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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有关圣母玛利亚的四端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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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11:06:15 发表
        生命树与知善恶树的逻辑矛盾
《创世纪》2:17 和 3:22 的经文,指出如果知善恶树的果子使人“必定要死”,而生命树的果子使人“活到永远”,这两棵效果完全相反的树同时存在,便构成一个“自相矛盾”的困境,如同寓言中“能刺穿一切的矛”和“能抵挡一切的盾”。即使原祖没有同时吃这两棵树的果子,这种内在的矛盾依然存在,无法通过“没有那样做”来化解。

        蛇的预言竟比天主更“应验”?
蛇说:“你们不一定死……你们的眼就会开了,将如同天主一样知道善恶”(创3:4–5),结果全部应验;而天主所说的“必定死”在当日并未实现。
→ 虽然传统解释称“灵性死亡”已发生,但经文本身未明言此意,且亚当夏娃仍能与天主对话(创3:8–10)。这种叙事张力说明:《创世纪》3章更宜理解为象征性神话,而非字面历史或教义法典。

若一个如此关键的教义建立在充满象征与张力的叙事之上,其作为“不可更改信理”的地位便值得质疑。

没有人会相信牛郎织女中王母娘娘用玉簪划出银河就是今天宇宙太空中的银河,这就是个神话故事;同理创世记中原祖吃命果的故事也就是个神话,故事里充满了多个矛盾,如果把原祖吃命果的故事当做真理、当作核心教义来宣讲,并要求所有信徒相信,这就有些与理不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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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10:58:00 发表
根据创世记2-3章 论证 人吃知好歹树果子前就被预定要死

A:生命树果子
B:知好歹树果子

【前提】(逻辑与文本)
逻辑公理(排中律):
在未吃A、未吃B之前,人的终极生死状态必居其一:
要么天然不死(即永生),
要么天然会死。
文本规则(作为给定系统):
吃A → 永远活着(创3:22);
吃B → 必定死(创2:17);
人最终死了(创5:5);
上帝在人吃B后阻止其吃A,因“恐怕他吃A就永远活着”(创3:22–24)。

【推演】
情况一:若人在未吃A/B前天然不死(= 永生)
则其状态等效于“已吃A”;
但上帝后来担忧“他吃A就永远活着”,并阻止其吃A;
若人已永生,则吃A无新增效果;
故上帝的担忧与行动(把守生命树)毫无必要;
与文本中上帝认真对待A之功效矛盾;
⇒ 此情况不成立。
情况二:若人在未吃A/B前天然会死
则其状态等效于“已吃B”;
但人实际上尚未吃B;
然而,根据创5:5,人最终死了,与此状态吻合;
因此,死亡在吃B之前已注定;
吃B的行为本身非死亡原因,仅为形式;
上帝将死亡归因于吃B,但结局本已确定;
⇒ B是多余的,吃B非必要。

【结论】
两种可能均导致矛盾:
若天然不死 → A是摆设,上帝阻止吃A无意义;
若天然会死 → B是摆设,人吃B非必要。
但文本显示:
上帝认真对待A(阻止吃A);
上帝将死亡归因于B(审判吃B)。
然而,人最终死了,且从未吃A;
故唯一与结果一致的假设是:人在未吃A/B前已注定会死;
因此,吃B非原因,而是神执行既定结局的契机;
人的选择不改变命运,仅配合既定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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