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训导文献选集0251-0500

 

编号

0251   

标题

论天主之子,成为血肉

教宗

天士一世

会议或书信

厄弗所大公会议──公元四三一年六月廿二日至九月止

内容

原来,这不是说:起初有一个平常的人,由贞女出生,然后,天主的(圣)言,才被遣入这个人内;而是说:圣言就在贞女胎内,与肉体结合,而按肉体而言,祂可说是受生者,因为圣言,已把这肉体的诞生,作为自己的诞生...因此【圣教父们】不疑惑,称圣童贞为诞生天主者;这不是说:圣言的性体,或圣言的天主性,出自圣童贞,而是说:那个由圣童贞所出生的圣肉身-具有理性灵魂的完整肉身,已与天主的圣言,合成一位;故圣言,按其肉身而言,也可说是受生(于圣童贞)了。

 

 

 

 

注释

*当时德陶休二世皇帝,召开了厄弗所大公会议,旨在熄灭纳斯铎异端;同时也惩罚了其它各种异端教派。为了纳斯铎的缘故。会中分成两派:一派是济利禄的人,另一派是「东方」人的;各派的主教们,自行集会;而济利派的议决案,由罗马教宗的代表批准。

*济利禄派的第一议程-公元四三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济利禄主教致纳斯铎书-该信的写作日期,是在公元四三一年一月二十六日至二月二十四日之间;曾在大会中公开朗诵,然后由大会一致通过核准-见PL, 79, 45B

*参看0250-0263

 


 

编号

0252   

标题

论天主之子,成为血肉

教宗

天士一世

会议或书信

厄弗所大公会议──公元四三一年六月廿二日至九月止

内容

1 谁若不信:天主按真理,是厄玛奴耳-(意思是:天主与我们同在)-且圣童贞即因此而为天主的母亲(因为祂肉性所生的人-(基督),是出自天主的(圣)言),那么,他应遭受绝罚。

 

 

 

 

注释

*当时德陶休二世皇帝,召开了厄弗所大公会议,旨在熄灭纳斯铎异端;同时也惩罚了其它各种异端教派。为了纳斯铎的缘故。会中分成两派:一派是济利禄的人,另一派是「东方」人的;各派的主教们,自行集会;而济利派的议决案,由罗马教宗的代表批准。

*济利禄派的第一议程-公元四三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济利禄主教致纳斯铎书-该信的写作日期,是在公元四三一年一月二十六日至二月二十四日之间;曾在大会中公开朗诵,然后由大会一致通过核准-见PL, 79, 45B

*参看0250-0263

 


 

编号

0253   

标题

论天主之子,成为血肉

教宗

天士一世

会议或书信

厄弗所大公会议──公元四三一年六月廿二日至九月止

内容

2 谁若不信:出自天主父的(圣)言,按其自立本体,与肉体结合者,也是基督与其肉躯结合-这就是同一天主而人,那么,他应遭受绝罚。

 

 

 

 

注释

*当时德陶休二世皇帝,召开了厄弗所大公会议,旨在熄灭纳斯铎异端;同时也惩罚了其它各种异端教派。为了纳斯铎的缘故。会中分成两派:一派是济利禄的人,另一派是「东方」人的;各派的主教们,自行集会;而济利派的议决案,由罗马教宗的代表批准。

*济利禄派的第一议程-公元四三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济利禄主教致纳斯铎书-该信的写作日期,是在公元四三一年一月二十六日至二月二十四日之间;曾在大会中公开朗诵,然后由大会一致通过核准-见PL, 79, 45B

*参看0250-0263

 


 

编号

0254   

标题

论天主之子,成为血肉

教宗

天士一世

会议或书信

厄弗所大公会议──公元四三一年六月廿二日至九月止

内容

3 谁若在一个基督内,在其结合后,分成若干自立体,祗把一些邻近的(质量),如:尊位或权威或能力,而不把整个按其本然结合所有的一切,完全归于一个基督,那么,这样的人,应遭受绝罚。

 

 

 

 

注释

*当时德陶休二世皇帝,召开了厄弗所大公会议,旨在熄灭纳斯铎异端;同时也惩罚了其它各种异端教派。为了纳斯铎的缘故。会中分成两派:一派是济利禄的人,另一派是「东方」人的;各派的主教们,自行集会;而济利派的议决案,由罗马教宗的代表批准。

*济利禄派的第一议程-公元四三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济利禄主教致纳斯铎书-该信的写作日期,是在公元四三一年一月二十六日至二月二十四日之间;曾在大会中公开朗诵,然后由大会一致通过核准-见PL, 79, 45B

*参看0250-0263

 


 

编号

0255   

标题

论天主之子,成为血肉

教宗

天士一世

会议或书信

厄弗所大公会议──公元四三一年六月廿二日至九月止

内容

4 在福音及宗徒们的著作里,圣人们所的基督,或基督论及自己而自称的基督,其中有些是意味着,基督把那出自天主的圣言撇开了,特别指那人性,但有些好像是,专指那出自天主的圣言;谁若说,以上所称的基督,(所指的基督),是两个不同的(基督)甚至是两个(不同的)自立体,那么,这样的人,应遭受绝罚。

 

 

 

 

注释

*当时德陶休二世皇帝,召开了厄弗所大公会议,旨在熄灭纳斯铎异端;同时也惩罚了其它各种异端教派。为了纳斯铎的缘故。会中分成两派:一派是济利禄的人,另一派是「东方」人的;各派的主教们,自行集会;而济利派的议决案,由罗马教宗的代表批准。

*济利禄派的第一议程-公元四三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济利禄主教致纳斯铎书-该信的写作日期,是在公元四三一年一月二十六日至二月二十四日之间;曾在大会中公开朗诵,然后由大会一致通过核准-见PL, 79, 45B

*参看0250-0263

 


 

编号

0256   

标题

论天主之子,成为血肉

教宗

天士一世

会议或书信

厄弗所大公会议──公元四三一年六月廿二日至九月止

内容

5 谁敢说:那天主而人基督,按真理不是天主,好像不是一个子-即一方面,按圣言成为血肉的本性,而在另一方面,圣言相似地与我们分享了血和肉,那么,这样的人,应遭受绝罚。

 

 

 

 

注释

*当时德陶休二世皇帝,召开了厄弗所大公会议,旨在熄灭纳斯铎异端;同时也惩罚了其它各种异端教派。为了纳斯铎的缘故。会中分成两派:一派是济利禄的人,另一派是「东方」人的;各派的主教们,自行集会;而济利派的议决案,由罗马教宗的代表批准。

*济利禄派的第一议程-公元四三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济利禄主教致纳斯铎书-该信的写作日期,是在公元四三一年一月二十六日至二月二十四日之间;曾在大会中公开朗诵,然后由大会一致通过核准-见PL, 79, 45B

*参看0250-0263

 


 

编号

0257   

标题

论天主之子,成为血肉

教宗

天士一世

会议或书信

厄弗所大公会议──公元四三一年六月廿二日至九月止

内容

6 谁若说天主或主,是出自天主父的基督的(圣)言,并认为:这不是同一基督-天主而人,一如圣经所载:圣言成为血肉,那么,这样的人,应遭受绝罚。

 

 

 

 

注释

*当时德陶休二世皇帝,召开了厄弗所大公会议,旨在熄灭纳斯铎异端;同时也惩罚了其它各种异端教派。为了纳斯铎的缘故。会中分成两派:一派是济利禄的人,另一派是「东方」人的;各派的主教们,自行集会;而济利派的议决案,由罗马教宗的代表批准。

*济利禄派的第一议程-公元四三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济利禄主教致纳斯铎书-该信的写作日期,是在公元四三一年一月二十六日至二月二十四日之间;曾在大会中公开朗诵,然后由大会一致通过核准-见PL, 79, 45B

*参看0250-0263

 


 

编号

0258   

标题

论天主之子,成为血肉

教宗

天士一世

会议或书信

厄弗所大公会议──公元四三一年六月廿二日至九月止

内容

7 谁若说:耶稣依人性而论,曾从天主圣言,接受行动,且祂所获的独生子的荣耀,好像是属于那另一个,在祂以外的存在者,那么,这样的人,应遭受绝罚。

 

 

 

 

注释

*当时德陶休二世皇帝,召开了厄弗所大公会议,旨在熄灭纳斯铎异端;同时也惩罚了其它各种异端教派。为了纳斯铎的缘故。会中分成两派:一派是济利禄的人,另一派是「东方」人的;各派的主教们,自行集会;而济利派的议决案,由罗马教宗的代表批准。

*济利禄派的第一议程-公元四三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济利禄主教致纳斯铎书-该信的写作日期,是在公元四三一年一月二十六日至二月二十四日之间;曾在大会中公开朗诵,然后由大会一致通过核准-见PL, 79, 45B

*参看0250-0263

 


 

编号

0259   

标题

论天主之子,成为血肉

教宗

天士一世

会议或书信

厄弗所大公会议──公元四三一年六月廿二日至九月止

内容

8 谁若敢说:这被摄取的「人」,应该同钦崇天主圣言,共同光荣天主,且共同称呼天主,好像是互相对称的二者,因为「共同」二字,常不得不含有二者对称之意--而不是以一个「钦崇」,尊敬「厄玛奴耳」,而按圣言成为血肉而论,也是以一个荣耀,归于厄玛奴耳,那么,这样的人,应遭受绝罚。

 

 

 

 

注释

*当时德陶休二世皇帝,召开了厄弗所大公会议,旨在熄灭纳斯铎异端;同时也惩罚了其它各种异端教派。为了纳斯铎的缘故。会中分成两派:一派是济利禄的人,另一派是「东方」人的;各派的主教们,自行集会;而济利派的议决案,由罗马教宗的代表批准。

*济利禄派的第一议程-公元四三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济利禄主教致纳斯铎书-该信的写作日期,是在公元四三一年一月二十六日至二月二十四日之间;曾在大会中公开朗诵,然后由大会一致通过核准-见PL, 79, 45B

*参看0250-0263

 


 

编号

0260   

标题

论天主之子,成为血肉

教宗

天士一世

会议或书信

厄弗所大公会议──公元四三一年六月廿二日至九月止

内容

9 如果谁说:一个主耶稣基督,为(圣)神所荣耀,好像祂是用另一种由祂而来的德能,且能由他采取行动,以相反不洁之神,并对人行天主性的灵迹,而不是由祂自己的(圣)神,那么,这样的人,应遭受绝罚。

 

 

 

 

注释

*当时德陶休二世皇帝,召开了厄弗所大公会议,旨在熄灭纳斯铎异端;同时也惩罚了其它各种异端教派。为了纳斯铎的缘故。会中分成两派:一派是济利禄的人,另一派是「东方」人的;各派的主教们,自行集会;而济利派的议决案,由罗马教宗的代表批准。

*济利禄派的第一议程-公元四三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济利禄主教致纳斯铎书-该信的写作日期,是在公元四三一年一月二十六日至二月二十四日之间;曾在大会中公开朗诵,然后由大会一致通过核准-见PL, 79, 45B

*参看0250-0263

 


 

编号

0261   

标题

论天主之子,成为血肉

教宗

天士一世

会议或书信

厄弗所大公会议──公元四三一年六月廿二日至九月止

内容

10 圣经称「基督为我们公认的钦使和大司祭」(希:三,一);祂亦奉献自己于天主及父,作为馨香之祭(参阅:弗:五,二)。所以,如果谁说:这大司祭和我们的钦使,并不就是那出自天的圣言-即成为血肉的圣言-成为我们中之一人,而是在祂以外,另一个生自妇女的人,或若谁说:祂为自己奉献这祭祀,而不祗为我们献祭,那么,这样的人,该予以绝罚;因为祂既不能犯罪,自不需要祭祀。

 

 

 

 

注释

*当时德陶休二世皇帝,召开了厄弗所大公会议,旨在熄灭纳斯铎异端;同时也惩罚了其它各种异端教派。为了纳斯铎的缘故。会中分成两派:一派是济利禄的人,另一派是「东方」人的;各派的主教们,自行集会;而济利派的议决案,由罗马教宗的代表批准。

*济利禄派的第一议程-公元四三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济利禄主教致纳斯铎书-该信的写作日期,是在公元四三一年一月二十六日至二月二十四日之间;曾在大会中公开朗诵,然后由大会一致通过核准-见PL, 79, 45B

*参看0250-0263

 


 

编号

0262   

标题

论天主之子,成为血肉

教宗

天士一世

会议或书信

厄弗所大公会议──公元四三一年六月廿二日至九月止

内容

11 谁若不信:主的肉体是生活体,而是出自天主的圣言的所有物;但信:这好像是祂以外的另一人的肉体,按尊位,这固与圣言结合,但祗不过是属神的住处,而不像我们所说的,是生物体,因为这个肉体,已成为那能使一切成为生物的所有物了,那么,这样的人,应予以绝罚。

 

 

 

 

注释

*当时德陶休二世皇帝,召开了厄弗所大公会议,旨在熄灭纳斯铎异端;同时也惩罚了其它各种异端教派。为了纳斯铎的缘故。会中分成两派:一派是济利禄的人,另一派是「东方」人的;各派的主教们,自行集会;而济利派的议决案,由罗马教宗的代表批准。

*济利禄派的第一议程-公元四三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济利禄主教致纳斯铎书-该信的写作日期,是在公元四三一年一月二十六日至二月二十四日之间;曾在大会中公开朗诵,然后由大会一致通过核准-见PL, 79, 45B

*参看0250-0263

 


 

编号

0263   

标题

论天主之子,成为血肉

教宗

天士一世

会议或书信

厄弗所大公会议──公元四三一年六月廿二日至九月止

内容

12 谁若不信:天主的(圣)言,用肉身来受难,用肉身来被钉在十字架上,且用肉身来尝死亡[的滋味,按祂是天主,是生命且是赋予生命者而言,祂随从死者中,成为首生,那么,这样的人,应予以绝罚。

 

 

 

 

注释

*当时德陶休二世皇帝,召开了厄弗所大公会议,旨在熄灭纳斯铎异端;同时也惩罚了其它各种异端教派。为了纳斯铎的缘故。会中分成两派:一派是济利禄的人,另一派是「东方」人的;各派的主教们,自行集会;而济利派的议决案,由罗马教宗的代表批准。

*济利禄派的第一议程-公元四三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济利禄主教致纳斯铎书-该信的写作日期,是在公元四三一年一月二十六日至二月二十四日之间;曾在大会中公开朗诵,然后由大会一致通过核准-见PL, 79, 45B

*参看0250-0263

 


 

编号

0264   

标题

对纳斯铎主义的惩罚

教宗

天士一世

会议或书信

厄弗所大公会议──公元四三一年六月廿二日至九月止

内容

对此,可敬的纳斯铎(Nestorius)既不愿听从我们的呼声,也不接纳由我们所指派的极圣极可敬的主教们(的规劝),我们就不得不来讨论他的不虔敬的言论;而我们从他的书信以及他所传诵的著作里,从他最近在这首都所发表的谈话里,以及证人们对他所讲所说的口供里,我们既发现了他(的错误),我们就不得不根据了教会的法典,根据了我们的至圣圣父和同仁-罗马教会的主教天士(教宗)的上谕,一再流泪,来颁布这个为他不利的悲哀判决:

所以,主耶稣基督,既(饱)受了他的凌辱,就藉此至圣公会议宣判(定断):这同一纳斯铎与主教的尊位,以及一切司祭的集会,是完全断绝关系的。-(即:予以绝罚之意)-。

 


 

编号

0265   

标题

应保全尼采信理

教宗

天士一世

会议或书信

厄弗所大公会议──公元四三一年六月廿二日至九月止

内容

...圣会议规定:除了圣教父们,偕同圣神,在尼采会议中定断的信理之外,谁也不得准予宣讲、或书写或撰作其它信理...

 

 

 

 

注释

*参看0265-0266

 


 

编号

0266   

标题

应保全尼采信理

教宗

天士一世

会议或书信

厄弗所大公会议──公元四三一年六月廿二日至九月止

内容

如果主教或圣职人员或世俗人,不管是表示同感,或教授那嘉利修长老论天主独子降生所讲的谬论(Charisius, cf. ACOe 1 / 1/ V11, 97 / Ma C4, 1348),或教授那纳斯铎的大逆不道的邪说,一被发现,他们就该受到这神圣大公会的判决...

 

 

 

 

注释

*参看0265-0266

 


 

编号

0267   

标题

对贝拉日主义的惩斥

教宗

天士一世

会议或书信

厄弗所大公会议──公元四三一年六月廿二日至九月止

内容

如果那一个省区首都总主教,背弃了圣公会议:而为天士(Caelestius)同感,或将要同感,那么,他对省区主教们的反对,一无所能,因为他已为大公会议,断绝了与全教会的通功而成为完全无用的人了...

 

 

 

 

注释

EdACOe 1/ 1/ 111.27vs lat. 1 / 1v, 243 / Ma C4, 1471C / Ha Cl, 1621Ds / Bruns 1, 24s / Coe D53

*参看0267-0268

 


 

编号

0268   

标题

对贝拉日主义的惩斥

教宗

天士一世

会议或书信

厄弗所大公会议──公元四三一年六月廿二日至九月止

内容

但圣职人员中,谁若背叛,而敢私下地或公开地附和纳斯铎的或天士的邪说,那么,圣公会议宣判:这样的人,也是遭受革职处分。

 

 

 

 

注释

EdACOe 1/ 1/ 111.27vs lat. 1 / 1v, 243 / Ma C4, 1471C / Ha Cl, 1621Ds / Bruns 1, 24s / Coe D53

*参看0267-0268

 


 

编号

0271   

标题

论在基督内有两个性-即天主性与人性

教宗

西斯多三世

会议或书信

圣济利禄-亚历山大主教与安提约区主教们之间的合一「信经」──公元四三三年春

内容

但对天主之贞母,按我们所知所说的,有关天主子-独生子必须人性化的方式,我们不是为了铺张的缘故,(附加了什么),而是为了满全自天而来的圣经(道理),以及圣教父们的传统(教训)。简言之:我们完全根据圣教父们在尼采会议中所陈述的信理,一无所增。盖正如我们所说过的,我们祇要认识一切虔诚的信理,而摈弃一切背信的邪说,那就够了。但我们所说的,不是先假定他们胡说邪道,而是由他们自认软弱,我们就拒绝那些要起来反对我们一致决议的人们。

 

 

 

 

注释

*这个合一信经-(信理公式)-是由安提约主教若望领导东方教会派系所提出,时在厄弗苏会议平息了基督学方面的各项争执之后。教会有三个文献 ((A) 若望主教致济利禄主教书,(B) 济利禄主教致若望主教书, (C) 若望主教上西斯多三世 (教宗)) -其中记载这个合一信经。当时,西斯多教宗对此,深表庆幸,但并没有明文予以核准。 见 PG 77, 172

*参看0271-0273

 


 

编号

0272   

标题

论在基督内有两个性-即天主性与人性

教宗

西斯多三世

会议或书信

圣济利禄-亚历山大主教与安提约区主教们之间的合一「信经」──公元四三三年春

内容

所以,我们信认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天主之子独生子,(是)完全的天主,又(是)具有灵魂与肉身的全人,按天主性而言,祂是在万世之前,由(圣)父所生,但同一个祂,按其人性而言,在(此)末日,(近世)为了我们,且为了我们的救援,由童贞玛利亚出生;同一个祂,按天主性,是与(圣)父,同一性体,但按人性,却是与我们同一性体。因为这两个性,已合而为一;因此,我们信认,一个基督,一个子,一个主。按此不可混淆的结合,我们信认圣童贞是天主之母,因为那降生的天主-圣言,即成为人而天主圣言就在成孕时,从她取得(殿宇)-肉躯,而与自己合为一体。

 

 

 

 

注释

*这个合一信经-(信理公式)-是由安提约主教若望领导东方教会派系所提出,时在厄弗苏会议平息了基督学方面的各项争执之后。教会有三个文献(A若望主教致济利禄主教书,B济利禄主教致若望主教书,C若望主教上西斯多三世〔教宗〕书)--其中记载这个合一信经。当时,西斯多教宗对此,深表庆幸,但并没有明文予以核准。

 见 PG 77, 172

 


 

编号

0273   

标题

论在基督内有两个性-即天主性与人性

教宗

西斯多三世

会议或书信

圣济利禄-亚历山大主教与安提约区主教们之间的合一「信经」──公元四三三年春

内容

但我们知道,天主的代言人,在福音上以及宗徒著作中,论及主的语句,不一而足:有时候,他们把基督的天主性与人性合成一位而论;有时候他们却把基督的天主性与人性分别而论;即:按基督的天主性而论,他们把那宜于天主的优长,归于基督;但按基督的人性而论,他们就把谦卑的优长,归于基督。

 

 

 

 

注释

*见0271-0273

 


 

编号

0280   

标题

论高利贷

教宗

良一世

会议或书信

致刚巴尼亚、比千农及多西亚一带的主教书--公元四四三年十月十日

内容

C.3 我们认为,这事也不可不予以一提;即:有些人,为可耻的贪利私欲所蒙蔽,愿放高利贷以致富;对于这种人,不要说在神职人员中的我们,就是那些切愿被称为基督徒的在俗信友,也深表难过。(所以)我们决定对那些曾被折服(而悔改)的人们,要严予管教,以断绝一切犯罪的机会。

 

 

 

 

注释

*参看0280-0281

 


 

编号

0281   

标题

论高利贷

教宗

良一世

会议或书信

致刚巴尼亚、比千农及多西亚一带的主教书--公元四四三年十月十日

内容

还有一件事,我们也认为应予以一提,神职人员中,不要有人,以自己的名义,或以他人的名义,放款取利,因为我们不宜以罪孽向他人换取利润;我们祇该仰望,祇该谋取这一个利润:即以我们在世所行的慈善事工,能从天主那里,获取多倍的永远的丰厚报酬。

 

 

 

 

注释

*参看0280-0281

 


 

编号

0282   

标题

论教会圣统制与一元制

教宗

良一世

会议或书信

致刚巴尼亚、比千农及多西亚一带的主教书--公元四四三年十月十日

内容

C11…全体的结合,构成一个健康,一个美观;而这全体的结合,必须同心合意,而对司铎之间的谐和,尤为必要。司铎们的地位,固属被此相同,但他们的等级,并不一致:因为就是在至福的宗徒们中,论尊荣,固属相似,但论权力,却各不相同;他们全体,同受拣选。但中有一人,为众人之首。从此,逐形成主教们的特别地位,先授予大的()权,以免众人争权夺利;故一省有一省的主教;而他们的主张,在众弟兄之间,独居首位;再者,在大城市的主教固多担心;但整个教会的事宜-(担心)-由(各省)主教们,都呈报到一个伯多禄的座前,也没有一个地方,和自己的元首,失去连络。

 


 

编号

0283   

标题

概论黎西略人的谬论

教宗

良一世

会议或书信

致亚斯多主教多利此书──公元四四七年七月一日

内容

黎西略人的邪说-(不虔敬的邪道)-,沉溺于外教(色彩)的黑暗中:他们透过术士们秘密巫术以及数字的欺骗,把宗教的信仰与伦理道德,归于恶魔的权下,归于星球运行的结果。若任人迷信和讲授这种邪道,则修德将不该受赏,作恶也不该受罚;于是一切律法,不仅是人定的,且连天主所颁布的律令,也将因之而瓦解,荡然无存;因为人之或善或恶,若为必然的,命运的情感所迫,而人之所作所为,不是人的而是星辰的(运行),那么,人对行为之善或恶,不记予以判断了...我们的教父们,理宜坚决主张,把这种不虔敬的狂妄,逐出于整个教会之外:当时候,世俗的元首们,也曾痛恨这种亵圣的狂妄,把这狂妄的魁首-(黎西里),连同他的一般徒弟,公众法律的刀剑,一并打倒在地,(处以极刑)。因为他们看到这一种人,若怀着这样的信念生活下去,则(男女)婚姻的房事,连同人的以及天主的律法,将同归于尽,(无法予以保存了)。这残酷的办法,久为教会的宽仁有利。虽然,按司铎们的判断,残酷切忌报复,但教友元首们的严厉刑法,曾有助于教会的人,因为那些肉体受刑的人们,有时会回头改过,来求补救灵魂的方法

 

 

 

 

注释

*参看0283-0286

 


 

编号

0284   

标题

论天主圣三,以驳斥形式主义

教宗

良一世

会议或书信

致亚斯多主教多利此书──公元四四七年七月一日

内容

所以,在第一章中所显示的是:他们对圣三的想法是不虔敬的,因为他们说:一位父,一位子及一位圣神,三位同是一位,好像同一天主,有时被称为父,有时被称为子,有时被称为圣神;而且生子者()与被生者(),以及由(父与子)共发者(圣神),也没有差别;这是一位,具有三个称呼,而不该被理解为三(个不同的)位。他们这种亵圣的论调,取自撒伯利的谬论;而他的徒弟,理应被称为「主张父受难」者。(Potripassiani),因为(他们说:) 子就是父;子的十字架,就是父的苦难;而且子因服从父命而在奴仆的形态下所忍受的一切,就是父自己,全都予以忍受。毫无犹豫的,这是相反公教会的信理;盖公教信埋,信认天主性的圣三:(论位)父及子及圣神,是不混淆而不分离的,是没有时间,永远的,是没有差别,彼此平等的。因为那使圣三合而为一的,不是同一个位,而是同一个(天主)性体

 

 

 

 

注释

*参看0283-0286

 


 

编号

0285   

标题

论人灵的本性

教宗

良一世

会议或书信

致亚斯多主教多利此书──公元四四七年七月一日

内容

c.5 在第五章中所讲的是:他们说,人灵是属于天主性体的,而且,我们一方面的性体,与造主自己的性体,也没有差别。公教会的信理,惩斥这种不虔敬的邪道因为(公教信理)知道:没有任何受造性体,如此优异,如此重要,竟成为天主!因为这是论及天主自己,即「他」自己,无异于圣子及圣神,可是除了这同性体,永远的,无法予以彻悟的圣三的天主性以外,完全没有受造之物而不从无中受造的人类中,没有人是真理,没有人是智慧,没有人是正义。但许多人,共同分享真理,分享智慧,分享正义。唯有天主,不需要分享任何优长,任何被认为是相称的,对天主而论,不是优长,而是性体。因为对那不可变更的天主,一无所增,也一无所损。祂就是(万「有」,永远有,常常自有。因此,祂在自己内存在着,创造(更新)万有,而且,祂一点也不接受什么,因为祂并不缺少什么。

 

 

 

 

注释

*参看0283-0286

 


 

编号

0286   

标题

论魔鬼的本性

教宗

良一世

会议或书信

致亚斯多主教多利此书──公元四四七年七月一日

内容

C-6 第六章指出:他们说,恶魔自始就是恶的,祂的性体,也不是天主的工程,而是出自「地狱」(chaos),出自黑暗之中:因为牠没有自已的造主,而牠自已就是万恶的元始,万恶的「自立体」(substantia)(但是) 真实的信理,信仰一切受造之物,不拘是形体,或是神体,都是善的自立体,所以,没有一种性体是恶的。因为天主是万有的创造者,而祂所造的,无一不是善的。因此,就是恶魔,若仍留在牠受造时的情况中,也是善的。但因牠妄用了牠的本性优长,「不站在真理上」(若:八,四四)(所以)牠不仅不变为善的性体,反而明知故意,离弃牠所应该依恃的至善-(天主)-,正如同那些主张这种邪说的邪说的人所说一样,弃正崇邪,强词夺理,自甘堕落,而因他们自已的恶意,遭受惩罚。是的,在他们身上,一定有恶,而这「恶」的本身,将不是自立体,但他们所受的惩罚,必将是具体的。

 

 

 

 

注释

*参看0283-0286

 


 

编号

0290   

标题

论天主圣言成为血肉

教宗

良一世

会议或书信

君士坦丁堡主教弗拉味书或「良书卷一」──公元四四九年六月十三日

内容

C-2所以「欧底葛」(Eutyches) 不知道,他对天主圣言成为血肉的道理,该说什么……至少他焦切地听到那全体信友所信认的普遍而无异议的信理,相信:「天主全能之父,以及耶稣基督,祂的独一(圣子) 。我们的主!祂因圣神而从童贞玛利亚出生……」。

其实,当人相信天主以及全能之父时,就表示「子」与同一「圣」父,同是永远的,与父毫无差别,因为祂是出自天主的天主,出自全能者的全能者;从永远受生、(与父)同是永远者;论时间没有先(),论权能,没有()小;论光荣,没有不同;论性体,没有分别。

 

 

 

 

注释

*参看0290-0295

 


 

编号

0291   

标题

论天主圣言成为血肉

教宗

良一世

会议或书信

君士坦丁堡主教弗拉味书或「良书卷一」──公元四四九年六月十三日

内容

但同一个永远之父的永远独生子,「因圣神而从童贞玛利亚出生」。这在时间内的诞生,对那属神的永远的诞生,一无所损,一无所增,但祂把自己,完全用来救赎那受骗的人类,以战胜死亡,并以自已的德能,来摧毁那称霸死亡的恶魔。原来,除非祂取了我们的() 性,作为祂自己的人性,既不能为罪所玷污!亦不能为死亡所控制,则我们不能克胜罪恶与死亡的霸主。

这就是说:祂因圣神,受孕于贞母胎中;贞母生祂而仍为童身,正如她怀孕而不失贞身一样……

 

 

 

 

注释

*参看0290-0295

 


 

编号

0292   

标题

论天主圣言成为血肉

教宗

良一世

会议或书信

君士坦丁堡主教弗拉味书或「良书卷一」──公元四四九年六月十三日

内容

也许欧底葛之所以妄想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并不具有我们的人性,是因为天使被遣,对真福玛利亚说:「圣神要临于你,至高者的能力,要庇荫你,因此,那要诞生的圣者,将被称为天主的儿子」(路:一,卅五)。这好像说:因为贞女受孕,乃是天主的化工,(所以)那受孕的肉躯,并不是出于怀孕者的性体。但其实不然!这特殊的奇妙生育,这奇妙的特殊生育不该被了解为:藉新的创造而成为不同种的()特性-(新品种):盖圣神固使贞女怀胎,但这(胎儿的)真实肉体是出自(贞母的)肉体,而「(天主的)」智慧为自己建筑了宫室(箴:九,一),「(天主圣)言,便成为血肉,且住在我们中间」(若:一,十四) ;这就是说:天主圣言,住在那取自人的肉体内,以及住在那由灵性灵魂所赋予生气的肉体内。

 

 

 

 

注释

*参看0290-0295

 


 

编号

0293   

标题

论天主圣言成为血肉

教宗

良一世

会议或书信

君士坦丁堡主教弗拉味书或「良书卷一」──公元四四九年六月十三日

内容

C-3 所以,祂(天主圣言)保全了天主性与人性的特质,而合成一个位格,使尊威接纳谦卑,德能接纳软弱,永远性接纳了可死性,且使那不可侵犯的(天主)性,与可以受苦的()性结合,以便解决我们人类的罪债。这原是救赎我们的合适办法,即:同一个「降生成人的基督,成为天主与人之间的中保」(参阅:弟前:一 ,五)。而(我人之得救)能由于一个人的死亡,而不能是由于另一个人的死亡。(PL, 54,192A) 因此,真天主,带着祂天主性的一切,带着祂人性的-即我们人性的-一切在完整的满全的人性下诞生了--而我们说,那造主自始即造在我们内的一切,由祂接纳而予以救赎。因为那骗人的骗子所加于人的一切,以及受骗的人所犯的一切(罪孽),在救世主身上,绝不可能有任何影踪......

