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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无视教会训导的可悲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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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4-08-25 14:45:58 发表
如此汤枢机是没有失误的。我是内地教友,也曾为周五的守斋烦恼过,觉得如今的社会此举没有必要,然而教区还是遵循传统。有时候没有遵循,我就要办告解。一次我跟一个神父告解时抱怨守斋的没必要,神父说,其实知道守斋的真正内涵和意义,你就不会抱怨了,你甚至会觉得这点要求实在太小,你若学着认真去做,或者多做那么一点点,你将会发现你会与天主的关系更近,也会发现你也更能接近真正的贫穷,真福八端的第一条就是神贫,而神贫是需要实践的神修。从此我开始实践这种神修,我感谢那位好神父,我受益良多。其实有时我们会觉得一些教会的传统有些不合时宜,甚至觉得可能让外教人看笑话,或者妨碍福传,然而这只是一种表象,更是我们软弱不自信的反应。在香港这个国际大都市,我可以理解已故胡主教和现任主教的做法,他们是效法伯多禄免去外邦人割损礼的善心去迎合广大教友,免去他们以为的麻烦,这种麻烦的感觉我也曾有过,可是我真正认真遵循了之后,才发觉这样的麻烦有着天主所赏赐的甘美,而轻易的妥协,有谁知道他的损失有多么大啊,但愿大家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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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4-08-22 11:48:01 发表
网友 匿名 的原文:

若汤汉枢机这么说的确有些不负责任。

香港教区主教公署秘书长办公处通告

二零一四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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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圣体的方式

最近数周,本港教区部分信友,因对领圣体的方式,即以“跪下”或“站着”领圣体,以及以“口领”或“手领”圣体,因持不同看法而引起争议。有见及此,教区当局特按普世教会以梵二为依据的守则,澄清如下(*):

信友可依照主教团(或教区主教 [在某教区不隶属主教团的情况下,例如香港教区])的规定,“跪下”或“站着”恭领圣体;如“站着”领圣体,须对圣体表达应有的敬意。

每位信友常有权利选择“用口”恭领圣体。在主教团(或教区主教)获宗座认可准予“手领”圣体的地区,如领圣体者欲以“手领”方式领受,则必须为他(她)送圣体。

按本港教区于一九六九年十月十五日获宗座圣礼部给予的批准,信友可依循礼规,以“手领”方式领圣体。

按照以上第(1)、(2)及(3)项的澄清,本港任何教友,均有权自由选择以“跪下”或“站着”的方式,以及以“口领”或“手领”的方式领圣体。主持圣祭的圣职人员及协助送圣体的礼仪人员,务须尊重信友此种权利。

为顾及公共卫生及团体公益,选择领圣体的方式,间中也要因时制宜,例如,在流感散播期间,以口领圣体的方式须确保卫生,以慎防经唾沫传染病毒。

信友不宜在教会认可的领圣体方式之间,作比较和评价;对他人所作的选择,也不应有所批评。信友应谨记,最重要的,是虔诚地恭领主的圣体圣血,以获得神益。


(*):参照宗座礼仪及圣事部发出的以下文件:一九九九年发出的“覆文”[见Notitiae 35(1999)160—161];于二零零零年颁布的《罗马弥撒经书总论》(160—161节);于二零零四年三月二十五日颁布的《救赎圣事训令》(90—94节);教区秘书长办公处二零零年六月二十三日的通告第二项(见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九日的公教报第2版)及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日的通告(见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六日的公教报第3版)。


特此公告

秘书长
李亮 司铎

二零一四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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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4-08-22 10:53:17 发表
若汤汉枢机这么说的确有些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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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4-08-22 10:04:47 发表
因手领圣体已成为普遍的方式,以致在我们的堂区不止一次发生过圣体遭冒犯的事件。

我们曾在弥撒后打扫圣堂时,发现有圣体被弃置于点圣水盘中,另一次则被丢在长板凳下。又一次有女人手领圣体后没有即时领受;当辅祭追上她并问圣体在那里时,她竟说已放在手袋里,为把“祝福与平安”带回家!

我们虽无意直接侮辱耶稣,但若我们没有采取适切的措施去防范圣体会因手领而受冒犯时,我们--尤其是神职人员--实在难辞其咎!倒不如教会不再准人手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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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4-08-21 17:21:01 发表
网友 匿名 的原文:

李主教荣休没有呢!

还没有啊,

李主教高寿?

什么?90多了!

等您荣休,继位者还不得80多啊!


差不多就行了,晚年享几年清福吧!让70老80的年轻人施展点才华吧!


若教宗让李主教主理凤翔到一百岁又怎样?干卿底事?

