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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关于教友在弥撒中牵手和举手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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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4-06-11 22:59:35 发表
教宗列举三种基督徒:第一种人希望教会中人人都一样。教宗称之为“一律化者”:
“他们渴望整齐划一、一板一眼。这些人没得商量!他们没有圣神赐下的自由。他们把耶稣在福音中的训导和他们一律化的教条混为一谈。耶稣从不希望祂的教会如此严苛。抱持这种态度的人不走进教会,他们自称是基督徒、天主教徒,但他们严苛的态度令自己远离教会。”


法律主义者,礼仪主义者,虔敬的基督徒们,弥撒中天主经举手不举手需要一律化么?没的商量么?有人举手就至于造成分裂么?

我认为举手好,不打乱礼仪规范,不破坏礼仪虔敬气氛!为什么有人竟然如此不能释怀呢?哪儿那么大仇啊!好像违背教规教义了似的!对于真正违背教义而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爱国会主教神父信徒们怎么没有异议呢?这么容忍,宽容?对了,要宽恕,爱嘛,我们都是软弱的人嘛!可能提出天主经举手可不可以的问题者和很多参与辩论者都是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爱国会人员,还是辩论下该不该参加爱国会吧!思考下独立自主自办的教会还是天主教吧!该不该参与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爱国会”主教神父”们的”弥撒”吧!还有有些假地下的主教神父信徒们到处非法乱串,比如王迷路,味精姨等,到处擅自活动,跨区越权活动,不尊重别人的工作和职权!不合教义的爱国会主教神父们和这些假地下主教神父们都造成严重的分裂!

别纠结那些鸡毛蒜皮芝麻的事了!


举手祈祷的是自由举起来的! 不一定是个人喜好或为了新奇表现自己吧,怎么能这样论断一个信友朝拜天主的方式和动机呢!

举手祈祷的人没有要求别人都举起手来吧!也没有反对不举手的教友吧!因为这是自由的!可是不举手的人却对举手的人横加干涉,说三道四,品头评足,大帽子给扣上了!

举手牵手真的就没得商量?非得千篇一律?这种一律化教条是教会的还是个人的?是福音中主耶稣要求的么?可是教宗方济各说“ “他们渴望整齐划一、一板一眼。这些人没得商量!他们没有圣神赐下的自由。他们把耶稣在福音中的训导和他们一律化的教条混为一谈。耶稣从不希望祂的教会如此严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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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4-06-08 08:00:40 发表
天主教会的信仰需要多谈爱德,多做爱德的事,这样才是正途。
当我们为礼仪而争的时候,就我们应该反省的时候了
我们是神的儿女,不是法律的奴隶。
神是爱,我们该怎样去生活,还不明白就不是智之伤,而是信之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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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4-06-07 23:25:34 发表
有关礼仪规则的制定及演变,让我们跟从本笃十六的教导: 让礼仪“在圣传的延续性中有机性地发展”。礼仪庆典不是一成不变的死物,而是有动态发展之“天主的工程”(opus Dei)。礼仪是基督在教会内的救恩行动,是源自宗徒传(圣传)活生生的体现;而根据天主教/东正教的信仰,圣传就是圣神在历代教会中的圣化工作,而发展的实质方向,则由教会训导作出分辨,是否来自圣神。

我们要小心,在讨论时要分清楚什么是耶稣所谴责经师或法利塞人的“人的传授”(谷7:1-13),什么是来自圣神的宗徒传承--“圣传”,不能把两者混淆,否则无异于基督新教否定圣传(唯独圣经)的立场。

礼仪沦为形式主义、外在主义(“这民族用嘴唇尊敬我,他们的心却远离我。”)当然大有问题,教会也极力反对。但礼仪实践上若认为身体要怎样表达是个人自由也不妥当。人不是天使纯神体,而是身灵结合的理性动动,故在祟拜祈祷事宜上身体理应适当合宜地参与及表达。根据圣若望保禄二世之身体神学,人的身体类比地仿如一件有形圣事,能表达人无形的内在心灵--人是一个灵肉不可分割的整体(我的心灵以及我的肉身,向生活的天主踊跃欢欣-咏84:3)。

