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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关于同性关系的说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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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13 12:27:22 发表
成功改变性倾向的,我就不骂人了,只说改变别人的人无耻,假如把你喜欢女人变为喜欢男人你会怎么想??至于所谓改变不过是让被改变者观看男男欢爱电影时吃一些极其恶心的东西。你们知道吗?一个同志看见女人的性器官都是恶心的,甭提和妻作爱了。我不想说什么先天后天,天主知道一切,当然滥交绝对是不对的,但是大家应该问问一个同志在明确自己身份前的苦闷和彷徨,绝大多数都不接受自己所以才自杀。接受自己是同志之后除非伴侣背叛否则是不会轻生的。主贴立意本身就把同志当成了一种心里疾病,甚至妄言治疗且有所谓成功转变者来表明自己医术高明。这是绝对错误的和不可原谅的。世界上总会有人跟你不一样,但这并不是坏的更不是罪,假如世界上同志数量超出非同,我们是否可以强逼你们跟男人做爱???(至于双向恋,大多心里更喜欢男人,当然其做爱愉悦度还是女人更好,但这属于生理愉悦)

《走出埃及》季刊选文: 浪子回头

Andrew

2009年春季刊54期

  在我的人生旅程中,如果没有遇见走出埃及团队,可能我早已离开我的信仰,过着属世的同性恋生活,也或许我早已不在这个世界上了。

  世界的声音总是一直在告诉我:“如果你是个同性恋,就要真实面对自己真正的情感,
好好的在同性恋的圈子中寻找你的真爱,一次又一次的换人只是因为你还没有找到你的梦中情人,你要勇敢的越挫越勇、再接再厉!”我内心曾一度听信了这样的谎言,便努力实践着这样的生活,一次又一次的在同性恋的圈子里来来回回,总是在受伤之后忧伤痛苦,只好再回到自己寂寞的现实世界里。

教会里知道我这样光景的弟兄姊妹和牧者或许能接纳我这个罪人,但却不知如何帮助我,所以也只能装做没事一样,因为他们无法了解我的内心世界和需要的帮助。

我的人生何其有幸,认识了厉姊和她所带领的走出埃及团队,让我一次次的从死荫幽谷中再次的被救上来。同性恋的改变真的很难,不可预知的试探很多,尤其是男同性恋的生活圈,新奇的事物总是不断的用各样的面貌,在吸引着有同性恋软弱的人。真是立志为善由得我,但行出来由不得我!再加上同性恋者本身就是曾在成长过程中的情感上,得不到满足和安慰的一群人,所以在得不到认同和被了解的迷流之中,就很容易被同性恋圈子的各样迷幻吸引,而迷失了自己,还以为这就是爱。其实圈子里的一切只是爱的仿冒品,因为仿得太像而让同性恋者信以为真,再加上新鲜感、好奇心和情欲的诱惑,使人不知不觉的落入撒旦和私欲的陷阱中,我也一次次的跌倒,好像是快要死去一般。终究只有走出埃及团队能及时的帮助我,让我纷乱的思绪再次被厘清,并回到主的保护里。我也重新从自己的原生家庭及种种的因素中,去找出自己同性恋的成因,并在走出埃及的成长团体中一点一滴的被重新建造起来,这也给了我一个窗口可以把内心真实的状态说出来,不需要有任何隐藏。

如果我的性倾向是可以选择的话,我真希望自己不是个同性恋。同性恋不是天生的,是很多复杂的成因造成的,必须要先了解自己成长的脉络,更重要的是要有一颗愿意的心,才能往医治、恢复的道路上走。当然在此期间,也必须付上许多生命的代价,虽然这个过程是艰难的,但在走出埃及的扶持和天主的保护之下不致一跌不起,我也能体认到天主对同性恋者永不放弃的爱和接纳。

