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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夫妻之间可不可以享受性生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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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4-08-07 00:04:32 发表
                              补充:有关体外射精的问题

  无论以什么理由,当夫妻“明知故意地”选择体外射精时才算违反第六诫。若男方只是在行房时无意识地或意外地在体外(指不在阴道内)遗精,则没有罪疚可言。但这也涉及早泄的生理反应,夫妻该坦诚地提出来沟通,好对前戏中的行为节奏作出妥善的调适,以解决早泄的问题。若男方认为早泄已能满足一已的性欲而忽略女方的感受及性欲的满足,则男方便要负起伦理上的责任了。

  为男方要特别注意,在前戏的阶段中要学习“慢慢来”,不应“操之过急”,以致妻子才刚开始有性反应时,做丈夫的便已一下子到达性高潮并射精完事,更想转身倒头便睡,不理会对方的感受!这对妻子来说是绝不公道,令女方好像变成男方的“泄欲工具”一般,把她“非人化”及“物品化”了,成为自私的行为--这正是圣若望保禄二世在其“身体神学”中的教导,指出这类行为相反人的尊严,有损婚姻中的贞洁。

  其实,圣若望保禄二世还是波兰克拉科夫的主教时,已在《爱与责任》(1959)一书中明确指出:丈夫一方不能在房事中只急于顾及自身能否获致性高潮;他“有责任”--教宗说--关心妻子也能同样平等地获取性的满足,这才是婚姻中真爱的表现!这与圣保禄宗徒所指对配偶“该尽的义务…[双方] 切不要彼此亏负”(格前7:3)有关房事的教导互相呼应。

                                                           洛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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