信友做个人祈祷时所用的手势姿态当然享有较大自由,但在礼仪圣事的“公共祈祷”上则当别论,因为任何地方团体举行礼仪庆典时也有整个普世教会联同天上神圣一起参与,故礼仪行动不能随意沦为个人主观的热心私人敬礼之表达。

礼仪行动的有机性发展往往是由下而上经信友的集体意识所带动,教会不应随意窒息它。但为判断这是否健康或来自圣神的工作时,信友该保留给教会训导作定夺。

礼仪能表达及促进天主子民合一,不该因网友彼此的意见不同而让它讽刺地成为分争的因由。

明天庆祝五旬节大瞻礼,让大家一起热切为中国教会的团结合一及福传大业祈祷!

洛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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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4-06-07 20:33:57 发表
如果天主教的教友都将精力花在弥撒是否举手上,特别是还天天吓唬教友,这样天主教不要说发展了,就连现有的教友都天天战战兢兢,天天担心自己一举手一投足就犯了那一条法律,这样的信仰,真真就是走进了死胡同。信仰是生活的,耶稣是生活的天主,不是法律之下的耶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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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4-06-07 20:30:06 发表
耶稣圣经上是怎么说的:注意法利赛人的酵母。
天天研究法律研究到了钻牛角尖的地步
忘记了:最大的诫命,神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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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4-06-07 20:27:21 发表
网友 匿名 的原文:

网友 匿名 的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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诵念天主经:

  “手牵手”的方式,起初乃从一些信仰团体的祈祷聚会中流行,后普遍多用于诵念天主经时以显示参与者之间彼此的关怀和团结。这种方式其后逐渐在堂区弥撒中,为个别教友采用。然而这种姿势,运用于教会公订的礼仪中,则可能令其他教友,对礼节及其更深层的神学意义产生混淆。若翻查罗马教会的圣事典籍,则“手牵手”实乃新郎新娘之间“交换婚姻盟誓”所专有的手势。对很多人来说,长时间及静态地握着别人的手,是一种浪漫情意的表达。在公共礼仪进行时,不分皂白地予以使用,会否有“滥情”及违反端庄之嫌?司祭在礼仪中“伸开双手”乃展示被钉十字架基督的活圣像(living icon)。教友伸开双手或手牵手,与礼规的要求背道而驰。

   事实上,教廷圣礼部早于一九七五年的【公告】,亦曾论及在弥撒中念天主经时的“手牵手”行为,乃一种“私自引入、而礼规所没有指定的礼仪举止”。这种礼规所未有指定而擅自添加的“礼仪举止”,骤眼看似是充满意义的“礼仪”,但客观而言仍属违反礼仪原则及教会纪律的行为,应被视为将礼仪“私人化”及“热心敬礼化”的偏差现象。
                                                                                                撰文取材自:美国天美社
                                                    香港公教报第3310号
                                                    感恩祭释义        
                                                                                       

兄弟,那你怎么解释在意大利弥撒中圣座大家自由选择是否牵手?

问: 兄弟,那你怎么解释在意大利弥撒中圣座大家自由选择是否牵手?

覆:圣座尊重意大利主教团三份之二主教们的议决,容许意国教友可选择念天主经时“举手”(orans) 祈祷,而非“手牵手”祈祷。

美国方面因不够三份之二主教们赞同,故主教团的礼仪指引并没有建议“举手”的姿势;“手牵手”的做法更从不鼓励。


你是新教的?什么美国的?意大利的你怎么不说了?意大利都是圣座批准的,举手与否教友自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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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4-06-07 19:27:25 发表
网友 匿名 的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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诵念天主经:

