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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政教共舞,何时有罪?—论串同行为的道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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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4-08-15 10:48:42 发表
睁开眼睛大人:

韩总真是失职,竟然沧海遗珠,没有为教宗引荐尊贵的你做中国教会问题专家!

我建议你赶快去首尔拦途截见教宗并自我引荐,更要投诉费部长、韩总是妥协派,也把那个洛奇揪出来绝罚,因为他妖言惑众,更有野心部署一步一步爬上坐在全国爱国主席的宝座上。

睁开眼睛呀,不要看不清楚买错机票去了平壤,在北韩那里直升天国,糊里糊涂突然做了你所朝思暮想的“殉道圣人”啊!一路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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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4-08-15 10:41:17 发表
网友 匿名 的原文:

网友 睁开眼吧 的原文:

本文作者想要说什么?为谁开脱!

明显为爱国会开脱,这都看不出来?笨,猪脑子啊!

洛奇也在为自己开脱!将来她回国后,怎么办?

知道圣经中的经师么?学问大,法律专家!

今天睁眼派呼天抢地,痛不欲生,因为今天教宗竟然向习主席致以问候!习是宗教局及爱国会的头头啊!圣父,你怎能出卖对你忠心耿耿的睁眼派,向邪恶势力的代表抛媚眼?所谓正邪不两立,他们对你大失所望…呜…呜…呜…

好了,时间到了,睁眼派的头头又要吃药,否则又要口吐王八蛋羔子的脏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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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4-08-15 10:39:52 发表
睁眼派又名洁癖派,但说一套,做又另一套,办事不够彻底洁净,依然容忍一些恶存在。他们对所有与爱国会有任何接触的人士那么恨之入骨,固此应该在这些人士每次出入及办事的地方及走廊出没后,找个信任的神父来行驱魔礼,并连续做七七四十九天的热心敬礼,才能把邪门力量赶走啊!

好了,时间到了,睁眼派的头头又要吃药,否则又要口吐王八蛋羔子的脏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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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4-08-13 17:08:20 发表
非法共祭的严重性
时间:2014-08-12  来源:网络  作者:洛奇 点击:2149
近日天亚社报导有关国家宗教事务局在北京举办“天主教中青年代表人士研讨班”,差不多所有公开主教都出席,并于会后一起共祭。

让我们全国教友,向那些“在非法共祭礼仪进行时未有覆手,也没有领圣体”的众主教,致以崇高的敬意!他们的表样,堪受赞扬!

只要他们这些行动是公开给人看得到,不做成恶表,也显示出他们根本没有参与非法共祭,可以说:他们“在形式上(formal)或物质上(material) 都没有参与串通行为”( cooperation),是合乎伦理,中悦天主的举动。

从伦理角度而言,参与非法共祭是一项本质上的“内在恶” (intrinsic evil),或说“不可以参与非法共祭”是一项绝对的伦理价值(moral absolute),是完全没有任何借口或例外的理由。原因:非法共祭是亵圣行为,而基义于神律,亵圣必定是本质上的“内在恶”,毫无例外。

《天主教教理》2120条写道:

亵渎是侮辱或不相称地处理圣事及其他礼仪行为,或奉献于天主的人、地、事物。亵渎是一种严重的罪过,尤其是对圣体圣事,因为基督的身体为了我们而实体地临在这圣事内”。

《真理的光辉》通谕81节这样解释内在恶:

教会教训我们有些“内在恶”(intrinsece malum)的行为存在时,是接受圣经的道理…如果行为是内在的恶,而好的意向,或个别的环境,可能减轻其恶,但不能除掉:它们还是“无可救药地”坏行为,本身,在它们本身,是不能导向天主,也不能导向人的好处。圣奥思定说:“因为行为本身已经是罪恶,例如…[亵渎天主](引号笔者加),或其它类似的,谁敢说有好的动机,就不是罪过,或者更荒谬的结论说,那是正当的罪”。

为此,环境或意向总不能使一个本身就是恶的行为,由于它的对象而变成一个“主观上”是好的行为,或可资选择的行。

若果非法共祭的亵圣行为可以被容忍接受的话,那么那些坚决拒绝践踏十字架苦像的众多中华殉道诸圣,岂不过只是一群白白枉死及“不识时务”的“大傻瓜”!

少年圣人圣小道明沙维豪曾向天主祈求道:“求天主在我将犯大罪之前,先收去我的灵魂!”