感谢主对我无条件的接纳和爱,也希望更多在同性恋上有软弱的朋友们,都能像我一样有机会在此领受天主全然的接纳和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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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13 10:34:47 发表
成功改变性倾向的,我就不骂人了,只说改变别人的人无耻,假如把你喜欢女人变为喜欢男人你会怎么想??至于所谓改变不过是让被改变者观看男男欢爱电影时吃一些极其恶心的东西。你们知道吗?一个同志看见女人的性器官都是恶心的,甭提和妻作爱了。我不想说什么先天后天,天主知道一切,当然滥交绝对是不对的,但是大家应该问问一个同志在明确自己身份前的苦闷和彷徨,绝大多数都不接受自己所以才自杀。接受自己是同志之后除非伴侣背叛否则是不会轻生的。主贴立意本身就把同志当成了一种心里疾病,甚至妄言治疗且有所谓成功转变者来表明自己医术高明。这是绝对错误的和不可原谅的。世界上总会有人跟你不一样,但这并不是坏的更不是罪,假如世界上同志数量超出非同,我们是否可以强逼你们跟男人做爱???(至于双向恋,大多心里更喜欢男人,当然其做爱愉悦度还是女人更好,但这属于生理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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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11 21:13:31 发表
成功改变性倾向的,我就不骂人了,只说改变别人的人无耻,假如把你喜欢女人变为喜欢男人你会怎么想??至于所谓改变不过是让被改变者观看男男欢爱电影时吃一些极其恶心的东西。你们知道吗?一个同志看见女人的性器官都是恶心的,甭提和妻作爱了。我不想说什么先天后天,天主知道一切,当然滥交绝对是不对的,但是大家应该问问一个同志在明确自己身份前的苦闷和彷徨,绝大多数都不接受自己所以才自杀。接受自己是同志之后除非伴侣背叛否则是不会轻生的。主贴立意本身就把同志当成了一种心里疾病,甚至妄言治疗且有所谓成功转变者来表明自己医术高明。这是绝对错误的和不可原谅的。世界上总会有人跟你不一样,但这并不是坏的更不是罪,假如世界上同志数量超出非同,我们是否可以强逼你们跟男人做爱???(至于双向恋,大多心里更喜欢男人,当然其做爱愉悦度还是女人更好,但这属于生理愉悦)

给同性恋者多点爱

20/09/2010  整理: 欧阳家和 | 明光社 项目主任 (流行文化)

刊物: 烛光网络 ( 第74期 p.4 )

做精神科医生超过二十年的康贵华医生(人称“康医”),行医期间听过很多不同的故事,当中不少是同性恋者的家人和兄弟姊妹的心声。他说:“当中有一班因同性恋倾向有挣扎、痛苦,希望有改变的人。他们有部份甚至会如常返教会。他们有挣扎,但却不敢表露自己的身份。”

同性恋的倾向不是罪 性行为才是

康医与他们相处时,深深感受他们的无奈:“对大部份同性恋者来说,都是十至十四岁时发现自己的性倾向,当时他们发现对同性的身体有反应。整个情况是无办法(控制),是好自然,不是自己选择的。如果这(性倾向)不是自己选择,那又怎能算是罪?正如我们也不可以说对异性有兴趣是罪,但我们可以考虑怎样响应,这就涉及选择。”

同性恋的倾向不是罪,但与同性发生性行为却是罪。康医认为,即或如此,我们仍要爱,因为“天主将罪人和罪行分开,我们可以接纳罪人,可以爱他们,我们不容忍的是罪行”。他说:“不要单单强调真理审判,这些大家都知,你再强调都无用,其实成本圣经讲好多关于爱,我们要多少少这方面,我们对同性恋者有很多误解、歧视就是因为欠缺关爱,我们希望两边能得到平衡。”

尊重选择 坚持同行

知道自己是同性恋者后,有些人会选择走同性恋,甚至多元性爱的路,但同时有些人亦会选择为主持守圣洁。康医表示能减少受同性吸引,已算是成功,不应强求变回异性恋。他说:“曾经有弟兄分享说他愿意持守圣洁,最后减低了同性倾向的吸引,没有任何进一步的行动,只是向人说自己欣赏某某同性朋友,但都遭受批评,指他未有好好改过。这样其实对弟兄来说很为难。”

至于一些自觉活得很好的同性恋朋友,康医认为我们不能放弃这些朋友。他说:“可能他们在这一刻坚持说自己没有事,但事实上他们面对着很大的困难。他们都知道,同性恋者患上艾滋病的比率比一般人高,之前我认识一位‘快乐同志’,半年前提过他要小心,半年后再见,他说中了招(患上艾滋病),再问是怎样招来的,他忍不住说:‘是伴侣。其实我好忠心,我没有出外搵食(发生性行为),但他有,之后我就有了。’”

让同性恋者找到更好的

一些同性恋者心底惧怕,有很多负面情绪,但对着基督徒,他们未必愿意开放心灵。康医认为,他们一样需要福音,他说:“他们说不需要,但你知他们需要,他们说对生活好满意,但他们也需要朋友。这样你为何不继续与他们做朋友呢?关心他,爱他,有机会带他们返教会,进入信仰。或者他们以为自己已经好美满,但其实更好的还未得着呢?为何我们不传福音呢?这就视乎我们的信心。”