你只管服从你的合法主教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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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4-08-21 17:06:36 发表
网友 匿名 的原文:

其实,领圣体的方式根本就不是什么问题,教会怎样规定,怎样行就是了。


李主教是礼仪专家,权威啊!到底教会怎么样规定的呢?

教会训导?为很多人来说教会是个屁呀!比如爱国会主教神父们,比如模棱两可的二类教会。

李主教不是成了魏景义登记领证的榜样了么?


李主教不是请宗教局坐在主席位置了么?

就差直接参加爱国会了吧!

这就是您的有视教会训导?

凤翔模式?


睁眼派的喽啰身痒难顶,擅长打压异己,又再扇风点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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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4-08-21 14:20:07 发表
圣体里的君王(2009年1月17日星期六)

今期公教报第18页有一篇教友的分享〈圣体里的君王〉,内容讲及现今很多教友对圣体的态度。

这位“谭姨姨”说:

某些人谈礼仪本地化只说拱手站立鞠躬,认为单膝下脆是外国人对君主或大人物的礼节,却忘记中国人对皇帝是要双膝下跪的,但今天我们对普世基督君王又是怎样敬礼,非但没有提升,就是连一些本来会必恭必敬地单膝下跪的教友或神父或修道人,此间不想突出自己的虔敬,也被微点头及鞠躬同化了,因为成年人也如此,我们的后代或年幼的孩子,又怎能学会进圣堂时要对圣体龛内普世基督君王朝拜?是否如多默宗徒要亲眼见到主--圣体内的主显现才相信祂的临在乎?

她又说:

领洗几年后,教会礼仪实施手领圣体,亲切的效果是有,但日子久了,又产生了另外的问题,就是有领主时的缺失,有马马虎虎地,掉以轻心--圣体堕地,圣血没有好好接住便放进嘴,使圣血滴在地上。在社会的宴会上,席间餐桌礼仪尚且保持桌上整洁,为何我们对主的筵席,分享主体的礼节却如此不恭不敬,这么失礼......

小弟认为,这篇文章的确值得一读,亦值得大家探讨。

发布者:EDWARD于下午1:00

http://edcheu.blogspot.hk/2009_01_01_archiv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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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4-08-21 12:58:20 发表
教廷圣礼部《救赎圣事》训令(2004)

第四章 领圣体(共融礼)

2. 分送圣体 [88-96]
 
90. “信友可依照主教团规定的方式,跪下或站着恭领圣事”,但须经由圣座确认。“但是若站着领受圣事,在领圣事前宜要求信友按主教团所订定的方式,对圣体表达应有的敬意”。[176]

91. 分送圣体时应谨记,“凡准备妥善,并未为法律所禁止而适当地要求领圣事者,圣职人员不得拒绝”。[177]每位已受洗的天主教徒,只要不受法律禁止,都应准予领圣体。因此,举例说,不得纯粹因为信友愿意跪或站着领受,而拒绝给他送圣体。

92. 每位信友常有权利选择用口恭领圣体。[178]在主教团获宗座认可准予手领圣体的地区,如领圣体者欲以手领方式领受,则必须为他送圣体。不过应格外留意的是,领圣体者应实时在送圣体员面前领下圣体,以免有人用手把圣体带走。假若有亵渎圣体的危险,则不应以手领方式分送圣体。[179]

93. 为了避免让圣体或其碎块掉落,信友领圣体时应继续使用圣体碟。[180]

94. 信友不可“自己取圣体或圣爵,更不可互相传递圣体和圣爵”。[181]此外,在这件事上,应杜绝下列流弊:在婚配弥撒中,新人互相送圣体。

95. 基督平信徒“已领过圣体,可于同一天内再领一次圣体,但只能在他所参与的弥撒中领受;法典921条2项的规定,不在此限”。[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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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4-08-21 11:06:08 发表
“祈祷律即信仰律即生活律即行动律”(Lex orandi, lex credendi, lex vivendi, lex agendi)是天主教信仰的基本立场及智慧所在,即我们怎样祈祷或举行礼仪,即显示出我们的信仰内涵,更会潜而默化地慢慢改变生活态度、价值优次,甚致是道德行为的内容。

身体的行动是祈祷人(灵魂与肉身合一)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有人认为制定恰当的礼仪行为是“无聊”、“无所事事”或“迂腐”,甚至是“吃人的礼教”,不如把精力花在“更重要的事情上”(如福传或爱德服务)吧!