祂-(天主圣言)-曾取了奴仆的形式而没有罪污;祂固添多了一个人性,而在祂的天主性方面,却一无所损,因为祂无形的天主性,因取了人性而成为有形可见的这种「自谦自卑性」-(消损性)-乃是慈悲的表示,而不是权能的减损-(PL.54, 201,AB戴尔多良讲道集23, C2)

 

 

 

 

注释

*参看0290-0295

 


 

编号

0294   

标题

论天主圣言成为血肉

教宗

良一世

会议或书信

君士坦丁堡主教弗拉味书或「良书卷一」──公元四四九年六月十三日

内容

C-4所以,天主之子,从天下降,进入此世的软弱(境界);祂并没有失去()父的荣耀,而因新的情况,新奇的诞生,受生(于世)了。所谓「新的情况」,因为祂()在自已的(神性里)却成为有形可见的()!祂原是不可捉摸的(天主),却愿意(成人),而为人所捉摸;祂原生存在时间以外的,却开始在时间内(生存) 万有的上主,隐藏了自已的尊威,摄取了奴仆之形;不可能受苦的天主屑肯做一个可能受苦的人;不可能死亡的天主,却隶属于死亡的律法下。(见:戴氏讲道集C.3PL, 54, 196C)。所谓「新奇的诞生」:因为无玷贞女,没有私欲,却供应了肉躯的材料,(而怀孕了祂)。见PL.54,196C)。主-(基督),从()母取得()性,而无丝毫罪愆。主耶鲧基督,从贞女的母胎出生;祂的诞生,固属奇妙,但祂的()性,并不因此而与我人的有异。因为同一基督,是真天主,也是真人;盖当祂谦卑的人性,与其高贵的天主性结合时,祂的天主性与人性,并不因为彼此结合而有所(欺骗)-减损。(PL.54, 205C) 正如天主不因慈悲而有所变更,同样,(基督的)(),也不因(天主性的)尊贵,而有所亏损。盖基督的天主性与人性,各以其固有的「品质」,彼此融和:即圣言行其圣言的行为;肉性则行其肉性的行为,此二者奇妙地合为一体而互不侵犯。正如圣言,并没有离开天父的荣耀,同样,祂的肉体,也不离我们人类的性体。

 

 

 

 

注释

*参看0290-0295

 


 

编号

0295   

标题

论天主圣言成为血肉

教宗

良一世

会议或书信

君士坦丁堡主教弗拉味书或「良书卷一」──公元四四九年六月十三日

内容

(耶稣说:)「我与父,原为一体」(若:十,卅);又说:「父比我大」(若:十四,廿八)(显然),这不是就同一性体而言的。因为在主耶稣基督内,祂的天主性与其人性,虽然合成一位,但因此而同受凌辱,是一回事,而同受荣耀,那又是一回事。盖祂的人性,出自我们,故祂比()父小;但祂的天主性,出自父,故与父平等。

 

 

 

 

注释

*参看0290-0295

 


 

编号

0296   

标题

论天主子成为血肉

教宗

良一世

会议或书信

致犹利央书──公元四四九年六月十三日

内容

(C.1)圣神在我们与你们内;这是同一个教训,同一个道理,凡不接受这个道理者,不是基督()体的肢体,也不能以「基督为首」为荣耀,因为他在基督内,并没有自已的性体…….

 

 

 

 

注释

*参看0296-0299

 


 

编号

0297   

标题

论天主子成为血肉

教宗

良一世

会议或书信

致犹利央书──公元四四九年六月十三日

内容

(C.2) ... 基督的肉体,对祂的天主性,未曾予以任何减损,祂的天主性,对祂的肉体,()未曾予以任何消损。因为同一(基督),一方面,出自父,是永远的;而在另一方面,祂出自母亲,是暂时的;祂就自已(天主性)的德能而言,是不可侵犯的,而就祂的人性-即我人性-的软弱而言,是可能受苦的;祂按天主性而言,祂是和父及圣神,同一性体;但祂所摄取的人性,不是同一天主性,而是与其天主性,合成同一位圣子,好使同一基督,是在贫困中的富者,是被人唾弃的全能者,是在受刑中的不能受苦者,是在死亡中的不能死亡者。盖(天主圣)言,既然是纯一的,不能变更的,整个天主性的性体,常是祂的本质,故祂既不能,在祂某些部份,或变成肉体,或变成灵魂;而且祂-(天主圣言)-既不能有减损也不能有所增加,故祂常使祂所摄取的人性享福,好使祂受荣耀的(人性),常存留在光荣祂的(天主性)中。但若肉体与灵魂,一个不相似的性体,即使没有圣言成为血肉事,也会合成一个位格-(成为一个人)-那么,圣言与肉体及其灵魂,合成一()基督,一()天主的也是人的子,为什么看起来,似乎是不合宜的不可能的呢?...….况且圣言也没有变成肉体,肉体也没有变成圣言,但圣言与肉体,仍各保持原状,而大家都在一位(基督)内,并不因(性体)不同而彼此分开,也不因结合而彼此混淆,也不是一个基督出自父,而另一个(基督),出自母,而是同一个(基督),论天主性,是在无始之前,由父所生,论人性,则在近世,由()母出生,好使「在天主与人之间的中保,也只有一个,就是(圣言)降生成人的基督耶稣」(弟前:二,五),并在祂内,「真实地住有整个圆满的天主性」(哥:二,九),因为那为「天主所极其举扬的......(斐:二,九,十一)(基督)所取的(人性),而不是举扬那摄取人性的天主性。

 

 

 

 

注释

*参看0296-0299

 


 

编号

0298   

标题

论天主子成为血肉

教宗

良一世

会议或书信

致犹利央书──公元四四九年六月十三日

内容

C.3 ...我想,[欧底葛][(圣言)成为血肉之前,在基督内,曾有两个性体];他认为:那救主所摄取的灵魂,在祂出生于童贞玛利亚之前,先居住在天上,然后由圣言,在母胎中,摄取了她,而与祂自已结合,可是,这个说法,为公教会的思想,以及公教信友的耳朵所不能忍受的,因为主从天而来,表示祂与我们的情况,没有什么关系了。况且,人灵也不是先其肉体而存在,而她所领取的肉体,也无不从母体而来的。换言之,我们的性体(灵魂)不是先受造,然后才由我们所领取,而是就在领取的一剎那,受造了。因此,教会对奥利振的主张,理宜予以惩罚(* 209),因为他说:人的灵魂,在与肉身结合之前,不仅已有生命且已做了许多不同的行为;他若不愿放弃他的主张,他也一定受罚。

 

 

 

 

注释

*参看0296-0299

 


 

编号

0299   

标题

论天主子成为血肉

教宗

良一世

会议或书信

致犹利央书──公元四四九年六月十三日

内容

原来,主的诞生,按肉性而论,确因祂(圣神),由白璧无瑕,没有肉欲的贞女受孕而受生,或因祂(圣神)由母胎出生时,而使其母胎,一如受孕时一样,仍不失贞身的缘故,(在成孕与出身方面)-即在-开始为人的过程上,有些超越常人之处,可是,祂的肉身的性体,以及祂的灵魂的性体,使其肉身有生气,则与常人无异,而祂所有的优异之处,不是种类,而是在德能:盖祂的肉体,绝无反抗(灵魂的)企图,也绝无相反意志的妄动;祂肉体的感官,没有罪恶的「律法」,而在天主性的管制下,完全爱好真理;祂的心灵,绝不爱任何不正当的诱惑,也绝不会向正义屈服。

但祂是真的人,而与天主结合;祂的灵魂,也不是早已存在而从天降下的;而祂的肉体,也不是从无中受造的;祂-(基督的人性)-在圣言的天主性内,具有同一位格-(即天主第二位圣子)-,且和我们一样,在祂的灵魂与肉体内,具有普通的人性。因为,除非同一(基督),是一个真天主亦是真人,祂绝不成为天主与人之间的中保。

 

 

 

 

注释

*参看0296-0299

 


 

编号

0300   

标题

基督内有两个性体

教宗

良一世

会议或书信

加千陶大公会议

内容

序言-[先提尼采信经与君士坦丁堡信经,然后接下去说:]为了圆满地认识与坚强热诚起见,这明智而有益于得救的天主恩宠的信经-(信条)-固已够了,盖这信经教导了有关父及子及圣神的完善,并对那些信仰忠实的人们,表达了我主降生为人的真理。但因这些企图反真理宣传的人们,利用他们原来的异端邪说,掀起了-产生了-新的论调......他们一方面,拒绝宣讲童贞玛利亚为天主之母的道理,而(其中)有些人,还引入混淆混合的说法,愚蠢地胡说,(基督内祇有一个性体-即一个人性与天主性的(混合)性体;且他们怪异地说,(天主)独生子的天主性体,通过混合而成为可能受苦的性体;为了取缔那些人的种种相反真理的诡计阴谋起见,这神圣的大公会议,对(教会)自始就宣讲的信理,表示不可能变动,同时在一切之前,决定,坚信那[在尼采会议中的]三一八位圣教父们的,不可推辞的信理,并强调那由一五零位教父稍后在此[君士坦丁堡]皇城所召开的会议中,有关圣神性体的传统道理,()为驳斥那些攻击圣神的人们,加上注释;逼不是因为好像在先人所讲的道理中,有所欠缺,而是因为(大会会众)要宣告圣经方面有关了解圣神的证据,以攻斥那些不愿承认「圣神为上主」的人们。但因有些人企图曲解天主分施恩宠的奥迹;有些人则不明智地妄言(基督)是纯人,是出生于童贞玛利亚的受生者,所以本大公会议,把从前亚历山大教会的主教真福济利禄,所致于纳斯铎的书信,以及他所写给东方,及时召开会议,惩斥纳斯铎邪说的主教们的书信,作为本会议的书信(再予以核定)…....另外还有罗马城元老,至福至圣的总主教良(一世教宗)为扑灭欧底葛邪说所写的书信,也非常地适用,因为这封书信,正符合了伯多禄的伟大信认;这为驳斥现存的邪说(* 二九零)而坚强正宗的信理,可算是我们的一根(有力的)支柱。因为他(教宗圣良一世)对那些妄图把神圣奥迹,分为「两个子」的邪说,予以制止;并把那些妄言独子的天主性可能受苦的人们,逐出于圣教会-圣教团之外,而对那些主张基督的两个性体,彼此混淆彼此混合的人们,加以禁止;对那些「妄说基督所取的奴仆之形,是天上的,或是另一种与我们不同的自立体的」人们,斥之为疯狂者,对那些「胡说主在结合之前,确有两个性体,而在结合之后,却祇有一个性体的」人们,予以开除教籍-即予以绝罚。

 

 

 

 

注释

*由马千农皇帝召集,旨在摈斥「一性论」的谬理。

*当时欧底葛-君士坦丁堡修士总院长-及其主要传播人,于公元448年十一月,固已为君士坦丁堡地方曾议所惩罚,但于公元44911月,又死灰复燃,卷土重来,逐召开加千陶大公曾议以惩斥之o大会律令,除一部份外,均由圣良一世教宗所核准。见PL 54 1027

*参看0300-0303

 


 

编号

0301   

标题

基督内有两个性体

教宗

良一世

会议或书信

加千陶大公会议

内容

[定断信理]所以我们众人跟从了圣教父们,一致同意,要教人相信:同一个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具有完全的天主性,具有完全的人性,()真天主而又是真人-即具有理性的灵魂与肉身的真人,同一个祂,按其天主性而论,是与()父同一性体,按其人性而论,则与我人同一性体-即「在各方面与我们相似......只是没有罪过」(希:二,十五);祂按天主性而论,固在万世之前,由()父所生,但同一个祂,按人性而论,在此近世,为了我们并为了我们的得救,却由天主之母童贞玛利亚所生:

 

 

 

 

注释

*由马千农皇帝召集,旨在摈斥「一性论」的谬理。

*当时欧底葛-君士坦丁堡修士总院长-及其主要传播人,于公元448年十一月,固已为君士坦丁堡地方曾议所惩罚,但于公元44911月,又死灰复燃,卷土重来,逐召开加千陶大公曾议以惩斥之o大会律令,除一部份外,均由圣良一世教宗所核准。见PL 54 1027

*参看0300-0303

 


 

编号

0302   

标题

基督内有两个性体

教宗

良一世

会议或书信

加千陶大公会议

内容

我们该信:同一基督主-独生子,具有两个性体,彼此毫不相混地,毫不变更地,毫不分开离开地结合着,且这两个性体,在无损于各自不同的本性,不同的特性的情况下,合成一个位格,一个主格;这不是合成两个分段的,或分离的两位,而是合成同一位独生子-天主圣言-主耶稣基督;正如同古先知们对祂所预言的,以及耶稣基督自己教训我们的,也正如教父们的信经所传给我们的信理一样。

 

 

 

 

注释

*由马千农皇帝召集,旨在摈斥「一性论」的谬理。

*当时欧底葛-君士坦丁堡修士总院长-及其主要传播人,于公元448年十一月,固已为君士坦丁堡地方曾议所惩罚,但于公元44911月,又死灰复燃,卷土重来,逐召开加千陶大公曾议以惩斥之o大会律令,除一部份外,均由圣良一世教宗所核准。见PL 54 1027

*参看0300-0303

 


 

编号

0303   

标题

基督内有两个性体

教宗

良一世

会议或书信

加千陶大公会议

内容

[定案]是以,神圣的大公会议,对于这些信理,予以周密的谨慎的考证之后,就这样定断:不准任何人,或以言行,或以书面,或在思想上,或在训导上,对上述信理,存任何异议…....

 

 

 

 

注释

*由马千农皇帝召集,旨在摈斥「一性论」的谬理。

*当时欧底葛-君士坦丁堡修士总院长-及其主要传播人,于公元448年十一月,固已为君士坦丁堡地方曾议所惩罚,但于公元44911月,又死灰复燃,卷土重来,逐召开加千陶大公曾议以惩斥之o大会律令,除一部份外,均由圣良一世教宗所核准。见PL 54 1027

*参看0300-0303

 


 

编号

0304   

标题

论买卖圣物圣职罪

教宗

良一世

会议或书信

加千陶大公会议

内容

C.2 若有主教受贿赂而授予圣秩,并把那不能出卖的圣宠,出卖给人,并因金钱而祝圣别人,成为主教,或「助理」主教,成为司铎或六品执事,或使神职人员中任何一人升任管家、侍卫、守门,或因受到可耻的贿赂,而使任何隶属()规的人,逍遥法外,那么,这样的主教,一被证实有此罪行,即将面临「革职降级」的危险,而那被祝圣者,不仅从他的圣秩礼,或从他的升迁中,不获他所贿赂的利益,反而该从他所用金钱买来的尊位或职位上,革除任何联系。如果谁当这罪恶可耻买卖的中间人,那么,他,若是一个神职人员,应予以革职(还俗);若是一个世俗人,或是一个隐修士,则应予以绝罚。

 

 

 

 

注释

*参看0304-0305

 


 

编号

0305   

标题

论混合婚姻以及在异教中所领的洗礼

教宗

良一世

会议或书信

加千陶大公会议

内容

因为在有些省区里,读经员与唱诗员,准予娶妻,所以,这神圣的会议.,不准其中任何人,娶异教女子为妻。谁若已从这样的婚姻中,生了子女,那么,他们若于婚前,已同意自己所生的子女,在异端教中受洗,则宜奉献他们的子女,与公教会团聚;若他们的子女,尚未受洗,那就不能让他们,在异教中领洗;且及笲的女子,也不该嫁给异教,或犹太人,或外教人。但若在女子,出嫁之前,预许自己,要皈依正宗的信理,那就例外了。

可是,谁若违犯这神圣会议的定断,则将受到教律的制裁。

 

 

 

 

注释

*参看0304-0305

 


 

编号

0306   

标题

论罗马教宗在道理方面的权威,及其首席地位

教宗

良一世

会议或书信

加千陶大公会议(上教宗良一世书)

内容

......什么比信德更令人喜乐呢?.......救世主亲自从天上,交给我们得救的信德,说:「往训万民」,(玛:二八,十九)这宛如基督自己吩附我们的金科玉律,吸引我们,听从真福伯多禄的教导,以进入信德的真福境地。因此,我们也是教会的儿子,我们向你元首表明:我们借着真理,做教会的一份子…....我们一致同心同意,明认(教会的)信理。而且我们对你所颁给我们的通谕,无任欣喜雀跃:[这好像是基督,借着你的邀请信,给我们预备了王筵,使我们大快朵颐];我们似乎看到天上净配,在我们中间,共同欢宴。既然祂说过:「那里有两个或三个人,因我的名聚在一起,我就在他们中间」(玛:十八,廿),那么,我们()有五百二十位司祭,共聚一堂,为()国效劳,商议有关祂的信理,祂怎能不对我们更亲热呢?你通过你的代言人,发表正确的主意,真(不愧)被立为诸肢体的首领......

 


 

编号

0308   

标题

论忏悔圣事

教宗

良一世

会议或书信

致(法国南部)勿勒尤区主教德陶罗书──公元四五二年六月十一日

内容

C.2 天主的多方慈悲,拯救人性的脆弱(跌倒),使人不仅借着圣洗-(圣事)-的恩宠,且亦借着忏侮(圣事)的补救,复得永生的希望;因为凡失落「重生」恩赐的人们,()自行惩处,就可获得罪赦;而天主慈善的护卫,是这样安排的:人除非通过司铎们的呼求,不能获得天主的宽免。因为天主与人之间的中保,就是降生为人的基督耶稣-(弟前:二,五);是祂把这个权柄,交给教会的首长,好使他们,一方面把补赎事工,给予悔罪的人们,而在另一方面,允准那些做了有益的补赎而获得洁净的人们,通过和好的门,进入奥迹(圣事)的团体..….

 

 

 

 

注释

*参看0308-0310

 


 

编号

0309   

标题

论忏悔圣事

教宗

良一世

会议或书信

致(法国南部)勿勒尤区主教德陶罗书──公元四五二年六月十一日

内容

C.4 谁若在紧要时刻,并处于危急之中;请求忏悔(圣事)的协肋,以及迅即(与教会)和好,那么,(我们)不该禁予补赎,也不该拒绝他与教会和好:因为我们既不能给天主仁慈,定出度量,又不能限定(赦罪的)时期,因为在天主台前,人若真的同头(悔改),那就立即获得宽恕,(决不迟延)......

 

 

 

 

注释

*参看0308-0310

 


 

编号

0310   

标题

论忏悔圣事

教宗

良一世

会议或书信

致(法国南部)勿勒尤区主教德陶罗书──公元四五二年六月十一日

内容

C.5 因此,每一个基督徒-信友-各应审查自己的良心,不要一天又一天地延迟归向天主,也不要把做补赎的时间,拖到临终时刻,...人既能以较圆满的补赎,来获得罪赦,那么,他应(及时悔改做补赎),莫选那最后一分钟,在几乎找不到认罪悔过,或几乎找不到司铎来帮助他与天主和好-(即几乎找不到司铎来给他赦罪而与天主和好)-的危急情况下,才回头悔改。可是,一如我所说过的,就是在这危急之际,也该予以救助,好使这样的人,纵然不能以言语,但能以各种记号,来要求忏悔事宜-(即忏悔圣事),要求与教会通功-和好-之恩-那也不该予以拒绝。但若有人,如此病重,竟在司铎到达现场时,已无法表示悔改的记号,那么,先该由周围的信众证实病人,在司铎未来到之前,已曾要求忏悔(圣事),然后司铎才可予以忏悔(圣事),使他获得兴天主和好之恩.…..

 

 

 

 

注释

*参看0308-0310

 


 

编号

0311   

标题

论寡妇们第二次婚事

教宗

良一世

会议或书信

致尼采主教书──公元四五八年三月廿一日

内容

C.1 既然你们说「战时的屠杀,并由于极其重大的敌人侵袭,有些婚姻被拆散了:丈夫被俘虏,而他们的妻子,独守(空房);她们以为自已的丈夫,或已遇害,或已被俘,终身不获自由;于是为寂寞所迫,乃改嫁了别人;而今,(事过境迁),由于天主的助佑,她们有意改善自己的生活环境;其中有些认为自己以前的丈夫,业已死去,可以回头改过了,那么,你的爱德看起来,似宜进退两难,不知我们对这样改嫁的妇女们,该怎样处置。但因我们知道,按圣经所载:由于天主,妇女才与其丈夫结合(参阅:箴:十九,十四),且据我们所受于主命令是:「天主所结合的,人不予以拆散」(玛:十九,六);所以我们相信,我们必须顾全合法婚姻的婚约,先给她们除去夫妻敌对的恶意,然后再使她们恢复合法的权利,且该殚心竭力,务使每个人,都获得自己的权利,才是。

 

 

 

 

注释

*参看0311-0316

 


 

编号

0312   

标题

论寡妇们第二次婚事

教宗

良一世

会议或书信

致尼采主教书──公元四五八年三月廿一日

内容

可是,若妻子以为丈夫已死而改嫁了别人;而那娶她的人,也不应被判为有罪者,也不应被视为侵犯他人权利者,因为有许多属于被俘人的财物主权,固能转移给他入之手;但公义要求的是:若被俘者获释归来,则所有财物,应(立即归还原主。如果对于财物,地产,也对于房产,家具,尚应如此,则对婚姻的权利,岂不更该如此,使那为战争所捣乱的,得因和平而重归于好吗?

 

 

 

 

注释

*参看0311-0316

 


 

编号

0313   

标题

论寡妇们第二次婚事

教宗

良一世

会议或书信

致尼采主教书──公元四五八年三月廿一日

内容

故此,若久已被俘的丈夫回来,要自己的爱妻,重返自己的怀抱,那么,危急带来的一切,不必介意,他该被判无罪;而那信理所要求的,应予以恢复,才是!

 

 

 

 

注释

*参看0311-0316

 


 

编号

0314   

标题

论寡妇们第二次婚事

教宗

良一世

会议或书信

致尼采主教书──公元四五八年三月廿一日

内容

C.4 但若有些妇女,为后夫之爱所迷惑,不愿回到前夫的怀抱来,那么,她们应该知道,她们也不得与教会团体通功:因为她们的改嫁受污,固属情有可原,但若她们显示,已为情欲所迷,那就不能受到宽恕了。

 

 

 

 

注释

*参看0311-0316

 


 

编号

0315   

标题

论圣洗不该重复

教宗

良一世

会议或书信

致尼采主教书──公元四五八年三月廿一日

内容

如果有人,或因为恐吓所迫,或因为邪说所惑,重复洗礼,而今业已自知,过去所为,相反公教信理,那么,我所对于这一种人,应守的规则是:他们除非忏侮做补赎,由主教给他们覆手,他们不得与教会团结一致,而进入我们的团体

 

 

 

 

注释

*参看0311-0316

 


 

编号

0316   

标题

论圣洗不该重复

教宗

良一世

会议或书信

致尼采主教书──公元四五八年三月廿一日

内容

C.7 因为,那些在异教人手中,已领圣洗的人们,既已受洗,则祇该用按手礼,为他们呼求圣神,坚强他们-即为他们施行坚振圣事-就够了,盖他们祇领洗礼,而还没有领受圣化的德能-(即:还没有领受坚振圣事)-。而且,一如你们所知的,我们在全教会,宣讲这条规则,并令人遵守毋违,即:圣洗一经授予,就不得予以重复举行;因为(保禄)宗徒说过:「一个主,一个信仰,一个洗礼」(弗:四,五)。总之,由异教人所行的洗礼,不得予以重复,但,一如我们所说的,祇要给他们呼求圣神来圣化他们,那就够了;因为那由异教人手里,谁也得不到的(恩宠),而从公教会的司铎手里,都可获得了。

 

 

 

 

注释

*参看0311-0316

 


 

编号

0317   

标题

论在基督内有三个性体

教宗

良一世

会议或书信

上教宗良一世书──公元四五八年八月十七日

内容

虽然在一个主耶稣基督-真天主的而真人的子内,唯有一个()言与肉性的位格,而这个位格,毫无分离的,也毫不分开的,具有共同的行为,但应予领悟的是:这两个性体所发的行为性质(并不相同),且应以诚挚的信德去瞻仰它们,去予以分辨:什么行为,是出于肉性的谦卑,什么行为,是有关天主性的高深(奥迹),什么是肉性的而不是圣言的行为,什么是圣言的而不是肉性的行为...(见教宗大良讲道集64, C. 4; PL 54, 360B)

虽然,从圣言在贞女母胎内,成为血肉时开始,在祂天主性与人性之间,就从来没有分离形态的存在,而在全部时期内的行为,透过祂肉体的成长过程,完全归于一个位格,可是,就是这一切密切合作的行为,也没有彼此混合,我们也不可予以混淆;我们从行为的性质上,可知它属于那一个性体......