同性恋者也是有血有肉的,也会失望、失恋、惧怕、孤单,需要人的爱,需要天主的爱,有时只是欠一个时机。康医说:“到某一些关口、遭遇,他会发现的。至于基督徒,我们要相信和等待圣神的工作。”


(两个小标题格:)

容让事奉,关注全人

不少教会牧者认为同性恋者是罪人,不准他们事奉,甚至不准他们与同性有身体接触。唯康医认为适当的弟兄姊妹关系对同性恋来说是必须的。他说:“同性恋者要‘出柜’(告诉别人自己的性倾向)时,当然会好惊,我们其实应该要多点关心,并了解他们的情况,因为他们对你‘出柜’,正是对你信任,相信你会尊重他。”

至于事奉,康医认为应了解情况,如果他们没有性的犯罪,只是单纯的一个同性恋倾向,可以容许回到天主的地方,让他们和一般人一样的事奉,这样天主可透过事奉更新他们的生命。

性别角色不协调
要留意,但切勿标签

康医表示性别角色不协调的小孩中,有百分之四十至七十长大后是同性恋,但就强调家长千万不要自行将小朋友标签,要寻求专业人士的意见。他以男生“织冷衫”为例,说:“千万不要否定男仔织冷衫,织冷衫又不是犯法又不是罪,但我们都可以帮助他们建立男性化的嗜好,各人的组合可以不同,但要建立多一点与性别相同的嗜好,好让他们容易重获性别角色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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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10 17:57:52 发表
成功改变性倾向的,我就不骂人了,只说改变别人的人无耻,假如把你喜欢女人变为喜欢男人你会怎么想??至于所谓改变不过是让被改变者观看男男欢爱电影时吃一些极其恶心的东西。你们知道吗?一个同志看见女人的性器官都是恶心的,甭提和妻作爱了。我不想说什么先天后天,天主知道一切,当然滥交绝对是不对的,但是大家应该问问一个同志在明确自己身份前的苦闷和彷徨,绝大多数都不接受自己所以才自杀。接受自己是同志之后除非伴侣背叛否则是不会轻生的。主贴立意本身就把同志当成了一种心里疾病,甚至妄言治疗且有所谓成功转变者来表明自己医术高明。这是绝对错误的和不可原谅的。世界上总会有人跟你不一样,但这并不是坏的更不是罪,假如世界上同志数量超出非同,我们是否可以强逼你们跟男人做爱???(至于双向恋,大多心里更喜欢男人,当然其做爱愉悦度还是女人更好,但这属于生理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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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09 23:37:00 发表
看来评论里有很多同志啊,同志们好!

    首长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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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08 15:31:25 发表
看来评论里有很多同志啊,同志们好!

你好!对不起,我们可不是同志啊!“同志”是一个社会政治性的专用术语,意指支持及投身于推广同性恋意识形态、生活方式及以“性倾向”取代“男女性别”作为人际关系基础的社会运动的人。

我们只是一群受同性性吸引,倚靠天主的恩宠而努力过贞洁生活的人。

愿主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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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08 14:36:55 发表
看来评论里有很多同志啊,同志们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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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08 11:00:07 发表
从探索到了解

18/09/2011卢翠婷、吴秀纹 | 明光社实习生 香港大学社会科学学院学生|明光社项目主任(性教育)

刊物: 烛光网络 ( 第80期 p.18 )

性倾向是在11至14岁期间开始形成,直到14至20岁之间,其性倾向仍是浮动的,可以受环境影响而改变。或许,有些少年人都曾经怀疑过自己是否同性恋,包括以下这位被访者。为保障其私隐,我们暂且以化名Yvonne来称呼她,透过Yvonne的分享,我们可能对“真”“假”同性恋有多点认识。

Yvonne从小学到中学都一直是念女校的,即使在幼儿园阶段,班上也是女多男少。因此,在她的成长环境里,接触女性的时间较多。

而她自己,本身较喜欢作中性打扮,选衣服时,多选择黑、蓝、灰等较受男性喜爱的深沉色系,不喜欢红色或粉色系衣服。当她选择玩具时,她也喜欢选择一些较男性化的玩具(如玩具枪),却不喜欢一般女生爱玩的洋娃娃。面对感情要好的女性朋友,Yvonne会亲昵地称她们“Baby”、“Honey”。那时,她还没有任何同性恋或异性恋的概念。