但或有人说:天主没有叫所有人殉道,要殉道的话,你自己去!

殉道不一定会死,殉道的真正意义是天主召叫我们所有的信友都要作基督“忠实的见证”。可以说,今天在国内当主教的必须有作基督“忠实的见证”的心灵准备;没有这份心灵准备的神父们就不要想当主教了;当了的也可选择辞职不干—教宗会很明白—这一定比起为了个人面子而下地狱更好(参玛5:29-30)。

有关殉道的精神,圣若望保禄二世在《真理的光辉》通谕91-94节教导我们:

无数别的殉道者,忍受了迫害及死亡,而不愿在国王的像前,焚香作祭拜偶神的行为。(参阅默十三 7-10)。他们甚至拒绝伪装这种祭拜,如此作出榜样,避免任何相反爱天主和为信德作证的具体行为。以服从的心,将他们的生命,如同基督一样,委托给那能够救他们脱离死亡的天父(参阅希五7)。

教会提供了很多圣人圣女的榜样,他们宣扬、维护了伦理真理,甚至以身殉道,或宁愿舍身捐躯,而不愿犯一个大罪。教会举扬他们在祭台上受敬礼,是明认他们的见证,声明他们的判断是真的,就是爱天主必然包括遵守诫命,即使是在最可怕的情况下,为了保存生命,也不得违背或拒绝诫命。

以殉道肯定伦理秩序的不可侵犯,是辉煌作证天主法律的神圣,以及人性尊严的不可侵犯,因人是按天主的肖像所造。这一身份从来不应受轻视或怀疑,即便是善意的,或遇到任何困难。耶稣极严厉地警告我们:“人纵然赚得全世界而赔上了自己的灵魂,为他有什么益处?”(谷七36)。殉道就是不承认任何“人的看法”,视之为欺人的与虚假的,即使在“例外”的情况下,也不能做一个本质上是恶的行为。这是清楚地揭开这种行为的真面目:那是侵犯人的人性,是对施行者或遭受侵害的人的侵害。所以,殉道是完善“人性”与人的真“生命”的举扬,如同安地约基圣纳爵,向他殉道之地的罗马的教友们说:“弟兄们,请同情我:请不要阻止我生活,请不要使我死亡....请让我进入纯净光明;我到了那里,真成为人。请让我效法我天主的苦难”。

最后,殉道是教会圣德的杰出记号:忠于天主的神圣法律,以死来作见证,是隆重的宣布,也是教会传教工作的承诺…使先知的话回响在我们的时代:“祸哉!那些称恶为善,称善为恶;以暗为光,以光为暗;以苦为甘,以甘为苦的人!”(依五20)。

如果殉道代表为伦理作证的顶峰,而不多的人因此被召,但毕竟是一个相称的见证,是所有的教友每天都应准备作的见证,即使要忍受苦难和重大牺牲。实际上,面对各种困难,在日常生活中为忠于伦理秩序,基督徒被召叫,在祈祷中呼求天主的助佑,作英勇般的承诺。这样他或她受刚毅之德的支持,可以作到,如大圣额我略所说:“为了永远的赏报,而爱慕今世的困苦”。

…拉丁诗人犹维纳利可以作为代表:“贪生而失荣誉,罪大恶极;爱惜今生,失掉真命”。良心的声音清晰地常在呼叫,应该准备为伦理的真理与价值作见证,甚至付出生命。

请继续为全国各教区的主教们祈祷及作克己神功,求主恩赐他们来自天上的力量与恩宠,带领我们安抵天国永生的牧场。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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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4-08-13 17:07:43 发表
网友 睁开眼吧 的原文:

本文作者想要说什么?为谁开脱!

明显为爱国会开脱,这都看不出来?笨,猪脑子啊!

洛奇也在为自己开脱!将来她回国后,怎么办?