 

 

 

 

注释

*有时这个文献,也被称为「教宗圣良的第二经卷」(Tomus 2 Leonis)-见*二九零-该文献略被更改后,为教宗良属次所引用:见PL 54, 1061-1068; PL 54, 1163B, 1165A, 1167AB

*参看0317-0318

 


 

编号

0318   

标题

论在基督内有三个性体

教宗

良一世

会议或书信

上教宗良一世书──公元四五八年八月十七日

内容

C.8 既然祇有一个主耶稣基督,且在祂本身内,也完全祇有同一个位格-即其天主性与真人性的位格,但,如外邦宗徒所说的:「天主...举扬祂,赐给了祂一个名字,超越其它所有的名字...(斐:二,九-)这里所谓的「举扬」,意指那属于应受如此荣耀的人性而言。盖基督,按天主子的性体而言,常是与()父平等,而在()父与独生子中间,绝无性体上的差别,绝无尊威上的不同;而天主圣言,也不因其听父命降生成人的奥迹,而有所亏损。但那使那不能受苦的天主性,完成慈悲奥迹的奴仆之形,乃是人性的谦卑,而这被举扬到天主权能荣腛耀里的谦卑人性,即在祂成孕于贞女母昭时,就与天主性,合成一位,使那天主性所做的,就是祂人性所做的,而那人性所做的,也就是祂天主性所做的。

 

 

 

 

注释

*有时这个文献,也被称为「教宗圣良的第二经卷」(Tomus 2 Leonis)-见*二九零-该文献略被更改后,为教宗良属次所引用:见PL 54, 1061-1068; PL 54, 1163B, 1165A, 1167AB

*参看0317-0318

 


 

编号

0319   

标题

论那有疑问的洗礼,以及由异教人所行的洗礼

教宗

良一世

会议或书信

致拉文那主教纳奥书──公元四五八年十月廿四日

内容

(1)由于若干弟兄们的建议,我们获悉,有些被俘虏的人,获释自由,回归自己的任所;他们从小就被俘,记不清他们幼年的事情;他们记得,他们曾要求过领洗,但因当时年幼无知,不能确定自己,是否确已领洗;因此,他们的心灵疑虑不安,而人家想他业已受洗,故在「拘谨」的借口下,拒绝予以洗礼。既然,若干弟兄们,对这主的奥迹圣事,不无疑虑的理由,我们就接受对这事的请示公文,而托小组去研究,一如我们所说过的...首先,我们应该设法,不要固执于某种外表的「拘谨」形式,而使那应予重生的灵魂们受害。因为这样的疑虑,既然缺少显明的证据,那么,谁能破除疑虑,而予以确切的答案呢?因此,他既愿意重生于洗礼,而记不清自己,确已受洗,旁人对他自己不知已被奉献-(即已受洗礼)的人,也不能予以证实,确已受洗,那么,那被奉献的人,(即那受洗的人)以及那奉献他的人,即为他付洗的人,都因良心清白而没有任何罪过。固然,我们知道:这是不容宽恕的罪孽,即按圣教父所制定的,谁若强迫那些已受重生洗礼的人,再受洗礼,他必受惩罚,因为宗徒传统的道理,所向我们宣讲的是:在圣三内,祇有一个天主性,而在信理方面,祇有一个信仰,在圣洗方面,祇有一个圣洗。(弗:四-五)。但在这(上述的)情况下,没有任何类似的顾虑,因为谁也不知事实的真相,所以,谁也不犯重复洗礼的罪孽..….

 

 

 

 

注释

*参看0319-0320

 


 

编号

0320   

标题

论那有疑问的洗礼,以及由异教人所行的洗礼

教宗

良一世

会议或书信

致拉文那主教纳奥书──公元四五八年十月廿四日

内容

(2)谁若确知某甲已在异教人手里,领过圣洗,那就不可再授予重生圣事,但该施予他所没有领取过的,即由主教给他行覆手礼,使他领受圣神的德能-(即由主教授予坚振圣事)

 

 

 

 

注释

*参看0319-0320

 


 

编号

0321   

标题

论会士发愿的职责

教宗

良一世

会议或书信

致拉文那主教纳奥书──公元四五八年十月廿四日

内容

审询 (14)隐修士自由自愿地所发的誓愿,而违犯者,不能没有罪。盖向天主宣愿者,也该向天主还愿,(申:廿三,廿一;咏:四十,十四)。因此,凡背弃特别征战的誓愿-(即守贞的誓愿)-而去结婚者,应公行补赎以炼净罪污,因为,「征战」、「结婚」虽可能无辜无罪,但背弃更好的选择,那就(失信)违规了-(那就犯罪了)

 

 

 

 

注释

*参看0321-0322

 


 

编号

0322   

标题

论会士发愿的职责

教宗

良一世

会议或书信

致拉文那主教纳奥书──公元四五八年十月廿四日

内容

审询 (15)女子若不是为父母之命所逼迫,而是自由决定,宣发守贞誓愿,采用「守贞」服装,后若改选婚姻(而去结婚),则即使她尚未举行奉献礼,也就犯罪了。...

 

 

 

 

注释

*参看0321-0322

 


 

编号

0323   

标题

论秘密告罪事

教宗

良一世

会议或书信

致刚巴尼亚一带的全体教会书──公元四五九年三月六日

内容

C.2 最近我知道,有些人妄用不法权柄,违犯宗座法规;我今下令:应立即予以取缔,那就是有关信友要求忏侮(圣事)的事:不准把每一罪的种类,写在纸上,公开予以朗诵,因为良心里的罪恶,祇要罪人秘密地向司铎告明,那就够了。虽然,谁若因敬畏天主的缘故,不怕害羞在人前(告罪),那在信德的圆满方面看来,似乎是可赞可颂的事,但因不是所有的罪恶,都要求悔改的罪人,不怕公开告明,所以,这种(公开告明的)不良习惯,应予以取缔,以免许多罪人,或因怕羞,或怕仇人乘机控诉,受到法律制裁,而不来悔罪改过。事实上,祇要罪人,先向天主认罪,然后也向那为罪人祈祷(赦罪)的司铎告罪(认罪),那就够了。总之,若告罪人的良心,不为民众(的耳目)所公开,那么,可能有更多的罪人,前来忏悔(前来告解)哩。

 


 

编号

0325   

标题

将受祝圣为主教的候选人,应予以审问

教宗

良一世

会议或书信

教会的古法规--第五世纪初叶或中叶

内容

将受祝圣为主教的(候选)人,应先予审问:是否他对圣经的意义,是谨慎的,是否对教会的信理,予以实践的,而最重要的是:他是否以坦诚的言语,信认信理的条款-(信条);那就是:他是否信认父及子及圣神,是一个天主;他是否宣讲,在圣三内,有整个天主性,同本质,同性体,同永远同全能;他是否信认:圣三中的每一位,是圆满的天主,而且三位,共是一个天主;他是否信认,天主降生者,不是父,也不是圣神,而祇是子而已,好使那永在天主父的神性内的(天主圣)子,成为人间母亲的真人,具有那出自母胎的肉体,具有人理性的灵魂,在祂内,同时具有两个性体,那就是:人()与天主(),一个位,一个子, 一个基督,一个主,万有的创造者,祂偕同父及圣神,既是造主,是上主,又是万物的[管理者]创造者,竟因真的肉体苦难,受苦,竟因自己肉身的真死亡而死去,(然后)以自己肉身的真复活,因其灵魂的复归而复活了,将来祂要带着这个肉身,来审判生者与死者。此外还该审问他-主教候选人-是否相信,新约与旧约,那就是法律书与先知书,以及宗徒们的经书,具有同一个作者-天主,是否他相信,恶魔之所以成为恶魔,是由于(妄用)自由,而不是由于环境(所迫)。还该询问的是:他是否相信:就是我们现在所有的肉身,而不是别的肉身复活;他是否相信,将来有审判,而(在此审判中)每人即按其在此肉身内生活时的行为善恶,而受到光荣,或受到惩罚;他是否不赞成结婚;是否不责斥人第二次结婚;是否他不以吃肉为罪;是否让悔罪的人,重与教会和好,重入教会团体;是否相信:在圣洗中,赦免一切的罪,即:不仅赦免他自己故意犯的()罪;是否相信:在公教会以外,没有人得救。

几时候选人,这样被询问之后,圆满地表现合格,那时,他在神职人员与在俗教友们同意之下,便在全地区的主教集合之下,将受祝圣为主教。

 

 

 

 

注释

*今日学者,几乎一致公认:这些古老法规,来自高卢。纳巴区的教会[可参阅:Ch Munier, Les statuta Ecl Antiquae, Edition Etudes Critic/ves (Pa 1960);PL, 56, 879A]

*参看0325-0329

 


 

编号

0326   

标题

论覆手礼,算是神品圣事的材料-(资料)-教会圣职人员的圣秩

教宗

良一世

会议或书信

教会的古法规--第五世纪初叶或中叶

内容

Can. 90 (2) (主教)祝圣主教时,两位主教应手执福音经,并应置之于他(新主教)()顶上,且由一位主教,祝福他,而其余在场的主教们,都要用自己的双手,接触他的头。

 

 

 

 

注释

*今日学者,几乎一致公认:这些古老法规,来自高卢。纳巴区的教会[可参阅:Ch Munier, Les statuta Ecl Antiquae, Edition Etudes Critic/ves (Pa 1960);PL, 56, 879A]

*参看0325-0329

 


 

编号

0327   

标题

论覆手礼,算是神品圣事的材料-(资料)-教会圣职人员的圣秩

教宗

良一世

会议或书信

教会的古法规--第五世纪初叶或中叶

内容

Can. 91 (3) (主教)祝圣司铎时,主教祝福他(新司铎)并用手来覆在他的头上,而所有在场的司铎们,也要在主教覆手后,用自己的双手,覆在他的头上。

 

 

 

 

注释

*今日学者,几乎一致公认:这些古老法规,来自高卢。纳巴区的教会[可参阅:Ch Munier, Les statuta Ecl Antiquae, Edition Etudes Critic/ves (Pa 1960);PL, 56, 879A]

*参看0325-0329

 


 

编号

0328   

标题

论覆手礼,算是神品圣事的材料-(资料)-教会圣职人员的圣秩

教宗

良一世

会议或书信

教会的古法规--第五世纪初叶或中叶

内容

Can. 92 (4) (主教)祝圣六品执事时,祇有祝福他的主教,把自己的双手,放在他的头上,因为他不是被祝圣为司铎,而是被祝圣为执事-(服务员)[注:即被祝圣为主教服务,即为办理主教所命的事务(见:Hippoliti Rom. Traditio apostolica, can. 9, q. B. Botte, Hipp. de Rom (Sou. chr. 11, 1946))

 

 

 

 

注释

*今日学者,几乎一致公认:这些古老法规,来自高卢。纳巴区的教会[可参阅:Ch Munier, Les statuta Ecl Antiquae, Edition Etudes Critic/ves (Pa 1960);PL, 56, 879A]

*参看0325-0329

 


 

编号

0329   

标题

论覆手礼,算是神品圣事的材料-(资料)-教会圣职人员的圣秩

教宗

良一世

会议或书信

教会的古法规--第五世纪初叶或中叶

内容

Can. 93 (3) (主教)祝圣五品时,他(五品)并不领取覆手礼;他祇从主教手,领取空的圣盘与空的圣爵。而从总六品的手,应领取盛水的小水壶,以及洗手盘与洗手布。

 

 

 

 

注释

*今日学者,几乎一致公认:这些古老法规,来自高卢。纳巴区的教会[可参阅:Ch Munier, Les statuta Ecl Antiquae, Edition Etudes Critic/ves (Pa 1960);PL, 56, 879A]

*参看0325-0329

 


 

编号

0330   

标题

论恩宠与预定

教宗

申利溪

会议或书信

亚肋来会议──公元四七三年吁请罗取杜司铎服从小册

内容

你们的更正错误,正是公众的救援,而你们的定断(主张),正如补救(错误)的良方。因此 ,我也认为最好的良方就是:一方面我控告过去的错误,而在另一方面,我就予以原谅,并以有益的信认来表白我自己。故此,我按会议的最近规定,和你们一起惩斥他的这种说法:

因为他说:人不努力听从天主的恩宠;

 

 

 

 

注释

*罗取杜司铎是一个预定(Praedertinatianus)主义者,前后曾有两个会议,即:亚肋来会议与里昂会议,予以讨论。本小册由来茵城主教福斯多所撰,呈交高卢(法国)三十位开会的主教们。当然罗取杜司铎便予以签署服从。-见PL 125, 8\s; PL 53, 683 Dss

*参看0330-0343

 


 

编号

0331   

标题

论恩宠与预定

教宗

申利溪

会议或书信

亚肋来会议──公元四七三年吁请罗取杜司铎服从小册

内容

他说:自原祖犯罪后,人的自由意志完全消灭了;

 

 

 

 

注释

*罗取杜司铎是一个预定(Praedertinatianus)主义者,前后曾有两个会议,即:亚肋来会议与里昂会议,予以讨论。本小册由来茵城主教福斯多所撰,呈交高卢(法国)三十位开会的主教们。当然罗取杜司铎便予以签署服从。-见PL 125, 8\s; PL 53, 683 Dss

*参看0330-0343

 


 

编号

0332   

标题

论恩宠与预定

教宗

申利溪

会议或书信

亚肋来会议──公元四七三年吁请罗取杜司铎服从小册

内容

他说:基督是主又是我们的救主;祂不是为救所有的人而接受死亡。

 

 

 

 

注释

*罗取杜司铎是一个预定(Praedertinatianus)主义者,前后曾有两个会议,即:亚肋来会议与里昂会议,予以讨论。本小册由来茵城主教福斯多所撰,呈交高卢(法国)三十位开会的主教们。当然罗取杜司铎便予以签署服从。-见PL 125, 8\s; PL 53, 683 Dss

*参看0330-0343

 


 

编号

0333   

标题

论恩宠与预定

教宗

申利溪

会议或书信

亚肋来会议──公元四七三年吁请罗取杜司铎服从小册

内容

他说:天主的预定,强暴地迫人去丧亡,或说:丧亡的人,是由于天主的意愿而丧亡。

 

 

 

 

注释

*罗取杜司铎是一个预定(Praedertinatianus)主义者,前后曾有两个会议,即:亚肋来会议与里昂会议,予以讨论。本小册由来茵城主教福斯多所撰,呈交高卢(法国)三十位开会的主教们。当然罗取杜司铎便予以签署服从。-见PL 125, 8\s; PL 53, 683 Dss

*参看0330-0343

 


 

编号

0334   

标题

论恩宠与预定

教宗

申利溪

会议或书信

亚肋来会议──公元四七三年吁请罗取杜司铎服从小册

内容

他说:在合法地领受圣洗后,不拘谁犯罪,就因亚当而丧亡。

 

 

 

 

注释

*罗取杜司铎是一个预定(Praedertinatianus)主义者,前后曾有两个会议,即:亚肋来会议与里昂会议,予以讨论。本小册由来茵城主教福斯多所撰,呈交高卢(法国)三十位开会的主教们。当然罗取杜司铎便予以签署服从。-见PL 125, 8\s; PL 53, 683 Dss

*参看0330-0343

 


 

编号

0335   

标题

论恩宠与预定

教宗

申利溪

会议或书信

亚肋来会议──公元四七三年吁请罗取杜司铎服从小册

内容

他说:有些人,被注定丧亡,有些人()被预定()生。

 

 

 

 

注释

*罗取杜司铎是一个预定(Praedertinatianus)主义者,前后曾有两个会议,即:亚肋来会议与里昂会议,予以讨论。本小册由来茵城主教福斯多所撰,呈交高卢(法国)三十位开会的主教们。当然罗取杜司铎便予以签署服从。-见PL 125, 8\s; PL 53, 683 Dss

*参看0330-0343

 


 

编号

0336   

标题

论恩宠与预定

教宗

申利溪

会议或书信

亚肋来会议──公元四七三年吁请罗取杜司铎服从小册

内容

他说:自亚当直至基督,在外邦人中(即在外教人中),没有人,借着天主的第一恩宠,即借着本性的律法,因基督的来临而得救,因为人之自由意志,完全因着原祖而丧失了;

 

 

 

 

注释

*罗取杜司铎是一个预定(Praedertinatianus)主义者,前后曾有两个会议,即:亚肋来会议与里昂会议,予以讨论。本小册由来茵城主教福斯多所撰,呈交高卢(法国)三十位开会的主教们。当然罗取杜司铎便予以签署服从。-见PL 125, 8\s; PL 53, 683 Dss

*参看0330-0343

 


 

编号

0337   

标题

论恩宠与预定

教宗

申利溪

会议或书信

亚肋来会议──公元四七三年吁请罗取杜司铎服从小册

内容

他说:古圣祖,先知,或圣人中的若干大圣人,就在救赎时期之前,也已居住在天堂上了;

 

 

 

 

注释

*罗取杜司铎是一个预定(Praedertinatianus)主义者,前后曾有两个会议,即:亚肋来会议与里昂会议,予以讨论。本小册由来茵城主教福斯多所撰,呈交高卢(法国)三十位开会的主教们。当然罗取杜司铎便予以签署服从。-见PL 125, 8\s; PL 53, 683 Dss

*参看0330-0343

 


 

编号

0338   

标题

论恩宠与预定

教宗

申利溪

会议或书信

亚肋来会议──公元四七三年吁请罗取杜司铎服从小册

内容

他说:就是在地狱里,也没有火。

 

 

 

 

注释

*罗取杜司铎是一个预定(Praedertinatianus)主义者,前后曾有两个会议,即:亚肋来会议与里昂会议,予以讨论。本小册由来茵城主教福斯多所撰,呈交高卢(法国)三十位开会的主教们。当然罗取杜司铎便予以签署服从。-见PL 125, 8\s; PL 53, 683 Dss

*参看0330-0343

 


 

编号

0339   

标题

论恩宠与预定

教宗

申利溪

会议或书信

亚肋来会议──公元四七三年吁请罗取杜司铎服从小册

内容

以上种种说法,我都斥之为不敬的,充满亵圣的(邪说)。但我承认天主的恩庞;我常把人的奋勉自励,加在天主的恩宠上,且我声明:人的自由意志,不是受到消灭,而是受到蒙蔽,受到削弱;这使得救的人,受到威胁,而那丧亡的人,(若生前与恩宠合作,善用自由意志),也能获得救援。

 

 

 

 

注释

*罗取杜司铎是一个预定(Praedertinatianus)主义者,前后曾有两个会议,即:亚肋来会议与里昂会议,予以讨论。本小册由来茵城主教福斯多所撰,呈交高卢(法国)三十位开会的主教们。当然罗取杜司铎便予以签署服从。-见PL 125, 8\s; PL 53, 683 Dss

*参看0330-0343

 


 

编号

0340   

标题

论恩宠与预定

教宗

申利溪

会议或书信

亚肋来会议──公元四七三年吁请罗取杜司铎服从小册

内容

基督也是天主,也是我们天主,也是我们的救主,由于自己善良的富裕,为众人而死,作为赎价;且因祂是众人的救主,尤其是信徒的救主,「祂对一切呼号祂的人,都是富有慈惠的」(罗:十,十二),所以,祂愿意,没有一个人丧亡,而且,为了使我的良心,在此大事上,获得满足,我记起我从前说过:基督来世上,祗为那些由(天主)所预定信仰祂的人们(当时我曾引用:玛:廿,廿八;廿六,廿八;希:九,廿七,以证明我的说法);可是如今,由于我得知圣经丰富的证明权威,并由于我发现古老的传统道理,我自愿(更正以上的错误)承认:基督来世,也为那些丧亡的人们,因为基督不愿意他们丧亡。而且,天主的无限善良,无限慈悲,也不该只限于那些得救的人们,因为如果我们说,基督祇补救那些被救赎的人们,那么,我们就好像说,那些因轻视救赎而被证明为应受罚的人们,没有受到救赎。

 

 

 

 

注释

*罗取杜司铎是一个预定(Praedertinatianus)主义者,前后曾有两个会议,即:亚肋来会议与里昂会议,予以讨论。本小册由来茵城主教福斯多所撰,呈交高卢(法国)三十位开会的主教们。当然罗取杜司铎便予以签署服从。-见PL 125, 8\s; PL 53, 683 Dss

*参看0330-0343

 


 

编号

0341   

标题

论恩宠与预定

教宗

申利溪

会议或书信

亚肋来会议──公元四七三年吁请罗取杜司铎服从小册

内容

我也主张:有些人,由于理智,由于宇宙的秩序,即由于恩宠的律法,有些人,由于梅瑟的律法,有些人,由于天主刻在众人心中自然律法(参阅:罗:二,五),因期望基督的来临,都曾获得救援;可是,从世初,因原罪的关系,若无(基督)圣血的「代祷」,谁也不会得救。

 

 

 

 

注释

*罗取杜司铎是一个预定(Praedertinatianus)主义者,前后曾有两个会议,即:亚肋来会议与里昂会议,予以讨论。本小册由来茵城主教福斯多所撰,呈交高卢(法国)三十位开会的主教们。当然罗取杜司铎便予以签署服从。-见PL 125, 8\s; PL 53, 683 Dss

*参看0330-0343

 


 

编号

0342   

标题

论恩宠与预定

教宗

申利溪

会议或书信

亚肋来会议──公元四七三年吁请罗取杜司铎服从小册

内容

我也相信:(地狱的)永火与地狱中的火焰,是为那些犯死罪的人们所准备的,因为罪人既然固执至死不肯改过,那么,他们理宜受到天主的公义审判,因为他们没有全心信仰这一切道理。

 

 

 

 

注释

*罗取杜司铎是一个预定(Praedertinatianus)主义者,前后曾有两个会议,即:亚肋来会议与里昂会议,予以讨论。本小册由来茵城主教福斯多所撰,呈交高卢(法国)三十位开会的主教们。当然罗取杜司铎便予以签署服从。-见PL 125, 8\s; PL 53, 683 Dss

*参看0330-0343

 


 

编号

0343   

标题

论恩宠与预定

教宗

申利溪

会议或书信

亚肋来会议──公元四七三年吁请罗取杜司铎服从小册

内容

诸位在座的神圣教长,请为我祈祷!-我罗取杜司铎,亲笔签署这封书信,而且,我信认这信中所训诲的一切,而我也责斥这信中所责斥一切。

 

 

 

 

注释

*罗取杜司铎是一个预定(Praedertinatianus)主义者,前后曾有两个会议,即:亚肋来会议与里昂会议,予以讨论。本小册由来茵城主教福斯多所撰,呈交高卢(法国)三十位开会的主教们。当然罗取杜司铎便予以签署服从。-见PL 125, 8\s; PL 53, 683 Dss

*参看0330-0343

 


 

编号

0344   

标题

论罗马教宗以及大公会议的权威

教宗

申利溪

会议或书信

致君士坦丁堡主教亚加丘书--公元四七六年一月十日

内容

3 [C.2]-前任教宗们的教诲,昭然常存,留下了神圣的回忆,无容予以争辩;任何似乎倾向新异学说的人们,也无需再加以教导;盖所有可能为异教人受骗之处,或可能在天主的葡萄园中应予培育的道理,无不明辨示众,昭然若揭。兹因仁慈无比的皇上信誉,请你放弃召开会议的呼吁......(6)[3]为此,至爱的仁兄,我劝你,用尽方法,竭力抵制坏人召开会议的企图,因为他们召开会议的目的,无非是为标新立异,倡导邪说,或是为使信理的真实性,陷于犹豫两可的境地。如果在讨论正常事理上,有什么不明了之处,那么,铎职的审慎权威,必将予以证清;例如:起初的雅略异端,后来的纳斯铎异端,以及最近的廖斯谷(Dioscorus)与欧底葛异端,都已被斥为不敬的邪说。如今-愿天主我们的救主基督的仁慈鉴临-我该通知大家知道:相反全球主的司祭以及君王(即世俗教会管理者)的主张,恢复那些被惩罚者的企图,乃是可憎恶的()..….

 

 

 

 

注释

*教宗在信中,根据尼采、厄弗所、加千陶等会议,攻斥各种异端邪说-见PL 58, 41B

 


 

编号

0345   

标题

论教会的自由

教宗

斐理斯二()

会议或书信

致日诺皇帝书--公元四八三年三月十三日至四九二年三月一日

内容

既然,即使野蛮的民族,不认识神性的民族,即在处理一人事上,也常因外教人的律法尊重任何使者的自由,那么,如众所周知:一位罗马皇帝,且是信奉基督的元首,尤其在属神的事上,更该如何保全(使者)自由的完整

但我认为:你的虔诚,虽不愿为自己的法律所束缚,但亦该服从上天的律令,你虽自知拥有处理人事的权柄,但对属神的事理,由天主委派的人所宣示者,也不该犹豫予以接受;我想:如果你现世的君王,让公教会运用自己的律法,绝不容许任何人侵犯那个曾复还你王权的教会自由权,那么,毫无疑问,这一定是为你们有利的。田为这一定有利于你们的事:盖你们既然在有关天主的事上,按照基督君王建立司祭的意旨,设法甘愿服从,而不愿越权,甘愿学习主教们的神圣训导,而不愿训导他们,甘愿跟随教会的规范,而不愿教会听从人的律法,也不愿教会的规定,受到控制,因为天主愿意你慈善,你热诚的颈项,服从教会的规定,以免你违犯上天的安排而开罪于安排者-天主。

 


 

编号

0347   

标题

论地上的两个无上大权

教宗

集拉修一世

会议或书信

上亚纳大削一世皇帝书--公元四九四年

内容

伟大的君王啊﹗这世界主要统治权有二:()是神圣的司祭权;()是君主的王权;其中司祭权更为重要,因为君王本身在属神的事上,也受司祭权管理。极慈悲之子﹗虽然你荣登人类的王位,但你热诚地服从那处理天主事务的主教们,而你向他们,请示那有关你救灵之事;故你知道,你该向他们求领天上的圣事,并该服从他们吩咐;而在宗教的领域里,你该服从他们而不是管辖他们,所以,是你该听从他们的判断,不是你迫他们来听从你的意旨。至于有关公共秩序方面的事,教会首长(主教)知道,这是属于你王上的权限;他们也该服从你的法律,以免在世俗的事上,似与王上的意见不合。因此,我请问你,你应以何种心情,来服从那些分施奥迹的可敬神长呢﹖正如司祭们,若在敬礼天主的事上,缄默不语,(袖手旁观)那么,他们将要遭遇的危机,决不是轻微的;同样,如果人们应该服从(而不服从司祭们的吩咐),反而予以轻视,那么,他们将要面临的危险,也不是平常的。

如果信友们对一般正确的讲论天主事理的司祭们,尚宜予以衷心的服从,那么,那至尊上天愿意全体司祭(主教)所召开的会议,这自然也就是全教会所举行的虔诚(会议),那()府的元首(指皇上),岂不更该予以赞同吗﹖

(3)在那里,显然你王上的虔诚,会注意到,从没有人,完全以人的主意,能高抬自己,在他(罗马教宗)的特权与他的信仰之上;因为他是由基督所建立,为全(教会的)元首;他常为可敬教会所公认,拥有首席地位。那天主所制定的,虽能为人类的狂妄所攻击,但决不能为任何权势所胜过。

 

 

 

 

注释

*这是古代教会最著名的文献:论地上的两个权力-见PL 59,42A

 


 

编号

0348   

标题

论教会的赦罪权

教宗

集拉修一世

会议或书信

罗马会议-赦免弥塞农的文告--公元四九五年五月十三日

内容

全能仁慈的天主,通过教会的虔敬,愿意对有些谋求补救的灵魂,予以拒绝;无疑地,这是出于造主-天主自己,即出自属神的「痛恨」,一如教会对弥塞农一样,其实,我们当时也没有必要,予以收容;况且,我们的救主,曾特别把赦罪大权,交给真福伯多禄宗徒,说:「不拘谁,你在地上予以束缚的,在天上,也被束缚;你在地上宽释的,在天上也被宽释」(玛:十六,十九)。正如:从这些话里证明,没有什么例外;同样,宗座的职权,一般说来,能不赦免全部的罪,亦能赦免全部的罪;尤其在全体罪人,诚心忏悔,改邪归正的时候,教会就该对他们全体,表示慈悲的风度,毫不迟疑地,给他们赦免教会的惩罚,解除他们罪恶的束缚......