“TB”的疑惑

直到小学时,记得某次她去补习,有一名女生问她:“你是不是TB?”那时Yvonne以为“TB”是指肺痨(tuberculosis)并不知道“TB”也可指“Tomboy”(女同性恋者)。当那名女生知道Yvonne并不明白“TB”的意思,只说:“到你进了中学后,便会知道的了。”因为这次对话,让Yvonne对“TB”有了很大的好奇心。

后来,当Yvonne进了中学,认识了一些女同性恋者,便明白了“TB”的意思。那时,她开始对自己的性倾向感到迷茫,不知道自己是否同性恋者。这除了因为自己的打扮较中性外,也因为自己与女性朋友的关系亲密。
Yvonne曾一度怀疑自己是同性恋者,直至后来,有男生追求她,她才感觉到自己对女生和对男生的感觉并不一样。对女性朋友而言,她可以与对方很亲密,但当中绝对没有任何和性相关的事。因此,Yvonne终于明白了自己真正的性倾向,打破了一直以来的迷思。

事实上,Ramafedi, Resnick, Blum & Harris(1992)曾为约35,000个学生进行性倾向调查,发现18岁的学生表示有同性恋或双性恋倾向的比率,较12岁学生有两种性倾向的比率,减少了50%。调查结果显示,青少年于成长过程中对性倾向产生疑惑是正常不过的事,因此,年青人不适宜过早确立自己的同志身份,而有关辨别同性恋身份的工作,也应寻找专业人士的协助会较为适合。

基本上,同性恋倾向的成因复杂,往往不是单一原因引致。有心理学家尝试综合先天及后天的研究,认为先天因素影响了个人的性格气质,再加上后天的种种经历,引致一部份人有同性恋倾向。其实他们很多人的内心亦充满挣扎,需要别人加以体谅和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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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06 23:51:39 发表
父母不可不知的性教育趋势

25/07/2012吴慧华 | 生命及伦理研究中心研究员

刊物: 烛光网络 ( 第85期 p.19 )

以下介绍的两本书籍都有一个共通点,便是向读者阐明美国那些支持性开放及推动同性恋运动的人士,如何向大众,特别是向下一代灌输不尽不实的言论。旨在提醒大众明白这一派人似是“实”非的言论,及其背后目的其实是想让人慢慢接受婚前性行为没问题、性别是流动且可随己意改变等等间接瓦解伦理道德的价值观。

《移风易俗的同性恋运动》
作者:Alan Sears, Craig Osten
出版:香港:宣道,2009年

作者的焦点不是谈论同性恋,而是要向读者呈现美国同性恋运动(下称同运)的议程——一个将同性恋正常化的文化运动。作者指出同运主要透过四大范畴推动:1.传媒宣传、2.学校教育、3.诉诸法律,以及4.打击宗教。

美国的电视、电影及广告中愈来愈多以同性、变性或双性的题材,令人渐渐习惯不同的性倾向。当中,同性恋者又刻意被塑造成“特别”有品味的人士。在校园方面,有关同性恋课程已进入公立学校,而有些大学甚至刻意招揽同性恋学生。

基于法律,那些反对同性恋言论的人士,下场非常惨烈,因为他们很容易便触犯了法例。至于一般教会,更被标签成歧视、保守,而那些由同性恋神父/牧师主理的教会,则会如此告诉教友:“在天主眼中同性性行为不是罪恶,有关教导乃‘恐同者’歪曲经训所致。”还有,“约纳堂及达味”是同性恋者,“卢德及纳敖米”是同性恋者,甚至连基督也是同性恋者。

《你们在教我孩子什么?从医学看性教育》
作者:Miriam Grossman
出版:新北市:校园,2012年

作者揭示当代美国孩子在官方网页所得到的性知识,又或是学习到的“性教育”,居然包括“性”是他们的权利,不用得到父母同意;甚至提供方法,教导他们如何在父母不知情之下避孕及堕胎;只要双方同意,肛交没有问题;而即使当事人只有15岁,性虐待也没有问题。

如何进行性行为?什么时候进行性行为?这些似乎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有没有戴安全套?是否双方同意?至于性别,更不是绝对的,而是强调自我认同。

作者剖析这些不完全的性教育,其实为孩子带来非常大的危险。首先,肛交比阴道交要承担高出20倍的艾滋传染风险;另外,安全套并非万能,广告商夸大了其有效程度,在肛交时使用,其失效率更高;至于性别自决,带来的只是性别混淆,绝不是健康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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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05 18:58:29 发表
“关心同性恋者,由认识开始”

20/09/2010
刊物: 烛光网络 ( 第74期 p.14 )
http://www.truth-light.org.hk/article/title/n231

1.什么是性倾向?

