元五百年为止,天主教会共举行了叁次大公会议。这几次会议都是罗马帝国、而且是东罗马帝国皇帝出面,在东帝国境内召开的,因为在那几个世纪中,教会的重大问题都发生在帝国东半部,而这些问题又几乎都出於希腊君士坦丁堡和埃及亚历山大城两地教会有关教义的争论。那些争论经常导致帝国社会的不安,致使皇帝不得不召请各地主教,特别是东帝国地区的所有主教,在他指定的地方举行普世教会性质的会议,以解决纷争。

大公会议的召开固然是为解决时代的重大信仰问题,却也给来自各地的主教提供了彼此认识和交流的良好机会。罗马帝国版图辽阔,包含多种文化、语言和风俗习惯的民族,这些民族在接受了基督的福音以後,仍然保存着他们自己固有的文化习俗,甚至形成一种别人所无的特有的新文化。那几次大公会议除了讨论信仰教义的问题外,也试图协调各地教会运作的规则,特别是主教的任命与各地教会之间的关系。

当初教会慢慢开始建立它的行政体系的时候,最好的因循模式无非是罗马帝国现成的政治、管理和经济制度。一般而论,初世纪的主教是为一个城市的基督信徒团体的领导人;几个城市的教友团体合组成一个教省;省会的主教比省内其他主教的地位职份更重要,因为他可以召集省内的主教会议,批准省内主教的任命,并使受祝圣的新主教就职。尼西亚大公会议第四条决议案说:「一位主教必须由教省内所有的主教一起祝圣;如果因为紧急需要或由于路途遥远,全体主教无法到齐,则至少必须有叁位主教联合在一起行覆手礼,但这叁位主教必须具有不在场的其他每位主教的书面授权书。祝圣主教的所有这些礼仪程序必须获得省会主教的认可,始能生效」。从第四世纪初期尼西亚大公会议的这项规定,可以看出选任主教是属於教省内全体主教集体领导当地教会的职权。

教区之间和教省之间在客观条件上常有好坏的区别,有些地方比较富裕、发达、方便,有些地方则非如此,因此发生主教跳槽、企图寻找比较安适的教区当主教的现象。尼西亚大公会议看出这个弊端,于是在第十五条决议案中规定:「许多争权夺利和分裂的现象劝告我们废除已经在某些国家形成风尚的不合乎规矩的作为,那就是禁止主教、神父和执事转移到另一个城市去。如果有谁胆敢违背此法令,因袭旧俗,他的迁移将被取消,并必须回到他被祝圣为主教或司铎的本地教会」。尼西亚大公会议这条规定的出发点很简单,因为身为主教的人相似基督,是基督的形象,他被视为他所领导的地方教会的丈夫,因此不能另谋新欢。公元叁八零年东罗马帝国皇帝狄奥多西把在穷乡僻壤当主教的额我略.纳西盎(Gregorio Nazianzo)升任为首都君士坦丁堡的主教,这件事在君士坦丁堡大公会议中遭到非议,逼得他不得不放弃帝国首都主教的尊位,归回故里。这便是尼西亚大公会议第十五条决议案的效果。不过,这条规定後来便被取消了。

罗马帝国各行省省会主教的身份地位要比省内其他主教的更重要,可是在这些省会的主教之上,还有几位主教的身份地位又比他们的更高,这在教会初期的时代已经形成。这几位主教就是罗马帝国几个最重要的城市的教会领导人。这几个城市不仅是帝国的重镇,而且也是对外传播福音的出发点,诸如罗马、埃及的亚历山大、中东的安提约基雅、甚至北非的迦太基。这几个大城的主教享有的权威远超出他们所在的教省范围。

话说公元二八五年罗马帝国皇帝戴克里先(Diocleziano)即位後,为了易于统治管理,便把所辖的八十六个行省结合为十二个行政区(diocesi),到了第叁世纪末年又增为十五个。那个时代,东罗马帝国境内各行政区首府的主教享有特殊崇高地位,埃及的亚历山大城和中东的安提约基雅城的主教便是最显着例子,他们拥有祝圣省会主教的权柄。尼西亚大公会议第六条决议案说:「在埃及、利比亚和五城区(Pentapoli)宜保持旧有的习俗,即亚历山大城的主教保持他对这些教省的管辖权,因为他和罗马的主教享有相同的权利。同样地,也应该保存安提约基雅和其他教省的古老权利」。君士坦丁堡大公会议第二条决议案也说:「一个行政区的主教不能干预别地方的教会的事务,也不能在其他地方的教会内制造混乱,而应该遵照规矩,亚历山大城的主教管理埃及的教务,东方的主教管理东方各行政区教会的事务,但要保存尼西亚大公会议对安提约基雅教会所承认的特殊权柄」。

君士坦丁堡是东罗马帝国的首都,是所谓的'新罗马',所以担任这里的主教当然是非同小可,他的身份地位几几乎与罗马的主教教宗平行,可以随着罗马的主教同享首席主教的尊荣。君士坦丁堡大公会议第叁条决议案说:「君士坦丁堡的主教在罗马主教之後,亦享有首席的尊荣,因为这座城市是新罗马」。君士坦丁堡大公会议的这项决议并非为了反对罗马,而是在对付埃及的亚历山大城,因为在罗马帝国和在教会内,亚历山大城一向是居一城之下,万城之上的地位,如今,乳臭未乾的君士坦丁堡已跃居帝国新都的地位,宠幸备至,骄矜不可一世,它对罗马太座当然不敢动脑筋,可是对那坐第二把交椅的亚历山大城决不留情。初世纪几次大公会议的召开,几乎都是因为亚历山大城和君士坦丁堡两地教会人士思想上的冲突而引起,他们在会议中彼此交相攻伐,不遗馀力,然而背後不乏心理因素在作祟。