故此,我们尽可能,在主的容许之下,供给他们所希望的救援;至于赦免他们全部的罪罚,那是超越我们的能力;我们让天主去判断他们,而他们()不能责怪我们,为什么我们给活人赦免罪恶(那是由于天主的恩赐,教会可能这样做),而不给死人赦免罪罚呢?显然,这是我们不能做的事。因为按圣经所载:「你们在地上束缚的」;所以,那一定不在地上的人,不是由人而是由天主去予以审判了。那主-(基督) ,未曾交给宗徒们的权柄,教会也不敢僭越,因为对活人的事是一回事,而对死人的事,那是又一回事。

 

 

 

 

注释

*弥塞农-教宗的钦使,叛离教宗而附和亚该溪的异端。公元四八五年十月遭受绝罚,后获赦免,相反了罗马会议的规定。Ed. CSEL 35, 484s (=Coll. Avell, EP. 103)

 


 

编号

0349   

标题

论罪之赦免

教宗

集拉修一世

会议或书信

罗马会议-赦免弥塞农的文告--公元四九五年五月十三日

内容

主说:凡……出言干犯圣神的,在今世及来世,都不得赦免」(玛:十二32)。但我们知道,不知有多少干犯圣神的人,例为各种异教人……回头改过,来信仰公教信理,获得今生亵圣罪的赦免,且即怀有来生得救(享福)的希望?而主的话,并不因此而失真,也未尝为人所妄想为无效者,因为这种干犯圣神的人,自然也不受「这句话」的束缚。同样,若望宗徒也说过:「谁若看见自己的弟兄,犯了不至于死的罪,就应当祈求,天主必赏赐他生命……然而有的罪,却是至于死的罪,为这样的罪,我不说要人祈求」(若一:五,十六-十七)。是的,谁怙恶不改,那就是至于死地的罪;谁若回头改过,那就是不至于死地的罪。这就是说:教会由于天主所赋予的权柄,没有不能赦免的罪过;换言之,罪人若回头悔改,教会若为他祈求,那就没有不能赦免的罪过,也就是:没有不能宽恕的罪人,因为,基督曾对教会说过:「你们在地上,不拘赦谁的罪,在天上,他也就获得赦免……」(参阅:玛:十八18)。反之,谁若固执不肯悔改,那么,不管大小轻重,正如吾主所说的,都永远不得赦免;但若罪人悔改,那就不可同日而语了。

 


 

编号

0350   

标题

论罗马教宗的首席地位

会议或书信

集拉修法令或「审核书籍」的律书--年份不详

内容

除了我们上述的先知书,福音,以及宗徒著作,证明教会,借着恩宠,由天主亲自创立之外,我们认为:这也应该加以声明的;那就是:传遍全球的各地公教会,虽然都是基督的一个「洞房」-(宫殿)-,但其中的罗马圣教会,是其它各地教会的首领,而因主救主在福吾上的谕旨,获得首席地位,因为祂说:「你是伯多禄(盘石)在你这盘石上,我要建立我的教会,阴间的门,决不能战胜她。我要将天国的钥匙交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束缚的,在天上也要被束缚;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被释放」(玛:十六,十八-)。此外,还加上至福保禄宗徒的作伴;他是特选之器,他不是像异教人所妄想的,在另一个日子,而是在同一个日子,同一个时刻,与伯多禄一起在这罗马城,在凯撤尼罗权下,受到(殉道的)光荣两获得冠冕;而且,同样还有许多殉道者,在此罗马圣城,献身于主基督,而使这罗马圣城,所受到的尊敬,超越在其它各城之上。

 

 

 

 

注释

*今日许多学者,都认为:这是一部律令选集,包括意大利北部以及法国南部各地历代教会文献,由一第六世纪的私人所集成,共分五部份:()论圣神与基督之名号(* 一七八)圣经上的律例[* 一七九]()对罗马教宗的首席地立以及宗主教的宗座宣言[* 三五零]()对大公会议的宣言[* 三五二]()对教会作家的著作以及伪经,异教书籍的律法(* 三五三)。这第一与第二部份,至少在本质上,可归于教宗达玛苏第一世;对于第三部份,则学者之意见不一;至于第四及第五部份,一定教宗达玛苏以后的文献。参阅:PL 59, 159B, 164B; PL 13, 374; 19, 373A

*参看0350-0354

 


 

编号

0351   

标题

论罗马教宗的首席地位

会议或书信

集拉修法令或「审核书籍」的律书--年份不详

内容

为此,这罗马教会的伯多禄的宗座,是第一个,「没有瑕疵,没有皱纹,或其它类似的缺陷」(弗:五,二七)。而第二个宗座,是真福伯多禄建立在亚历山大的宗座,由他的门徒兼福音圣史,所奉献于伯多禄的......第三个宗座-是由至福伯多禄所建立于安提约的光荣宗座,因为伯多禄宗徒,先居于安提约,后乃驻于罗马;而且,「基督信徒」的名号,就是从此城的新外邦人开始(参阅:宗:十一,廿六)

 

 

 

 

注释

*今日许多学者,都认为:这是一部律令选集,包括意大利北部以及法国南部各地历代教会文献,由一第六世纪的私人所集成,共分五部份:()论圣神与基督之名号(* 一七八)圣经上的律例[* 一七九]()对罗马教宗的首席地立以及宗主教的宗座宣言[* 三五零]()对大公会议的宣言[* 三五二]()对教会作家的著作以及伪经,异教书籍的律法(* 三五三)。这第一与第二部份,至少在本质上,可归于教宗达玛苏第一世;对于第三部份,则学者之意见不一;至于第四及第五部份,一定教宗达玛苏以后的文献。参阅:PL 59, 159B, 164B; PL 13, 374; 19, 373A

*参看0350-0354

 


 

编号

0352   

标题

论大公会议的权力

会议或书信

集拉修法令或「审核书籍」的律书--年份不详

内容

虽然,谁也不能把教会建基于别人,而不建基于基督耶稣(参阅:格前:三,十一),可是,这罗马圣教会,为了训导起见,除了我们通常采纳的新旧约以外,也不禁止人采用其它文献,那就是:尼采圣公会议的文献…[君士坦丁堡圣公会议的文献......马千陶异端,就在这会议中,遭受摈弃](注:这括号内的字句,一定不在亚加溪与教会分裂之前(公元五一九年)加上的)-:圣厄弗所大公会议文献;加千陶会议文献。[但若尚有其它会议文献,由教父们所制定者,我们则决定,在以上四大公会议的文献权威之后,也该予以采纳,予以遵守为要。]

 

 

 

 

注释

*今日许多学者,都认为:这是一部律令选集,包括意大利北部以及法国南部各地历代教会文献,由一第六世纪的私人所集成,共分五部份:()论圣神与基督之名号(* 一七八)圣经上的律例[* 一七九]()对罗马教宗的首席地立以及宗主教的宗座宣言[* 三五零]()对大公会议的宣言[* 三五二]()对教会作家的著作以及伪经,异教书籍的律法(* 三五三)。这第一与第二部份,至少在本质上,可归于教宗达玛苏第一世;对于第三部份,则学者之意见不一;至于第四及第五部份,一定教宗达玛苏以后的文献。参阅:PL 59, 159B, 164B; PL 13, 374; 19, 373A

*参看0350-0354

 


 

编号

0353   

标题

在灵修方面,应予采用的经书

会议或书信

集拉修法令或「审核书籍」的律书--年份不详

内容

[如今我们要讨论,那些圣教父们的著作,为公教会所采纳者];即:殉道真福希彼廉-加答祺主教[所有的著作,都该予以采纳]。同样,额我略,纳齐主教,大巴西略、亚历山大的亚大纳削,若望基所,亚历山大的德斐罗,亚历山大的济利禄,盎博罗削,奥斯定,热罗尼莫,拨罗斯(Prosper Aquit)(各位圣师)著作-都应予以采用。同样,圣良教宗致君士坦丁堡主教弗拉维书,也可予以采用。该信中有些句节,虽令人争辩不休,但该信内容,决不应该遭受摈弃。同样,我们审定,所有正宗的(东方)教父,若与罗马圣教会,没有分裂的话,则他们的著作,亦应予以诵读为要。

同样,历代教宗,所颁发于各地教父,以答复他们请示的各种律令书信,也该予以尊重而采纳之。

同样,殉道圣人的记录......但按古老习惯,为了特殊谨慎起见,在罗马圣教会中,并不朗诵殉道圣人的记录,因为一方面,作者姓名不详,而在另一方面,因为记录中的事实,被认为是为外教人,或为本地人所加添的,或与事情发生的境遇,不太相配......为此缘故......在罗马圣教会内,并不朗诵,以免贻人「浮夸」的口实。但是我们,偕同上述圣教会,对所有殉道者,以及他们壮烈的牺牲,为天主为众人所共认,应竭诚予以尊敬。

同样,对于教父们的保禄、安当、依拉利等隐修者的传记,由至福热罗尼莫所撰的,也该予以尊敬和采纳。

[继续告以应采纳的著作,来到公教徒的手中,那就切记圣保禄宗徒的教训:「应当考验一切,好的,应予以保持」(得前:五,廿一)。同样,热心会士罗斐农(Rufinus)曾出版了不少教会人士的著作,其中也有注释圣经者。但因可敬热罗尼莫曾经指出,其中有些地方,出自作者的自由意见,我们先要认识热罗尼莫的意见,然后跟随他的想去就好了;这不仅对罗斐农是如此,即对其他热氏屡次所提起的有关热心事主,以及宗教信仰的一切作者,也是如此,还有奥利振的一些著作,并未为热氏所摈弃者,我们也当予以采用朗诵。对其他著作,我们可以说,该与他们的作者,应一并予以摈弃......

 

 

 

 

注释

*今日许多学者,都认为:这是一部律令选集,包括意大利北部以及法国南部各地历代教会文献,由一第六世纪的私人所集成,共分五部份:()论圣神与基督之名号(* 一七八)圣经上的律例[* 一七九]()对罗马教宗的首席地立以及宗主教的宗座宣言[* 三五零]()对大公会议的宣言[* 三五二]()对教会作家的著作以及伪经,异教书籍的律法(* 三五三)。这第一与第二部份,至少在本质上,可归于教宗达玛苏第一世;对于第三部份,则学者之意见不一;至于第四及第五部份,一定教宗达玛苏以后的文献。参阅:PL 59, 159B, 164B; PL 13, 374; 19, 373A

*参看0350-0354

 


 

编号

0354   

标题

论不该采用的著作

会议或书信

集拉修法令或「审核书籍」的律书--年份不详

内容

对诸凡异教人或裂教人所著所讲的一切作品,罗马公教会-由宗徒传下来的教会,绝不予以接受,[接下去,便列举一列系的伪经-包括狭义与广义的伪经在内,即带有异端色彩的书籍,亦一一提及]

诸如此类,由异教人所讲所著的一切书籍,不胜枚举;我们承认,凡此种种,不特遭受摈弃,且为整个罗马公教会-由宗徒传下的教会所废除,并把他们的「权威」,他们的附和者,一律予以绝罚,永不宽贷。

 

 

 

 

注释

*今日许多学者,都认为:这是一部律令选集,包括意大利北部以及法国南部各地历代教会文献,由一第六世纪的私人所集成,共分五部份:()论圣神与基督之名号(* 一七八)圣经上的律例[* 一七九]()对罗马教宗的首席地立以及宗主教的宗座宣言[* 三五零]()对大公会议的宣言[* 三五二]()对教会作家的著作以及伪经,异教书籍的律法(* 三五三)。这第一与第二部份,至少在本质上,可归于教宗达玛苏第一世;对于第三部份,则学者之意见不一;至于第四及第五部份,一定教宗达玛苏以后的文献。参阅:PL 59, 159B, 164B; PL 13, 374; 19, 373A

*参看0350-0354

 


 

编号

0355   

标题

在基督内有两个性()

会议或书信

必要文件-攻斥欧底葛与纳斯铎--年份不详

内容

C.4 虽然,同一个主耶稣基督-全天主全人-人而天主,人性的一切,便是天主而人的一切,天主性的一切,也便是人而天主的一切,可是,为使这个奥迹,得以保存,而不能有所分散解体,故祂全部人性,得以保全,而不影响于祂的人性......

 


 

编号

0356   

标题

论裂教人所施行的圣事效能

教宗

亚纳大削二世

会议或书信

上亚纳大削一世皇帝书--公元四九六年

内容

按公教会的习惯,你坦诚的无比神圣的心胸,应该承认:无论是亚加溪-(裂教头目)-所付洗者,或是亚加溪按规祝圣为司铎为六品者,都不会因亚加溪的()名,而被沾污(或因而受害),虽然表面看来,圣事的恩宠,也许因由不义之人所转授,似乎不会稳固。其实,付洗者,不管是奸夫,或是窃贼,而其所施行之圣洗,所施于领洗人的恩赐,丝毫不会减损。原因是:那藉鸽()所发出的话,说:「(这是我的爱子)-这是那付洗者」(路:三,十六),绝不会受到人性方面的污染.(参阅:圣奥斯定-书信-PL43, 66-67)-盖那看得见的阳光,穿过肮脏不堪的地区时,尚不会污染,何况那创造太阳的主宰德能,决不会受那不配的服务员所限制…...

C.9 (8) 因此,那不好好为恩宠服务者,祇是自己害自己而已。因为他(恶人)所施行的圣事,丝毫无损,故他人仍可获得该圣事的完整效能。

 


 

编号

0357   

标题

宣誓的信理

教宗

亚纳大削二世

会议或书信

致里尼独主教劳楞斯书--公元四九七年(Lignido in Illyrico

内容

所以,我们信认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天主之子-独生子按天主性而言,固然在万世之前,无始之始,由父所生,但同一基督,在此近世,从圣童贞玛利亚(受孕)而成为血肉,成为完人,具有理性的灵魂与其所摄取的肉躯;祂按天主性,是与()父同一性体.,但按人性,祂是与我人同一性体。因为这(天主性与人性)两个完整的性体,无言可喻地合而为一。因此,我们相信:同一基督,是天主之子,也是人子,是由父(所生的)独生子,是从死者中(复活出来)的首生子;同时我们知道,祂按天主性,即按祂是万有之主而论,固然与()父,同是永远的,但祂屑肯在圣童贞,向天使说:「看,主的婢女在此,愿按你的话,成就于我」(路:一,卅八)而表示同意之后,就无言可喻地从圣童贞那里,建筑圣殿-(即由圣童贞取得肉躯),并与肉躯合而为一;而这肉躯,不是同永远,出自自己的性体,从天降下的,而是出自我人的性体,那就是出自童贞(圣母)。祂所摄取的,并与之结合的,不是意指:天主圣言处于肉躯内,好像是外表的幻像,而是意指:毫不混淆地,也毫不变更地(天主圣言)把祂原来的天主性体,和我人的原始人性,合而为一。因为那无始之始的天主圣言,因自己的多多善良,屑肯与我人的原始人性结合为一;但这不是混淆的,而是两个性体的合一,而祂便成为有形可见的,那就是圣经所载的:「你们拆毁这座圣殿,三天之内,我要把它重建起来」的肉躯。(若:二,十九)。盖基督耶稣,按祂所摄取的我人的性体而论,被拆毁了(即被处死了),而按祂的天主性,即按祂是万有之主而言,祂把那被拆毁的圣殿(即祂已被处死的肉躯),重建起来了(即使祂死去的肉躯,复活了)

 

 

 

 

注释

*参看0357-0359

 


 

编号

0358   

标题

宣誓的信理

教宗

亚纳大削二世

会议或书信

致里尼独主教劳楞斯书--公元四九七年(Lignido in Illyrico

内容

而基督在重与我人的人性结合(复活)-之后,永不撤离自己的肉躯-殿宇-,且因祂的莫可名言的慈善,祂也不能离开祂的肉躯;但祂仍是主耶稣基督,一方面是可能受苦的,而在另一方面,祂也是不可能受苦的;盖按人性而言,祂是可能受苦的,但按天主性而言,祂是不可能受苦的。为此,天主圣言,曾再把自己的殿宇,重建起来并在自己内,为我人的人性复活与更新而工作。再者,主基督,从死者中复活后,曾显现于门徒们,说:「你们摸摸我,应该知道:鬼神是没有肉躯和骨头的,如同你们看我,却是有的」(路:二四,三九)。祂不是说:「如同你们说我是(神体)」,而是说:「如同你们看我,却是有的」这叫你看到:祂所有的(肉躯),和他们所想的(神体),不是互相混淆,也不是互相改变,也不是互相变质,而是二者合而为一。为此缘故,祂一方面,把自己(手足上)的钉痕,以及肋旁的伤痕,显示给他的门徒们,而在另一方面,祂和他们一起进食,俾能藉此一切,把我人人性,在祂自己内,复活更新的道理,教训他们,且因祂按祂()福的天主性体而论,是不能转变的,不能改变的,不能受苦的,不能死亡的,不缺少什么的,什么欲望,都如意满足的,但一方面,祂曾容忍自己的肉躯-(殿宇)-受到埋葬,而祂以牠自己的德能,使它复活起来;而在另一方面,祂即藉祂自己殿宇的重建完成,为我人人性的复活而工作。

 

 

 

 

注释

*参看0357-0359

 


 

编号

0359   

标题

宣誓的信理

教宗

亚纳大削二世

会议或书信

致里尼独主教劳楞斯书--公元四九七年(Lignido in Illyrico

内容

但谁若说:基督是异于常人的人,或说:天主是可能受苦的;或说:天主在肉躯内生活;或说:基督的天主性,没有与肉躯,合而为一;或说:祂的肉躯,从天降下的,是幻像;或说:天主圣言,是可能死亡的,且也必须死亡,好使圣父使它复活起来;或说:天主圣言所取的肉躯,没有灵魂;或祂所取的人性而没有人的情感;或说:基督的两个性体,互相混淆而成为一个混合性体,而不相信: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有两个不相混淆的性体,而具有一个位格,因此,而是一个基督,一个同一的「子」,那么,凡此种种的人,都为公教会且由宗徒传下来的教会所绝罚。

 

 

 

 

注释

*参看0357-0359

 


 

编号

0360   

标题

论灵魂的来源,并论原罪

教宗

亚纳大削二世

会议或书信

致高卢各地主教们的公函--公元四九八年八月廿三日

内容

C.1 §2[有些异教人说]﹕正如人体,由父母的「物质」,传授下来的,同样,人灵也是由父母的精神体那里传下来的...(§4)因此,他们相反属神的道理,用太过肉性的想法,想人的灵魂,怎能按天主的肖像,从(父母二)人的体质混合而流出组成呢?其实,那自始造人的(天主),今天并没有停止工作,正如基督亲自说过的:「我父到现在一直工作,我也应该工作」(若:五,十七)…...再说,他们也应该了解圣经所载的话,说:「永生的天主,一举而创造了万物」(德:十八,一)。故此,如果圣经所载的,是指:天主「势能地」已安排了各种受造物的种类与秩序,那么,那也不能否认的是:「天主就其为『万有之原』」而论,祂一直到现在,还是在工作着』(参阅:圣奥斯定:创世纪注释:PL 34,341)。所以,健全的道理,使我们心安理得,盖天主「叫那不存在的,成为存在的」(罗:四,十七)

 

 

 

 

注释

*参看0360-0361

 


 

编号

0361   

标题

论灵魂的来源,并论原罪

教宗

亚纳大削二世

会议或书信

致高卢各地主教们的公函--公元四九八年八月廿三日

内容

C.4§7 也许有人自以为理直气壮地说:人灵既染着罪污,理宜说是由父母传授;但他们应该明智地予以分辨:因为罪是缺陷,故实际上,父母并没有传授什么;换言之,父母带给子女的,是罪之恶,是罪之罚,而使其子女,生来就是罪人-即带有原罪的人。显然,这与天主无干,因为天主曾用死亡来吓阻原祖犯罪,并预先警告他,不要使人类陷于凶恶之中。由是观之,(原罪)显然是由父母传下来的;而且,什么叫做「天主自始至终或已工作,或还在工作」,也从此可知了。

 

 

 

 

注释

*参看0360-0361

 


 

编号

0362   

标题

论世上的两大权力

教宗

辛马古

会议或书信

上亚纳斯打一世皇帝书--公元五0六年之后

内容

()让我们把君王的尊荣(地位),和司祭的尊荣(地位)相比,就可知道,君王与司祭,完全不同:前者管理人事,后者却处理天主的事。你是君王,你从司祭()受洗,领圣事,请求祈祷,希望祝福,并要求补赎。总之,你管理人事,而他(司祭)却分施天主的恩赐。所以,你不要说,你比他更大;其实,尊荣(地位)是平等的……愿君王在天主与天使们的鉴临下,作他的判断;愿我们,大家作为万世的「明镜」;事实上,司祭的善生,或君王的虔诚端肃,就是万世的好榜样,因为人类就是由这二个权力所管理,谁也不该逞强,侵犯天主的事理,尤其是因为这两个尊荣权力,似乎都是永久性的,而人类也永久需要这两种权力,因为即使在人的观点下,要下判断的时候,也必须审慎:是否与天主的判断相符合。也许你要说,按圣经所载:「要服从一切权力(参阅:铎:三,一)。是的,我们在此世,要接受(服务)人的权力,但这必须以不相反天主的旨意为限。此外,一切权力,尚出自天主,何况那管理天主事的权力吗?你()在我们内,呈献于天主,那我们就在你内,亦呈献于天主了。

 


 

编号

0363   

标题

关于基督神学的信理

教宗

奥弥斯

会议或书信

奥弥斯教宗送交君士坦丁堡的信理小册--公元五一五年八月十一日

内容

(1) 救援第一,就是遵守正直信仰的规格,且绝不与教父们的教诲,背道而驰。再者,我主耶稣基督的道理,不能置若罔闻,祂说:「你是伯多禄,且在这盘石上我将建立「我的教会」(玛:十六,十八)。这是我主的话,已由事实证明,因为在这宗座上的公教会,常保纯洁无瑕。

 

 

 

 

注释

*这是为那些从亚加溪裂教中归正的神职人员,宣誓信理之用;由教宗钦使送去,乃于公元五一七年三月十八日签署后,携归罗马。

*参看0363-0365

 


 

编号

0364   

标题

关于基督神学的信理

教宗

奥弥斯

会议或书信

奥弥斯教宗送交君士坦丁堡的信理小册--公元五一五年八月十一日

内容

(2) 所以,我们为了希望信德与望德绝不分离,并为了在一切事上,追随教父的遗训,我们绝罚一切异端份子,尤其是纳斯铎异端;他从前是君士坦丁堡主教,后在厄弗所公会议中,罗马天主教教宗并为亚历山大城主教圣济利禄所惩罚。同这人一伙的欧帝葛与亚历山大的廖斯谷(Dioscorus),〔相仿地〕在我们所追随的,拥护的加千陶公会议中,受到惩罚;我们也一并予以绝罚。〔其实,加千陶公会议,就是跟随尼采公会议,宣扬了宗徒(传下来)的信理〕。

(3) 还有那弒父的弟茂德〔我们深予痛恨〕,还有那外号亚厄罗(Aelurus),他的门徒,并在一切事上附和他的那个亚历山大的伯多禄,同样,还有那个昔为君士坦丁保的主教,后为宗座惩罚的亚加溪,以及他们的同犯,他们的附和者,或加入他们团体者,我们一并予以惩斥,予以绝罚。因为〔亚加溪〕,既与他们同流合污,理应遭受类似他们的惩罚。至于安提约的伯多禄,连同他们的附从者,以及上面所写的一切人,我们也一并予以惩罚。

 

 

 

 

注释

*这是为那些从亚加溪裂教中归正的神职人员,宣誓信理之用;由教宗钦使送去,乃于公元五一七年三月十八日签署后,携归罗马。

*参看0363-0365

 


 

编号

0365   

标题

关于基督神学的信理

教宗

奥弥斯

会议或书信

奥弥斯教宗送交君士坦丁堡的信理小册--公元五一五年八月十一日

内容

(4) 故此,我们对真福良教宗所写有关基督教的所有书信,我们全部予以接纳和承认。从此,一如我们所预言过的,我们要在一切事上,追随宗座,并要宣扬她的一切典章。如此,我才希望,得和你们通功,得和宗座所宣扬的团体,团结一致,因为唯有在团体内,基督的真实教会,才会完整结实,屹立不移。同时,我()也预许:谁若不赞成宗座-(即不与宗座同心合意)-,即和公教会断绝通功-(即自己弃绝于公教会之外)-者,则他们的名字,在神圣的奥迹中-(即在弥撒圣祭中)-不当被人提起。〔假设我企图出规,另信一种信理,那么,我承认,我是和那些为我惩罚的人们同犯〕。

(5) 但我(决不这样做),我如今亲手签署我这个信誓,呈献于你奥弥斯-罗马地的可敬圣教宗……

 

 

 

 

注释

*这是为那些从亚加溪裂教中归正的神职人员,宣誓信理之用;由教宗钦使送去,乃于公元五一七年三月十八日签署后,携归罗马。

*参看0363-0365

 


 

编号

0366   

标题

论恩宠

教宗

奥弥斯

会议或书信

致非洲主教巴撒沙书--公元五二0年八月十三日

内容

C.5 虽然奥斯定有许多讨论恩宠的著作,尤其是在他致依拉利和拨尔斯(Prpsperus)书中,更能令人丰富地认识「恩宠」的道理,但罗马教会,即那公教会,对人的自由意志以及天主的恩宠,究竟跟随什么,保持什么道理。事实上,这在教会档案中的文献:Capitula里,已有明示;但若在那里有所短缺,或你们认为,尚须加以补充,那么,我们认为:谁若用心思考宗徒的道理,他就会知道:他应该跟随什么。

 

 

 

 

注释

*巴主教在流徙时,曾把来因主教福斯多论恩宠的道理,请罗马教宗裁判(PL. 63,489)-无疑地*370曾提及教宗的覆文。

 


 

编号

0367   

标题

论天主圣三

教宗

奥弥斯

会议或书信

致犹斯帝书王书--公元五二一年三月廿六日

内容

天主圣三,就是父及子及圣神,而是一个天主,因为立法者-(天主)-特别地说过:「以色列!你要听:上主,你是天主,是唯一的天主」(申:六,四-与思高本稍异)。谁若另有所思,那就必然如此:或者他把天主性,分为许多个,或者,他妄想圣三的性体本身,特别受到分割(痛苦);但这种想法,或陷于外教人的多神主义,或把那有形的痛苦(惩罚),搬到那绝不可受苦的性体上去-(那都是不合理的)-。

  (8) 圣三只有一个,在数目上并不添增,在容量上,并不增加,也不能予以澈悟,或予以明辨天主的性体。所以,任何受造之物,即使是无形的神体,也不能揭开这永远无法揭开的神性秘密;那么,谁敢冒昧企图把神性分割,而以人性的智慧,去妄测天主性的奥妙呢?让我们大家朝拜父及子及圣神、清晰不分的,无法予以彻悟、无言可喻的圣三性体吧!在圣三里,论位虽有分别,但论其性体的数目,只有一个;这样,我们才得以保全天主的唯一性体,保全三位的特性,好使我们,一方面不否认三位的特殊性,而在另一方面,天主三位,也不改变唯一的天主性体。

  (9) 这是圣的、无法予以彻悟的圣三的伟大奥迹,即:天主父,天主子,天主圣神,不分之圣三,但须注意:父的特性,是「生()子」;天主子的特性,是「受生于父」而与父同等,(此外)还要注意,什么是圣神的特性。

 

 

 

 

注释

*参看0367-0369

 


 

编号

0368   

标题

论天主圣言之成为血肉

教宗

奥弥斯

会议或书信

致犹斯帝书王书--公元五二一年三月廿六日

内容

C.10 而天主之子的专有使命,是:在近此世,()言成为血肉,且居于我人之间;祂进入天主之圣童贞玛利亚的胎中,毫不混淆地,与人性合而为一,好使那在万世之前永远常存的天主之子,成为人子,而在时间内,按人的惯例,在母胎中受孕,但以神性的德能,保全了母亲的童身。(11)是的,这完全是天主()生的奥迹,使贞母不因精子受孕,(贞母)生子而无损于童身;而贞母所生的;仍然是天主之子-由父所生者,郄摄取了由母所生的(肉性)

 

 

 

 

注释

*参看0367-0369

 


 

编号

0369   

标题

论天主圣言之成为血肉

教宗

奥弥斯

会议或书信

致犹斯帝书王书--公元五二一年三月廿六日

内容

(12) 因为同一(基督)是天主也是人,不是像无信仰的人所说的,又出了一个第四位,而是天主之子本身,是天主,也是人,是德能也是软弱,是谦卑也是尊威,是救赎也是被出卖者,是被悬在十字架上者,也是赐予以天国者,这样,好使我们的软弱,得以歼灭;这样,非受生的权利,也不因死亡而终止。(13)祂按祂的所愿的,生而为人,曾受埋葬;但祂按祂与()父相似-相同-而言,复活起来:祂是受伤者,却也是病人的救主;祂是死人中的一份子,却也是使人获得生命者;祂曾下降地府,却从来没有离开过圣父的怀抱。祂固按普通的情况,放弃自己的生命,但在不久之后,祂就用自己的异能,可奇的权力,再取回它。