性倾向是指人在“性和爱”方面明显地持续受某一性别或某一形式的吸引和感到渴求。对象是异性,为异性恋;对象是同性,为同性恋;对象是同性和异性均可,为双性恋。

2.性倾向何时形成?

性倾向是在11至14岁开始形成,14至20岁之间,性倾向仍是浮动的,可以受环境影响而改变。心理学家更发现,在青少年中期(14至17岁)有短暂的同性吸引或同性性经验,并不一定演变成长期的同性恋倾向。

3.世界上有多少同性恋者?

根据最新的研究显示,不同的地方大概有百分之二至四(2%-4%)的人是同性恋者。不管同性恋者的人数有多少,我们都应该尊重他们的基本权利,大家应以互相尊重的态度去讨论,切勿恶意攻击那些支持或反对同性恋的人士。

4.同性恋是天生的吗?

现今没有证据证明同性恋是天生的,但一些同性恋个案明显是由于心性发展的偏差,主要包括婚姻和家庭的关系破裂,直接影响到下一代的性倾向发展;另外是一些性侵犯的经历,对性倾向的形成有一定的影响。无论性倾向是怎么形成,很多时都不是个人可以选择的,所以对同性恋者要加以体谅和关怀。

5.性倾向可以改变吗?

美国国家同性恋研究及治疗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Research and Therapy of Homosexuality)以两年时间研究了860个决心改变同性恋倾向的人士,发现他们大都能成功改变了性倾向。

美国精神病学会(APA)的前任主席Robert Spitzer以往一向认为性倾向是不可改变的,但他研究了二百位曾参与同性恋辅导的人士后,发现他们的性倾向有显著的改变──同性对他们的吸引力大大减少,很多人发展出“良好的异性恋功能”(Good Heterosexual Functioning)。

6.是否所有同性恋者都有性行为?

有同性恋倾向的人感受到同性间的吸引,但不代表他们认同同性恋的生活,发生同性性行为。而且,曾进行同性性行为的人亦不一定有同性恋倾向,有些可能因着贪新鲜、刺激,有些可能受到同性恋朋友的驱使。

7.同性恋是罪吗?

同性吸引对大部份同性恋者而言,是一个人在成长中自然的发现,并不是因为个人的选择而形成,如何回应这性倾向才是个人的选择,人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圣经中亦没有指出同性恋倾向是罪,只有表明同性性行为是罪。

8. 天主爱同性恋者吗?

天主爱世人,不论种族、肤色、性倾向。无论同性恋者和异性恋者,都是天主所爱的人。但天主憎恶罪,所以我们要成为圣洁,远避淫行。

同性恋者亦可借着祈祷,寻求天主的帮助,靠着天主的恩竉,胜过同性性欲的辖制,追求过圣洁的生活。甚至有同性恋者借着祈祷及信徒的协助,成功改变了性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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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2-12-05 10:50:38 发表
“一个贞洁的人不应是个自我中心的人,在与他人的关系上,也不会卷入自私的人际关系。贞洁使他的人性和谐,它以内在的平安使它(人性)成熟并达成人性。这种身心的纯洁协助发展真正的自重,同时也使人能够尊重他人,因为它使人在别人身上看到,要加以尊敬的主体个人,就是他们都是按照天主的肖像而受造,并且借着恩宠而成为天主的义子义女,为基督所再造,是祂(基督)“为由黑暗中召叫你们进入祂奇妙的光中”(伯前二:9)。”

THE TRUTH AND MEANING OF HUMAN SEXUALITY (Vatican City, 1995)