  “手牵手”的方式,起初乃从一些信仰团体的祈祷聚会中流行,后普遍多用于诵念天主经时以显示参与者之间彼此的关怀和团结。这种方式其后逐渐在堂区弥撒中,为个别教友采用。然而这种姿势,运用于教会公订的礼仪中,则可能令其他教友,对礼节及其更深层的神学意义产生混淆。若翻查罗马教会的圣事典籍,则“手牵手”实乃新郎新娘之间“交换婚姻盟誓”所专有的手势。对很多人来说,长时间及静态地握着别人的手,是一种浪漫情意的表达。在公共礼仪进行时,不分皂白地予以使用,会否有“滥情”及违反端庄之嫌?司祭在礼仪中“伸开双手”乃展示被钉十字架基督的活圣像(living icon)。教友伸开双手或手牵手,与礼规的要求背道而驰。

   事实上,教廷圣礼部早于一九七五年的【公告】,亦曾论及在弥撒中念天主经时的“手牵手”行为,乃一种“私自引入、而礼规所没有指定的礼仪举止”。这种礼规所未有指定而擅自添加的“礼仪举止”,骤眼看似是充满意义的“礼仪”,但客观而言仍属违反礼仪原则及教会纪律的行为,应被视为将礼仪“私人化”及“热心敬礼化”的偏差现象。
                                                                                                撰文取材自:美国天美社
                                                    香港公教报第3310号
                                                    感恩祭释义        
                                                                                       

兄弟,那你怎么解释在意大利弥撒中圣座大家自由选择是否牵手?

问: 兄弟,那你怎么解释在意大利弥撒中圣座大家自由选择是否牵手?

覆:圣座尊重意大利主教团三份之二主教们的议决,容许意国教友可选择念天主经时“举手”(orans) 祈祷,而非“手牵手”祈祷。

美国方面因不够三份之二主教们赞同,故主教团的礼仪指引并没有建议“举手”的姿势;“手牵手”的做法更从不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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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4-06-07 11:12:00 发表
现在意大利是圣座都表态:弥撒中是否举手,是教友自己决定。教会是不干涉教友的自由选择。怎么在大陆还在为这个问题打架?太落后了。。。汗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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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4-06-07 11:09:12 发表
网友 匿名 的原文:

诵念天主经:

  “手牵手”的方式,起初乃从一些信仰团体的祈祷聚会中流行,后普遍多用于诵念天主经时以显示参与者之间彼此的关怀和团结。这种方式其后逐渐在堂区弥撒中,为个别教友采用。然而这种姿势,运用于教会公订的礼仪中,则可能令其他教友,对礼节及其更深层的神学意义产生混淆。若翻查罗马教会的圣事典籍,则“手牵手”实乃新郎新娘之间“交换婚姻盟誓”所专有的手势。对很多人来说,长时间及静态地握着别人的手,是一种浪漫情意的表达。在公共礼仪进行时,不分皂白地予以使用,会否有“滥情”及违反端庄之嫌?司祭在礼仪中“伸开双手”乃展示被钉十字架基督的活圣像(living icon)。教友伸开双手或手牵手,与礼规的要求背道而驰。

   事实上,教廷圣礼部早于一九七五年的【公告】,亦曾论及在弥撒中念天主经时的“手牵手”行为,乃一种“私自引入、而礼规所没有指定的礼仪举止”。这种礼规所未有指定而擅自添加的“礼仪举止”,骤眼看似是充满意义的“礼仪”,但客观而言仍属违反礼仪原则及教会纪律的行为,应被视为将礼仪“私人化”及“热心敬礼化”的偏差现象。
                                                                                                撰文取材自:美国天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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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那你怎么解释在意大利弥撒中圣座大家自由选择是否牵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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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4-06-07 11:06:31 发表
如果天主教还在弥撒中牵手与否的问题上纠缠,那么被新教赶超也就不奇怪了。
这个问题不应该再去讨论了,而应该去讨论一根针上可以站立多少个天使。。。哈哈哈

醒醒吧,别做当代的 经师和法利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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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4-06-07 10:10:32 发表
诵念天主经:

  “手牵手”的方式,起初乃从一些信仰团体的祈祷聚会中流行,后普遍多用于诵念天主经时以显示参与者之间彼此的关怀和团结。这种方式其后逐渐在堂区弥撒中,为个别教友采用。然而这种姿势,运用于教会公订的礼仪中,则可能令其他教友,对礼节及其更深层的神学意义产生混淆。若翻查罗马教会的圣事典籍,则“手牵手”实乃新郎新娘之间“交换婚姻盟誓”所专有的手势。对很多人来说,长时间及静态地握着别人的手,是一种浪漫情意的表达。在公共礼仪进行时,不分皂白地予以使用,会否有“滥情”及违反端庄之嫌?司祭在礼仪中“伸开双手”乃展示被钉十字架基督的活圣像(living icon)。教友伸开双手或手牵手,与礼规的要求背道而驰。

   事实上,教廷圣礼部早于一九七五年的【公告】,亦曾论及在弥撒中念天主经时的“手牵手”行为,乃一种“私自引入、而礼规所没有指定的礼仪举止”。这种礼规所未有指定而擅自添加的“礼仪举止”,骤眼看似是充满意义的“礼仪”,但客观而言仍属违反礼仪原则及教会纪律的行为,应被视为将礼仪“私人化”及“热心敬礼化”的偏差现象。
                                                                                                撰文取材自:美国天美社
                                                    香港公教报第3310号
                                                    感恩祭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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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4-06-06 21:57:32 发表
想起圣经中耶稣那个时代的法利塞人和经师!!
拘泥法律,却忘记了法律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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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睁开眼吧
2014-06-06 19:32:32 发表
教宗接着指出,教会内有“许多神恩,圣神的恩典因人而异,大大不同!”上主告诉我们:“若你想进入教会,应当是为了爱,为了全心奉献,而不是为了做生意、牟取你的利益。”教宗再次强调,教会“不是可供租赁的房子,而是给人生活的家”,要把她看作“自己的母亲”。
教宗深知这不是件容易的事,因为有“很多诱惑”。但是,促使教会内部合一、在相异中自由地、慷慨地合一的唯有圣神,“这是祂的任务”。“圣神使教会和谐。教会的合一是和谐融洽的。感谢天主,我们各有差异、并非一致。否则这将是个地狱!我们全都蒙召顺从圣神,这个德行拯救我们、使我们不严苛、不成为‘另类思想者’、不在教会内‘图谋己利’或做生意。”正是对圣神的顺从把教会从租屋变成自己的家。
教宗最后祈求上主说:“愿上主派给我们圣神,使我们的团体和谐融洽,正如一位教父说的:‘圣神本身就是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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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睁开眼吧
2014-06-06 16:04:08 发表
教宗清晨弥撒:小心坚持一律化、抱持另类思想或图谋己利的基督徒
时间:2014-06-06 来源:梵蒂冈电台 作者: 点击:524
(梵蒂冈电台讯)教宗方济各6月5日在圣玛尔大之家主持清晨弥撒。他强调教会并不“严苛”,而是“自由”的。教宗在弥撒讲道中,提醒众人小心提防三种自称是基督徒的人:他们是一律化者、另类思想者和图谋己利者。对这三种人来说,“教会不是自己的家,只是租来的房子”。
教宗的弥撒讲道从当天的福音获得灵感。他指出,耶稣为教会祈祷,祈求天父让祂的门徒们不要分裂。教宗说:“许多人说自己在教会内,却是一脚在内、一脚在外。”这样,他们就能脚踏两条船。对这种人来说,教会不是自己的家,而是租来的房子。有些人“租赁教会,不把教会看作自己的家”。教宗列举三种基督徒:第一种人希望教会中人人都一样。教宗称之为“一律化者”:
“他们渴望整齐划一、一板一眼。这些人没得商量!他们没有圣神赐下的自由。他们把耶稣在福音中的训导和他们一律化的教条混为一谈。耶稣从不希望祂的教会如此严苛。抱持这种态度的人不走进教会,他们自称是基督徒、天主教徒,但他们严苛的态度令自己远离教会。”
另一种人总有个人思想,不愿与教会意见一致。教宗称他们是“另类思想者”:
“我进入教会,但我要抱持这种想法、这个意识形态进入。如此一来,他们只有一部分属于教会。这些人也是一脚踏在教会外面,不把教会当作自己的家,他们在某种程度上租赁教会。宣讲福音之初就有这种人存在!我们想想诺斯底派,若望宗徒严厉训斥他们,不是吗?这种人会说:‘是的……我们是天主教徒,可是我们有这些想法。’他们不同意教会的想法。”
关于第三种人,教宗表示,这些人“自称是基督徒,但不走入教会的核心”:他们是“图谋己利者”。那些人“想方设法要占便宜”。他们上教堂是为了牟取个人利益,最后在教会内做起生意来:
“投机倒把的人。我们对这种人很熟悉!他们从起初就存在。我们想想西满术士、阿纳尼雅和撒斐辣。这些人利用教会来牟取自己的利益。我们在堂区、教区团体和修会中都看过这种人,很多甚至是教会的恩人呢!他们以恩人的身分趾高气扬,最后在桌底下做起自己的生意。这些人也不把教会当作母亲,不把教会当作自己的。”
教宗接着指出,教会内有“许多神恩,圣神的恩典因人而异,大大不同!”上主告诉我们:“若你想进入教会,应当是为了爱,为了全心奉献,而不是为了做生意、牟取你的利益。”教宗再次强调,教会“不是可供租赁的房子,而是给人生活的家”,要把她看作“自己的母亲”。
教宗深知这不是件容易的事,因为有“很多诱惑”。但是,促使教会内部合一、在相异中自由地、慷慨地合一的唯有圣神,“这是祂的任务”。“圣神使教会和谐。教会的合一是和谐融洽的。感谢天主,我们各有差异、并非一致。否则这将是个地狱!我们全都蒙召顺从圣神,这个德行拯救我们、使我们不严苛、不成为‘另类思想者’、不在教会内‘图谋己利’或做生意。”正是对圣神的顺从把教会从租屋变成自己的家。
教宗最后祈求上主说:“愿上主派给我们圣神,使我们的团体和谐融洽,正如一位教父说的:‘圣神本身就是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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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4-06-06 14:34:25 发表
国内现在有种现象,就是成人奶妈,一些渣男花钱吸女人的奶,法律专家说没办法定性,因为法律上没有明确这种行为违法。请问这种行为合乎伦理道德吗?实在是道德沦丧的不齿行径。而这些人渣不就是打的法律擦边球吗?不就是钻的法律文字缺口吗?同样这些寻找礼仪规章缺口的这班人,你们以为他们居心纯良吗?其实即使礼仪这门课学的不好也没关系,可以请教礼仪部门的专家,如果说专家在梵蒂冈太远又语言不通,你还可以观摩梵蒂冈的弥撒,这够专业了吧?你还想找其他答案吗?守法的公民从来不会去找法律漏洞钻,这实在是奸诈鼠辈们才爱做的事,下面的话我就不说了,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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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4-06-06 07:59:58 发表
祈祷发于心,而形于外。。。
形式是为了信仰服务的。
将形式看得大过信仰和祈祷本身?
这样的教友无异于形式主义的基督徒,
当年法利赛人和 经师也是这样的。
如果耶稣活在当下,他会怎样去祈祷?耶稣的门徒不洗手就吃饭,当时耶稣是怎样回答那些看不惯的法利赛人?
好好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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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4-06-06 01:05:56 发表
问:一些堂口鼓励信众念天主经时手牵手,这样做对吗?