知道圣经中的经师么?学问大,法律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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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睁开眼吧
2014-07-16 10:42:47 发表
有时间备好草料骑驴去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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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睁开眼吧
2014-07-16 10:41:32 发表
本文作者想要说什么?为谁开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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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4-07-16 10:33:02 发表
美法院下令神父公开涉及少女被性侵犯的告解内容
时间:2014-07-15  来源:天亚社中文网  作者: 点击:348
美国巴吞鲁日教区发表声明,谴责路易斯安纳州最高法院下令勒令当地一名神父出庭作供,讲述他可能听到的告解内容。根据法庭文件,一名未成年少女向该神父告解,内容涉及一名堂区教友可能性侵犯了她。

这份声明于七月七日在教区网站公布,认为强迫神父作供“侵犯告解的保密”,而这一项圣事“切入天主教信仰的核心”。

声明提及一宗诉讼,将杰夫.巴伊希(Jeff Bayhi)神父及巴吞鲁日教区列为被告,并勒令该神父证实是否有相关的告解,“而如果有,这类告解有什么内容”。

教区的声明说:“这是罗马天主教会逾千年来的基本教义,告解的保密是绝对的及不可违背的责任。”它又说,教区及涉事的神父的立场是,州最高法院侵犯了教会及这位神父的宪法权利,“更尤其是违反宪法第一修订案确定政教分离的条款”。

最高法院的决定是于今年五月作出,要求在巴吞鲁日第十九司法区法院举行聆讯,以决定是否曾经有涉及这宗案件的告解。它推翻路易斯安纳州第一巡回上诉庭撤销原来对巴伊希神父及教区诉讼的裁决。

此案件源于少女的父母提出的指控,声称其女儿在一次修和圣事中,向巴伊希神父透露她曾与同一堂区的一名成年男子发生不正当的性行为。法庭文件显示,有关的性侵犯指控发生时,这位少女只有十二岁。

东费利西亚纳警局对性侵犯的指控进行刑事调查期间,该名嫌犯在二零零九年二月因突发心脏病死亡。同年七月,这宗备受争议的民事诉讼案被提出,并将已故的嫌犯,巴吞鲁日教区和巴伊希神父同列为被告,追讨因为这宗性侵事件而招致的损失,声言在所指称的告解后,性侵犯继续发生。

申诉人指责巴伊希神父疏忽职守,没有向受到涉嫌被性侵犯的未成年人提供意见,更无遵守《儿童法》要求举报未成年人受性侵犯事件。他们认为教区也需负责任,因为它没有向这名神父提供充分训练,使他认识到有关强制知情人举报未成人受性侵犯事件的法律。被告宣称,除了其他法律观点,只有性罪行嫌犯需要对未成人所受的痛苦承担责任。

教区的声明指出,巴伊希神父拒绝作供是适当的行为,而在告解当中所接受的“神圣沟通”的本质是保密的,并在法律上获得豁免强制举报。

最高法院在裁决中指出,神父的保密只可代表告解者而言,由于少女已放弃她的权利,因此神父不可以保密为由来保护自己。这样,有关的告解已不是“特权的沟通”,所以他应该要面对强制举报的法律。

法庭文件指,该少女作供时称,巴伊希建议她自己处理事件,因为“太多人会被伤害”。她又说:“他只说:‘这是你的问题。把它扫到地板下’。”

【完】来源:《NOLA.com》,天亚社编译。

US court orders priest to reveal confessional detai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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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4-07-15 16:00:52 发表
补充:

伦理神学及听告解者的主保,赎主会会祖圣亚丰索(+1787)于其《实习爱耶稣基督》一书第七章三节中写道:

“作好事还不够,而是要作得好。

为使我们的工作尽善尽美,必需只是为中悦天主而作。”

洛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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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4-07-15 15:44:39 发表
补充:

圣多玛斯在《论天主的爱》1168节曾写说:

“多次有人以善意(good intention)行事,但是没有神益,因为缺乏善的意愿(good

will);就如有人偷盗为救济穷人,有正直的意向,但没有正直的意愿。因此,任何以善的

意向所为的恶都不是借口:‘如同有人说:为何不作恶让善果产生呢?这样的人被惩罚是理

当的’(罗三 8)。”

洛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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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4-07-15 14:29:26 发表
天主是所有人的天主,这个道理难道作者不明白吗?煽动对立情绪对各方面都没有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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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4-07-15 11:32:50 发表
“凯撒的归凯撒,天主的归天主。”你们做好你们分内的事就好,别瞎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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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4-07-15 11:30:59 发表
辽宁教区裴主教是孝子,据说开着公车带他妈妈去外地旅游啦。别着急,再等10天吧。他很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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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4-07-15 11:28:42 发表
我是辽宁教区教友,想找裴均民主教解决信仰的事情,不知道谁知道他去哪里啦?10天没人知道去哪里啦?多谢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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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4-07-15 11:24:58 发表
把宗教和政治混为一谈,说明你们缺乏智慧!说明你们对上主不够敬畏(《圣经》上说:“敬畏上主就是智慧,远离邪恶就是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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