宗座家庭咨议委员会文件《人类性的真理与真谛》,1995(白正龙副主教中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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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2-12-04 23:00:23 发表
   二十一世纪的教会居然还如此保守不堪, 真是令人大跌眼镜! 同性恋如同左撇子,这是一种从古至今就存在的自然现象, 动物界里亦有此现象. 如果说这违反自然律, 那责任在于天主!
    笔者以为:
    圣经对索多玛的叙述(创十九1~29)在于教导以色列人要善待旅客,他们强奸男旅客自然是不正义的行为.所以,此外的重点在于尊重旅客,而非批判同性恋本身.
    众所周知, 犹太民族有很强的自我意识和排他性, 为了保持民族的"纯正"性, 他们选择一些独特的标志, 如: 割损. 认为只有受过割损的才是上帝的选民,才能加入其选民的队伍. 因此不难看出,其历史局限性和狭隘性一目了然.在对待同性恋的问题,以民也是如此,为了不受外来文化的冲击,不得不自命清高.
    同样,对于宗徒们来说,娘家都是犹太民族,自然逃不出这种传统的局限性.在受到希腊美少年风的影响下,为了保证自身的优良"传统",与希腊文化划清界线,于是乎,便有了对同性恋文化的批判.
    其实, 这些都是台面上的话, 让教会当局最为恼火的还是同性婚姻, 因为这首当其冲的破坏了教会宣传的婚姻"圣事",更好地说,教会自诩为基督的新娘,婚姻圣事不可拆散,如同基督与教会不可分离. 这才是教会最担心的地方,担心自身的神圣性和权威会受质疑.
    事实上,根本不存在什么"内在的伦理恶". 存在就是合理的,就是一种善! 如上所述, 同性恋本身是一身自然的现象,如同饮食文化,打个比方说: 我喜欢吃面条,厌恶米饭,就被定了罪, 岂非笑料? 不单单是同性恋,就是手淫, 使用套套等,都是极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到了教会的眼中,居然是十恶不赦了,撸管男们,你们说呢?
   教会说:有同性恋倾向的人,他们的召叫是过贞洁的生活.本人不禁要问: 你凭什么去规定别人的生活方式?! 还说什么“同志的婚姻”在本质上根本不能称为及成为婚姻. 不得不澄清一点: 婚姻是为人而建立的,人不是为了婚姻而存在! 人有选择自己婚姻的权力, 与谁结婚,怎样结婚, 那是两个人之间的选择,教会承认与否,根本不重要.国家予以承认那倒是必要的!
   其后的那些所谓牧灵建议,本人觉得纯粹多余, 让同性恋者地过自己安静的生活,便是对他们最大的尊重.教会也要与时俱进,特别在保守的神学思想上要下一翻工夫, 不要让教堂渐渐成了博物馆,那才是一件很令人遗憾的事.教会在历史上对人类文明做出过巨大的贡献,但人无完人,金无赤足,希望在保守落后的伦理思想上也与时俱进.
    顺便一提,如果有基督徒也是同志, 那么你们可以放心地度你们的同志生活,如果教会说有罪, 那么你可以对她说:这是我的错误良心, 教会说无罪可言!阿门!

“你要躲避青年的贪欲,但要同那些以纯洁之心呼号主的人们,追求正义、信德、爱德与平安...你应知道:在末日,困难的时期必要来临,因为那时人只爱自己...节制...爱快乐胜过爱天主。”(弟后2:22; 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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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04 22:44:36 发表
看到那么多回复(比我们一向被动的教友多有组织力及机动性啊!)都支持同志运动反对教会的“顽固守旧”,“食古不化”,看来他们想藉在线来显示一下威风实力啊!各位网友,要坐稳船!来势汹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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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04 18:32:54 发表
在伦理学方面,天主教会的确保守。特别是在同性恋这个议题上。教会不能,也不应该一叶蔽目,不见泰山;两豆赛耳,不闻雷霆。要深入研究此现象,单单从神学的角度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从人学,社会学,心理学等不同学科的角度去共同探讨。
    本人以为:教会在这方面必须要学会开放自身,不能对有异议的神学家多加打压:夺其封号,打入冷宫。此举实在不妥。教会要学会自我更新及重新考虑过往的教导是否全部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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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2-12-04 18:29:53 发表
在伦理学方面,天主教会的确保守。特别是在同性恋这个议题上。教会不能,也不应该一叶蔽目,不见泰山;两豆赛耳,不闻雷霆。要深入研究此现象,单单从神学的角度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从人学,社会学,心理学等不同学科的角度去共同探讨。
    本人以为:教会在这方面必须要学会开放自身,不能对有异议的神学家多加打压:夺其封号,打入冷宫。此举实在不妥。教会要学会自我更新有重新考试过往的教导是否全部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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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2-12-04 17:22:08 发表
我们的概念中都有一个“健康的、健全的人”的概念,
然后思考下“残疾”的概念:把“残疾”定义为与既有的人的行为能力上的功能表述上的不一致。
简单的说,同样的行为,一个“健康的、健全的人”可以轻易做到,但对于于有“残疾”的人来说无法完成或者在完成该行为上有极大的困难。

相比于这个存在于概念中的“健康的、健全的人”:

有些人生下来就是身体残疾,有些身体上残疾可以通过手术得以修复,而与健全人一样,而有的残疾却不能通过任何手段得到修正,这样的残疾会伴随这个人终生,这是身体上的残疾;

在身体上的残疾之外是否可以思考有智识上的残疾,欲望表达上的残疾。

欲望表达上也许并不存在惟一的一种,有以异性为爱慕对象的欲望表达,有以同性为爱慕对象的欲望表达,也许还有其他不为人所知的欲望表达形式。

但就像社会规范已经告诉了我们何为身体上健全的人体一样,社会规范也已经确定了在欲望表达上何者为被认可的表达形式,与这表达形式不一致的行为已经自然的获得了不符合规范的地位。

就好比社会规范是一张图表,符合图表所载的就是被认可的,凡与图表所载不一致的都是不被认可的。

而这张图表的是由人类几千年的道德观念、行为习惯和文化风俗所绘制的,对组成该图表的任何一参数重新进行设置必将会造成整个图表的重新调整。

按照这张图表来对照着看,同性恋行为是不符合图表规范的,是人类社会应该尽量避免的行为。如果要得出同性恋行为合理的结论,那么也许我们要越过图表本身,去重新选择参数进行设置。也许是道德上放弃一些观念,然后选择新的观念;也许是行为习惯上放弃一些现在的行为模式,然后重新引入新的行为模式。但这样绘制出来的图表是否稳固,是否能被社会接受也是未知之数,也许在这样的图表绘制完成之日整个社会轰然倒塌、不复存在也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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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我本身也不是异性恋者(原谅我不能大方地承认自己“是”),那么如身体上的残疾需要承受一生的不便一样,承受被社会规范不被认可的痛苦和道德上的谴责也是得其所宜。无需抱怨社会不公也无需向社会要求过多的权利。毕竟赖以建立的社会之基是建立在男 女共同的结果之上,并且社会也将永远如此运转下去,得以生存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所有以“人”为名的社会成员都是人类男女结合的成果,而这样的成果已经保证了男 女 社会的绝对优势和绝对合法性,其他与此不一致的行为的不合法性在其产生之初就已经获得,并因其属性而永远地丧失了正名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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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2-12-04 13:50:30 发表
说一个行为是罪,并不是单纯指行为本身而已,更是考虑到这种行为带来的后果。
同性行为带来的危害是都现有社会规范的一种损害。

现在的社会是建立在男 女的基础上的,所有的规范行为准则都应以这个基础为出发,在此基础上并无任何同性行为是合理的余地。现存的社会规范、准则都是为了保护此基础不被伤害,并且能长久永存下去。


一个同性恋者也许并非是自愿选择这样的行为,就好比一个异性恋者选择异性作为爱慕对象是自然的行为,一个同性恋者在选择爱慕对象上的生发也许与异性恋者并无区别,但此爱慕的对象却呈现迥然不同。

到今天为止的社会规范都是以男女两性共存为社会存在之基础,在这种情形下我们看到符合这个准则而被确立为唯一标准的是男女的结合。那么不符合这个唯一标准的任何行为都已会被此规范视为背离。所以很显然同性恋行为是一种罪恶。

但这罪恶并不是由行为人自己可以选择,当然也不是说完全不可以选择,可以说行为人在这样的行为中由一种不被自己可以控制的情欲吸引,然后在爱慕对象的选择上出现了背离既定社会规范的行为。相比于身体的残疾,这也可视为是恋爱行为上的残疾。身体上的残疾在健全人看来是残疾,但在残疾的人自身看来这残疾生来如此,于他自身是自然的而不可更改的。而恋爱行为上的残疾也与此类似,固然社会已经确立了正常与不正常的标准和分野,但在行为人自身来说,同性爱恋于自身也是自然和正常的,但其以社会规范来看,是不能调和的。

罪一是行为本身、二是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同性行为导致的后果轻的方面来说是个人的不能繁衍,至重的后果是导致人种的灭绝。这样这个社会就将不复存在。

天主教会的建立也是为维护以男女两性共存的社会,所以持这样的观点是与其自身赖以建立的信条相一致的。从所抱持的观念和信念出发,所能得出的回答就是如上所述,而不是出于保守、顽固不化。