除了亚历山大城、君士坦丁堡、安提约基雅之外,耶路撒冷城也认为自己在宗教上有其不同凡向的地位,因此也要求享有特殊的尊荣。

公元四五一年,加采东大公会议重申君士坦丁堡大公会议主教们的决议,肯定罗马享有一切既有的尊荣与特权,因为它是帝国古老的都城。可是与会的主教们也赞同君士坦丁堡得以享有与罗马相同的身份地位,因为皇帝既然住在这里,帝国元老院也在此地,是仅次於古罗马的'新罗马',是圣座的所在地。基於这个理由,巴尔干半岛东部(Tracia)、小亚细亚北部(Ponto)、近东(Asia)以及新传教的蛮人地区的主教都将由君士坦丁堡圣教会的圣座来任命和祝圣。
从此以後,君士坦丁堡、安提约基雅、耶路撒冷和亚历山大成了罗马帝国东部教会的四大重镇,各辖有相当广泛的地区,再加上帝国西部的罗马,便成了那个时代普世教会的五大中心。公元五二七年,东罗马帝国的查士丁尼皇帝登基,成为整个罗马帝国的唯一主人後,这五个重镇都从皇帝的那里获得法定的承认。这便是教会昔日五个宗主教区形成的经过。当时有人称教会的这种局面为'五头领导'(Pentarchia)。

在罗马帝国政治左右之下不断寻求自己存在方式和方向的教会,罗马城的角色似乎凸显不出来。在第六世纪以前,罗马的主教根本没有'教宗'(Papa)这个称呼,也没有'教宗国'(Papato)的存在。教宗这个名词的原意是爸爸父亲,在初世纪,教会人士都尊称主教为'爸爸'。在那个时代,罗马的主教在西方拉丁语系地区所担任的角色,就像埃及的亚历山大城的主教的身份地位一样。所不同的就是:从教会在罗马存在一开始,罗马的教会便在普世教会中享有特殊地位,这个特殊地位的形成得力于伯多禄和保禄两位宗徒在这古罗马帝国都城建立天主教会团体。再说,初世纪各地的教会如果发生甚麽问题,或有不合乎教会规矩的现象,总是向罗马请教,或由罗马出面予以纠正。比方说,希腊格林多城的教友生活糜烂,公元九十六年罗马主教克莱孟(Clemente)便写信去警告纠正;公元一九零年左右,有些主教不按照罗马教会的日期庆祝耶稣复活节,罗马的维托雷(Vittore)主教便将这些主教开除教籍;第叁世纪中叶北非迦太基城的主教西彼廉(Cipriano)为一些异端者付洗,便遭到罗马主教斯特凡诺(Stefano)的责备。类似的例子很多,不胜枚举。

不过,话说回来,罗马主教的警告、谴责、纠正或责备,不一定都令人心悦诚服,受到虚心的接纳,比方说,罗马维托雷主教责备北非西彼廉主教的作法,当时法国高卢里昂的主教依勒内就认为过火,不合乎爱德。然而,总地说来,东罗马帝国各地教会还是始终承认罗马教会的首席地位,他们遇到困难的时候,总向罗马求援求助,亚略异端危机时期,凯撒勒雅的主教巴西略便向罗马主教表示他的隐忧和东方主教们的焦虑;第五世纪上半叶东方发生欧迪克隐修士和狄奥多雷托主教之间有关基督学的争论,欧迪克遭君士坦丁堡主教谴责并开除教籍,他不服,便上诉罗马主教良一世(Leone I)。後来,在公元四四九年那一次不被承认的厄弗所大公会议中,欧迪克这一派的人得胜,狄奥多雷托主教也向罗马主教良一世申冤。良一世宣判这一次的厄弗所大公会议是僭越和偷窃职权的行为。

君士坦丁堡在公元第四世纪二十年代被建为东罗马帝国的首都之後,平步青云,扶摇直上,很令罗马觉得不是味道。那个时代,罗马的几任主教都很担心罗马教会的地位将随着本城政治地位的滑落而衰微。为了这个缘故,从第四世纪中叶起,罗马的主教们便开始强调他们的首席地位来自他们是伯多禄宗徒的继承人的这个事实,并给罗马加上'宗座'(Sede apostolica)这个头衔。公元四五一年加采东大公会议第二十八条决议案承认君士坦丁堡的教会享有与罗马教会同等的尊荣地位时,罗马主教良一世便拒绝接受这一条决议,因为他认为君士坦丁堡教会的管辖权扩张得无度。

其实,加采东大公会议也相当尊重罗马主教的权威,因为与会的主教们在宣读罗马主教良一世先前写给君士坦丁堡主教弗拉维亚诺的一封书信时,大家都异口同声地说:「伯多禄宗徒借着良一世说话」。早在公元叁八二年罗马举行的一次教务会议时,就已经引据玛窦福音第十六章十八到十九节的记载,强调罗马教会和罗马主教的首席地位,良一世更根据这段福音来发挥首席权威的神学。他承认自己既是伯多禄宗徒的继承人,就有权利和义务来领导整个教会。至於其他主教,则蒙召来分担罗马主教对普世教会的牧灵关怀,但他们不享有罗马主教所具有的那种完整无缺的权柄。良一世认为:罗马的主教是普世的主教,是众主教中的主教,是任何一位主教的权柄的来源。第六世纪末年,罗马主教额我略一世(Gregorio Magno)则认为罗马主教和任何主教一样,只不过他是首席主教而已。

今天的教会很注重全球主教的集体领导,这种神学观念比较接近东方教会的传统,也更合乎教会大公的原则和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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