可是,宣讲圣言(kerygma)—举行礼仪(leiturgia)—共融团结(koinonia)—爱德服务(diakonia)的四项行动常是教会历代生活应有的标准次第模式,以宗徒大事录第二章所描绘的初生耶京教会为蓝本及基础。

今天是圣比约十世教宗的纪念日(作天是他逝世一百周年),他以“在基督内重整一切”为任内的座右铭,而他为复兴教会生活的秘诀—无论是打击世俗化思潮,或处理当时复杂的政教关系—就是首先要重整礼仪规律,为恢复礼仪的庄严及神圣性!为什么?因为圣教宗已深深地体会到礼仪虽然“并不涵盖教会的全部行动…[但却是] 教会行动所趋向的顶峰,同时也是教会一切力量的泉源”(梵二礼仪宪章10节)!弥撒既是钦崇唯一天主圣三的至高大礼,我们在参与礼仪及领受“恩赐中的第一恩赐”的圣体圣血时,又怎敢怠慢失敬哩!

洛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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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4-08-21 08:34:08 发表
“传统的基督宗教正在逐渐世俗化,新福传需要恢复‘教会有纪律的传统并尊重教会的法律’”。这应是所有天主教徒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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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4-08-21 06:55:25 发表
李主教荣休没有呢!

还没有啊,

李主教高寿?

什么?90多了!

等您荣休,继位者还不得80多啊!


差不多就行了,晚年享几年清福吧!让70老80的年轻人施展点才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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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4-08-21 06:52:07 发表
对这与信仰有关之事,我们先要知道谁说了算?谁有决定之权?

教会说了算,谁是教会?李主教就是教会,所以李主教说了算!



李主教,你问问爱国会主教,谁说了算?您跟所谓的合法的爱国会主教共融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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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4-08-21 06:38:40 发表
最终还是教区负责人汤汉枢机主教一句话解决了问题:“听其自便,愿怎样领就怎样领吧!”他是教区主教,他有此权,他说了算数。因为 “主教们是宗徒们的继承人,从拥有天上地下一切权力之主的手里,接受训导万民及向一切受造物宣讲福音的使命,为使众人因信德圣洗及遵守诫命而得救。”(《教会24》)“他们是真正的信仰导师、司祭及牧人”(《主教4》);“他们的职务是教诲、圣化、治理教会”(《主教11》)。


你是主教,你说了也算数!你也是宗徒继承人!

爱国会主教也是,合法了嘛!

原怎么样领就怎样领吧!好像很无奈的话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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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4-08-21 06:35:16 发表
其实,领圣体的方式根本就不是什么问题,教会怎样规定,怎样行就是了。


李主教是礼仪专家,权威啊!到底教会怎么样规定的呢?

教会训导?为很多人来说教会是个屁呀!比如爱国会主教神父们,比如模棱两可的二类教会。

李主教不是成了魏景义登记领证的榜样了么?


李主教不是请宗教局坐在主席位置了么?

就差直接参加爱国会了吧!

这就是您的有视教会训导?

凤翔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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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4-08-20 23:29:51 发表
在“杨运合”词条的介绍中,宗教和慈善仅用了一句话。今天在天主教网站对马达钦主教的文字留言如下:我很欣赏马主教,言谈以《圣经》为准(我虽然仅仅读了少许圣经,但我可证明这伟大的天书的神性所在)。

人类儿女必须正视一个严肃话题:天主教最后教宗临近,天主教的最后,是基督信仰的最后---任何一位耶稣基督教徒,没有必要回避这个话题:东正教、基督教、新教、犹太教(甚至是伊斯兰教:其经书也尊崇耶稣为圣)---天主教的最后,是天启教的最后(这么说应该不为过)。

在这个伟大而严肃的话题面前,造物主定将给人类一个回答,一切信徒,讨论和关注的重点应该是如何启动《圣经》的结尾(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这个结尾定将也应将是人类历史所罕见的。

备注(未在留言内):北京行与天主教宗访韩的神痕“巧合”部分见证:8月13日晚,肚子饿,见饼店,吃饼数张,晚在搜狐大厦附近,见一咖啡店:柏拉图咖啡20元畅饮店(招牌色彩和信合餐馆吻合,老婆名字含畅),上楼直接到一店,点咖啡后细看,这不是柏拉图咖啡(在隔壁),是一韩国女士所开书餐厅,书籍大多是韩文,但有一柜宗教书籍,天主教颇多(很详实,在大山里无法接触的书,在这里读到“圣体”是什么意思),其中一本有留言:刘教主托郑教主的文字),其中读到杨靖筠(联合大学民族与宗教研究所所长)的《北京天主教史》。

完毕,走出门,忽然想撒尿,竟然去了柏拉图店(内设麻将、咖啡和书,麻将生意颇好--我餐馆也设麻将),算做趣话。

有心的朋友,可去看看这家韩国店,和这家店所处的环境(我早期文字已证明了尼采为什么会疯,为何“一切归于造物”---柏拉图也应归于其内)

出于见证需要,暂公开这点小“巧合”---凡见证文字,定真实,是运合的幸事!文有先后,去者为大---最后教宗,上主耶稣,定先公开,践行我送给伦敦奥运会的海报,以醒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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