 

 

 

 

注释

*参看0367-0369

 


 

编号

0370   

标题

(a)序言

教宗

斐理斯三世

会议或书信

亚劳西加第二届会议──公元五二九年七月三日开幕(Arausicanum)

内容

有些人士,到我们身边来请示;他们觉得;有些人论及圣宠与自由意志时,简单而失慎,并不合乎公教信理的规格。因此,我们按宗座的职权,认为是公正而合理的,略书数章,而由我们宗座名义,颁发和各地教会。书中道理,既由古代的教父们,从有关资料的各卷圣经中收集而成,故我们亲笔予以签署,这不但为教导那些思想不正的人们,且亦该为所有信友们所听从……

 

 

 

 

注释

*该会祇是省区会议,故不为多人所共知;但颇受脱利腾公会议之重视-(参阅:G. Morin, Casaiu Arelat., opera Varia, Maretioli, 1942)

*参看0370-0397

 


 

编号

0371   

标题

论原罪

教宗

斐理斯三世

会议或书信

亚劳西加第二届会议──公元五二九年七月三日开幕(Arausicanum)

内容

第一条如果谁说:不是全部人-即按肉身与灵魂-因亚当的抗名犯罪而受到变坏,但他认为:人灵的自由,毫无损伤,祇有肉身受到腐朽而已,那么,他(这一种人),必是受到贝拉久邪说的欺骗,相反了圣经的教训;盖按圣经所载:「灵魂犯罪,灵魂就死亡」-(则:十八,廿-思高本则译作:「谁犯罪,谁就死亡」-)又如保禄所说的:「难道你们不知道:你们将自己献给谁当奴隶而服从他,就成了你们所服从的奴隶?」(罗:六,十六);伯多禄宗徒也说过:「人被谁制胜,就是谁的奴隶」(伯后:二,十九)

 

 

 

 

注释

*该会祇是省区会议,故不为多人所共知;但颇受脱利腾公会议之重视-(参阅:G. Morin, Casaiu Arelat., opera Varia, Maretioli, 1942)

*参看0370-0397

 


 

编号

0372   

标题

论原罪

教宗

斐理斯三世

会议或书信

亚劳西加第二届会议──公元五二九年七月三日开幕(Arausicanum)

内容

第二条如果谁说:亚当犯罪,祇害了他自己,而没有害及他的子孙,或说:他(亚当)的罪罚,祇使肉身死亡,而那罪-即灵魂的死亡,并不因这一个人(亚当)而递传及整个人类,那么,他(这一种人),将对天主不义,因为他相反了宗徒的教诲,盖(保禄)宗徒说过:「就如罪恶借着一人进入了世界,死亡借着罪恶,也进入了世界;这样,死亡就殃及了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五,十二)参阅:奥斯定论婚姻与性欲,第二卷,3457节:PL 44,471)

 

 

 

 

注释

*该会祇是省区会议,故不为多人所共知;但颇受脱利腾公会议之重视-(参阅:G. Morin, Casaiu Arelat., opera Varia, Maretioli, 1942)

*参看0370-0397

 


 

编号

0373   

标题

论恩宠

教宗

斐理斯三世

会议或书信

亚劳西加第二届会议──公元五二九年七月三日开幕(Arausicanum)

内容

第三条如果谁说:天主的恩宠,能因人之呼求而获得,而不是恩宠本身,使我们呼求恩宠,那么,他就相反了依撒意亚先知或宗徒(保禄)的教训;因为他说:「未曾寻找我的人,找到了我;对未曾访问我的人,我显现了」(罗:十,廿;依:六五,一)

 

 

 

 

注释

*该会祇是省区会议,故不为多人所共知;但颇受脱利腾公会议之重视-(参阅:G. Morin, Casaiu Arelat., opera Varia, Maretioli, 1942)

*参看0370-0397

 


 

编号

0374   

标题

论恩宠

教宗

斐理斯三世

会议或书信

亚劳西加第二届会议──公元五二九年七月三日开幕(Arausicanum)

内容

第四条 如果谁主张:天主为清除我们的罪恶,要期待我们的意愿,而不承认天主,借着圣神的倾注,在我们内工作,使我们也愿意涤除我们的罪恶,那么,他就违抗了圣神,因为祂藉撒罗满说过:「意愿是由天主所准备的」(箴:八,三十五-七十贤士译本);而且,圣保禄宗徒亦讲得()好;他说:天主在你们内工作,使你们愿意,并使你们力行,为成就祂的善意」(斐:二,十三)

 

 

 

 

注释

*该会祇是省区会议,故不为多人所共知;但颇受脱利腾公会议之重视-(参阅:G. Morin, Casaiu Arelat., opera Varia, Maretioli, 1942)

*参看0370-0397

 


 

编号

0375   

标题

论恩宠

教宗

斐理斯三世

会议或书信

亚劳西加第二届会议──公元五二九年七月三日开幕(Arausicanum)

内容

第五条 如果谁说:正如增加信德一样,同样,那使我们信仰天主起初信仰,以及这个信心,使不义者成义,使我们来领受重生的圣洗,这不是由于恩宠的恩赐,这就是说,这不是由于圣神,默引我们的意志,从不信仰而至信仰,从不敬主而至敬主境地,而是由于我们内在的自然能力,那么,他必被证实为一个相反宗徒信理的人,因为保禄宗徒说:「我深信,在你们内开始那美好工作的那位,必予以完成,直到耶稣基督的日子」(斐:一,六);他又说过:「为了基督的缘故,赐给你们的恩赐,不但是为相信祂,而且,也是为为祂而受苦」(斐:一,廿九);又说:「因为你们得救,是由于恩宠,借着信德,所以,得救并不是出于你们自己,而是天主的恩惠」(弗:二,八)。因为谁若说:那我们藉以信仰天主的信德,是本性的,那么,他们自决:好像是信徒,实则与基督的教会,脱离关系-(背道而驰)(注:这一条典章,宛似圣奥斯:「论圣人们的预定」一书的纲要-PL 44,959-992)

 

 

 

 

注释

*该会祇是省区会议,故不为多人所共知;但颇受脱利腾公会议之重视-(参阅:G. Morin, Casaiu Arelat., opera Varia, Maretioli, 1942)

*参看0370-0397

 


 

编号

0376   

标题

论恩宠

教宗

斐理斯三世

会议或书信

亚劳西加第二届会议──公元五二九年七月三日开幕(Arausicanum)

内容

第六条 如果谁说:我们信主,我们愿意、切磋、勉励,力行善工,我们祈祷、醒寤、专心,求天主,找天主、向天主叩门,这都不需要天主的恩宠,都不是由于天主仁慈的恩赐,(换言之)这不是天主的恩宠,使我们信主,使我们愿意行善,使我们祈祷……使我们能行我们该行的事;而且,他也相信,凡此种种,都由于圣神的倾注,都是由于圣神在我们内默导所致,也是祂使我们自谦自卑,也是祂使我们人性听从恩宠的助佑;也是祂使我们自谦、服从、同意;这一切都是由于恩宠的恩赐,那么,这样的人,就违抗了宗徒保禄的教训;因为他说:「你有什么不是领受的呢?(格前:四,七);他又说过:因天主的恩宠,我成为了今日的我」(格前:十五,十)-参阅:奥斯定:论恒心的恩赐,二十三,六十四-PL 45,1032;论天主的恩宠与自由意志,PL 45,1084

 

 

 

 

注释

*该会祇是省区会议,故不为多人所共知;但颇受脱利腾公会议之重视-(参阅:G. Morin, Casaiu Arelat., opera Varia, Maretioli, 1942)

*参看0370-0397

 


 

编号

0377   

标题

论恩宠

教宗

斐理斯三世

会议或书信

亚劳西加第二届会议──公元五二九年七月三日开幕(Arausicanum)

内容

第七条 如果谁认为:人藉本性的能力,能够轻便地思想或选择,行那有关永生得救的善工,或能同意福音所讲的得救道理,而不需要圣神的光照和默导,使他人甘饴地予以赞同,而信仰真理,那么,这一种人,是受到异端气氛所欺骗,而不了解福音所载的天主之言,说:「没有我,你们什么都不能做」(若:十五,五);而且保禄宗徒也说过:「这并不是说:我们凭自己能够承担什么事好似出于自己一般;而是说:我们所以够资格,是出于天主」(格后:三,五)-参阅:奥斯定:论基督的恩宠与原非,二五章-二六章:PL 44,373-。

 

 

 

 

注释

*该会祇是省区会议,故不为多人所共知;但颇受脱利腾公会议之重视-(参阅:G. Morin, Casaiu Arelat., opera Varia, Maretioli, 1942)

*参看0370-0397

 


 

编号

0378   

标题

论恩宠

教宗

斐理斯三世

会议或书信

亚劳西加第二届会议──公元五二九年七月三日开幕(Arausicanum)

内容

第八条 如果谁说:有些人,借着(天主的)仁慈,有些人,都借着(自己的)自由意志,能够来领取圣洗的恩宠,那么,事实证明:这一种人,是与正确的信埋,背道而驰,因为这是一定的:凡从抗命原祖所生的人,在自由意志方面,都受到了损害。事实上,(上面所说的)这种人肯定:不是所有的自由意志,虽一定受到损伤,但有些人,尚能靠自己,不靠天主的启示,找到永远得救的圣事奥迹。这由我主亲自证实:多么相反我主的道理!盖我主不是说:「有些人们」,而是说:所有的人若不为天父所吸引,都不能到我这里来。(参阅:若:六,四四)。正如我主对伯多禄所说的:「西满若纳之子,你是有福的,因为那启示你的,不是血肉,而是那在天上的我父」。(玛:十六,十七);保禄宗徒也说过:『除非受圣神感动,也没有一个人能说:「耶稣是主」的』(格前:十二,三)-参阅PL 51,225,267;PL 45,1806,1829

 

 

 

 

注释

*该会祇是省区会议,故不为多人所共知;但颇受脱利腾公会议之重视-(参阅:G. Morin, Casaiu Arelat., opera Varia, Maretioli, 1942)

*参看0370-0397

 


 

编号

0379   

标题

论恩宠

教宗

斐理斯三世

会议或书信

亚劳西加第二届会议──公元五二九年七月三日开幕(Arausicanum)

内容

第九条 论天主的助佑 几时我们,一方面正直地思想,一方面我们自制而不涉足于邪说与不义,那是天主的恩赐。因为我们每次行善,每次由天主,在我们内,偕同我们工作,使我们行善。-(参阅PL 51,427-496.;PL 1859-1898)

 

 

 

 

注释

*该会祇是省区会议,故不为多人所共知;但颇受脱利腾公会议之重视-(参阅:G. Morin, Casaiu Arelat., opera Varia, Maretioli, 1942)

*参看0370-0397

 


 

编号

0380   

标题

论恩宠

教宗

斐理斯三世

会议或书信

亚劳西加第二届会议──公元五二九年七月三日开幕(Arausicanum)

内容

第十条 论天主的助佑 重生的人,以及(灵魂)康复了的人,也常该切求天主的助佑,俾能获得善终,或能在善工中,坚持不渝。(参阅:PL 51,242;45,1815)

 

 

 

 

注释

*该会祇是省区会议,故不为多人所共知;但颇受脱利腾公会议之重视-(参阅:G. Morin, Casaiu Arelat., opera Varia, Maretioli, 1942)

*参看0370-0397

 


 

编号

0381   

标题

论恩宠

教宗

斐理斯三世

会议或书信

亚劳西加第二届会议──公元五二九年七月三日开幕(Arausicanum)

内容

第十一条 论实践誓愿的职责 除非从主那里领取了那所愿奉献的(恩宠),谁也不会向天主,奉献什么善愿。(参阅:奥斯定的「天主之城」PL 41,530);诚如圣经所载:「一切是由你(上主)而来,我们只是将你手中得来的,再奉献给你」(编上:二九,十四)

 

 

 

 

注释

*该会祇是省区会议,故不为多人所共知;但颇受脱利腾公会议之重视-(参阅:G. Morin, Casaiu Arelat., opera Varia, Maretioli, 1942)

*参看0370-0397

 


 

编号

0382   

标题

论恩宠

教宗

斐理斯三世

会议或书信

亚劳西加第二届会议──公元五二九年七月三日开幕(Arausicanum)

内容

第十二条 天主如何爱我们 「天主如何爱我们,不是按我们的功德如何,而是按他的祂将要给我们的恩赐如何」。

 

 

 

 

注释

*该会祇是省区会议,故不为多人所共知;但颇受脱利腾公会议之重视-(参阅:G. Morin, Casaiu Arelat., opera Varia, Maretioli, 1942)

*参看0370-0397

 


 

编号

0383   

标题

论恩宠

教宗

斐理斯三世

会议或书信

亚劳西加第二届会议──公元五二九年七月三日开幕(Arausicanum)

内容

第十三条 论自由意志的补救 (人的)自由意志,因原祖(犯罪)而被削弱;若不借着圣洗的恩宠,不能获得补救,「因为那已失去的,若不从那能给我们的(天主)手里,决不能再得的。故此,真理(基督)本身说:「如果天主子使你们自由了,那么,你们的确是自由的」(若:八,三十六)(参阅:天主之城 PL 41,418)

 

 

 

 

注释

*该会祇是省区会议,故不为多人所共知;但颇受脱利腾公会议之重视-(参阅:G. Morin, Casaiu Arelat., opera Varia, Maretioli, 1942)

*参看0370-0397

 


 

编号

0384   

标题

论恩宠

教宗

斐理斯三世

会议或书信

亚劳西加第二届会议──公元五二九年七月三日开幕(Arausicanum)

内容

第十四条 「除非先受到天主的怜悯,没有一个可怜的人,能从任何的可怜(境遇)中,解放出来」;正如圣经所载:「求……以你的仁慈,速来协助我们」(咏:七八,八)。「我的天主先把仁慈恩赐于我吧!」(咏:五八,十一-与思高译本不同)

 

 

 

 

注释

*该会祇是省区会议,故不为多人所共知;但颇受脱利腾公会议之重视-(参阅:G. Morin, Casaiu Arelat., opera Varia, Maretioli, 1942)

*参看0370-0397

 


 

编号

0385   

标题

论恩宠

教宗

斐理斯三世

会议或书信

亚劳西加第二届会议──公元五二九年七月三日开幕(Arausicanum)

内容

第十五条 「亚当从那天主所塑造的模样方面,受到了改变,但因他自己的不义,变坏了。我人()从那不义(不信)的人那里,受到改变为信徒,但因天主的恩宠,变成更好的了。因此,前者是原祖罪犯的改变;后者,却按圣咏集所载的,是「至高者的右手的改变」(咏:七六,十一)PL 36,841

 

 

 

 

注释

*该会祇是省区会议,故不为多人所共知;但颇受脱利腾公会议之重视-(参阅:G. Morin, Casaiu Arelat., opera Varia, Maretioli, 1942)

*参看0370-0397

 


 

编号

0386   

标题

论恩宠

教宗

斐理斯三世

会议或书信

亚劳西加第二届会议──公元五二九年七月三日开幕(Arausicanum)

内容

第十六条 谁也不要因为看见了自己有的东西,就要自夸,好像他不是领取似的,或者,谁也不要因为他所读或所听的外在句子,就自以为了解(其意义)了。因为,像保禄宗徒所说:「如果成义是赖着法律,那么,基督就白白地死了」(迦:二,廿一);「他带领俘虏,升上高天,且把恩惠赐予人」(厄:四,八;咏:六七,十九)。因此,谁不拘有什么,都(从天主那么)领取的;但是,不拘谁,若否认他所有的,是从天主那里领取的,那么,或者他不是真真有什么,或者,「连他所有的,也要从他手中夺去」(玛:廿五,三十)(参阅:圣奥斯定:「论精神与字面」PL 44,231)

 

 

 

 

注释

*该会祇是省区会议,故不为多人所共知;但颇受脱利腾公会议之重视-(参阅:G. Morin, Casaiu Arelat., opera Varia, Maretioli, 1942)

*参看0370-0397

 


 

编号

0387   

标题

论恩宠

教宗

斐理斯三世

会议或书信

亚劳西加第二届会议──公元五二九年七月三日开幕(Arausicanum)

内容

第十七条 论基督徒的勇毅 「世俗的贪欲,使外教人勇毅,而天主的「爱」,使基督徒勇毅;因为这个「爱」,被注入我们的心里,不是由于出自我们的意愿,而是由于那所赐纶我们的圣神」(罗:五,五)(PL 45,1104)

 

 

 

 

注释

*该会祇是省区会议,故不为多人所共知;但颇受脱利腾公会议之重视-(参阅:G. Morin, Casaiu Arelat., opera Varia, Maretioli, 1942)

*参看0370-0397

 


 

编号

0388   

标题

论恩宠

教宗

斐理斯三世

会议或书信

亚劳西加第二届会议──公元五二九年七月三日开幕(Arausicanum)

内容

第十八条 「先恩宠,后功绩。若有善工,就该有善工的赏报;但先该有那白白赋予的-(即不该有的)-恩宠,使人行善,然后才有善工」。-见PL 45,1133-。

 

 

 

 

注释

*该会祇是省区会议,故不为多人所共知;但颇受脱利腾公会议之重视-(参阅:G. Morin, Casaiu Arelat., opera Varia, Maretioli, 1942)

*参看0370-0397

 


 

编号

0389   

标题

论恩宠

教宗

斐理斯三世

会议或书信

亚劳西加第二届会议──公元五二九年七月三日开幕(Arausicanum)

内容

第十九条 「除非天主怜悯人,谁也不能得救。纵然人性保持它受造时的完整无损,若他的创主,不去助佑他,他绝不能自己救自己。故此,人若没有天主的恩宠,就不能保持所领取的救恩,那么,没有天主的恩宠,人怎能复得他已丧失的救恩呢?」-(PL 33,830)-。

 

 

 

 

注释

*该会祇是省区会议,故不为多人所共知;但颇受脱利腾公会议之重视-(参阅:G. Morin, Casaiu Arelat., opera Varia, Maretioli, 1942)

*参看0370-0397

 


 

编号

0390   

标题

论恩宠

教宗

斐理斯三世

会议或书信

亚劳西加第二届会议──公元五二九年七月三日开幕(Arausicanum)

内容

第二十条 「没有天主的人不能行什么善工,天主在人内,做人所没有做的许多善工;但若天主,不先赐人恩宠以使人行善,人就不会做什么善工。」(PL 44,586)

 

 

 

 

注释

*该会祇是省区会议,故不为多人所共知;但颇受脱利腾公会议之重视-(参阅:G. Morin, Casaiu Arelat., opera Varia, Maretioli, 1942)

*参看0370-0397

 


 

编号

0391   

标题

论恩宠

教宗

斐理斯三世

会议或书信

亚劳西加第二届会议──公元五二九年七月三日开幕(Arausicanum)

内容

第二十一条 论人的本性与(天主的)恩宠 正如那些愿意因法律成义的人们,自绝于天主的恩宠,盖保禄宗徒说得真对!他说:「如果成义是赖着法律,那么基督就白白地死了」(迦:二,廿一);同样,对于那些想把信仰基督听从基督所得所的恩宠,当作本性的人们,那类似上面所说的:如果成义,是赖着人之本性,「那么,基督就白白地死了」;这也是千真万确的。故人虽有法律,法律却并不使人成义;同样,人虽有本性,本性却也不使人成义;是以基督不是白白地死了,好使法律,也因祂而得以完成;因为祂说过:「我不是来废除法律而是来完成法律」(路:十九,十)-见PL 44,896

 

 

 

 

注释

*该会祇是省区会议,故不为多人所共知;但颇受脱利腾公会议之重视-(参阅:G. Morin, Casaiu Arelat., opera Varia, Maretioli, 1942)

*参看0370-0397

 


 

编号

0392   

标题

论恩宠

教宗

斐理斯三世

会议或书信

亚劳西加第二届会议──公元五二九年七月三日开幕(Arausicanum)

内容

第二十二条 论人所固有的 人从自己,除了谎言、罪恶外,什么也没有。如果人有些真理和正义,那是从(真理与正义)的泉源中得来的;其实,我们在此(尘世)旷野里,应该渴饮这个泉水,好使我们从此获得点滴泉水而不致在途中渴死。见PL 35,1414

 

 

 

 

注释

*该会祇是省区会议,故不为多人所共知;但颇受脱利腾公会议之重视-(参阅:G. Morin, Casaiu Arelat., opera Varia, Maretioli, 1942)

*参看0370-0397

 


 

编号

0393   

标题

论恩宠

教宗

斐理斯三世

会议或书信

亚劳西加第二届会议──公元五二九年七月三日开幕(Arausicanum)

内容

第二十三条 「论天主与人的意旨 几时人做那天主所不喜悦的事,那时,人是承行自己的意旨,而不是承行天主的意旨。可是人几时行他所愿意的事,以服从天主的旨意,那么,虽然他愿意做他所行的事,但他的意愿,是由那(天主)所预备的,且为天主所吩咐,使他愿意承行主旨。」-见:奥斯定:福音批注:PL 35,1555

 

 

 

 

注释

*该会祇是省区会议,故不为多人所共知;但颇受脱利腾公会议之重视-(参阅:G. Morin, Casaiu Arelat., opera Varia, Maretioli, 1942)

*参看0370-0397

 


 

编号

0394   

标题

论恩宠

教宗

斐理斯三世

会议或书信

亚劳西加第二届会议──公元五二九年七月三日开幕(Arausicanum)

内容

第二十四条 「论葡萄树枝 在葡萄树上的葡萄树枝,(有些)对树枝,一无好处,但它靠树枝生活;这样,葡萄树,供应树枝生命营养而不是从树枝取得什么。同样,基督留在基督徒内,而基督徒留在基督内;这是为基督徒有利,而不是为基督有利。因为,人若剪了葡萄枝,那么,从那活生生的葡萄树根上,还能生出新的树枝;但那被剪去的树枝,离了树根,它就不能生活了。(参阅:若:十五,五-)-见奥斯定:福音批注-PL 35,1841

 

 

 

 

注释

*该会祇是省区会议,故不为多人所共知;但颇受脱利腾公会议之重视-(参阅:G. Morin, Casaiu Arelat., opera Varia, Maretioli, 1942)

*参看0370-0397

 


 

编号

0395   

标题

论恩宠

教宗

斐理斯三世

会议或书信

亚劳西加第二届会议──公元五二九年七月三日开幕(Arausicanum)

内容

第二十五条 「论那我们用以爱天主的爱去爱天主,这完全是天主的恩赐,那没有被爱的(天主),自己恩赐人爱祂。我们没有使天主中悦,却蒙受天主的爱,好使我们中悦于天主。因为父与子的()神,把「爱」注入我们的心坎里,而我们偕同父与子,便一起爱慕圣神」(见奥斯定:同上,PL 35,1898)

 

 

 

 

注释

*该会祇是省区会议,故不为多人所共知;但颇受脱利腾公会议之重视-(参阅:G. Morin, Casaiu Arelat., opera Varia, Maretioli, 1942)

*参看0370-0397

 


 

编号

0396   

标题

论恩宠,人之合作,以及「预定」

教宗

斐理斯三世

会议或书信

亚劳西加第二届会议──公元五二九年七月三日开幕(Arausicanum)

内容

根据以上所引证的圣经记载,以及古教父们的定,论在天主的眷顾下,我们应该一方面要宣讲,一方面要相信:人的自由意志,因原祖的罪恶,而受到影响,受到削弱,竟致(原祖)后代中,没有一人,没有天主仁慈的恩宠助佑,而或能一如他所应该的,爱慕天主,或能信仰天主,或能因天主圣善而行善工。因此,纵然,那保禄宗徒所颂扬的义人埃布尔尔,诺厄、亚巴郎、依撒格、雅各布伯以及其它许多古圣人们的杰出信德,我们相信,也不是出于他们的;原先在亚当身上的本性善良,而是出于天所赋予他们的恩宠。而且,我们知道,同时,我相信这个恩宠,即使在主(基督)来临之后,也不是由于人的自由意志,而是由于基督的慷慨,赐予所有愿意领洗的人们。诚如我们屡次所说的,也就是圣保禄宗徒所宣讲的:「天主……为了基督的缘故,赐给你们的恩赐,不但是为相信祂,而且也是为为祂受苦。」(斐:一,廿九);他又说:「我深信:在你们内开始这美好的工作的那位,必予以完成,直到耶稣基督的日子」(斐:一,六)。又说:「你们得救,是由于恩宠借着信德,所以得救,并不是出于你们自己,而是天主的恩惠」(弗:二,八),保禄还论及自己,说:「……我只就我蒙主的仁慈,作为一个忠信的人」(格前:七,廿五;弟前:一,十三)他不说:「我曾作为一个忠信的人」,而说「蒙主仁慈,作为一个忠信的人」;又说:「你有什么不是领受的呢?」(格前:四,七)。雅各布伯宗徒也说过:「一切美好的赠与,一切完善的恩赐,都是从上,从光明之父降下来的」(雅:一,十七);圣若望则说:「人不能领受什么,除非有天上的赏赐」(若:三,二七)。像这样的圣经对天主赐予恩宠的论证,不胜枚举;但为节省心力起见,恕不赘述;因为事实上,那常嫌证据不足的人,就是给他多讲,也是徒劳无益的。

 

 

 

 

注释

*该会祇是省区会议,故不为多人所共知;但颇受脱利腾公会议之重视-(参阅:G. Morin, Casaiu Arelat., opera Varia, Maretioli, 1942)

*参看0370-0397

 


 

编号

0397   

标题

论恩宠,人之合作,以及「预定」

教宗

斐理斯三世

会议或书信

亚劳西加第二届会议──公元五二九年七月三日开幕(Arausicanum)

内容

按公教会的信理,我们也相信:人在领洗而获得恩宠之后,如果忠信地愿意奋勉,那么,在基督的助佑与合作之下,他能够且亦应该满全得救灵魂的一切(职责)。而我们不但不相信:天主权能,预定有些人作恶(受罚),而且,我们还说:如有人这样恶意地相信,我们要予以绝罚。(此外)我们也有益地承认和相信:在行一切善事上不是我们先开始,然后由天主的慈悲助佑我们行善,而是天主自己,在我们没有任何善工的情况下,先感动我们信主爱主,然使我们,也忠实地求领圣洗圣事,并在我们领洗之后,祂还助佑我们,俾能履行祂所喜悦的善工。因此,很显明的,我们该信,那个蒙主召入天国的右盗(路:廿三,四三),那个主的天使,奉遣往访的高内略百夫长(宗:十,三),那个蒙恩款待主的匝盖(路:十九,六)他们如此奇妙的信德,不是出于他们的本性,而是由于天主恩宠的恩赐。

 

 

 

 

注释

*该会祇是省区会议,故不为多人所共知;但颇受脱利腾公会议之重视-(参阅:G. Morin, Casaiu Arelat., opera Varia, Maretioli, 1942)

*参看0370-0397

 


 

编号

0398   

标题

 

教宗

鲍尼法二世

会议或书信

致亚肋来主教西泽书--公元五三一年一月廿五日

内容

c 1 …对于你可钦可颂地费心所撰的请求书,我们毫不迟疑地予以公教会的覆文。按你所示,有些高卢地区的主教们认为这样就算心满意足:即一切(其它)善工,固出自天主的恩宠,但祇有那使我们信仰基督的信德,按他们的心愿,是由于(人之)本性,而不是出于(天主的)恩宠;而且,出自亚当的人类,不应该说,尚有自由意志的存在,也不应该说,如今在每一个人身上,天主都以宗徒的权威,(批准)坚强你们的信理,以澄清疑虑,因为你们和他们不一样,你们在基督内保持了正直的信理,并坚信全部善意的开始,按公教会的真理,先由天主的恩宠,默感每个人的心意所致。

 

 

 

 

注释

*参看0398-0400

 


 

编号

0399   

标题

 

教宗

鲍尼法二世

会议或书信

致亚肋来主教西泽书--公元五三一年一月廿五日

内容

c.2况且,对于这个道理,不仅有许多教父-其中尤令人值得提起的,是奥斯定主教-而且,还有我们宗座的(许多老前辈主教,既曾予以广泛地讨论过,并以理由来证明过,谁也不该怀疑:在我们内的信德本身,也是来自(天主的)恩宠,那么,我们认为,不也多予答复,以免累赘;尤其是因为,你们所主张的道理,是根据保禄宗徒;他说:「……只就我蒙主的仁慈,作为一个忠信的人」(格前:七,廿五);他又在别处说过:「天主……为了基督的缘故,赐给你们的恩赐,不但是为相信祂,而且也是为为祂而受苦」(斐:一,廿九);由是观之,那使我们信仰基督的信德,正如其它一切在每人个人的善工一样,显然是来自天主恩宠的恩惠,而不是出于人性的本能。对于你和某些高卢地区的司铎们所作的讨论,我们按公教会的信理,也觉得欣慰;因为按你所示,(与会人士),一致同意这些道理,并且定断:那我们用以信仰基督的信德,是来自天主的恩宠;且还加上一句说:人若没有天主的恩宠,决不能按天主旨意,愿行什么善工,或开始,或进行或完成任何善工;因为我的救主,亲口说过:「没有我,你们什么也不能做」(若:十五,五)。事实上,这是一定的公教道理:在一切善工中最首要的是信仰;而天主仁慈,当我们尚未愿意信主的时候,先来助佑我们,使我们愿意信主;几时我们愿意了,祂(天主)就在我们内,还继续使我们坚持在信仰中,诚如达味先知所说的:「我的天主,祂的仁慈,将会先来助佑我」-(咏:五八,十一)与思高译本不尽相同);又说:「我的……仁慈,常与他共处」(咏:八八,廿五);祂又在别处说过:「在我一生的岁月里……(天主的)仁慈,常随不离」(咏:廿二,六)保禄宗徒也有类似的教训,说:「或者有谁曾先施恩于祂而望祂还报呢?因为万物都出于祂,依赖祂,而归于祂」(罗:十一,三五-)

 

 

 

 

注释

*参看0398-0400

 


 

编号

0400   

标题

 

教宗

鲍尼法二世

会议或书信

致亚肋来主教西泽书--公元五三一年一月廿五日

内容

故此,对那些持有相反意见的人们,我们表示太诧异:他们尚为过时邪说的迷惑,一致如此,竟不相信,皈依基督是由于天主的恩赐,而不是出于人之本能;他们竟然还说:那本性的优长,即受害于原罪的优长,是我们对造主的信仰,而不是对基督;他们不但不了解主(基督)论及自己所发的呼吁,说:「凡不是派遣我的父所吸引的人,谁也不能到我这里来」(若:六,四四);而且他们也不明白保禄向希伯尔人所发的呼声;他说:「我们……就该……以坚忍的心,跑那摆在我们面前的赛程,双目常注视着信德的创始者和完成者耶稣」(希:十二,一-)。事既如此,那我们不能不相信:那使我们信仰基督者,是天主的恩宠,而不是人类的意志;因为基督是「信德的创始者,和完成者」。-c.3职是之故……我们按公教教父们的章程,批准你们以上所承认的正直(相宜的)信理。

 

 

 

 

注释

*参看0398-0400

 


 

编号

0401   

标题

三个有关基督学的问题

教宗

若望二世

会议或书信

致君士坦丁元老书--公元五三四年三月

内容

〔犹斯底皇帝〕 从这个三个问题所发生的论载,是:

  〔一〕 所谓「圣三中之一位」,是否可能指基督我们的天主?换言之,基督且是我们的天主,是否可说是:圣三中的一个圣位?