答:一些教会内的运动,特别是那些促进婚姻或家庭生活的教会运动,鼓励人们在作某些祈祷时手牵着手,我曾在类似的教会运动中服务数年,所以了解他们的意愿,主要是为了肯定在今日社会中配偶的爱和家庭的团结,因此夫妻在念天主经时手牵着手(即使在弥撒中),也不甚为过。另外一家人在作饭前祷时,也会习惯性地手牵着手。 
 
可是,如果期待圣堂里的每一位信友都这样做就会产生问题,因为教会当局并没有指示我们这么做。其实鼓励每一位教友在弥撒中念天主经时手牵着手,是典型私人或小组的热心行为非法地侵入公开的礼仪崇拜,更何况没有人可以强求他人作一些热心的行为,即使这些热心行为是好的。
  
此外,我们要考虑到的是:弥撒中手牵手念天主经的做法是否恰当。《天主教教理》(第2777-2865号)提到这献上我们七个祈求的最完美的经文,是我们向超越一切的天父的崇拜,所以主礼在念此经文时伸开双手赞美和祈求天主,但是如果每位信友都“手牵手”就不能反映出这个完美经文的崇拜与求恩的精神,所以针对这个经文来说,手牵手不是一个恰当的标记,因为它太强调人与人的关系。 
 
我认为这不是对错的问题。在严谨的朝拜礼仪中牵手似乎太过于情感化,也不适当,而且也可能造成分心与尴尬的场面。

来源:兰州教区 陈义范   时间:2008-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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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4-06-06 00:29:54 发表
天主经(Oratio dominica)

81. 我们在天主经中祈求日用的食粮,这对信友而言,尤指基督圣体。我们也求主宽免罪过,为能以真正圣洁的心灵领受那圣洁者。主祭邀请众信友祈祷,信友与他一起念天主经。然后主祭一人继续念“附祷经”(embolismus),会众则以赞颂词作结束。附祷经是把天主经的最后一项祈求加以发挥,为全体信友祈求脱免凶恶的权势。应咏唱或高声诵念:天主经前的邀请句、天主经、天主经后的“附祷经”,以及信友的赞颂词。

关于天主经时“手牵手”的做法,参考刊于公教报第3311期的“读者心声”:

......“手牵手”的方式,起初乃从一些信仰团体的祈祷聚会中流行,且多用于诵念天主经时,以显示参与者间彼此的关怀和团结。这种方式其后逐渐在堂区弥撒中,为个别教友采用。

然而这种姿势,运用于教会公订的礼仪中,则可能令其他教友,对礼节及其更深层的神学意义产生混淆。若翻查罗马教会的圣事典籍,则“手牵手”实乃新郎新娘之间 “交换婚姻盟誓”所专有的手势。对很多人来说,长时间及静态地握着别人的手,是一种浪漫情意的表达。在公共礼仪进行时,不分皂白地予以使用,会否有“滥情”及违反端庄之嫌?司祭在礼仪中“伸开双手”(manibus extensis),乃展示被钉十字架基督的活圣像(living icon)。“手牵手”所隐含的“屈指”(digitis flexis),与礼规的要求背道而驰。信众见到的往往不是“icon”,而是盛载电视文化的“package”。

事实上,教廷圣事礼仪部早于一九七五年的《公告》(Notitiae),亦曾论及在弥撒天主经时的“手牵手”行为,乃一种“私自引入、而礼规所没有指定的礼仪举止”。这种礼规所未有指定而擅自添加的“礼仪举止”,骤眼看似充满意义的“礼仪”,但客观而言仍属违反礼仪原则及教会纪律的行为,应被视为将礼仪“私人”及“热心敬礼化”的偏差现象......
此外,根据《主教礼典》(Caeremoniale Episcoporum)关于手势的描述:

104. Consuetudo est in Ecclesia Episcoporum aut presbyterorum orationes ad Deum dirigere stantem,et manus aliquantulum elevatas et extensas tenentem.
[...]
由此可见,按照“教会内的惯例”,“稍微举起并伸开双手”的祈祷姿势,是属于主教及司铎的。在标记上,公务司祭职的任务,包括代表参礼群众、将祷声向上主呈奉。圣事神学上,这叫“以基督元首的位格”(in persona Christi capitis),去举行圣事及礼仪。

弥撒的常用经文,亦有公务司祭的呼吁:“望全能的天主圣父,收纳我和你们共同奉献的圣祭”(ut meumvestrum sacrificium ...) ac ,“我”代表公务司祭职务,而“你们”则象征群众的普遍司祭职务。而群众则这样回应:“望上主从你的手中,收纳这圣祭”(Accipiat Dominus ... de manibus tuis)。