人类社会得以有今日的面目,需知今日之面目非自今日形成,而是赖以往的经验和教训,人类社会因有至惨痛的经历,才立训诫以避免重蹈覆辙。索多玛之覆亡,与其说是天主之震怒,不如说是其行为招致了民族的消失,从昔日大族而至无存,先哲记述之,亦是哀其经历之惨重,覆亡之速,而望后世读此文字之人能受其警戒,而有所怵惕。人类社会是否可以永存下去,有赖所有以“人”为名的社会成员的共同努力。人类如真有一天不复存在,那也一定不是出于天主的旨意和震怒,更是其所选择的行为导向了这样的结局。

教会作为人类精神宝库的可见的守护者,其建立的目的也是在人类社会何去何从的问题上,能依据以往的经验和训诫,可以指出不至使人类社会在前进的途程中迷失的方向,以确保人类不至有一天出现完全毁灭的至惨痛甚至连此经历都无法承传的结局。索多玛覆亡了,记述此历史的是闪族人,而全体人类都覆亡了,那么到时该由谁来记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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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真理的宣讲者
2012-12-04 12:48:24 发表
楼上的观点和说法,纯粹是一派胡言!且带有挑唆性,大家一定要摒弃他的观点。
教会的使命,就是要把天主规定的真理原则,如实地告诉给世人。听信的人,乃为天主的好儿女,不听信者,乃罪恶和魔鬼的奴隶;听信的人,活在真理内,今生平安幸福,来世得升天堂;不听信的人,在世不会得到灵魂的平安和人生的真幸福,来世要同魔鬼永远在地狱里受惩罚。让我们愉快喜乐地做天主的好儿女吧!不要做丧亡之子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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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2-12-04 05:42:02 发表
   二十一世纪的教会居然还如此保守不堪, 真是令人大跌眼镜! 同性恋如同左撇子,这是一种从古至今就存在的自然现象, 动物界里亦有此现象. 如果说这违反自然律, 那责任在于天主!
    笔者以为:
    圣经对索多玛的叙述(创十九1~29)在于教导以色列人要善待旅客,他们强奸男旅客自然是不正义的行为.所以,此外的重点在于尊重旅客,而非批判同性恋本身.
    众所周知, 犹太民族有很强的自我意识和排他性, 为了保持民族的"纯正"性, 他们选择一些独特的标志, 如: 割损. 认为只有受过割损的才是上帝的选民,才能加入其选民的队伍. 因此不难看出,其历史局限性和狭隘性一目了然.在对待同性恋的问题,以民也是如此,为了不受外来文化的冲击,不得不自命清高.
    同样,对于宗徒们来说,娘家都是犹太民族,自然逃不出这种传统的局限性.在受到希腊美少年风的影响下,为了保证自身的优良"传统",与希腊文化划清界线,于是乎,便有了对同性恋文化的批判.
    其实, 这些都是台面上的话, 让教会当局最为恼火的还是同性婚姻, 因为这首当其冲的破坏了教会宣传的婚姻"圣事",更好地说,教会自诩为基督的新娘,婚姻圣事不可拆散,如同基督与教会不可分离. 这才是教会最担心的地方,担心自身的神圣性和权威会受质疑.
    事实上,根本不存在什么"内在的伦理恶". 存在就是合理的,就是一种善! 如上所述, 同性恋本身是一身自然的现象,如同饮食文化,打个比方说: 我喜欢吃面条,厌恶米饭,就被定了罪, 岂非笑料? 不单单是同性恋,就是手淫, 使用套套等,都是极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到了教会的眼中,居然是十恶不赦了,撸管男们,你们说呢?
   教会说:有同性恋倾向的人,他们的召叫是过贞洁的生活.本人不禁要问: 你凭什么去规定别人的生活方式?! 还说什么“同志的婚姻”在本质上根本不能称为及成为婚姻. 不得不澄清一点: 婚姻是为人而建立的,人不是为了婚姻而存在! 人有选择自己婚姻的权力, 与谁结婚,怎样结婚, 那是两个人之间的选择,教会承认与否,根本不重要.国家予以承认那倒是必要的!
   其后的那些所谓牧灵建议,本人觉得纯粹多余, 让同性恋者地过自己安静的生活,便是对他们最大的尊重.教会也要与时俱进,特别在保守的神学思想上要下一翻工夫, 不要让教堂渐渐成了博物馆,那才是一件很令人遗憾的事.教会在历史上对人类文明做出过巨大的贡献,但人无完人,金无赤足,希望在保守落后的伦理思想上也与时俱进.
    顺便一提,如果有基督徒也是同志, 那么你们可以放心地度你们的同志生活,如果教会说有罪, 那么你可以对她说:这是我的错误良心, 教会说无罪可言!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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