  〔二〕 天主基督带着肉躯,而按天主性而言,是不可能受苦吗?

  〔三〕 「生天主者-天主圣言所由成为血肉的母亲」,应该真正地、实在地、被称为我们的主天主耶稣基督的母亲玛利亚卒世童贞吗?……

  『论「圣三中之一位」的说法』 事实上,基督是圣三中之一位;这就是说:基督是圣三中的三位之一位,或像希腊人所称的:基督是「Hypostasis」-即(Substania)-意即:「自立体」;还在下列的例子里,非常显明的〔这里引证着许多圣经的字句,如:创:三.廿二;格:八,六;还引证尼采信经〕。

  『论基督-「天主因肉躯而受苦」』天主(基督)因肉躯而受苦;我们可以下列的例子,来强调这一个道理〔申:二八,六六;若:十四,六;拉:二一,八;宗:三,十五;廿,二八;格前:二,八〕

  『论「天主之母」的名号』

  我们正直地教训(所有)公教教友信认:荣福圣玛利亚卒世童贞,真正地、实在地、是生天主者、是天主圣言所由成为血肉的母亲。因为同一(天主圣言),真正地、实在地,在这末世,成为血肉,屑肯从这荣耀的童贞圣母受生。职是之故,因为天主之子,真正地、实在地,从她而成为血肉,且从她而受生,所以,我们真正地、实在地信认:她是天主-由她而成为血肉,且由她而受生-的母亲。而且地「真正地」是天主之母,免为人误信:基督所取自童贞(圣母)的肉躯,是一种幻像,或是一种虚而不实的(肉影),如同欧帝葛般的不虔敬,(随便)()说一样。

 

 

 

 

注释

*当时由一隐修士,名史溪打(Scytha)者创导,发起一个新的格式,说:「圣三之中一位,受苦受难」;这「一位」不祇是指基督,但也可指全部圣三;人因这有异端嫌疑,逐向奥弥史教宗请示;教宗则令他们遵守加千陶会议以及良一世教宗文献的有关基督学的道理,那就够了。后来犹斯底(Justinanus)皇帝,要求若望二世教宗,批准史溪打人的格式,而惩罚亚千沫(Acoemestae)人的主张-(PL 66,17)-当时犹斯底皇帝向教宗提出三个问题;教宗便向元老们写信,一一予以答复。-见PL 66,20c

*参看0401-0402

 


 

编号

0402   

标题

三个有关基督学的问题

教宗

若望二世

会议或书信

致君士坦丁元老书--公元五三四年三月

内容

〔基督神学总纲〕从此显然可知……皇帝希望什么,罗马教会跟随什么,事奉什么。一如我们屡次所说的,罗马教会,事奉一个我们的主基督-圣三中之一(),具有两个性,那就是完全的天主性与人性,这并不是祂的肉身先存在,然后这肉身与圣言合为一体,而是从开始这肉身一存在,就在这天主圣言(本身)里。因为这圣言的肉身,在天主性与人性,各在不损其固性与其真实性的情况下(*二九三),从其母胎成孕-即渊源于母胎-(即取材于母体)-,所以我们公教教友信认:天主之子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的天主性与人性,绝无任何变更,也绝无任何混淆。除了我们知道,我们信认天主性与人性完全不同之外,我们在祂内,也没有其它方向承认祂的性体了。但我们也明白:不因我们说基督有两个性,所以说,基督也有两个位格。表面看来,好像是这样的;其实不然;若果如此,则将成为天主「四位」而不是天主三位,一如纳斯铎所胡思乱想的;我们也不把基督的两个性体,混淆为一,像欧底葛所误信的,因为我们信认:基督祇有一个位-(即天主第二位圣子)-。至于教宗良的文卷(Tomus),和他的一切书信,以及尼采、君士坦丁、(第一届)厄弗所、加千陶四大公会议,一如罗马主教所接受的、所尊敬的,我们(也同样)予以遵从与拥护,坚持不渝。

 

 

 

 

注释

*当时由一隐修士,名史溪打(Scytha)者创导,发起一个新的格式,说:「圣三之中一位,受苦受难」;这「一位」不祇是指基督,但也可指全部圣三;人因这有异端嫌疑,逐向奥弥史教宗请示;教宗则令他们遵守加千陶会议以及良一世教宗文献的有关基督学的道理,那就够了。后来犹斯底(Justinanus)皇帝,要求若望二世教宗,批准史溪打人的格式,而惩罚亚千沫(Acoemestae)人的主张-(PL 66,17)-当时犹斯底皇帝向教宗提出三个问题;教宗便向元老们写信,一一予以答复。-见PL 66,20c

*参看0401-0402

 


 

编号

0403   

标题

相反奥利振的邪说

教宗

维祺留

会议或书信

君士坦丁堡会议--公元五三五年(犹斯帝皇帝致君士坦丁宗主教墨那书)

内容

第一条 如果谁说,或主张:人的灵魂,先前是理智,是神圣德能,故她从开始便因瞻仰(天主)而感到满足;迨其变坏了,便断绝了天主之爱,因此,希腊语便称为"φuXαs"-即灵魂(Anima)之意-灵魂就因受罚而被遣入肉体,那么,这一种人,应予绝罚。

 

 

 

 

注释

*当时耶路撒冷冷隐士们,到处传播奥利振的学说;于是犹斯帝皇帝-神学家-便从奥氏"De principiis"著作中,组成九点,向君士坦丁会议,控告奥氏,并促大会予以绝罚。当时维祺留教宗,正在君士坦丁堡,似乎曾乘机予以核准。-(PL 70,1111D)(PL 69,221A-D)

*参看0403-0411

 


 

编号

0404   

标题

相反奥利振的邪说

教宗

维祺留

会议或书信

君士坦丁堡会议--公元五三五年(犹斯帝皇帝致君士坦丁宗主教墨那书)

内容

第二条 如果谁说,或主张:主-(基督)-的灵魂,先已存在,而在天主圣言成为血肉而从贞母诞生之前,与天主圣言合而为一,那么,这一种人,应予以绝罚。

 

 

 

 

注释

*当时耶路撒冷冷隐士们,到处传播奥利振的学说;于是犹斯帝皇帝-神学家-便从奥氏"De principiis"著作中,组成九点,向君士坦丁会议,控告奥氏,并促大会予以绝罚。当时维祺留教宗,正在君士坦丁堡,似乎曾乘机予以核准。-(PL 70,1111D)(PL 69,221A-D)

*参看0403-0411

 


 

编号

0405   

标题

相反奥利振的邪说

教宗

维祺留

会议或书信

君士坦丁堡会议--公元五三五年(犹斯帝皇帝致君士坦丁宗主教墨那书)

内容

第三条 如果谁说,或主张:我主耶稣基督的肉身,先在真福贞母胎中形成,然后天主圣言,和它结合,继而那早已存在的灵魂,也和它结合,那么,这一种人,应予以绝罚。

 

 

 

 

注释

*当时耶路撒冷冷隐士们,到处传播奥利振的学说;于是犹斯帝皇帝-神学家-便从奥氏"De principiis"著作中,组成九点,向君士坦丁会议,控告奥氏,并促大会予以绝罚。当时维祺留教宗,正在君士坦丁堡,似乎曾乘机予以核准。-(PL 70,1111D)(PL 69,221A-D)

*参看0403-0411

 


 

编号

0406   

标题

相反奥利振的邪说

教宗

维祺留

会议或书信

君士坦丁堡会议--公元五三五年(犹斯帝皇帝致君士坦丁宗主教墨那书)

内容

第四条 如果谁说或主张:天主圣言,是与天上各级天使相似;祂与革路宾(CHERUBIM)天使相处,便与革路宾天使相似,祂与赛拉芬(SERADHIM)天使相处,便与赛拉芬天使相似,祂完全与天上各种德能天使相处,故祂与众天使相似,那么,这一种人,应予以绝罚。

 

 

 

 

注释

*当时耶路撒冷冷隐士们,到处传播奥利振的学说;于是犹斯帝皇帝-神学家-便从奥氏"De principiis"著作中,组成九点,向君士坦丁会议,控告奥氏,并促大会予以绝罚。当时维祺留教宗,正在君士坦丁堡,似乎曾乘机予以核准。-(PL 70,1111D)(PL 69,221A-D)

*参看0403-0411

 


 

编号

0407   

标题

相反奥利振的邪说

教宗

维祺留

会议或书信

君士坦丁堡会议--公元五三五年(犹斯帝皇帝致君士坦丁宗主教墨那书)

内容

第五条 如果谁说或主张:复活后的人体,成为球形而不信认:我们复活后,还是正常的人,那么,这一种人,应予以绝罚。

 

 

 

 

注释

*当时耶路撒冷冷隐士们,到处传播奥利振的学说;于是犹斯帝皇帝-神学家-便从奥氏"De principiis"著作中,组成九点,向君士坦丁会议,控告奥氏,并促大会予以绝罚。当时维祺留教宗,正在君士坦丁堡,似乎曾乘机予以核准。-(PL 70,1111D)(PL 69,221A-D)

*参看0403-0411

 


 

编号

0408   

标题

相反奥利振的邪说

教宗

维祺留

会议或书信

君士坦丁堡会议--公元五三五年(犹斯帝皇帝致君士坦丁宗主教墨那书)

内容

第六条 如果谁说或主张:天、日、月、星辰以及在天空中的水,是存生命的,是一种具有理智的物质能力,那么,这一种人,应予以绝罚。

 

 

 

 

注释

*当时耶路撒冷冷隐士们,到处传播奥利振的学说;于是犹斯帝皇帝-神学家-便从奥氏"De principiis"著作中,组成九点,向君士坦丁会议,控告奥氏,并促大会予以绝罚。当时维祺留教宗,正在君士坦丁堡,似乎曾乘机予以核准。-(PL 70,1111D)(PL 69,221A-D)

*参看0403-0411

 


 

编号

0409   

标题

相反奥利振的邪说

教宗

维祺留

会议或书信

君士坦丁堡会议--公元五三五年(犹斯帝皇帝致君士坦丁宗主教墨那书)

内容

第七条 如果谁说,或主张:主基督在未来的世纪,将为魔鬼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如同为人类一样,那么,这一种人,应予以绝罚。

 

 

 

 

注释

*当时耶路撒冷冷隐士们,到处传播奥利振的学说;于是犹斯帝皇帝-神学家-便从奥氏"De principiis"著作中,组成九点,向君士坦丁会议,控告奥氏,并促大会予以绝罚。当时维祺留教宗,正在君士坦丁堡,似乎曾乘机予以核准。-(PL 70,1111D)(PL 69,221A-D)

*参看0403-0411

 


 

编号

0410   

标题

相反奥利振的邪说

教宗

维祺留

会议或书信

君士坦丁堡会议--公元五三五年(犹斯帝皇帝致君士坦丁宗主教墨那书)

内容

第八条 如果谁说,或主张:天主权力已结束了,或……人曾能思想并能彻悟天主多伟大,或……受造之物,与天主同是永远的〔!〕,那么,这一种人,应予以绝罚。

 

 

 

 

注释

*当时耶路撒冷冷隐士们,到处传播奥利振的学说;于是犹斯帝皇帝-神学家-便从奥氏"De principiis"著作中,组成九点,向君士坦丁会议,控告奥氏,并促大会予以绝罚。当时维祺留教宗,正在君士坦丁堡,似乎曾乘机予以核准。-(PL 70,1111D)(PL 69,221A-D)

*参看0403-0411

 


 

编号

0411   

标题

相反奥利振的邪说

教宗

维祺留

会议或书信

君士坦丁堡会议--公元五三五年(犹斯帝皇帝致君士坦丁宗主教墨那书)

内容

第九条 如果谁说或主张:恶魔以及恶人所受的罚,是暂时的,有结束的一日,将来不拘是恶魔,或是恶人,还得恢复原状,恢复原来的完整地位,那么,这一种人,应予以绝罚。

 

 

 

 

注释

*当时耶路撒冷冷隐士们,到处传播奥利振的学说;于是犹斯帝皇帝-神学家-便从奥氏"De principiis"著作中,组成九点,向君士坦丁会议,控告奥氏,并促大会予以绝罚。当时维祺留教宗,正在君士坦丁堡,似乎曾乘机予以核准。-(PL 70,1111D)(PL 69,221A-D)

*参看0403-0411

 


 

编号

0412   

标题

维祺留教宗的信理誓词

教宗

维祺留

会议或书信

致全体天主之民书--公元五五二年二月五日

内容

所以,所有的信友,都要知道:我们宣扬,坚信和保卫那从宗徒传下来的信理,并由他们的继承人,恪遵毋违的信理,也就是尼采圣公会议中的三一八位教长,在圣神的启示下,所接受而列入「信理」里的信理,且为后来君士坦丁堡……厄弗所……加千陶……三大圣公会议所公布的信理。

 

 

 

 

注释

*参看0412-0415

 


 

编号

0413   

标题

维祺留教宗的信理誓词

教宗

维祺留

会议或书信

致全体天主之民书--公元五五二年二月五日

内容

因此,我们的主-(基督)-为了反对这种错误的野性,自天武装了牧灵的职责,一连三次,把自己的羊,托付给至福伯多禄宗徒,说:「你喂养我的羊群」(若:廿一,十五)。且他既对主-基督的信仰,受到主的赞扬,则主的羊群,理当被交给他去照顾……他既巧妙地受到询问,便简明地承认,这同一基督是人子也是天主之子,说:「祂是基督,活天主的儿子」(玛:十六,十六);这就是说:他打开了圣言降生的奥迹,因为他承认:同一基督是人又是天主-祂在(天主性与人性)各保持自己的个性之下,结合成一个位格,因为祂那取自卒世童贞圣母的(人性),是在时间内,而祂那受生于圣父的(天主性)-却是永远存在的。但我们的厄玛奴耳(Emanuel)(意思是:天主与我们同在)-,也就是律法与先知所期待的厄玛奴耳-天主圣言,毫无混淆地、毫不分离地、毫不改变地,自立地(Substantialiter)与肉躯合为一体,而来到(世上)。「于是圣言成了血肉,寄居在我们中间」(若:一,十四);祂在自己天主性一方面是整个的(天主);但祂在我人的人性方面,是整个的人,从母胎取了肉体,带着理性与悟性的灵魂祂曾取了人性的开始,好使我们成为自己永远的同承嗣者;祂屑肯分沾我人的性体(人性),好使我们分享祂自己的「不死性」-永生;祂虽是富裕者,却成为穷人,好使我们的贫乏,得以富裕;祂曾「赦免我们的一切过犯,涂抹了那相反我们,告发我们对诫命负债的债券……(哥:二,十三—)……这样「在天主与人之间的中保,也只有一个,就是降生成人的基督耶稣」(弟前:二,五);祂诅咒了第一个人,盖「第一个人,出于地,属于土」为死亡所桎梏;而「第二个人(基督),出于天」(格前:十五,四七),却用死亡来践踏死亡,以解救全人类的死亡。

 

 

 

 

注释

*参看0412-0415

 


 

编号

0414   

标题

维祺留教宗的信理誓词

教宗

维祺留

会议或书信

致全体天主之民书--公元五五二年二月五日

内容

天主之子(基督)曾为我们而受难,因肉躯而被钉十字架上,亦因肉躯而死亡,且于三日复活,好使我们,天主性不能受苦而祂的人性真理不受任何影响之下,相信同一耶稣基督我们的主天主,一面受苦难,一面显灵迹;这样,整个教会-基督的()体,一面看到全教会的首领,如何受到荣耀,也就是瞻仰主天主基督-初荐之果,我们的头,如何从死者复活而获得荣耀,那么,我们既是祂的肢体,则在将来当祂光荣地来临时,我们也必如何从死者中复活而受得光荣。故此,我们的救赎主,那坐在圣父的右座者,就是(天主而人的同一耶稣基督),具有两个「性」而不混淆,具有一个「位」而包含两个性,绝不分离;将来祂要从那边(天上)降来,审判生者死者。

 

 

 

 

注释

*参看0412-0415

 


 

编号

0415   

标题

维祺留教宗的信理誓词

教宗

维祺留

会议或书信

致全体天主之民书--公元五五二年二月五日

内容

()父与其同一独生子及圣神,在天主性方面,是一体的,平等的,共具一个分不开的(天主)性体。这是信德的满盈,由我们的主,在复活后,所吩咐于宗们徒的;祂说:「你们去,使万民成为门徒,因父及子及圣神之名,给他们付洗」(玛:廿八,十九)。祂说:因父及子及圣神之名一个名而不是多数名,因为在父及子及圣神内,共有一个德能,一个权力,一个天主性,一个永远,一个荣耀,一个全能,一个福荣,一个行动,一个性体,也只有一个名的完整性。换言之,在天主性方面,三位没有分别,因为三位的分别,祇在于三位各自的特性而已。因此,圣三是完整的,共具一个性体,一个分不开的天主性。

 

 

 

 

注释

*参看0412-0415

 


 

编号

0416   

标题

惩罚纳斯铎的错误-论基督的人性

教宗

若望二世

会议或书信

上犹斯帝皇帝的典章--论三文件-公元五五三年五月十四

内容

(1) 如果谁,在天主性不可能变更之下,不相信(圣)言成为血肉,不相信祂就在成孕时,从贞(母)胎中,取了(肉性)-人性,而与人性作性体的结合,而相信:天主圣言,好像同一个业已存在的人在一起,因而他不相信圣童贞,实是生天主者-天主之母,而祇是口头上被称呼为「天主之母」而已,那么,这一种人,应予以绝罚。

 

 

 

 

注释

*参看416-420

 


 

编号

0417   

标题

惩罚纳斯铎的错误-论基督的人性

教宗

若望二世

会议或书信

上犹斯帝皇帝的典章--论三文件-公元五五三年五月十四

内容

(2) 如果谁否认:基督的两个性-天主性与人性-是按性体-(自立体)-的方式结合,而不是:天主圣言,和一个已存在的人,住在一起,好像和一个义人,住在一起一样;即若不如此相信:(基督的两个性体,是按性体合一,好使天主圣言,和祂所取的肉性 -(人性),成为一体,且成为一个无(肉性)位格的(自立)性体(Subsistentia),那么,这种人,应予以绝罚。

 

 

 

 

注释

*参看416-420

 


 

编号

0418   

标题

惩罚纳斯铎的错误-论基督的人性

教宗

若望二世

会议或书信

上犹斯帝皇帝的典章--论三文件-公元五五三年五月十四

内容

(3) 如果谁说福音经以及宗徒们对一个基督的语句,如此划分,竟可导致在基督身上的(天主性与人性的)两性结合,也各自划分(而不合成一位),那么,这种人,应予以绝罚。

 

 

 

 

注释

*参看416-420

 


 

编号

0419   

标题

惩罚纳斯铎的错误-论基督的人性

教宗

若望二世

会议或书信

上犹斯帝皇帝的典章--论三文件-公元五五三年五月十四

内容

(4) 如果谁说:同一基督-天主的真子,也是人的真子,并不知将来的事,或说祂对最后(公)审判的日子,完全不知,而祂能知的事,全赖天主性体,启示给祂,一如天主性体,住在某人内而启示给某一般,那么,这种人,应予以绝罚。

 

 

 

 

注释

*参看416-420

 


 

编号

0420   

标题

惩罚纳斯铎的错误-论基督的人性

教宗

若望二世

会议或书信

上犹斯帝皇帝的典章--论三文件-公元五五三年五月十四

内容

(5)-希:五,七-八:「当祂(基督)还在血肉之身时,以大声哀号和眼泪,向那能救祂脱离死亡的天主,献上了祈祷和恳求,就因祂的虔敬而获得了俯允。祂虽然是天主子,却由所受的苦难,学习了服从」-如果谁说:(以上保禄)宗徒所说的,「祂……由所受的苦难,学习了服从」;「祂……以大声哀号和眼泪,向那能救祂脱离死亡的天主,献上了祈祷和恳求」,这好像是指那没有天主性的基督,因辛苦修德而获得成全;由此看来,似可导致两个基督,或两个「子」而不相信同一基督-是天主之子,又是人之子,具有两个性体,而在这不能分离、也不分开的两性内,应受赞颂和钦崇,那么,这种人,应予以绝罚。

 

 

 

 

注释

*参看416-420

 


 

编号

0421   

标题

对三文件 - 三著作 -的绝罚条文

教宗

若望二世

会议或书信

君士坦丁堡会议第二届大公会议--公元五五三年五月五日至六月二日

内容

四二一 〔天主圣三〕 第一条 如果谁不信父及子及圣神,共具一个性体或本体,且共具一个德能,一个权力,而那应受钦崇的是一个共同性体的圣三,是一个天主性而包括三位,那么,这样的人,应予绝罚。因为(只)有一位天主父,万有都从祂而造生的;也(只)有一位主耶稣基督,万有是藉祂而造生的;还有一位圣神,万有都在祂内的。

 

 

 

 

注释

*参看421-438

 


 

编号

0422   

标题

对三文件 - 三著作 -的绝罚条文

教宗

若望二世

会议或书信

君士坦丁堡会议第二届大公会议--公元五五三年五月五日至六月二日

内容

四二二 〔天主降生成人〕 第二条 如果谁不信天主圣言有两次诞生:一次是在万世之前,无形无像无时间,由(圣)父所生,一次却在此末世,这同一圣言,从天降下,由圣而荣福的天主之母,成为血肉而就由这位卒世童贞玛利亚所生,那么,这一种人,应予绝罚。

 

 

 

 

注释

*参看421-438

 


 

编号

0423   

标题

对三文件 - 三著作 -的绝罚条文

教宗

若望二世

会议或书信

君士坦丁堡会议第二届大公会议--公元五五三年五月五日至六月二日

内容

第三条 如果谁说:那显灵迹的是一个基督,而那受难的,是另一个基督,或说:天主圣言,和那生自妇女的基督,或就在这一位基督内,这是一个(基督)在另一个(基督)内,而不是同一个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成为血肉成为人的天主圣言,而那显灵迹的,和那自愿因肉躯而受难的,也不是同一个天主圣言,那么,这样的人,应予以绝罚。

 

 

 

 

注释

*参看421-438

 


 

编号

0424   

标题

对三文件 - 三著作 -的绝罚条文

教宗

若望二世

会议或书信

君士坦丁堡会议第二届大公会议--公元五五三年五月五日至六月二日

内容

第四条 如果谁说:天主圣言与其人性之结合是按恩宠,或按工作,或按尊荣的平等,或按权威、或关系、心情、或德能、或按善意,即像德铎罗所说的,因为人(性),自以为这样做,似可使天主圣言喜欢,故与之结合;或者,按纳斯铎人所称的,天主子圣言与基督结合;这显然说,基督人性与天主子,是指两个位格,不过在名称、尊荣、地位、钦崇方面,可以伪称为一个位,一个子,一个基督,而不相信:天主圣言,与其具有理性悟性的肉躯,按其组织结构,或按其性体,合而为一,一如圣教父们所教诲的,且亦因此而为一个组合的位格,那就是(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圣三中之一位,那么,这一种人,应予绝罚。

 

 

 

 

注释

*参看421-438

 


 

编号

0425   

标题

对三文件 - 三著作 -的绝罚条文

教宗

若望二世

会议或书信

君士坦丁堡会议第二届大公会议--公元五五三年五月五日至六月二日

内容

对于结合,有多种想法:那亚博理与欧底格的想法完全失敬,因为他们说:天主性与人性,在互相削损的情况下,按混淆的方式,大家混合在一起。而德铎罗与纳斯铎的附和者,则以为:这两个性体,各自分开,而以心情的方式,大家愿意结合在一起。但天主的圣教会,则摈弃上述两种不虔敬的想法而相信天主圣言,按(本体)结构的方式,与其肉躯结合为一,所以,这是性体的结合。而这种结构式的结合,不但不使那结合的两个性体(即天主性与人性),互相混淆,而且,也不使它们互相分离;它们还是各自保持原来的性体,毫无增损之处。

 

 

 

 

注释

*参看421-438

 


 

编号

0426   

标题

对三文件 - 三著作 -的绝罚条文

教宗

若望二世

会议或书信

君士坦丁堡会议第二届大公会议--公元五五三年五月五日至六月二日

内容

第五条 如果谁这样领悟我主耶稣基督的「位」,好似意味着:祂是多种位格的摄取者,因此而便企图在基督的奥迹中,引进两个位格,而这两个位格,按地位、尊荣、钦崇而论,可说是一个位格,一如德铎罗与纳斯铎所共谋的;而且,还诋毁神圣的加千陶公会议,说它按不虔敬的懂法,去懂这「一个位格」的字义;而(这种人)不信:天主的圣言,与其肉躯,按位格的方式,合成一个位,如同这神圣的加千陶公会议所信的,我主耶稣基督,只有一个位,那么,这种人,应予以绝罚。因为天主圣三,并不因圣三中之一位-天主圣言之成为血肉,而多增加了「一位」。

 

 

 

 

注释

*参看421-438

 


 