《罗马弥撒经书总论》中,对司祭诵念天主经的手势方面,乃指定为“伸开双手”(第152条),共祭亦然(第237条)。然而综观执事在圣祭礼仪中的职责,则未有此一指示。(178-183条)值得注意的是,在“非司祭”参礼者身份的角度而言,执事与平信徒之间并无分别:

... Neither may deacons or non-ordained members of the faithful use gestures
or actions which are proper to the same priest celebrant ... (Article 6, Instruction on Collaboration, 1997)

由此可见,在弥撒的天主经中,非司祭的服务人员和平信徒,并未有被预期,去模仿公务司祭职的祈祷手势。

所以,在弥撒的任何部分中,平信徒采用“伸开双手”的方式祈祷,蕴藏着使公务司祭职的专有标记受到混淆和模糊化的危险,因而不应被提倡或鼓励。

礼仪取舍的一个安全原则是:只做《罗马弥撒经书总论》规定的,不做《总论》没有规定的.Jungman探讨弥撒的书,的确他提到初期教友在礼仪中有所谓的举手Orans/orantes,那我就会回应说,是不是在诵念天主经时举手的呢?根据他的研究,早期弥撒中信友在念天主经的姿势是:俯身跪倒致敬(Prostration).也有人会以圣经中的例子(梅瑟、弟前提到的)作为证据,我的回答,他们提到的是不是在礼仪中的姿势(Posture)呢?因此,若是有教友真的喜欢举手,我会对他们说,在你们小组聚会或圣经分享时可以,但不是有弥撒中。

北京教区民

跣足嘉尔默罗圣母圣衣会在俗会士(Order of Carmel Discalced Secular)
若瑟、弥额尔、若翰纳.方济加.尚达尔 白
Joseph Michael Jane Frances de Chantal PaiMu-ch'en OCDS LM

(网名:站在你背后 648652214)
2013年5月6日 写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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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4-06-06 00:18:14 发表
台湾主教团礼仪委员会公告(2012)

5. 弥撒的高峰“感恩经”之后,便是以“天主经”来预备信友领受“共融礼”(领圣体礼)。“我们在天主经中祈求日用的食粮,这对信友而言,尤指基督圣体。我们也求主宽免罪过,为能以真正圣洁的心灵领受那圣洁者”(参《弥撒经书总论》第81号)。

因此,按此时的礼仪精神,教友在天主经时,双手可以“双手合掌”或“伸开并微举双手”,但是如果有团体在“天主经”时牵手,也不必禁止,然而不宜在牵手时将手高举作欢呼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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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匿名
2014-06-06 00:00:20 发表
诵念天主经:

  “手牵手”的方式,起初乃从一些信仰团体的祈祷聚会中流行,后普遍多用于诵念天主经时以显示参与者之间彼此的关怀和团结。这种方式其后逐渐在堂区弥撒中,为个别教友采用。然而这种姿势,运用于教会公订的礼仪中,则可能令其他教友,对礼节及其更深层的神学意义产生混淆。若翻查罗马教会的圣事典籍,则“手牵手”实乃新郎新娘之间“交换婚姻盟誓”所专有的手势。对很多人来说,长时间及静态地握着别人的手,是一种浪漫情意的表达。在公共礼仪进行时,不分皂白地予以使用,会否有“滥情”及违反端庄之嫌?司祭在礼仪中“伸开双手”乃展示被钉十字架基督的活圣像(living icon)。教友伸开双手或手牵手,与礼规的要求背道而驰。

   事实上,教廷圣礼部早于一九七五年的【公告】,亦曾论及在弥撒中念天主经时的“手牵手”行为,乃一种“私自引入、而礼规所没有指定的礼仪举止”。这种礼规所未有指定而擅自添加的“礼仪举止”,骤眼看似是充满意义的“礼仪”,但客观而言仍属违反礼仪原则及教会纪律的行为,应被视为将礼仪“私人化”及“热心敬礼化”的偏差现象。
                                                                                                撰文取材自:美国天美社
                                                    香港公教报第3310号
                                                    感恩祭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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