编号

0427   

标题

对三文件 - 三著作 -的绝罚条文

教宗

若望二世

会议或书信

君士坦丁堡会议第二届大公会议--公元五五三年五月五日至六月二日

内容

第六条 如果谁说:荣福卒世童贞圣玛利亚,是胡乱地而不是真正地被称为天主之母;或说:她之被称为天主之母,是按亲属关系,好像是对她所生的(基督)纯人而言,而不是对天主圣言-成为血肉,从她所生的(天主而人)的基督而言,而如他们所说的,这个「人」的诞生,应归诸天主圣言,因为圣言曾偕同她所生的这个「人」-(此外)(这种胡说的人)还诋毁神圣的加千陶公会议,按不虔敬的想法,诅咒德铎罗所谓的天主之母,或那所称的「生基督人性之母」,好像基督不是天主似的,而不相信:童贞圣玛利亚,真是天主之母-生天主者,因为就是这位在万世之前受生于父的天主圣言,在此末世,从她而成为血肉,从她而出生(成人),一如这神圣的加千陶大公会议,也虔敬地所信认的:她实是天主之母,那么,这种人,应予以绝罚。

 

 

 

 

注释

*参看421-438

 


 

编号

0428   

标题

对三文件 - 三著作 -的绝罚条文

教宗

若望二世

会议或书信

君士坦丁堡会议第二届大公会议--公元五五三年五月五日至六月二日

内容

第七条 如果谁说:他相信,一个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在两个性体内,并不被认出为:祂是在天主性与人性内,以便藉此而表明这两个不同性体,各不混淆地,无言可喻地,结合在一起,而圣言并没有变成肉的性体,肉性也没有变成圣言的性体(因为这两个性体,即使在合成一「位」之后,仍然保持着各自的性体),而认为,这两个性体,在基督的奥迹里,分成部份,或承认在这同一个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成为血肉的天主圣言内,有两种性体的数目,而不认为它们按着结构的方式,在互不消损之下,合而为一,却认为这两个性体,各自分开,各成一个位,那么,这种人,应予以绝罚。

 

 

 

 

注释

*参看421-438

 


 

编号

0429   

标题

对三文件 - 三著作 -的绝罚条文

教宗

若望二世

会议或书信

君士坦丁堡会议第二届大公会议--公元五五三年五月五日至六月二日

内容

第八条 如果谁承认:由两个性体合成一个(基督),或说,唯有一个天主圣言的成为血肉的性体,而不接受那教父所教导的道理,即:由天主性与人性合成一位基督,却设法从这位诡辩中,导致基督祇有一个性体,或祇有一个天主性与肉性的「本体」-自立体。那么,这种人,应予以绝罚。

 

 

 

 

注释

*参看421-438

 


 

编号

0430   

标题

对三文件 - 三著作 -的绝罚条文

教宗

若望二世

会议或书信

君士坦丁堡会议第二届大公会议--公元五五三年五月五日至六月二日

内容

因为我们说:天主圣言-独生子,和祂的肉躯,不是混合而是在互相保持原状的情形下,合成一个(基督)。因此,一个基督,既是天主又是人,按其天主性,祂是与圣父,同一性体;而按其人性,祂是与吾人同一性体。因为那些分割基督的两个性体,和那些混淆基督奥迹的人们,同样遭受天主教会的吐弃和绝罚。

 

 

 

 

注释

*参看421-438

 


 

编号

0431   

标题

对三文件 - 三著作 -的绝罚条文

教宗

若望二世

会议或书信

君士坦丁堡会议第二届大公会议--公元五五三年五月五日至六月二日

内容

第九条 如果谁说:基督在两个性体内受到钦崇;因而导致两个钦崇:即分别地,一个为天主圣言,一个为人;或若有人企图,把基督的肉性消除,或把祂的天主性与人性混淆,而导致基督,祇有一个性体,或一个(混合)体;这样他才钦崇-朝拜-基督,而不以一个钦崇,钦崇这降生成人-成为血肉,带着肉躯的天主圣言,一如天主的教会,自始就这样传授下来的,那么,这样的人,应予以绝罚。

 

 

 

 

注释

*参看421-438

 


 

编号

0432   

标题

对三文件 - 三著作 -的绝罚条文

教宗

若望二世

会议或书信

君士坦丁堡会议第二届大公会议--公元五五三年五月五日至六月二日

内容

第十条 如果谁不相信:我们的主耶稣基督,那因肉躯而被钉于十字架上者,是真天主,是荣耀的上主,是天主圣三中之一位,那么,这样的人,应予以绝罚。

 

 

 

 

注释

*参看421-438

 


 

编号

0433   

标题

对三文件 - 三著作 -的绝罚条文

教宗

若望二世

会议或书信

君士坦丁堡会议第二届大公会议--公元五五三年五月五日至六月二日

内容

第十一条 如果谁不绝罚雅略、欧诺弥、马千陶、亚博里、纳斯铎、欧底葛、奥利振,连同他们的著作,以及其它所有的异教人们,即那些遭受圣而公教会,从宗徒传下来的教会以及上述四个大公会议所曾惩斥而绝罚的人们,和那些带有上述的异教人的邪说,或附和他们的邪说,并在自己的背信中固执到底,至死不悟的人们,那么,这种人,应予以绝罚。

 

 

 

 

注释

*参看421-438

 


 

编号

0434   

标题

对三文件 - 三著作 -的绝罚条文

教宗

若望二世

会议或书信

君士坦丁堡会议第二届大公会议--公元五五三年五月五日至六月二日

内容

第十二条 如果谁拥护那失敬的莫拨苏人德铎罗,则应予绝罚,因为他说:天主圣言是天主圣言,基督是基督:督忍受心灵的忧苦与肉欲的烦扰,渐渐脱离恶劣的情况,而由勤行善工而改善,不为生活环境所沾污;并以纯人的身份,因父及子及圣神之名受洗,因受洗而领受圣神的恩宠,得成为(天主的)义子,且祂与(天主父王)相似,故得天主圣言的位格-身份,受到钦崇,并在祂复活后,思想不变,完全成为不可能犯罪者。这同一失敬的德铎罗还说:天主的圣言,如此与基督结合,一如保禄宗徒,论及夫妻结合而说的:「二人合成一体」(弗:五,三一)。除了这许多亵渎的胡言乱语之外,他还胆敢说:主在复活后,向门徒嘘气时所说的:「你们领受圣神,这不是给他们圣神,而是象征性地,祇给他们嘘气而已。此外,他还说:那位多默宗徒,当他在主复活后,摸着主的手与肋旁时,向主所说的「我主我天主」,这多默的话,不是对基督而言(因为德铎罗不说基督是天主),而是指多默宗徒,惊奇复活的奇迹,而光荣那使基督复活的天主。

 

 

 

 

注释

*参看421-438

 


 

编号

0435   

标题

对三文件 - 三著作 -的绝罚条文

教宗

若望二世

会议或书信

君士坦丁堡会议第二届大公会议--公元五五三年五月五日至六月二日

内容

而且,那更坏的是:德铎罗著书,批注宗徒大事录时,竟把基督,与柏拉图、马尼该厄比哥罗以及马欺洪相比,说:正如他们每个人,各以自己的道理,教导别人,而分别成为柏拉图门徒,马尼该门徒、厄比哥罗门徒,以及马欺洪门徒;相仿地,基督既然找到自己的教义,那就以此而训人,使人被称为基督门徒。所以,如果谁拥护上述不虔敬的德铎罗,和他不虔敬的著作,则应予绝罚,因为他在他的著作里,讲了屈指难数的亵渎话,相反伟大的天主以及救世主耶稣基督;所以,谁若不把他绝罚,或不把他的失教著作绝罚,反而采纳他的著作,或给他辩护,说他所说的道理是正宗的,甚至还有人著书为他辩护,还有人和他抱有同样的主张……一直到死,沉溺在这样的邪说之中,那么,这种人,应一律予以绝罚。

 

 

 

 

注释

*参看421-438

 


 

编号

0436   

标题

对三文件 - 三著作 -的绝罚条文

教宗

若望二世

会议或书信

君士坦丁堡会议第二届大公会议--公元五五三年五月五日至六月二日

内容

第十三条 德铎罗的著作,相反正直的信理,相反厄弗所第一届大公会议,相反圣济利禄以及他陈述的十二约章(见*252, 263);所以,谁若拥护他的著作,并一切拥护德铎罗与纳斯铎以及他们信徒的失敬著作,甚至还有人保护他们以及他们的邪说,而称这些叛徒为教会的导师,是承认天主圣言,与其肉体,合成一位基督,而不予以绝罚者,还有那些抱有和他们类似的邪说,甚至还著书,相反正直的信理,相反圣济利禄以及所列的十二约章,至死执迷不悟者,那么,这种人,应一律予以绝罚。

 

 

 

 

注释

*参看421-438

 


 

编号

0437   

标题

对三文件 - 三著作 -的绝罚条文

教宗

若望二世

会议或书信

君士坦丁堡会议第二届大公会议--公元五五三年五月五日至六月二日

内容

第十四条 谁若辩护 所谓「依巴致马林.拨沙书」则应予绝罚;因为该书信中所载的,都是异端邪说:它(书信)真否认天主圣言,从天主之母终生童圣玛利亚,成为血肉而成为人;而说:那从她所生的是纯人,是依巴所谓的「殿宇」。所以(他说),一个是天主圣言,一个是人;圣济利禄宣讲基督徒的正宗信理;但(依巴)说他是异教徒;相仿地,亚博利也是不敬不信,胡书乱写,指责第一届厄弗所大公会议,未加审查,未加询问,便惩罚纳斯铎;而且,这同一书信,一方面妄称圣济利禄的十二约章(*252, 263),为不虔敬的,且与正宗的信理,背道而驰,而在另一方面,它辩护德铎罗与纳斯铎,以及他们失敬的教条和作品。为此,如果谁为上述的书信辩护,而对这书信及其辩护人,对那些说这书信-至少部份是正直的人们,对那些过去或现在著书为这书信或为这书中所说的邪说辩护的人们,不予以绝罚,反而擅敢为这书信辩护,或在这书信中,假借圣教父或加千陶圣公会议的名义,插入种种异諯邪说,并固执于这种邪恶中,至死不悟,那么,这样的人,应一律予以绝罚。

 

 

 

 

注释

*参看421-438

 


 

编号

0438   

标题

对三文件 - 三著作 -的绝罚条文

教宗

若望二世

会议或书信

君士坦丁堡会议第二届大公会议--公元五五三年五月五日至六月二日

内容

为此我们正直地相信一切由圣经和圣教父们所传授的一切道理,并相信那上述四大公会议,对这同一信理所定断的一切道理,而惩斥那些异端()人,以及他们的邪说,惩斥那些为异端人,或为上述的三个错误文件或错误著作(Tria Capitula)辩护的人们,惩斥那些执迷不悟,一直到死的人们:如果谁企图传授,或教别人:或自己著书立说,反对我们虔诚地所处理的事理,那么,主教或神职人员,既已不配做司祭或神职人员,必将予以革职,不得为主教或神职人员;但若他是隐修士或世俗人,则应予以绝罚。

 


 

编号

0441   

标题

论天主圣三(白拉久教宗的「信条」)

教宗

白拉久一世

会议或书信

致溪特伯多二世皇帝书--公元五五七年二月三日(PL 69,407D)

内容

为此,我信一个天主,父及子及圣神:父全能、永远、不受生的父;子则受生于同一父的本性或本体,在万世之前,即在任何世纪开始之前,这就是说,子和父()是全能的、平等的、共是永远的、同一性体的;圣神也是全能的,与父及子,共是平等的,永远的,同一性体的:祂没有时间的由父所发,是父与子的神:这就是说,三位共有一个性、一个体、一个德能、一个作为、一个福荣、一个权能;好成为三位一体而一体三位的圣三,诚如主真理所说的:「你们去!使万民成为门徒,因父及子及圣神之名,给他们付洗」(玛:二八,十九—)。祂说:「因父及子及圣神之名单数之名而不是多数之名,这一方面显示:一个天主,具有一个分不开的性体,而在另一方面,这又说明:天主有三位,具有父、子、圣神的不同特性。〔*415〕;因为三位现有一个天主性的名,那就显示三位的平等性,也就再显示:三位的平等性,绝不容圣三之中,具有任何大小之别,这样,一方面圣三中每一位是真的完全的天主,而在另一方面,三位共是一个真天主,完全的天主;这就是说:由于天主性的满盈,一位既不小于三位,三位也不大于一位。

 

 

 

 

注释

*白拉久教宗的「信条」 0441-0447

 


 

编号

0442   

标题

论天主之子降生成人(白拉久教宗的「信条」)

教宗

白拉久一世

会议或书信

致溪特伯多二世皇帝书--公元五五七年二月三日(PL 69,407D)

内容

我信我承认:从这同一性体的至福圣三中之一位,即天主之子,为了人类的救援,在此末世,自天降下,在不离开天庭,不离开照管世界的情况下,来到真福童贞玛利亚()内,因着圣神及至上者的德能,这同一()言,同一天主之子,慈祥地进入同一圣童贞玛利亚胎内,且从她的肉体,取了一个具有理性悟悟灵魂的活肉体,而与之合为一体。而且,这个肉体,不是预先受造,然后来与天主之子结合的,而是,像圣经所载的:「智慧为自己建造房舍」(箴:九,一)—()在贞女胎中,一取了肉体,立即成为圣言的肉体;因此,天主的圣言,天主的()子,在圣言的性体与肉体的性体,互不变更,互不变质的情况下,而成为人,成为一个耶稣基督,具有两个性,即天主性与人性,是真天主亦是真人,出自贞母,即受生于贞母而并不有碍于圣母的童贞:因为贞母生祂而仍为童身,正如贞母怀孕祂而仍不失贞身一样。

为此,我们千真万确地信认:这同一真福童贞玛利亚,是天主之母即生天主者,因为祂诞生了成为血肉的天主之言天主之子。所以,这同一个耶稣基督,是天主的真子,也是人的真子,具有完全的天主性,兼具完全的人性,盖祂在自己的(天主)性体内是完全的,并在我人的人性内,也是完全无缺,〔见*293〕。这样,祂在第二次诞生中,从人母亲身上,取了祂前所未有的(肉体),却并没有中止祂以前所有的,即经第一次诞生,而受生于()父。

故此,我们相信:祂(基督)具有两个,且在两个不分开不相混的性体:()「分不开的」,因为即在取了我们人性之后,仍是一个基督天主之子,而且,如今还是一个基督天主之子;()「不相混的」,因为我们相信:天主性与人性,合成一位天主之子耶稣基督而这两性的特性,完全保存无损,大家没有从一个变成另一个性体。为此,一如我们屡次所说的,我们信认:同一基督,是天主的真子,同时也就是人的真子,祂按天主性,是与圣父同一性体;但同一基督,按其人性,则祂是与我们同一性体的;祂除了罪恶之外,在一切上,完全相似我们。祂就肉躯而言,是可能受苦者,但同一个祂,就天主性而言,是不可能受苦者。且我们信认:祂在邦西奥比拉多执政时,甘愿地为了我们的得救,用肉躯来受难,用肉躯来受钉于十字架上,用肉躯来受死,第三天,这同一肉躯,得以复活而受到荣耀,永远不能朽腐,且……升入天庭,亦坐于()父之右。

 

 

 

 

注释

*白拉久教宗的「信条」 0441-0447

 


 

编号

0443   

标题

论世界终局(白拉久教宗的「信条」)

教宗

白拉久一世

会议或书信

致溪特伯多二世皇帝书--公元五五七年二月三日(PL 69,407D)

内容

我们相信祂,信认祂……祂曾如何升入天庭,祂将也如何来临,审判生者与死者。因为我相信众人,从亚当一直到世末所生者,以及偕同亚当本人,及其妻子,将要死亡者,即不是从别的原祖父母出生者,而是有些从黄土,有些却从男人之肋骨(参阅:创:二,七—)所受造者,到了那时候,都要复活起来,并要站在基督审判台前,各按各人所持有的肉躯,领受赏报或惩罚(参阅:罪:十四,十;格后:五,十)。的确,义人们,由于天主的极慷慨的恩宠,将获永生的赏报,即将与天使们为伍,永享常生,绝无陨越之虞;而那恶人,因自己的恶意,将成为义怒之器,宜于毁灭之器(参阅:罗:九,二二),因为他们,或不认识主的道路,或虽认识,却因迷于各种罪恶而背离主的道路,而将遭受极公义的审判,罚入永不熄灭的火中,永受煎熬。

 

 

 

 

注释

*白拉久教宗的「信条」 0441-0447

 


 

编号

0444   

标题

论公会议的权力(白拉久教宗的「信条」)

教宗

白拉久一世

会议或书信

致天主子民的通牒--约于公元五五七年(PL69,399

内容

对于四个神圣的大公会议,即:由三一八位(教父)所组成的尼采会议,由一五零位(教父)所组成的君士坦丁堡会议,由二百位教父所组成的第一届厄弗所会议〔注〕,以及由六三零位教父所组成的加千陶会议,因天主仁慈的荫庇,我承认:我从前曾予以同意,且要全心全力,终生予以赞同;凡他们对神圣信理的辩护以及对那些异教邪说的惩斥,既由圣神所坚定,我必竭诚予以遵守;而且他们的定断,既是全教会的定断,我就承认:我要予以维卫和辩护,一如我的前任(教宗)们所维护的,亳无疑义。其中尤令我想望仰慕师法的,是我们所熟识的,那位加千陶公会议的作家〔良—(原文解释狮子)一世教宗〕,因为他真是名实相符,像「出于犹大支派中的狮子」(默:五,五),亳不含糊地,显示他维护信理的生动无比的关怀(雄风)。所以对于上述的(四个)大公会议,我相信:我将永远予以同样的尊重;凡四大公会议所定断了结的,我必奉为圭臬,且在我的一生……我决不做任何有损他们圣道真道的权威。此外,凡宗座所接纳的典章(Canones),我也予以遵守和敬重。……至于天士教宗的书信。以及亚加比,辩护信理的、核准上述四大公会议的、以及惩斥异端邪说的书信,我也一一予以承认,遵守;还有他们所惩罚者,我也予以惩罚;凡他们所接受者(欢迎者),特别是德铎来与依巴两位可敬主教,我也予以尊敬,视之为正宗者。

 

 

 

 

注释

*白拉久教宗的「信条」 0441-0447

 


 

编号

0446   

标题

论与宗座团结的重要性(白拉久教宗的「信条」)

教宗

白拉久一世

会议或书信

致若望主教书--公元五五九年(初叶)

内容

难道你站在司祭的至高地位,昧于慈母公教会的真理,竟离开宗座,而不知你已成为裂教徒吗?难道你没有读过这段圣经,记载我们的天主基督,曾在宗徒的「头」—(伯多禄)—上,建立祂的教会,为向万民宣讲福音,连「阴间的门」也「不能战胜她」(玛:十六,十八)的基石吗?如果你读过这段圣经的话,那么,除了伯多禄(那里的教会)之外,你信仰那里的教会,具有像宗座那样(天国)钥匙,给人赦罪或不赦罪的权柄?事实上,那(主基督)所赋予伯多禄一人的权柄,按真福殉道济利禄,对这段圣经所作的批注,那就是赋予后世所有(主教们)—(宗徒继承人)—的权柄,也就是表示:赋予一个教会的权柄。(1)所以,在基督内极可爱的(弟兄)呀!你为甚么与该教会分离?或将你的得救希望,寄托于那一个教会呢?

 

 

 

 

注释

*白拉久教宗的「信条」 0441-0447

(1)见济利禄:论公教会的合一,第四章

 


 

编号

0447   

标题

论教宗解释公议会法令的职责(白拉久教宗的「信条」)

教宗

白拉久一世

会议或书信

致宗主教瓦肋略书──公元五五九年三月或四月初旬

内容

过去从来也没有允许过,将来也不会允许召开局部会议,去评审大公会议。但几时对某一大公会议的决议,发生疑问,不知有何理由,那时有意得救的灵魂,便会自动地来向宗座请求指示。或者,也许有人……这样倔僵固执,不愿领教,那么,宗座必须用各种方法,去吸引他们,走上得救道路,或者,宗座按〔安提约会议(公元三四一年)第五条典章以及加千陶公大会,第四公告所规定的〕教会法规,把他们—(顽抗大会议的人们)—交付世俗权力去制裁,以免他们危害他人的救援。

 

 

 

 

注释

*白拉久教宗的「信条」 0441-0447

 


 

编号

0451   

标题

论天主圣三并论基督

教宗

若望三世

会议或书信

白拉加第一届会议--公元五六一年(五)月一日(?)开幕(Braga in Lusitania

内容

谁若不信父及子及圣神三位共是一个性体,一个德能,一个权力,一如公教会〔从宗徒传下来的教会〕所教诲的,而说:(圣三)只有一个、孤独的位,竟致父就是子,也就是施慰之神,一如撒伯留与西里西(Sabellius et Priscillianus)()说的,则应予以绝罚。

 


 

编号

0452   

标题

论天主圣三并论基督

教宗

若望三世

会议或书信

白拉加第一届会议--公元五六一年(五)月一日(?)开幕(Braga in Lusitania

内容

谁若在圣三之外,引出另一个「我不知」的「神性」名称,说:就在这神性内,另有圣三的圣三,一如不知论者以及里西亚人所说的一样,则应予以绝罚。

 


 

编号

0453   

标题

论天主圣三并论基督

教宗

若望三世

会议或书信

白拉加第一届会议--公元五六一年(五)月一日(?)开幕(Braga in Lusitania

内容

谁若说,天主之子我们的主,在受生于贞()之前,并不存在,一如撒玛撒的保禄,以及福底农与西里西所()说的一样,则应予以绝罚。

 


 

编号

0454   

标题

论天主圣三并论基督

教宗

若望三世

会议或书信

白拉加第一届会议--公元五六一年(五)月一日(?)开幕(Braga in Lusitania

内容

谁若按基督肉性而论,不是真的去尊敬基督的诞生,而是伪装去尊敬它,并在这同日与主日,都守大斋,却不相信基督受生,带有真正的人性,一如千同、马欺洪(Cerdon, Marcion)马尼该以及西里西所说的一样,则应予以绝罚。

 


 

编号

0455   

标题

论世界的创造及对世界的管理

教宗

若望三世

会议或书信

白拉加第一届会议--公元五六一年(五)月一日(?)开幕(Braga in Lusitania

内容

谁若相信人的灵魂或天使,出自天主的性体,一如马尼该与西里西所胡说的,则应予以绝罚。

 


 

编号

0456   

标题

论世界的创造及对世界的管理

教宗

若望三世

会议或书信

白拉加第一届会议--公元五六一年(五)月一日(?)开幕(Braga in Lusitania

内容

谁若说人灵,先前在天上寓居时犯罪,而后因此而被弃下土,入于人的肉体,一如西里西所说的,则应予以绝罚。

 


 

编号

0457   

标题

论世界的创造及对世界的管理

教宗

若望三世

会议或书信

白拉加第一届会议--公元五六一年(五)月一日(?)开幕(Braga in Lusitania

内容

谁若说,魔鬼从前不是天主所造的〔好〕天使且牠的性体,也不是天主的工程,而说,牠(魔鬼)是出自阴府、黑暗之处;牠也没有造主而牠自己就是元始,就是恶的性体,如马尼该与西里西所()说的,则应予以绝罚。

 


 

编号

0458   

标题

论世界的创造及对世界的管理

教宗

若望三世

会议或书信

白拉加第一届会议--公元五六一年(五)月一日(?)开幕(Braga in Lusitania

内容

谁若相信,魔鬼在世界上,曾造过某些受造之物,而那雷电、闪电、风暴、旱灾,就是由魔鬼自己,以自己的权威所造成的,一如西里西所说的,则应予以绝罚。

 


 

编号

0459   

标题

论世界的创造及对世界的管理

教宗

若望三世

会议或书信

白拉加第一届会议--公元五六一年(五)月一日(?)开幕(Braga in Lusitania

内容

谁若相信灵魂与肉身之结合,由于星宿的巧合,一如外教人以及西里西所说的,则应予以绝罚。

 


 

编号

0460   

标题

论世界的创造及对世界的管理

教宗

若望三世

会议或书信

白拉加第一届会议--公元五六一年(五)月一日(?)开幕(Braga in Lusitania

内容

占星术家常观察十二星宿;谁若相信:人灵或人身肢体的结构,就是依照这十二星宿(的变化),并说,这十二个星宿的名字,就是十二位古圣祖的名字,一如西里西所说的,则应予以绝罚。

 


 

编号

0461   

标题

论世界的创造及对世界的管理

教宗

若望三世

会议或书信

白拉加第一届会议--公元五六一年(五)月一日(?)开幕(Braga in Lusitania

内容

谁若责斥人之婚姻恼恨生育子女,一如马尼该与西里西所说的,则应予以绝罚。

 


 

编号

0462   

标题

论世界的创造及对世界的管理

教宗

若望三世

会议或书信

白拉加第一届会议--公元五六一年(五)月一日(?)开幕(Braga in Lusitania

内容

谁若说人体之塑成,是由于魔鬼的幻想,并说人在母胎中成孕,是魔鬼的化身,因此,他不信肉身的复活,一如马尼该与西里西所说的,则应予以绝罚。

 


 

编号

0463   

标题

论世界的创造及对世界的管理

教宗

若望三世

会议或书信

白拉加第一届会议--公元五六一年(五)月一日(?)开幕(Braga in Lusitania

内容

谁若说:一切肉体的受造,不是天主的工程,而是恶天使的工程,一如马尼该与西里西所说的,则应予绝罚。

 


 

编号

0464   

标题

论世界的创造及对世界的管理

教宗

若望三世

会议或书信

白拉加第一届会议--公元五六一年(五)月一日(?)开幕(Braga in Lusitania

内容

谁若认为天主给人食用的肉类食物,是不洁的;这不是因为人体的偏情(私欲),而是因为想这食物,好像(本身)就是「不洁」,所以就这样禁食肉类,连同肉类一起煮的蔬菜,也不得吃,一如马尼该与西里西所说的,则应予以绝罚。

 


 

编号

0468   

标题

论与伯多禄宗座团结的重要性

教宗

白拉久二世

会议或书信

致依斯脱里西(Istria)区裂教主教书──公元五八五或五八六年(PL 72,713B-714C

内容

教会被建立在那里?虽然,主在福音上说的话,非常明显,但我们要听听真福奥斯定,对主基督的旨意,有何定论。他说:从基督的这些话里,可以知道,那被建立的天主教会,就是那继承(伯多禄)宗徒位的宗座所管辖的教会;不拘谁,若与该宗座的团体,或权力,脱离关系,他就是被证明为裂教徒。之后,奥斯定又说:「即使你将为了基督之名而死去,你还是在教会之外。你要一方面依赖着身体,一方面,你要在基督的肢体中,为基督受苦;你要为头—(基督)—而奋斗、或:你并没有被列入基督的肢体之中;你为基督受苦;你要依靠着身体,为头基督奋斗吧!」(1

 

 

 

 

注释

(1)出处不详。

 


 

编号

0469   

标题

论与伯多禄宗座团结的重要性

教宗

白拉久二世

会议或书信

致依斯脱里西(Istria)区裂教主教书──公元五八五或五八六年(PL 72,713B-714C

内容

但真福希彼廉也这样说过:「开始是一个团体,而这团体的首席地位,赐予伯多禄,俾可显示:基督的教会,只有一个,也只有一个宗座;虽然众人都是牧人但羊群只有一个,由宗徒集团,一心一意去牧养」(1)。后又继续说:「谁若与这个教会,并不保持团结一致,他怎能自信:还保持信德呢?主曾在伯多禄的宗座上建立教会(玛:十六,十八)谁若离弃并拒绝那个教会,那么,他怎能相信自己,还在(天主)的教会里呢?」(2)。那一心一意,不愿在天主教会里的人们,也不能与天主同在;虽然,他们被烈火烈焰所焚烧,或被投野兽而丧生,但这将不是信德的证据,而是背信的惩罚;这也不是光荣的结局〔或……这不是圣德的结果〕,而是失望的灭亡。这样的人,可能被杀死,但不能受到加冕……(3)

与教会分裂的罪孽,较诸那些(向邪神)献祭者的罪孽更坏,(更重大)。因为他们幡然悔改了,而以极其圆满的补赎,哀求天主(赦罪)。所以,这里是在寻求教会,恳求教会,那里(裂教人),则在拒绝教会;这里那失足(背教)者,只害了他自己;那里那设法闹分裂者,那会吸引多人附和自己,而使多人受骗。这里是危害一个人灵;那里是陷害多人之灵。一定的,这背教的人,明知自己犯了罪,且悲且哭,(悔恨)自己的罪;而这裂教的人,固执于恶,且在罪孽中还自鸣得意,唆使子女与慈母教会分离,唆使羊群与牧童分离,还捣乱天主的圣事;不但如此,这背教者,犯罪一次;而那裂教者,却天天犯罪。最后,背教者,终于获得殉道舍生,还能领取那预许的王国;而那裂教者,即使在教会外被害,也不能获得教会的赏报。(4)

 

 

 

 

注释

(1)参阅:希彼廉加答祺主教,论公教会的团结,第四章,PL 4,515A

(2)见上:PL 4,516A

(3)同上:PL 4,527A

(4)PL 4,530C

 


 

编号

0470   

标题

论天主圣三(兰加肋王的「信经」)

教宗

白拉久二世

会议或书信

督肋打农第三届会议──公元589年五月八日开幕

内容

我们信认:「父」是那()从自己的性体,产生与自己同等同永远的「子」,但祂自己生子者,并不就是那「受生者」〔不是不受生的受生者〕而是论位:父是那位生子者,子是那位受生者;但(父与子)二位共有一个性体:子是出于父,而父自己,不出于任何(原始);子该〔有〕父,但在这里,子没有开始,也无所逊色,因为子与父是平等的,同是永远的,共有一个天主性体。同样,我们该相信圣神,该宣讲圣神,祂是由父与子所共发的,而与父与子,共有一个性体;但在天主圣三中,圣神是第三位,但与父与子,共有一个天主性体。因为这是圣三:一个天主,(包含)父及子及圣神。虽然,众人因天主的善良,〔在本性方面〕,都被造为善良的受造之物,但那被罚的(原祖)后裔,由于子之摄取人的形状—(人性)—,而重新获得改造,恢复原来的真福境地。

 


 

编号

0472   

标题

论大公会议的权威

教宗

大额我略一世

会议或书信

Ep. Consideranti mihi ad patriarchas, Feb. 591

内容

我承认我接受并尊重四大公会议,一如四卷圣福音经;那四大公会议,就是:()尼采会议那邪略的邪说,就在这会议中,受到摧毁;()君士坦丁堡会议那欧诺弥与马千陶的错误,就在这会议中,受到制裁;()第一届厄弗所会议那纳斯铎的失敬邪道,就在这会议中,受到审判;()加千陶会议那欧底葛与廖斯谷的狂妄,就在这会议中,受到摈斥;为此,我对这四个大公会议,竭诚予以拥护,并至诚地予以遵守,因为(教会)神圣的信仰机构,便在这四大基石上,得以建筑起来;而各种(内修)生活与行动,也因此而得以产生;谁若不遵守这大公会的定断,那么,即使他看见了基石,也就躺在(教会)建筑的外边。对那第五个大公会议,我也同样予以尊重,因为在这公会议中,那所谓「依巴」的错误书信,澈底受到摈斥;那〔莫拨所的〕德铎罗,把天主与人之间的中保,分为两位;这种失敬背信的邪说,也就在这会议中,受到推倒而折服;还有那德铎肋的著作,竟敢狂妄地诋毁真福〔亚历山大〕济利禄的信德;这也为这大公会议所驳倒。故凡为上述公会议所摈斥者,我也予以摈斥;凡为它们所尊重者,我也予以(尊重和)拥护,因为这是由教会公意所制定者,所以,谁若自甘冒昧,或解放它们所束缚者,或束缚它们所解放者,那么,他所摧毁者,不是大公会议,而是他自己。因为,凡对此表示异议者,应予以绝罚。

 

 

 

 

注释

*见PL77, 478

 


 

编号

0473   

标题

论卖买圣物圣织罪孽

教宗

大额我略一世

会议或书信

致亚肋拉主教维祺留书──公元595年八月十二日

内容

我知道,在高卢(法国)与日耳曼(德国)地区,没有人不因了贿赂而领受圣秩。事既如此,我含泪说,我悲哀着宣告:司祭职内部,既然崩溃,那外在的局面,也不能维持长久。盖我们从福音经得知,我们的赎主,做了什么,祂「进了圣殿,把……卖鸽子就是用现世的来换取那全能的天主,借着覆手礼,所赐予人们的与祂同性体的圣神。从此,一如我所预言的,其恶果可想而知;因为他们既擅敢在天主的圣殿里,贩卖鸽子,则他们的凳子—(他们的宝座)—必为天主判官所推倒。这就是说,这种错误,在属下人中,必会愈传愈广。因为他本人,既用贿赂来获得圣秩的荣耀,那么,那在老根上染病者,必更容易把他所买到的,再卖给他人。那么,那圣经所载的:「你们白白地得来的,也要白白地给人」(玛:十,八)的真理何在?既然,这种相反圣教会的圣职买卖的异端,首先发生了,为什么不立即受到裁判呢?为什么不采取行动,把那贿赂来领受圣秩的人,视为异教人呢?」

 

 

 

 

注释

*参阅:PL,77,783

 


 

编号

0474   

标题

论基督的知识(相反亚玉打人)----(Contra Agnoetas)

教宗

大额我略一世

会议或书信

致亚历山大宗主教欧乐久书──公元600年八月

内容

对于圣经所载的「那日子和时刻……连天上的天使和子,都不知道」(谷:十三,卅二)—(阁下)—所想的全对;盖这是千真万确的;那这不该指那同一个「子」—(天主圣子)是「头」而是指祂的「身体」—(奥体那就是我们)。因此,奥斯定在许多处,就应用这个意思(1)他也可能另有用意,并不指同一个「子」,因为全能的天主,有时依人的惯例说话,一如祂曾对亚巴郎说:「如今我已知道,你敬畏天主」(参阅:创:廿二,十二);这不是因为天主,到了那时候才知道,他敬畏天主,而是因为到了那时候,亚巴郎才使天主知道,他敬畏天主。正如我们说快乐的日子;这不是因为日子本身是快乐的,而是因为这日子,使我们快乐;同样,全能的「子」,说自己不知道这个不让人知道的日子;这不是因为祂自己不知道,而是因为,祂完全不让人知道这个日子。

 

 

 

 

注释

*参阅:PL 77,1097A

(1)PL 40,48,59PL 42,836

 


 

编号

0475   

标题

论基督的知识(相反亚玉打人)----(Contra Agnoetas)

教宗

大额我略一世

会议或书信

致亚历山大宗主教欧乐久书──公元600年八月

内容

因此,祂说:这日子……唯有父知道;其实,子与父,从祂的本性,是同一性体的,是超越所有的天使;故那天使所不知的,祂都知道。故此,这可能更深一层,作这样解释;即:(天父的)独生子,成为血肉,且为了我们,成为全人;不错,祂在自己的人性里,固知公审判的日期,但这不是由于祂的人性而得知的;为此,祂是在人性里知道,而不是从人性方面而得知的,因为祂既是天主又是人,自因祂天主性的能力,知道()审判的日子和时刻……因此,祂不承认:祂具有那不从人性得知的知识;盖祂的人性,与天使们,同为受造之物。所以,天主而人,知道公审判的日子和时刻,但祂之所以得知这个秘密,因为祂是天主。(而不是因为祂是人)

 


 

编号

0476   

标题

论基督的知识(相反亚玉打人)----(Contra Agnoetas)

教宗

大额我略一世

会议或书信

致亚历山大宗主教欧乐久书──公元600年八月

内容

但事情非常明显的是:凡不是纳斯铎派的人,决不能作亚玉打的人。因为凡相信天主的智慧本身,成为血肉者,怎能他心里想:有些事情,为天主的智慧所不知呢?按圣经所载:「在起初已有圣言,圣言与天主同在,圣言就是天主。万物是借着祂而造成的。」(若:一,一)。既说:「万物」—(万有)—自亦包括公审判的日子和时刻在内无疑。因此,谁会如此无昧,说:父的()言,曾造了祂所不知的事物呢?圣经又记载:耶稣知道:父已把一切,交在祂的手里。(若:十三,三)。既说「一切」,自必包括审判的日子和时刻在内。为此,谁会如此傻,竟说:()子手领了祂所不知的事物呢?圣经有一处记载:主—(基督)论及拉匝禄,对妇女们说:「你们把他要放在那里?」(若:十一,卅四);这里我们特别觉得你们所觉得的;即:若他们否认主知道:拉匝禄被葬在那里,所以祂才会这样发问,那么,无疑的,他们也不得不承认:上主曾不知道:亚当和厄娃犯罪后,躲藏在那里了,因为主在乐园地堂里,说:「亚当!你在那里?」(创:三,九)或当上主训责加音时,说:「你的弟弟埃布尔尔在那里?」—(创:四,九)。假设上主真的不知道,那为什么上主立即接下去说:「你弟弟的血,从地上向我喊冤」呢?

 


 

编号

0477   

标题

论信友有敬礼圣人圣像的权利

教宗

大额我略一世

会议或书信

致马赛主教塞肋农书--公元600年十月

内容

有人到我们这里来说,你以不该朝拜圣人们的圣像为借口,把圣像撕毁了。是的,我们完全赞成,你禁止人朝拜圣像;但我们不赞成你把圣像撕毁……因为朝拜图像是一回事,而由图像的史实,得知该朝拜什么,那是又一回事。那在经卷上所读到的(史实)可用图像来表达出来,好使那不识字的人,一目了然;这样,一个不识字的人,在图像上看到,他该遵守什么,读到他所不知的史实;因此,尤其是为外教人,图像可替代经卷,当作经卷诵读……谁若愿意绘图书像,你绝不可禁止他;谁若朝拜图像,那你要用尽方法去阻止他。但阁下要审慎地劝告他们,先看图像以激发热情,然后谦诚地五体投地,唯有朝拜那全能的天主圣三。

 

 

 

 

注释

*见PL 77,1128BC1129C

 


 

编号

0478   

标题

论异教人的圣洗与神品圣事

教宗

大额我略一世

会议或书信

致以伯里亚(Iberia)地区的主教们书--公元601年六月22日左右

内容

我们从古代教父们的教诲中,得知任何异教人,若因圣三之名而领洗,一旦回归圣教会的怀抱,那就祗给他们傅油,或给他们覆手,或只叫他们,誓信信德道理,他们可就回到慈母教会的怀中,因此,西方人,用覆手礼来归化雅略异端人,而东方人,却以傅油礼来改造雅略人,使他们进入公教会的团体。若要收留一性论的异教徒,以及其它教派人,则只教他们誓信公教真理,那就够了,因为他们在异教中所领的圣洗,就因这些仪礼,而获得除罪去污的功能,盖他们或由覆手礼而领取圣神,或由誓信真正信理而与整个圣教会,团结一致。至于那些不因圣三之名而受洗的异教人们,像鲍诺西亚与加打里加一样,前者不信主基督,后者不怀好意,认为圣神是一种恶的山人……这种人,一旦归正,到圣教会来,则应予以付洗,因为他们在异教邪说中,并没有因圣三之名受洗,故他们还没领过洗礼。这也不能说是:再受洗礼,因为他们还没领过洗礼。这也不能说是:再受洗礼,因为如上所说的,他们以前,并没有因圣三之名,领过洗礼。……亳无疑问的,阁下可按他们原有的圣秩,收留他们〔纳斯铎人〕,归入教会团体,好使他们,因你们的温和善良,对他们的品级,不予以任何刁难难堪,不再记起从前的敌对态度。

 

 

 

 

注释

*见PL 77,1205A-1208B

 


 

编号

0479   

标题

论基督两性合成一位的时刻

教宗

大额我略一世

会议或书信

致以伯里亚(Iberia)地区的主教们书--公元601年六月22日左右

内容

(基督的)肉躯,不是受孕于贞女母胎之前,先已存在,然后天主性来居在这肉躯内,而是(天主圣)言,一来到母胎中,立即在无损于祂原来的德能情况下,成为血肉……祂也不是先成孕,然后才受到傅油,而是就在祂因圣神而由贞母之体成孕时,为圣神所傅油的。

 


 

编号

0480   

标题

论容忍他人对宗教的想法

教宗

大额我略一世

会议或书信

致纳波里城主教巴斯加书--公元602年十一月

内容

凡具正诚的意向,切愿引导外人,到基督宗教—(公教会)—来信仰正道者,应谨慎温良,不可粗暴严厉,以免他们据理力争,反而引起反感。因为不拘谁,若改变自己的作为,且愿放下包袱,脱离原来的礼仪习惯,文化(而信奉正教),则他们注意他们自己的原因,而不大注意到天主方面的证据。如今那些住在纳波里城的猷太人,向我们埋怨说,有人无理地竭力阻止他们,举行他们的某些节目,使他们不要敬礼他们所应敬礼的庆节,一如他们直到如今,还该孝敬父母奉事父母一样。(这是不对的,因为)真理说是如此,那么,勉强也是徒然的。事实上,即使禁止他们遵守他们的古老习俗,这也何益之有?这为他们的归化,信仰真理,又有什么用呢?若我们不能用这方法来获得他们,那么,我们为什么给犹太人立定规则,他们该如何举行他们的礼仪呢?如此,我们该做的是:使他们为他们的温良所感召,愿意跟随我们,而不是逃避我们,使我们先用他们的圣经,向他们显示我们所说的真理,然后由于天主的助佑,我们能把他们归到慈母教会的怀抱里。如此,阁下固可劝告他们灼热他们的心,使他们在天主的助佑之下,能皈依公教,但以后不淮再干扰他们,举行他们的庆典;相反地,要让他们自由遵守,自由庆祝他们所有的庆典与节日,一如他们一向所举行的。

 

 

 

 

注释

*见PL 77 1267

 


 

编号

0485   

标题

信经-「信条」

教宗

奥诺利一世

会议或书信

督肋打第四届会议--公元六三三年十二月五日开幕

内容

根据圣经以及我们从圣教父所传的道理,我们信认父及子及圣神共具一个天主性,一个性体;我们相信圣三。论位各有不同,我们宣讲一个天主性体,我们既不把三位混合,也不把(天主)性体分开。我们说父,既不受造,也不受生;我们肯定:子则非由父所造,却由父与子所共发;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本身,就是天主之子与万有的造主;祂在万世之前,由父之性体所生而在此末世,来救赎世界,从父那里降下,却从未中止,与()父同在;盖祂从圣神,从天主之母荣福圣童贞玛利亚,成为血肉,且祂就从她独自受生;这同一基督主耶稣,圣三中之一位,取了具有灵与肉而无罪恶的全人();但祂仍保持他原来有的(天主性),而取了祂原来没有的(人性);祂按天主性,是与父同等,但按人性,则少于圣父;祂有一个位,却具有两个性体的特性;盖祂有两个性;即天主()与人(),但不是二个子,不是二个天主,而是同一(),具有两个性体;祂为了我们的得救,受难而受死;这不是在于天主性的德能,而是在于人性的软弱,下降地府,为救那些被拘留于地府中的圣人们;并在打败了死亡霸权之后,便复活起来;后被举升天,而于将来()来,审判生者死者;我们就因祂的死亡,祂的()血而获洁净、获得罪赦。而我们如今所生活在内的肉躯,到了(世界)末日,将由祂而复活,并在这同一之主的仪态内,将就从祂手里,有些人,因公义的功绩而领受永生,有些人,却因自己的罪恶而遭受永罚的判决。——这便是公教会的信理;我们保存这个信理,并坚持这个信理;凡极其坚信这个信理的人,将永远得救。

 

 

 

 

注释

*参阅:0071, 0485, 0486

 


 

编号

0486   

标题

论默示录是圣经之一

教宗

奥诺利一世

会议或书信

督肋打第四届会议--公元六三三年十二月五日开幕

内容

默示录曾由许多会议的权威,并由罗马神圣首长们在大公会议中所审定,确是若望圣史的作品,应被列入天主的圣经中。事实上,有许多人,不接受默示录的权威,并在天主的教会里,轻视它,不去宣讲它,但从今以后,若有人,或不接受它,或从逾越节至五旬节中,举行弥撒圣祭时,在圣堂不宣讲默示录,则将遭受到绝罚的惩处。

 


 

编号

0487   

标题

论在基督内,有两个意志,两种作为

教宗

奥诺利一世

会议或书信

致君士但丁堡宗主教赛求斯书——公元六三四年

内容

在天主的领导下,我们将进入正直信理的(尺度)—(领域);这是宗徒们,以圣经真理的绳索所攀登的领域;我们信认主耶稣基督天主与人之间的中保(弟前:二,五);祂藉人性与天主性,合成一位而作为;而这同一作为的(基督),无言可喻地且绝无仅有地取了肉体,而在不混淆与不变质的情况下,完全与天主性结合……那就是:令人心神震惊,奇妙地得知:基督的两个不同的性体,合而为一……因此,我们相信我主耶稣基督,有一个意志,因为我们的人性,除了罪恶外,完全由天主性所摄取;当然这个意志,是那在犯罪之前受造的,而不是那在犯罪之后受到蒙敝的意志,盖基督……无罪,因圣神而受孕,也在无罪的情况下,从圣而无玷的贞女天主之母受生;故祂的人性,丝毫没有受到任何损害……因为常人在身体内,另有一条律法,或没有分歧的意志,或具有相反救主的意志。但在事实上,基督受生,超越人性处境的律法……因为主耶稣基督,天主的 ()子,天主的()言「万物是借着祂而造成的」(若:一,三);祂自己就是天主性与人性的行动者;这全由圣经证明,(毫无疑义)。但因这是天主性与人生的作为,故是否应该说或是否应该这样领悟:这是一个作为呢,还是出于两个不同性体的双重作为?那么,这不该属于我们的事。让那些常在名称的问题上追根究底的人们去追究吧!盖我们根据圣所知……主基督耶稣﹐不是有一个作为,或两个作为,而我们知道一个基督,具有多方面的行为。

 

 

 

 

注释

*因这两个书信(0487, 0488),引起了人们对奥诺里一世教宗的「正宗性」问题。对此,君士但丁堡第三届会议(公元六八一年三月廿八日),曾以东方教会的心情,严予判断过(0550),这次督肋打会议,又先宣读了这两封信的拉丁原文;但如今所保存的,是不是当时的拉丁原文,那是在学者中争论不定的问题(PL 80,471 B)

 


 

编号

0488   

标题

论在基督内的两种行为

教宗

奥诺利一世

会议或书信

致同一赛求斯宗主教书——公元六三四年(PL 80,475 A

内容

为了人们的单纯,我们该坚信,()该宣称那有关于教会的信德道理,而把那些复杂疑难的问题,该略而不提……(其实)在天主与人之间的中保身上,不()划分一种或两种行为,而是两个性体,在一个基督身上,以本性结合的方式,结合在一起;因此我们应该相信:这两个性体,以彼此相通的方式来采取行动,或共同作为;当然,祂按照天主性而论,祂行那属于天主()的事,而按人性肉性而论,祂行那属于肉性的事。我们知道:这两个性体,并不分开地,也不相混地,或变质地把天主的性体,变成人性,或把人性变成天主性,但我们信认:这两个性体,还是各自保存其性体的完整……为此……我们为了撇除一切标新立异的怪论起见,我们不该在宣讲中划分一种或两种行为;但我们该说,像某些人所赞成的,在基督身上有一个作为—(行为)—,即该相信:一个行动的主基督,出于两个性体;但若赞成:在基督身上,有两种作为,那该撇开一切对「行为」字面上的说法,应讲基督的天主性,与其所摄取的肉性,毫不相混地,毫不分开地,也毫不变质地,合成一位天父的独生子,而与我人在一起行动,才对!

 


 

编号

0490   

标题

论天主圣三,并论天主之子,降世赎人

教宗

奥诺利一世

会议或书信

督肋打第六届会议--公元六三八年一月九日开幕

内容

我们相信,我们承认至圣至全能的(天主)圣三,父及子及圣神,共是一个天主,而不孤独,共是一个性体,一个德能,一个权力,一个尊威,一个创造一切受造之物的天主性体;父是不受造,不受生,是全天主性体的泉源和原始;子则没有时间,在一切受造物之前,无始时,为父所生而不是为父所造;因为父也从未曾无子而存,子从未曾无父而存,但天主子,是出自天主父;而不是天主父出自天主子,是子的父而不是天主出自子;但子是父的子,且是出自父的天主,在一切上,与父同等,是出自真天主的真天主;而圣神则既不受生,亦不受造,但由父与子所共发,是父与子的神;因此,祂与父与子共有一个性体,因为祂是由父与子所共发的。但在这圣三内,这样三位团结成为一个性体,没有多数,一律平等,一位不比三位小,而三位也并不比一位大。

 


 

编号

0491   

标题

论天主圣三,并论天主之子,降世赎人

教宗

奥诺利一世

会议或书信

督肋打第六届会议--公元六三八年一月九日开幕

内容

我们相信,从天主的三位之中,祇有子,为了救赎人类因亚当之叛逆(不听命),原始地,并由我人的自由意志所沾染的罪恶—(包括原罪与本罪在内)—()为补偿人类的罪债,从父的奥秘奥妙的怀里出来,从终身童贞圣玛利亚取了纯洁无瑕的人性,好使同一的天主父的子,也成为人的子;祂既是完全的天主,又是完全的人,好使人而天主的同一基督,具有两个性体,一个位格,以免生出另一位基督而成为天主四位(的邪说),为此,(基督)—(天主圣子)这个位,与父及圣神,永不分离,而与人性,则自取了人性后,也永不分离;再者,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与父及圣神,从本性就各成一位,而且,一如我们所说的,祂是一位我们的主耶稣,而具有两个性体;祂按天主性的「仪容」(Forma)而言,是与父同等,但按(人性的)奴仆「仪容」而言,则是小于天主圣父;因此,圣咏集论祂记载,说:「我尚在母怀时,你已是我的天主」(咏:二一,十一)。因此,惟有基督受生于父,而没有母亲;受生于贞女,而没有父亲。「圣言成为血肉,且住在我人中间」(若:一,十四);虽然,圣三的行动,是不能分离的,所以,圣三在(圣子)摄取人性上,共同合作,但摄取人性者,只有「天主圣子」一位,而不是天主性体;这是属于圣子的特性,而不是属于圣三共有的特性。假设人性与天主性互相混合,那就整个圣三,取了人性了;但这是一定的:圣三的性体,祇有一个;而圣三的「位」,不是「一个」(而是三个)

 


 

编号

0492   

标题

论天主圣三,并论天主之子,降世赎人

教宗

奥诺利一世

会议或书信

督肋打第六届会议--公元六三八年一月九日开幕

内容

所以,这一位主耶稣基督,为父所派遣,取了祂原无的(人性),却并不失其原有的(天主性);祂按自己的天主性,是不可能遭受侵犯的,但按祂所取的我人的人性而言,祂是可能受死的;祂来到此世,便为使罪人得救,且使信者成义;祂做了许多奇迹之后,为了我们的罪孽,被交付出来,()为了补赎我们的罪恶,遭受死亡;但为了我们的成义,复活起来;而我们人类因祂的创伤而获得康复(依:五三,三),因祂的死亡,而得与天主父和好(如初),因祂的复活,而亦得复活;我们也期望祂在此世末日,再来,使众人复活,受祂最公平的审判:义人蒙赏而恶人受罚。

 


 

编号

0493   

标题

论天主圣三,并论天主之子,降世赎人

教宗

奥诺利一世

会议或书信

督肋打第六届会议--公元六三八年一月九日开幕

内容

们亦信公教会,在行为上无瑕疪,亦无绉纹(弗:五,二三二七)—(教会)在信仰上,是(基督的)身体;她与自己的头全能的耶稣基督,在「那可腐朽的,穿上不可腐朽的,可死的,穿上了不可死的」(格前:十五,五三)之后,将(永远)住在一起,好使「天主,成为万民中之万有」(格前:十五,廿八)(于是信友的)心,就藉这个信德,而得以净化(参阅:宗:十五,九);异端邪说,也因这个信德,而得以根除,整个教会,也在这个信德里,得已被安置于天国里,而在此人世中,获得荣耀;而且,(人之)得救,决不在其它的信仰中,「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字,使我们赖以得救的」(宗:四,十二)

 


 

编号

0496   

标题

论教宗奥诺利,对两个意志的原意

教宗

若望第四世

会议或书信

致公斯当定三世皇帝(为教宗奥诺利辩护)--公元六四一年

内容

可敬的宗主教赛求斯(Sergius),曾向值得纪念的罗马教宗族(奥诺利)表示:有些人说,在赎主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内具有两种相反的意志;上述教宗获悉后,立即回复他,说:我们的救主,正如一个「单性细胞」(Monadicus)奇妙地超越整个人类,受孕且受生(于贞女,而没有父亲)。祂降生成人的神圣道理,也教训我们,说:我们的赎主,是完全的天主,也是完全的人,好使那由原祖所丧失的,再因基督的纯洁无瑕的诞生,得以恢复(天主)肖像的原状。为此,那第二个亚当耶稣基督生而受罪,而与有罪的人类住在一起;因为,圣言成为血肉,在相似罪的肉体情况下,取了我人有关人性的一切,却绝对不沾染原罪的污秽……为此,唯有基督是无罪的,是天主与人之间的中保(参阅:弟前;二,五);祂自愿受孕于而受生成为一个有死的人。—(即成为人类中之一人)。所以,祂在祂圣的肉体内,从来没有过两个相反的意志,即祂的心灵的意志,也不会反对祂肉体的意志……因此,我们知道,我们应该说,也真诚地相信:祂受生为人,且在祂的一生中,祂绝对没有任何罪过;我们宣讲:在祂的神圣的人性里,有一个意志,而没有灵肉两方面的矛盾意志,完全不像某些异教人,按纯人的想法所胡说的。

 

 

 

 

注释

*原文为拉丁,已不存在;今按希腊文重译为拉丁文—PL 80,603B—606B169,562C.

 


 

编号

0497   

标题

论教宗奥诺利,对两个意志的原意

教宗

若望第四世

会议或书信

致公斯当定三世皇帝(为教宗奥诺利辩护)--公元六四一年

内容

所以,(奥诺理教宗)便根据这一个方式写信去辩明:在我们的救主内,决没有两种矛盾的意志,像在常人肢体内一样(参阅:罗:七,二三),因为祂绝对不为原罪所污染……但他为了避免人们,误认为:这只是论人性,而不是也指天主性,所以[奥诺理教宗],就这样教训说:凡对此有所怀疑的人,应当知道,这是答复上述宗主教的疑问。此外,「伤在何处,就去医治何处」这也是常有的事。因为连有福的宗徒(保禄),也往往按听众的习惯,准备自己:他有时候,固然讲论至高超的性体,而绝口不提人性;但有时候,他却讨论(基督的)人性,而对祂天主性的奥迹,只字不提……

 


 

编号

0498   

标题

论教宗奥诺利,对两个意志的原意

教宗

若望第四世

会议或书信

致公斯当定三世皇帝(为教宗奥诺利辩护)--公元六四一年

内容

为此,我上述的前任教宗,曾在讲论圣言成为血肉的奥迹时,说在基督内,并不像在我们罪人内一样,具有两种矛盾的意志。有些人,就曲解了他的原意,怀疑教宗奥诺理,曾讲过:基督祇有一个天主性与人性的意志;事实上,这是与真理,完全背道而驰的。

 


 

编号

0500   

标题

信经论在基督内,有两个意志,也有两种作为

教宗

玛尔定一世

会议或书信

拉脱朗会议--公元六四九年十月五日至卅一日开幕

内容

……不是拆成或分成两个位,而是同一个字,是天主独生子天主圣言主耶稣基督;而且,正如同一个祂,具有两个互不混淆的性体,同样,同一个祂,也具有两个本然的意志,即天主性的意志与人性的意志;由此可见:同一个祂,按真理,是实实在在地,不折不扣的天主,又是全人;也就是我们同一的主,天主耶稣基督,不拘按祂天主性,或按人性,都愿意我们得救,且都为我们得救而工作—(下文就接加千陶信经:)正如从前先知们论祂所预言的……

 

 

 

 

注释

*本会议的宗旨,是为攻斥一性主义;而会中文件用希腊文与拉丁文写成,具有同样的权威—PG91,281C。第五次大会于公元六四九年卅一日举行。

*几乎全部与加千陶信经相同(0302),但插入上列数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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